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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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春藤大院会所、样板房、售楼部

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综合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常春藤大院会所、售楼部、样板房装修工程

1、1、2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4大街常春藤大院第3组团

1、2 有关单位与机构

1、3、1 建设单位(招标人即为甲方):开封维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2 工程设计单位:煤炭工业郑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1、3、3 装饰设计单位:徐琦设计事务所

1、3 工程内容

常春藤大院会所、样板房、售楼部的室内装饰,具体以装饰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样板房位于第3组团4号楼(3-4号楼)西户A户型;会所位于第3组团3号楼(3-3号楼)一层;售楼部位于第3组团3号楼(3-3号楼)二层及夹层。

1、4 投标报价范围

1、4、1 列入本次投标报价范围的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按甲方提供的装饰施工图纸及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的全部工程内容。

1、4、2 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范围的工作内容:

(1)装饰空间内的家用电器采购与安装、灯具中的花灯的采购(安装由投标人负责)

(2)空调设备、风机盘管、进风风口、回风风口的采购及安装,但饰面风口开孔及风口的嵌入安装应计入投标报价;消防工程的安装,但饰面开孔应计入投标报价;

(3)售楼部夹层的钢结构与旋转楼梯的施工,样板房楼梯的钢结构施工

(4)活动家具等;

(5)装饰画;

(6)其她属于软装范围的;

(7)游泳池的过滤、给排水设备等

(8)背景音乐,但饰面开孔应计入投标报价

(9)会所部分户内分隔墙部分的砖砌工程。(砖砌工程表面水泥砂浆由投标人负责)

不列入报价范围的材料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公司负责采购。

1、5 施工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 工程工期

售楼部、样板房装饰工程工期为56天;会所装饰工程工期为100天。

1、7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方式为有标底邀请招标。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2、1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条件,有足够的施工机具、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与施工人员,有完成过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能保证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任务,凡接到本招标文件者,均为资质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2、2 工程报价要求

2、2、1 本装饰工程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提供的装饰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补充文件为依据,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装饰工程量(附件6)作为报价依据,中标后,施工图纸未作修改,不得再作工程量调整。

装饰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核对,若核对工程量出现偏差,由投标人以补充工程量的形式单独列表注明增加、减少项。

2、2、2报价按照分项为下列三项工程分项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样板房、会所(不包含3-3号楼一层上二层售楼部踏步空间的装修)、售楼部(包含3-3号楼一层上二层的楼梯踏步空间的装修)(以下简称售楼部)分三部分报价;

2、2、3报价中工程定额与目前强制性施工规范相冲突的,以目前强制性规范要求为准。即工程定额中没有列入的或要求较低的,按强制性规范要求施工不调整造价。

2、4 材料供应

2、4、1 本装饰工程的材料原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并经招标人确认,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见附件5,除此之外其余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相同或近似的材料,若招标人提出变更材料种类或品牌时,结算时用签证价与工程量的乘积进入结算,并扣除乙方所报单价与图纸工程量的乘积。

2、4、2 所有进场材料均应有合格证与质保书,与投标时提供样品一致,未经甲方认定的,不能进场。若使用劣质材料与假冒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就是否发现与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或假冒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自负。

2、4、3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明确注明投标报价所选择主要装饰材料的品牌、规格与性能指标,并根据工期进度计划要求,编制材料进场计划。

2、4、4除附件5中约定的材料外的其她材料,由发包人提供材料样品,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样品选择替换材料,所替换的材料应注明厂家、单价,经过打样,由甲方确定后,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若投标人变更所替换的材料,按投标人的材料单价及数量重新确认变更的材料单价并经双方确认。结算时按照2、4、1(款)约定的进行结算。

2、5 承包方式

本次招标发包的室内装饰工程,实行包工程量、包工期、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按双方承诺接受的合同总价承包,一次包定(固定价格)。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总价加(或减)联系单调整及甲供材料或确定品牌签证价调整。

2、6 工程质量要求

本室内装饰工程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国家与省市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验收标准,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详细阐述关键工序的主要施工工艺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手段。

2、7 工程工期要求

本装饰工程样板房、售楼部分计划于2015年8月1开工,2015年9月25前竣工,计划工期56天。会所部分计划工期计划于2015年8月1日开工,2015年11月8日前竣工,计划工期100天;工期包括完成施工图纸中由本次招标确定的承包人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可以根据此工期要求及本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确定投标工期,并按此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一旦确定中标人,该投标工期将作为合同工期。但投标人工期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则视为不满足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可认定为废标。

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开工令后第2天起算,工程达到交工验收条件时,承包方应向甲方提交交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承包人提交交工报告的当天即为交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日期将作工期累计。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有责任保护、管理至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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