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一、引言
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加剧,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在企业中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提高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水平和业绩表现,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二、选拔和聘用
1. 选拔标准:职业经理人应具有较高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同时具备出色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2. 招聘程序:通过严格的面试和评估流程,确保只有最胜任的人才被录用。
三、薪酬和激励
1. 薪酬构成:薪酬应当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等多种形式,以激励职业经理人持续提升绩效。
2. 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绩效结果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四、培训和发展
1. 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培训,帮助职业经理人提升管理技能和行业知识。
2. 发展机会:提供良好的晋升机制和发展通道,鼓励职业经理人不断学习和成长。
五、绩效评估
1. 设置目标: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为职业经理人提供清晰的工作方向。
2. 定期评估:定期对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六、离职管理
1. 离职程序:规范的离职程序可以有效降低离职对企业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职业经理人顺利离职。
2. 离职调查:对离职职业经理人进行调查,分析离职原因并加以改进,以减少员工流失率。
七、总结
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可以有效提升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水平和绩效表现,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因此,企业应积极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办法,为职业经理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机会。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为落实《XX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完善公司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内生动力,根据中共XX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XX党发〔2021〕24号)文件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通过选聘市场化、管理契约化、监管规范化逐步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聘用机制。
第二条取消公司经营层管理人员上级任命等方式,全面实行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业经理人管理和选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原则;(二)坚持选聘标准为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原则;- 1 -(三)坚持选聘市场化、管理契约化、薪酬差异化、退出市场化的管理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五)坚持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六)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党支部充分发挥其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保证党支部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任标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其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决策作用,保证董事会依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管理、考核权,严格执行职业经理人相关制度。
第三章选聘条件第七条职业经理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推进金融产业市场化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司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职业经理人就是指公司系统通过市场化机制选聘与管理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专职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与企业总师助理、内设事业部制经营部门负责人、省级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下列单位:(一)市场化业务所占比例较高的;(二)确立市场化改革发展方向的;(三)其她因工作需要的。
第四条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原则;(二)股权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统一的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五)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六)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七)契约化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系统职业经理人分为高级职业经理人与中级职业经理人。
高级职业经理人包括企业专职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
中级职业经理人包括企业总师助理、内设事业部制经营部门负责人与省级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等。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高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与管理工作,参与与指导各单位开展中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与管理相关工作。
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协助开展高级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相关工作,并根据本级党组(党委)的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中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与各单位经营考核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参与开展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第八条公司与各单位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参与开展有关纪律监督工作。
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职业经理人是指受雇于企业或组织的专业经理人员,其职责是负责组织管理、决策制定和战略规划等工作。
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管理是企业发展成功的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将从选聘和管理两个方面,探讨职业经理人的选拔和管理办法。
一、职业经理人选聘1. 岗位需求分析。
在选拔职业经理人前,企业需要明确该职位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通过与业务部门的沟通,确保明确该岗位的责任和职责,并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组织需求。
2. 设置选拔程序。
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选拔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测评和实操等环节。
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公平,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对招聘结果的影响。
3. 利用多种渠道吸引人才。
除了传统的招聘渠道外,企业可以通过猎头公司、专业社交平台、校园招聘和内部推荐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
多种渠道结合,能够拓宽招聘范围,提高人才库的质量和多样性。
4. 关注人才的发展潜力。
在选拔过程中,除了考察候选人的成绩和经验外,还应注意关注其潜能和发展潜力。
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不仅需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还需要有自我驱动力和不断学习的能力。
5. 合理设定薪酬待遇。
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企业需要合理设定薪酬待遇。
薪酬应与岗位要求和候选人的综合素质相匹配,同时考虑到行业潜在的薪酬竞争力。
6. 加强背景调查。
在确定候选人之前,企业应该加强对其背景的调查。
通过查阅资料、联系前任雇主或同事等方式,了解候选人的工作能力、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能力等信息,以确保招聘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二、职业经理人管理1. 设定明确的目标。
企业应该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将其传达给职业经理人。
目标的设定应该具体、量化和可衡量。
通过设定目标,可以激励职业经理人充分发挥其能力,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发展。
2. 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
企业应该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对职业经理人的绩效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应该包括岗位责任的完成情况、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情况等。
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管理,提高职业经理人员的素质和效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担任职业经理职务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职业经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5.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执行力。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 制定和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3. 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提高企业整体效益;4. 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企业人才结构;5.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五条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权限:1. 对企业内部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 组织和领导企业各项管理工作;3. 拥有企业内部人事、财务、物资等管理权限;4. 对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5. 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六条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任免:1. 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任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执行;2. 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3. 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任免应注重其能力和业绩。
第七条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经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 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3. 培训方式可采取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
第四章激励与考核第八条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激励:1. 企业应根据职业经理人员的业绩和贡献,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2.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提高其待遇水平;3. 企业应关注职业经理人员的职业发展,为其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职业经理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经理人员的管理,提高职业经理人员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业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职业经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考核与激励等,确保职业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企业创造价值。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职业经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合法经营;2. 组织制定和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年度计划;3. 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确保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4. 带领团队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任务;5. 负责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6. 负责企业外部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拓展;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职业经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权限:1. 对下属部门进行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决策;2. 对下属部门进行考核、奖惩;3. 对下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培训;4. 代表企业参加重要会议、谈判等;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职业经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工作要求:1.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3. 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5. 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
第七条职业经理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保守企业商业秘密;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收受贿赂、回扣;5. 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八条职业经理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工作态度;3. 团队建设;4. 遵守纪律;5. 个人素质。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三篇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三篇篇一: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推进金融产业市场化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司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职业经理人是指公司系统通过市场化机制选聘和管理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专职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和企业总师助理、内设事业部制经营部门负责人、省级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下列单位:(一)市场化业务所占比例较高的;(二)确立市场化改革发展方向的;(三)其他因工作需要的。
第四条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原则;(二)股权管理和人事管理相统一的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五)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六)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七)契约化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系统职业经理人分为高级职业经理人和中级职业经理人。
高级职业经理人包括企业专职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
中级职业经理人包括企业总师助理、内设事业部制经营部门负责人和省级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等。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高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管理工作,参与和指导各单位开展中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
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协助开展高级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并根据本级党组(党委)的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中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和各单位经营考核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参与开展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第八条公司和各单位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参与开展有关纪律监督工作。
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
一、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企业职业经理人的管理,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
职责,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定义和范围
1. 职业经理人指由企业聘请的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个人。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雇佣职业经理人的企业。
三、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1. 职业经理人应遵守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工作规范,执行企业的
决策并履行职责。
2. 职业经理人有权利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参与企业的决
策过程。
3. 职业经理人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职业经理人的招聘和任用
1. 企业应按照合法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职业经理人的招聘和任用。
2. 职业经理人的招聘和任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企业应对职业经理人的背景和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五、职业经理人的绩效考核和奖惩
1. 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定期评估。
2.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职业经理人晋升、调整薪酬和奖惩措施的依据。
六、职业经理人的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
1. 职业经理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 企业有权根据职业经理人的工作表现和纪律问题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
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旨在为企业提供有关职业经理人的管理规范。
请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学校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经理人的选拔、任用、考核、激励与约束,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职业经理人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候选人的专业能力、管理经验、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职业经理人的选拔和任用工作。
第六条职业经理人的选拔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简历筛选、面试考核、背景调查、综合评估、确定人选等。
第七条职业经理人的任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岗位需求和候选人的能力特点进行匹配,确保人岗相适。
第三章考核与激励第八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对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绩效、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进行全面考核。
第九条考核应定期进行,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年度考核重点评价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绩效和综合素质;任期考核重点评价职业经理人的长期贡献和履职情况。
第十条考核结果应作为职业经理人晋升、薪酬调整、奖金发放、股权激励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薪酬、奖金、股权等多种方式,激发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第十二条激励机制的设计应遵循市场导向、绩效导向、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目标和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发展相协调。
第四章约束与监督第十三条职业经理人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职业经理人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职业经理人应接受公司的审计和监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法律法规的职业经理人,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职务、追究法律责任等。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 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法》、《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权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公司董事会通过市场化选聘, 择优聘用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层的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职业经理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出资人认可, 公司认可;(二)公开、择优、德才兼备;(三)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与独立履行职责相统一;(四)权利与责任相统一, 激励和约束并重;(五)依法履职, 规范管理;(六)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担任职业经理人的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 诚信勤勉, 职业信誉良好;(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 了解任职企业主营业务,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四)具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工作经验, 或具有与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职称或担任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六)身体健康, 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一)直系亲属2年内曾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人员;(二)2年内曾与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三)曾在与公司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的人员;(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职业经理人的其他人员。
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绪论为了加强对公司职业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人事制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岗位设置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置各种职业经理人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市场经理、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等。
第四条招聘与选拔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岗位要求,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职业经理人的招聘与选拔工作。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或影响招聘选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绩效考核公司将依据职业经理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定期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晋升或降职调整。
第六条培训与发展公司将为职业经理人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帮助其更好地发展和成长。
第七条福利待遇公司将根据职业经理人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
第八条保密义务职业经理人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均需遵守公司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
第九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职业经理人,公司将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薪留职、辞退等。
第十条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以上为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的主体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附件列表:1.公司职业经理人岗位设置表2.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标准3.职业经理人福利待遇方案4.公司保密协议5.公司违规处理流程法律名词解释:1.职业经理人:指受聘于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并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2.保密义务:指职业经理人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有责任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违约行为及认定:1.违规招聘和选拔:如存在违反公司招聘选拔规定的情况,包括舞弊、利用关系等行为。
2.绩效考核造假:职业经理人对个人绩效进行虚假申报或篡改、伪造绩效数据等行为。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和__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职业经理人管理,根据《____市委__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____市委办公厅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管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__市市管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职业经理人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党组织,是指公司党总支。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通过市场化机制选聘的公司经营负责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岗位。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主管部门,是指集团公司本部各职能主管部室及集团公司所属各投资平台公司。
第六条职业经理人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选任相结合,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第七条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公司党组织、董事会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组织人力部的指导下负责职业经理人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选聘工作程序第八条公司职业经理人可采取市场化公开选聘和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进行。
必要时,也可通过组织推荐方式进行。
第九条职业经理人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经营业绩突出,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禁入和特殊岗位任职资格等制度规定。
第十条市场化选聘一般应包括以下程序:(一)下达授权书。
集团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董事会下达授权意见。
授权公司董事会职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分配权、中长期决策权等权力。
(二)制定选聘工作方案。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一、定义和范围职业经理人是指受聘于公司或组织,负责管理和领导各部门工作的专业人士。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职业经理人的选拔、培训、聘任和绩效评价,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绩效的管理制度。
二、选拔和聘任1. 公开招聘企业应当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职业经理人,确保选拔程序公平、公正、透明。
2. 综合评估选拔职业经理人应综合考虑其专业能力、管理经验、领导潜力等因素,确保选聘适合岗位的人才。
3. 合同签订聘用职业经理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培训和提升1. 岗位培训企业应根据职业经理人的实际岗位需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绩效。
2. 继续教育职业经理人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保持行业敏感性和创新意识,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
四、绩效评价1. 目标设定企业应与职业经理人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
2.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定期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 激励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绩效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五、监督和反馈1. 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从事工作。
2. 反馈意见职业经理人应接受来自员工、同事和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自身管理能力。
六、总结和展望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是企业管理实践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规范职业经理人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以契约形式受雇于企业,按照契约约定履行职责,为企业创造价值,并依据契约获得报酬的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第二章职业经理人的任职资格第四条职业经理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熟悉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情况;(三)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带领团队完成工作任务;(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工作压力和工作环境。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职业经理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三章职业经理人的选拔与聘任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内部选拔、外部招聘等方式选拔职业经理人。
第七条内部选拔职业经理人的,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八条外部招聘职业经理人的,应当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招聘程序等,并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网站、猎头公司等渠道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职业经理人是指受雇于某个组织或企业,以管理职能为主要职责的人员。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对于职业经理人的管理需求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和提高其绩效,制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成为必要。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确立一套科学、公平、有效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职业经理人的行为,提高其工作绩效,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基本原则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职业经理人应该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其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
2.绩效导向: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和晋升应以其绩效为基础,激励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3.透明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具备透明度,职业经理人应对组织的决策和规定有所了解。
4.法律合规:管理办法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确保职业经理人的活动合法合规。
四、职业经理人的选拔与评估1.选拔标准:企业在选拔职业经理人时应综合考虑其专业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因素,以确保选出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2.评估方式: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360度评估等方式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培训与发展:企业应为职业经理人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五、职业经理人的权益保障1.薪酬制度: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应与其绩效挂钩,合理激励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2.福利待遇:职业经理人应享有与其身份和职责相符的福利待遇,如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
3.工作环境: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职业经理人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六、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和义务1.忠诚职守:职业经理人应对企业忠诚,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企业的利益而努力。
2.保守商业机密:职业经理人应严守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其他不相关方。
3.自我提升:职业经理人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七、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1.企业内部:企业应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监督,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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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职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概述一、项目经理职业化的意义项目经理部是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也是企业效益的源泉,项目管理的好坏,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
而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因此,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有一支综合素质高、满足业主条件的项目经理队伍。
实行项目经理职业化,可以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人力资源,保持项目经理队伍稳定,实现项目经理责、权、利的统一。
二、职业项目经理任职条件1、具备项目经理资质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材料、设备、经营、管理、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知识;2、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3、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业绩;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中能公正廉明,以身作则,赏罚分明;5、为企业非领导人员。
三、职业项目经理实行任期聘任制,每届任期聘任时间从项目的入场准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项目经理的选拔,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可采用公开选拔、公司指派、民主推荐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分级管理一、对项目经理实行分层级管理,不同层级的人员具备不同的任职资格,可聘任为对应项目规模的项目经理。
二、根据历史业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对集团内部现任及拟任的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分为A、B、C、D、E五级,同时认定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1、A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5亿元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二个5亿元以上项目的副经理任职经历。
A级项目经理可任5亿元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
2、B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2-5亿元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或在二个2-5亿元的项目任项目副经理经历,或一个5亿元以上项目任副经理经历。
B级项目经理可任5亿元及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任5亿元以上项目的副职。
3、C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1-2亿元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或在二个1-2亿元的项目任项目副经理经历,或一个2亿元以上项目任副经理经历。
C级项目经理可任2亿元及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任2-5亿元项目的副职。
4、D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0.5-1亿元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或在二个0.5-1亿元的项目任项目副经理经历,或一个1亿元以上项目任副经理经历。
D级项目经理可任1亿元及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任1-2亿元项目的副职。
5、E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0.5亿元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或在二个0.5亿元以下的项目任项目副经理经历,或一个0.5亿元以上项目任副经理经历。
E级项目经理仅限于担任0.5亿元及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任0.5―1亿元项目的副职。
三、项目经理等级评估每年进行一次,依据评估结果实行升降级制度。
评估同时要结合项目经理在任职期的安全、质量、工期、社会信誉、队伍全面管理等综合考核情况评定。
无项目经理任职经历人员如欲从事项目经理职务,或现任项目经理欲资格升级,必须提出任职资格评估申请(见附表1),并提供详细的个人履历及业绩材料。
新任项目经理必须从E级开始认证,今后根据业绩积累和能力提高情况,再行升级。
第三章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具有以下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有关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代表企业对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组织制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三、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四、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五、接受企业管理层对项目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和内部审计;六、工程竣工决算后的工程款追欠;七、对年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八、新技术、新工法、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第四章项目经理的权限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经理有以下权限:一、参与施工项目投标;二、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择、聘任关键岗位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奖惩;三、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四、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与使用,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内部计酬原则和标准;五、经过合法程序选择分包方,代表项目经理部与协作单位、分承包方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
六、在限定程序、范围内的机械物资采购权。
第五章项目经理的考核一、考核组织机构集团公司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三总师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领导参加的项目经理绩效考评组。
二、考核内容1、责任成本管理及完成情况。
2、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3、工程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4、工程合同工期指标完成情况。
5、工程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6、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7、物资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8、设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9、承揽工程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0、精神文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评分指标见项目经理月目标考核表(附表2)、项目经理年度考核表(附表3)。
三、方法步骤1、每年十二月份进行本年度项目经理的考核。
2、项目部民生测评。
项目部全体人员按照考核的内容及标准逐条测评打分。
3、上级考评。
考核组采取查阅台帐、召开专题会等形式进行考评,对重要指标进行重点查实,考核后按照评分办法计分。
四、考核结果考核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民主测评得分占30%、公司领导考评得分占40%、公司机关中层干部考评得分占30%。
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80-90(含90)分的为胜任;考核得分60-80(含80分)分的为基本胜任;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为不胜任。
第六章职业项目经理的待遇一、薪酬待遇(一)、薪酬组成:职业项目经理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浮动年薪、兑现奖金和超额上交款提成四部分组成。
1、基本年薪各级项目经理基本年薪标准为:A级项目经理年薪为6万元,B级项目经理年薪为5万元,C级项目经理年薪为4万元,D级项目经理年薪为3.5万元,E级项目经理年薪为3万元。
2、浮动年薪浮动年薪以基本年薪为浮动基数,年度考核项目部上交款、产值、安全、质量和企业信誉等指标后一次性计发(扣)。
浮动年薪的考核参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指挥部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第四章“浮动工资考核”的相关规定(公司财[2006]213号文附件)。
3、兑现资金兑现资金以项目业绩为考核依据,年度预发、终结清算、超发扣回、欠发补足。
具体计算方法见第七章《项目经理的奖惩》。
4、超额上交款提成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在项目新上场时划定项目责任成本,项目竣工结算后,超额上交款部分可按30%对项目人员进行奖励,其中项目经理占10%。
(二)、项目经理的基本薪金每月可按年薪的月平均数预支,浮动年薪待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兑现资金视情况在年底或项目竣工结算后发放。
二、政治待遇A级职业项目经理享受公司副总经理待遇,B级职业项目经理享受公司三总师副职待遇,C级职业项目经理享受公司机关部门正职待遇,D、E级职业项目经理享受公司机关部门副职待遇。
三、其他待遇职业项目经理在职称评审、安排家属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七章项目经理的奖惩一、“十佳项目经理”的评选表彰根据对项目经理的综合考核结果,取前十名进行奖励。
被评为年度十佳项目经理的人员,由集团公司颁发荣誉证书,给予50000元/人的奖励。
具体办法参见《中铁十一局集团十佳项目经理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企[2006]313号文)。
二、业绩考核奖罚根据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责任书》考核指标值,综合考核等级为一等的,返还抵押金,另给予四倍的奖励;考核等级为二等的,返还抵押金,另给予三倍的奖励;考核等级为三等的,返还抵押金,另给予二倍的奖励;考核等级为四等的,返还抵押金,另给予一倍的奖励;考核等级为五等的,返还抵押金;考核等级为六等的,没收全部抵押金;考核等级为七等的,没收全部抵押金,另按抵押金数额罚款。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奖罚办法》(公司企[2007]50号文)。
三、信誉评价奖惩(一)、奖励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综合检查评比中被评价为全线前三名的,根据参建单位家数的不同,奖励项目经理6000-30000元。
2、对连续三次获得集团公司奖励的指挥(项目)部,在集团公司中标的其他铁路项目经理竞聘中优先考虑。
(二)、处罚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综合检查评比中被评价为全线倒数一、二、三名的,根据参建单位家数的不同,对项目经理处以4000-25000元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2、对连续两次获得集团公司罚款或出现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项目部,撤销项目经理职务,同时行政降级使用。
以上奖惩具体办法参见《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信誉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司质量[2006]172号文)。
四、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奖罚1、完成上交款指标、代扣代缴指标时,奖励1万至3万元;未完成时,罚款1万至2万元。
2、完成工程进度100%奖1万元,未完成罚1万元。
3、完成其他目标责任指标奖2万元,未过标罚2万元。
4、社会信誉度指标达标奖1万元,未达标罚1万元。
以上奖惩具体办法参见《集团公司各指挥部(项目部)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奖罚规定》(公司企[2006]46号文附件3)。
五、经营指标奖励以项目经理部的公共关系为主参与中标的项目,按路外工程中标额的0.05%、铁路项目中标额的0.01%计提奖金,项目部提出奖金的初步分配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指标统计、考核和奖罚办法》(公司经营[2007]66号文)。
六、专项奖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专项奖罚,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一、为保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在正常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换项目经理,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时,应进行审计并按有关合同规定告知相关方。
二、坚持项目经理月报告制度,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的成本情况、资金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分析,使公司掌握各项目的经济情况。
三、建立项目经理成本月汇报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派驻成本会计,把财务控制推到施工第一线,真实掌握工程的成本动态并按时出具财务监管报告。
四、建立项目经理月考核制度,实时对项目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表1:项目经理等级申请表附表2:项目经理月目标考核表附表3:项目经理年度考核表附表1:级项目经理等级申请表附表2:工程进度、计划管理1 对生产、业务部门有无进度计划目标(5分)2 进度偏差时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效果如何(5分)3 拖欠工程进度弥补方案及落实情况(2分)4 对总工程师有无工作情况考核(2分)5计划完成(100%得28分,70%以下得0分,超一个百分点加1.5分,欠一个百分点扣1.5分6 形象进度差扣8~20分,一般0分,较好得8分,良好得16分工程质量管理1 对质检体系是否有效监控(6分)2 对可能构成的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是否采取了改进措施(4分)3当月工程质量效果(8分)良好得8分,较好6分,一般0分,质量情况差扣5—-20分安全管理1 是否建立安全组织和分工(2分)2 分管安全人员工作是否落实到位(2分)3 安全效果(无事故10分,一般事故扣20分,重大安全事故扣70分)文明施工1 文明施工良好得10分,较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扣5~20分,项目成本核算1 对各部门、工区是否有成本核算(4分)2 责任成本核算是否合理(2分)3 成本是否当月结算、成本考核,当月兑现(5分)4当月物资采购成本是否控制(5分)(物资部门采购是否计划、采购单价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帐物是否相符、是否有月报表)5 资金使用是否合理(5分)6 成本核算效果(4分)社会荣誉1良好15分、一般0分、差扣20~50分,有监理、业主口头正式表扬一次加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