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劳动保障监察调研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使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我们首先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放了问卷,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随后,我们对一些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访谈,以了解企业对劳动保障监察的了解和执行情况。
三、调研结果1.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存在缺陷从调研结果来看,目前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
一方面,监察制度缺乏明确、详尽的操作规范,导致监察工作的执行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手段相对单一,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无法有效遏制劳动关系纠纷的发生。
2. 工作人员素质和数量亟待提高调研表明,一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此外,目前工作人员的数量相对不足,导致劳动关系纠纷的处理速度较慢,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3. 监察对象意识待增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存在侥幸心理,对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尽如人意。
此外,一些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和保护意识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针对问题的建议1.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和制度针对目前法规和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建议加强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明确监察工作的程序和标准,提高监察执法的效能。
2.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和监察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监察对象意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了解和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五、结语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劳动保障监察调研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调研报告一、引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为深入了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此次调研。
二、调研目的和方法(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
共发放问卷_____份,回收有效问卷_____份;实地走访了_____家企业和_____个劳动监察机构;组织召开了_____次由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劳动监察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现状(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目前,各地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监察人员。
但部分地区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
(二)法律法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内容不够深入、劳动者知晓率不高等问题。
(三)监察执法情况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能够依法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但在执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执法手段有限、调查取证难、企业违法成本低等。
(四)信息化建设部分地区已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但在信息共享、数据更新、系统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四、存在的问题(一)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劳动保障监察的任务日益繁重,但监察人员数量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同时,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也有待提高。
(二)企业守法意识淡薄一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存在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且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了解。
(三)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认识不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权,或者因担心失去工作而不敢维权。
劳动保障监察调研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调研报告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
劳动保障监察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管手段,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调研,分析其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背景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对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监管活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三、现状分析1. 劳动关系监察在劳动关系监察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同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积极履行职责,通过调查核实、劝告告诫、取缔违法行为等方式,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2. 劳动合同监察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机制。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着违法解雇、拖欠工资等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的理解和签订能力有限,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
3. 劳动条件监察劳动条件监察是指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环境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相关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着违法操作、不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设施等问题。
四、存在问题1. 执法力度不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足,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和惩罚。
2. 执法标准不一在劳动保障监察中,各级监察机构的执法标准不一,导致执法结果的不公平和不一致。
3. 监察手段单一目前,劳动保障监察主要依靠传统的现场检查和取证方式,不够灵活和高效。
五、改进措施1. 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投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水平和效果。
2. 统一执法标准通过制定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准,确保执法结果的公平和一致性。
劳动监察存在的问题
劳动监察存在的问题劳动监察是确保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机构,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劳动监察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需要得到关注和解决。
首先,监察人员能力和专业性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劳动监察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技能,以便处理复杂的劳动争议和调解劳资纠纷。
然而,一些监察人员可能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导致无法准确评估劳动纠纷的实际情况,从而影响了监察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其次,劳动监察机构的重点不一致也是一个问题。
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劳动监察重点可能存在差异,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处罚。
这种不一致可能源于地方政府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也可能是因为监察资源有限,无法全面覆盖各个行业和企业。
此外,一些劳动监察机构可能受到不当干预,影响了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察人员可能面临来自用人单位或政府官员的压力,导致他们在处理劳动纠纷时不能真实客观地履行职责。
这种干预可能来源于各种利益关系,例如企业利益、地方政府形象等,限制了监察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劳动监察的效能和执行力也是一个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监察的处罚不以为然,甚至避开处罚,记分甚少,这就让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一些基层单位和农村地区,可能缺乏专业监察人员和相应设备,这就限制了监察机构的发挥和效能。
总的来说,劳动监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监察人员能力不足、重点不一致、干预现象普遍以及执行力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劳动监察机构的专业培训和选拔,加强各级政府对监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劳动监察的公正、独立和有效执行,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监察大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劳动监察大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监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部门,其存在问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合法经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下面,我将重点介绍劳动监察大队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劳动监察大队存在的问题1.执法力度不够,对违规企业的处罚缺乏威慑力。
在劳动监察执法中,存在着一些同情弱势的心态,对于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恶意逃避法律法规。
2.执法手段单一,技术装备不足。
劳动监察大队在执法中经常面临技术手段不足的问题,无法有效获取证据,对于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存在困难。
3.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一些劳动监察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执法能力不够,缺乏应对复杂情况的经验和能力,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4.执法工作中存在腐败问题。
一些劳动监察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干扰执法公正,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5.监督力度不够,内部监管不够严格。
劳动监察大队内部监管不力,对违纪违法行为监督不到位,导致一些劳动监察人员对工作失去热情,工作态度不端正。
二、整改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形成震慑。
劳动监察大队要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执法力度,对于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使企业真正感受到违法成本的压力。
2.更新技术装备,提高执法效率。
劳动监察大队要加强对技术装备的更新,引进高效便捷的执法设备,提升执法人员采集证据的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素质。
劳动监察大队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执法能力,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保证执法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4.加强内部监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监察大队的监督执法规范,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5.增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劳动监察大队要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维权意识,使劳动者主动维权,同违规企业斗争,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doc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资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劳动保障监察有责任、有义务从源头上预防劳资纠纷的发生,并在劳资纠纷发生后,及时依法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一、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远远不及法院、公安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配合执法的情况,来自劳资双方的抵触情绪对开展执法行动有着直接的消极作用,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力。
2、收集证据难,实有投诉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又未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出具欠条,给依法维权办案带来一定难度。
3、施工工地发包分包混乱,少数的工程项目因承包关系不明,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账务不清等现象,导致农民工上访时有发生。
还有的工程项目以承包人工程款等无法收回为由,变相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方式讨要现象存在。
4、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供大于求,导致劳动者就业难普遍存在。
因而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低学历、年龄大的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时,维权意识低,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导致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愈演愈烈。
5、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亟待加强,“两网化”管理工作对现有执法人员的管理服务方式、业务流程规范、工作作风改进提出了更高、更强、更严的要求,必须加强执法人员包括协管员的业务培训考核。
二、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对策1、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部门培训结合自主学习、线下学习结合线上学习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当遇到劳资纠纷案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自身的知识及经验找准切入点、高效地解决问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维权告示牌等方法增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能力。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不足之处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不足之处近年来,我国劳动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不足之处。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并加以改进。
首先,劳动监察工作中存在着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雇主的责任,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存在着违法用工、拖欠工资等现象。
而一些监管部门在发现问题时,往往只是进行口头警告或者轻微处罚,缺乏足够的力度,导致一些用人单位不够重视法律法规,甚至故意违法。
其次,劳动监察工作中存在着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
一些劳动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观性较强的情况,对于一些有背景、有关系的用人单位往往采取姑息迁就的态度,对于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不够严厉,导致了一些违法用工行为屡禁不止。
这种不公的执法现象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整个劳动监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另外,劳动监察工作中还存在着监管范围不清、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于劳动监察的理解和执行标准不一致,导致了一些违法用工行为在不同地区得到不同的处理结果,缺乏了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监管范围。
这不仅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混乱,也给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改进。
首先,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行为,要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让违法用人单位付出应有的代价。
其次,要加强执法公正,建立健全的执法程序和标准,杜绝主观执法现象的发生。
最后,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范围,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工作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认真总结不足之处,不断改进完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行为,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近些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来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对用人单位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等。
根据以上规定,我县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杜绝了使用童工现象,较好的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有了新的进展,解决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也有新的起色,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
但是,总的来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起步晚,节奏慢,力度不够,影响不深,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1、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到位。
前几年,我县国有企业少,私营企业廖廖无几,职工和其他形式的用工不多,国有企业也能较好的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劳动争议。
但是近几年、“重组”,经营管理形式发生变化,来,随着企业“改制”建筑施工企业的进入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用工逐步增多,经营管理者为减少企业成本,赚取最大利润,有的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制定了一些有损职工利益和有悖法律法规的内部管理规定及制度条款,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浅析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因,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解 决 措 施 和 建 议 , 力 图 为完 善 劳 动 保 障监 察
体 系提 供 理 论 参 考 。
比 如 在 处 理 一 些 欠 薪 欠保 的 现 象 时 ,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违
一
、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的 概 述
法 单位 仅 仅 采 取 责 令 改 正 的 方 式 , 而无法实施财产的查封、 扣 押 或 者 吊销 营业 执 照 , 更 不 会 对 责任 人 进行 刑 事处 罚 了a
面: 一方 面 劳 动 保 障监 察 已经 运 行 2 O 年 但社 会 认 可度 明 显 不 高 ;
另 一 方面 领 导 不 够 重 视 , 造 成 部 分 执 法 人 员 在 实 施 监 察 过 程 中 敷衍了事, 甚至产生违规操作的现象 。
( 2 ) 用工单位责任缺 失。 我国 劳动法 、《 劳 动合 同法》、
B r o a d Di s c u s s Commu n i t y 博 论 社 区
浅析 劳动保 障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锐 赵 远 风 杜 然 武 汉科 技 大学
摘要: 劳动保障监察 实质是运 用公权 力的介入以维护健康 的劳资关系, 它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 完善 起着保 驾护航 的作 用。
践 中的社会认 知存在偏 差。 认知偏 差具体来说表 现在以下两方
国外亦称劳动监 察。 它作 为 一 种 国 家干 预 责 任 , 是 维 护 劳 动 者权
益的重 要手段, 目前 被 世 界上 许 多国 家 所 采 用 我 国劳 动 保 障 监
察 制 度 产 生 于 新 中 国成 立 初 期 , 其 标 志 是 政 务 院 发 布 的 关 于
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问题一:对企业的监管方式不够严格在过去的监管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没有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规,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管处罚。
这可能会使企业认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可以被容忍的。
这种情况下,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和影响。
解决方案: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开展例行监测等手段,确保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及时处罚不合规的企业,以起到惩戒差错,约束企业行为的效果。
问题二:企业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不到位当前,一些企业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很难及时解决问题,导致一些员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如何确保员工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是一项重要课题。
解决方案:政府可运用多种行动加强企业对员工的维护和保护。
这些措施包括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落实妥善薪酬等,还可以实行公开的劳动调解机制等,以消除由劳动争议而引发的人民群众不满情绪。
问题三:缺乏医疗保障和社保随着2023年,人民对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渐渐变得更为关注。
部分地区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现状问题依然存在。
企业也缺乏对员工的保护,工人个人收入下降亦是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
解决方案:政府应在调整相关政策和机制的同时,也给予更多的支持与帮助,支持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扩大保障范围。
此外,企业也应该加强自身的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合同,探求可信、可靠的保险形式,为员工购买缴费,以确保员工的利益得到良好保障。
2023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
然而,这些问题同样也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政府和企业应根据各自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共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践,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关于劳动监察与工会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对策研究
关于劳动监察与工会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对策研究劳动监察与工会监督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制度,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
本文将对劳动监察与工会监督制度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劳动监察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劳动监察制度尚未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和实施机制,监察力度不足,监察标准不明确,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危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2.工会监督不到位我国工会系统在一些企业中并不够完善,工会组织存在着较大程度的形式化管理,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不够到位,一些工会组织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3.劳动争议处理不及时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由于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织在处理上存在疏漏,导致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给双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4.劳动监察与工会监督的合作机制不顺畅劳动监察部门与工会组织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在一些重大劳动事件中,两者之间存在分歧,致使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工作出现漏洞。
1.建立健全的劳动监察法规体系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劳动监察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明确监察职责、范围和标准,增强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增加劳动监察机构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建立更为完善的监察网络,提高监察力度和监察效果。
加强监察机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对工会组织进行改革,建立健全的工会监督体系,加强工会组织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4.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更为有效的劳动仲裁机构,加快劳动争议的审理速度,对于劳动纠纷给予及时有效的解决。
建立健全的工作纠纷处理机制,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解与协商。
劳动监察与工会监督制度的不足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应当通过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劳动监察作风自查自纠
劳动监察作风自查自纠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
作为一项关系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工作,劳动监察必须保持高度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监察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何加强劳动监察作风建设,提高劳动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成为当前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问题分析(一)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作风不严谨。
一些劳动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懈怠敷衍现象,对于检查的对象不认真对待,有的检查不够深入,有的审核函、检查记录不规范,影响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执法不规范。
有的执法人员在劳动监察执法中存在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执行劳动法规等问题,导致执法效果不佳,监察结果争议较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纠纷不断。
3.工作流程不清晰。
在一些地方的劳动监察工作中,流程不规范,审核环节混乱,导致了工作效率低下,重复劳动增加,对监察工作的质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监察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对于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察抓得不够紧,监察力度不足,导致了违法行为的隐患积累,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严重。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1.观念不合格。
一些劳动监察人员工作中缺乏责任意识,对于劳动监察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表现为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够清晰的现象。
2.制度不规范。
目前我国的劳动监察制度虽然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在一些细节和操作环节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导致了监察工作不够顺畅、高效。
3.资源分配不足。
一些地方对于劳动监察工作的投入不够,监察人员人数较少、力量不足,导致了监察工作的效率不高。
4.执法标准不统一。
由于劳动监察的执法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些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主观随意性,执法结果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公正现象。
二、自查自纠措施(一)强化教育培训。
对劳动监察人员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执法标准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确保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难点与对策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难点与对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行政执法行为。
它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问题,一些问题甚至还相当突出,并带有普遍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难点1、缺乏社会的广泛认同,是影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关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难是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究其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缺乏社会广泛认同。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本质是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在我国现实实际中企业与劳动者利益是不同的,企业的目的是营利,而劳动者的目的是生存,在规避风险方面,双方存在非常大的不平等,很多情况下,劳动者所面临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又远远低于企业,与此同时,我国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就业矛盾也是十分突出,因此,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便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
这样,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就产生了矛盾,不论是从中央还是到各级政府或是社会群众,从心理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将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要地位,但各地政府特别是像建宁小县城,为了发展经济在对外引进企业和自办企业上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稳定企业的生产,而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则放在次要地位。
这种缺乏社会广泛认同的观点,必然影响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
2、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抵触情绪大目前,大部分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只顾生产和经济效益,不重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对国家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臵若罔闻,存在短期行为,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放在第一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致使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
劳动保障监察对象普遍具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抵触情绪强烈,往往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或臵之不理,或到处找关系托人说情,或威胁撤资停办企业,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不予积极配合,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常常处于尴尬局面。
劳动保障监察经验交流材料
劳动保障监察经验交流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我参加了一次劳动保障监察经验交流会,以下是我的交流材料。
首先,我分享了我所在单位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
我们注重以法律为依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我们高度重视对劳动合同、社保和工资支付等方面进行监察,避免劳动者权益被损害。
我们还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违法用工情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成功解决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其次,我听取了其他单位的经验交流,对他们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的亮点和创新做法进行了借鉴。
比如,有的单位采取了多方联动的方式,与工会、劳动仲裁部门等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有的单位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设了智慧监察平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察质量。
还有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权益的认知,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通过借鉴这些经验,我深感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需要不断创新和引进先进经验的,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改进,才能更好地为劳动者服务。
最后,我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提出了一些观点。
首先,一些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不到位,导致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强。
其次,一些地方监察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和不透明的问题,容易引发信任危机。
再次,一些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的出现,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认为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完善监察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在法律与人道主义精神间寻求平衡,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总结起来,劳动保障监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环节,各级监察机构需要加强协作,不断创新,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着更加规范、公正、高效的方向发展。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劳动关系主体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主要问题1、劳动违法严重,违法种类多。
劳动保障监察任务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08年度共检查用人单位541家,其中存在各种程度不同的劳动违法情况的用人单位有85家,占被检查单位的15.7%。
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29件,涉及的劳动违法种类有:不签劳动合同,不缴、少缴、欠缴社会保险金,拖欠劳动者工资,违反最低工资法,加班加点违法等。
2、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监察抵触情绪大,工作不配合当前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许多企业领导只抓生产和效益,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政策不了解、不学习,认为劳动保障监察干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不积极、不配合,抵触情绪大。
一部分企业主以员工流动性大为由,不愿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便签订了,也大多流于形式,没有严格履行,致使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
3、劳动保障监察缺少强制手段,处罚措施难以完全到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各地的贯彻执行条例,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但力度、强度还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劳动环境。
如在执法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查封物品、冻结账户、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对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现象劳动保障部门只能处罚,但对企业拒不执行、转移财产、逃避处罚等行为,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申请法院执行期过长,在执行时企业已无力偿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的处罚往往只是一纸空文。
浅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浅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作者:李泰塨来源:《辽宁经济》2020年第02期〔内容提要〕劳动保障监察是指依据相关法律,对劳动关系加以干预与调整的过程,这属于劳动行政行为,促进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但是,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并不完善且存在诸多问题,如并不具备科学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领导体制、地方政府没有提高重视度、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素质相对低下以及没有授予行政强制权给劳动保障监察等。
因此,我国政府应选择合理的方案来处理以上弊端,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相对人应该拥有的行政救济提供保障。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法律法规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地区政府重视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没有非常重视此项工作。
一些政府将重点集中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中,而忽视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
如轰动一时的富士康实践,实际上当地政府完全了解这一情况,但是为了不给本地区的GDP造成影响,并没有严肃的惩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因为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关注,企业和工会也未严格的配合执法,如果情况严重甚至会丧失劳动者的支持,所以该部门在人们心中发挥的作用极小。
(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领导体制不合理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国范围和行政区域部分的工作分别交由不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负责。
前者是国务院,后者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后者的相关部门针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起到促进和帮助的作用。
由此可见,当下使用的是双重领导制,该制度连接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政府,这就会涉及到其人员和经费的管理,一旦地方政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如包庇或者袒护企业,部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际上也不会对其发声。
(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缺乏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的“法律责任”章节里面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权利,如当场责令其进行改正、口头警告、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吊销许可证等,但是面对众多的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不具有行政强制权。
劳动保障监察2024终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2024终总结劳动保障监察是确保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
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以下是对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终总结。
一、工作成绩在2024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了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
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减少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现象发生,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劳动者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职责。
再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了合力,共同推动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
这些成绩表明,在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然而,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违法用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
其次,一些用人单位在面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检查时,采取欺骗手段,掩盖违法行为,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此外,一些地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素质不高,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导致监察结果不尽如人意。
这些问题对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
首先,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工行为实行零容忍。
其次,提高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用人单位明确自己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再次,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确保监察工作的质量。
此外,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
劳动监察堵点难题工作总结
劳动监察堵点难题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也日益活跃。
然而,劳动监察
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难题和堵点,给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急需对劳动监察堵点难题进行深入总结,以便更好地推动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劳动监察堵点难题主要体现在监察力度不足、执法效率低下等方面。
一
些劳动用工单位存在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现象,但由于监察力度不足,导致这些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一些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效率不高,导致违法用工现象屡禁不止,给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其次,劳动监察堵点难题还表现在监察手段不够多样化、监察人员专业素质不
高等方面。
一些劳动监察部门依然采取传统的监察手段,如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等,而忽视了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监察手段的运用。
同时,一些劳动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导致他们在劳动监察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判断和处理能力,影响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针对劳动监察堵点难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加大对
劳动监察工作的投入,提高监察力度,加强对劳动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用工等行为。
其次,加强对劳动监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开展劳动监察工作。
同时,推动劳动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引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察效率和监察质量。
总之,劳动监察堵点难题是当前劳动监察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深
入总结,找准问题所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才能更好地推动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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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行为,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近些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来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对用人单位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等。
根据以上规定,我县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杜绝了使用童工现象,较好的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有了新的进展,解决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也有新的起色,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
但是,总的来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起步晚,节奏慢,力度不够,影响不深,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1、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到位。
前几年,我县国有企业少,私营企业廖廖无几,职工和其他形式的用工不多,国有企业也能较好的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劳动争议。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企业“改制”、“重组”,经营管理形式发生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进入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用工逐步增多,经营管理者为减少企业成本,赚取最大利润,有的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制定了一些有损职工利益和有悖法律法规的内部管理规定及制度条款,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由于职工法律知识欠缺,经营管理者制定管理制度时不征求职工意见,往往反映的是个人的意志,也从不主动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审核,自行其是,职工是敢怒不敢言。
劳动监察部门也疏于查检,个别用人单位至今还有一些违规条款。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近年来宣传和执法检查,我县县属企业、机关单位的各种用工基本订立了劳动用工合同,建筑施工单位的部分用工也订立了用工合同,今年还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合同。
但还有很大一部分的服务行业用工及建筑企业使用的本地农民用工和临时用工尚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和其他事项不明确,因此,工资纠纷时有发生,争议调处有较大难度。
3、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目前,我县已全面启动了“五大保险”,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较好,但工伤和生育保险仅有3个国有企业参保缴费,尚有1个国有企业和在县施工的全部建筑企业未参保。
由于我县参保人数不多,缴费金额极少,基金积累严重不足,风险较大,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县上对企业参保也未作强制性要求,对此有所放松。
4、劳动保障监察处理执行难。
在劳动用工领域,很多用工单位忽视法律规定,不依法办事,自行其是,导致用工不报审、不登记、不备案,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不执行从业规定,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几年开展的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多次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和检查整改,大部分用人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整改,但也有个别单位或置之不理,或托人说情,劳动监察办案人员无统一着装,无执法标志,在执法监察中权威信不高,影响不深,监察处理难度大,到目前,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处理还是空白。
5、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亟等待加强。
我县属少数民族地区,单位编制少,人手少,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合而为一,工作量加大,给劳动保障工作增加了难度。
县级劳动监察大队仅有3名编制,目前还没有一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区乡劳动保障所有名无实,一无专门编制,二无专职人员,三无工作经费,现有的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没经过专门的培训,业务素质还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要。
加之部分领导重人事、轻劳动,使劳动、就业和监察执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6、劳动保障监察办公条件差,执法监察手段落后。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全县各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且重点在基层,由于点多面宽,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要跑上近千公里路程,花相当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但是劳动监察部门从来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没有交通工具和照相、摄影等专门的执法监察办案设施设备,很多取证工作无法开展,影相资料无法保存,办案条件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一台过时的电脑,办公条件差和执法监察条件相当差。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虽有机构设置,但无专职人员,更无工作经费,全部工作都由行政局兼职人员用原始的手工方法处理,很多工作力不从心。
二、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对策建议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进城务工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合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集中培训、广泛宣传、争议调处、监察处理等有效形式,普及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2、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处理工作。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执法人员严重的失职行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纪的产生和发展。
构建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是我们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有力武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理直气壮的依法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以教育为主,处理为辅,同时要抓住典型,有的放失,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树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执法形象。
3、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是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的关键,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
因此,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须首先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要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和经费,确保组织机构合理有力,运转高效。
目前,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相近的职能越来越少,民族地区合二为一,编制少、人员少,工作重,有时容易顾此失彼,作为政府单列职能部门,会更加突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更能显示执法监察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二是要努力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强化学习,加强监察执法工作业务技能的提高培训,加强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努力改进监察执法手段。
当前已进入了科技、信息时代,现在落后的监察执法办案手段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改进监察执法办案手段势在必行。
目前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办案条件非常差,设备非常简陋,办案手段非常原始,诸多工作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要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为基层解决一些工作经费,配备一辆交通工具和比较先进一点的工作设备,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
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面临很多的问题,一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并带有普遍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发展。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1、体制不顺,是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关键漠河县是全国少有的政企合一体制,劳动监察经费未纳入县财政由企业承担,特殊的环境制约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经费奇缺,三大瓶颈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隐入困境,严重影响着劳动监察工作的办事效率。
2、思想上的误区,影响劳动保障监察的开展监察难、难监察是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其原因是一部分地区领导对劳动监察存在误解,为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了一些招商引资的地方性优惠政策,但这部分领导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忽略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定的政策个别要款与《劳动法》有抵触,给劳动监察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一部分招商部门不及时出检查证明,怕影响地方的经济建设,这给及时查处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案件延误时机,影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
3、企业对劳动监察抵触情绪较大目前,大部分企业存在着企业领导不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只抓生产和效益。
个别领导不负责任,对国家法令,政策不闻不问。
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老板对劳动保障监察抵触情绪非常大,存在短期行为,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愿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有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致使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
4、监察缺少强制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200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劳动环境。
劳动监察执法中,没有查封物品,冻结账户,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等强制措施。
对拖欠工资、欠缴养老保险费等现象劳动部门只能处罚,对企业负责人死拖硬赖就是不还工钱,不缴保险,有的转移财产,逃避处罚,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申请法院执行期过长,在执行时企业已无力偿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的处罚只能是一纸空文,而劳动者赢的只是一场空头官司。
5、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面对目前就业难的形势,大部分劳动者为了维持生活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条件只能忍气吞声,认为找到工作不容易,放弃自己应有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费,收取风险抵押金,延长工作时间,增大劳动强度能忍则忍,在出现拖欠工资时还不知道向老板索要欠据,甚至有的劳动者是由老乡带出来,自己不知道给谁打工,连老板的姓名都不知道。
还有的劳动者连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都不知道,就是知道老板欺骗也不知道怎么办。
6、管辖重叠存在“够着的管不着,管着的够不着”现象。
根据《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第九要规定,省负责本区内的中省直属企业,地区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县负责所管辖的用人单位,形成了分散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