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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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渭南市分公司集团通信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渭南市分公司集团通信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

通讯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乙方: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为充分利用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将依法妥善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为规范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事宜而制订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佣金标准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第三条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集团通信业务的代理商,渠道类型为集团客户社会直销渠道,代理推广的业务范围包括:集团固定通信业务和集团移动通信业务。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代理地域范围为渭南市全区。

第五条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代理业务范围内,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VI。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相关规范进行店面装修或网站页面建设。

第六条乙方承诺满足代理推广甲方业务所必需的营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场地的位置与面积、供电、互联网接入等。

第七条乙方代理甲方业务所需的营业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由乙方提供。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所代理业务的推广情况,按照“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集团业务代理商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渠道拓展服务费。针对佣金标准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政策及市场情况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涉及调整的内容,甲方将以业务通知的形式告知乙方,并自调整日期起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就本协议项下所有代理事项,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转委托/转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并应向甲方退还因其转委托/转授权而获得的全部收益,同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代理资格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在代理地区内指定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前述情况下,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代理资格的指定,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亦不得对此进行干涉或提出异议。(除非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另有约定)。

第十一条本协议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后,甲方应于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后,在扣除在此三个月期间内实际发生的,根据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的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后,将剩余的渠道拓展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协议终止或解除前的渠道拓展服务费不足以承担前述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三章保证金及代理佣金

第十二条

(大写:人民币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前三日内以转账方式向甲方全部付清,同时,乙方不得将此项保证金费用转嫁给客户。

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乙方代理业务范围的变化、业绩及客户投诉情况以及相关的规范性要求,调整乙方应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如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期限内付清。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默认。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推广所代理甲方业务中发生的违规情况及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扣除乙方保证金中的部分直至全部款项。甲方在扣除乙方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款项后,及时通知乙方扣除原因及金额,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第十五条乙方未及时增加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按照本协议中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协议届满终止或提前解除后,甲方在扣除乙方所欠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实际发生且乙方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违约金,以及甲方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有权扣除的其他款项),结清甲、乙双方间全部应收应付账款后,应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第十七条代理佣金(渠道拓展服务费)是指乙方为甲方发展用户、销售电信产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代理酬金。具体佣金标准及考核办法以甲方业务通知为准,针对佣金标准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政策及市场情况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涉及调整的内容,甲方将以业务通知的形式告知乙方,并自调整日期起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佣金发放方式:乙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将代理佣金转到以下账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为

第四章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代理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

合,根据业务推广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或提供推广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资料。

第十九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的最新资费标准和资费政策、业务管理流程、促销活动计划等方面的规定及方案。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本协议及相关附件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渠道拓展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更、市场竞争形势、技术进步、业务或产品更新等情况,调整渠道拓展服务费政策,调整后的政策视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甲方调整渠道拓展服务费政策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根据已制定的各项规范性要求、考核办法和乙方业绩状况,随时对乙方的业绩完成状况进行考核,并据以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权自主制定和调整相关各项规范性要求和考核办法,并结合乙方实际业绩,对乙方的业务能力、信用状况、回款速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乙方的代理资质等级和保证金标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权指导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开展的各项业务代理活动,且甲方有权酌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代理工作,对其营销活动、服务质量、资费标准执行情况等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企业形象、品牌等标识,如乙方超出授权使用或未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更正要求,如乙方未按要求更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单方面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依据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规定和/或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约定,从乙方的渠道拓展服务费和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获得赔偿和/或其他款项。

第五章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按本协议项下相关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渠道拓展服务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同时自行承担相应税费。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所代理的业务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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