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相关依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优评奖

一、综合素质测评

1、测评时间

9月13日~10月15日期间,全院老生班级对2012~201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打分。

2、测评程序

学生自测——班级测评小组打分——辅导员(班主任)把关——系领导审定——系里公示——报学生处备案。

3、测评依据

对照《合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院行政[2013]141号文件)中的细则逐条测评,使用《合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进行打分,并排定名次。班级每个学生都要在测评表中体现,特殊情况要加以说明,如:入伍、出国、留级、缺考等。

4、测评表连同《合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一览表》等表格于10月15日前上报学生处南区办(电子版发至xscnqb@)。

二、学年评优

1、评优依据

依照《合肥学院优良学风班、文明寝室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合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评选比例

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各系依照《合肥学院优良学风班、文明寝室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指标体系,给各班级考核打分,按班级总数的20%评选;“三好”学生人数占全班人数的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0%。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1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一门课补考不及格、受处分的学生及所在宿舍存在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学生取消评优资格。

3、评选的成绩以2012~2013全学年成绩为依据。

4、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学生处(电子版发至xscnqb@)。

三、学年评奖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①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1%(以系部为单位评选),每人每年2000元;

一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4%,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6%,每人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每人每年400元。

②一、二、三等奖学金按四舍五入计算各等级获奖人数,班级获奖总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的20%。

③各等级奖间和三等奖最后的平行名次按金额相加平均发放。

④一门课补考不及格、受处分的学生取消评奖资格。

⑤一门课考试不及格但补考及格的取消评一等奖学金资格。

2、师范专业奖学金评选。师范生按省教育厅规定,在校期间不再发放专业奖学金,毕业后在本省从事教师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发放。

3、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待国家相关文件下发后实施。

4、社会资助奖学金学年评选。按与资助方商定的评选办法进行评定,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5、单项鼓励奖学金评选

在学院学年评优活动中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在创建优良学风班、文明寝室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院级以上通报表扬者。

6、特别奖学金评选

属2012~2013学年获奖的,系里集中提名申请(附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经主办单位审核、确认,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

7、上报时间和发放

①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鼓励奖学金评选结果于10月15日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审核,同时要将《合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干、三好学生初评学生名单》电子表格发送到xscnqb@,特别奖学金在每年12月集中上报。12月份在南艳湖校区致用礼堂召开学年评优评奖表彰大会。

②按照学院有关各类奖助学金采用“一卡通”资助方式直接发放给受奖助学生的规定,此次采取将奖学金直接打到每一个获奖学生与校园“一卡通”配对的银行卡的方式发放。签领表纸制版按班级报学生管理科,电子表格按系汇总发送至xscnqb@。签领表表格要求顶左格,字符中间不要留空格,卡号需与姓名一致,若卡遗失的同学需立即到银行补办银行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