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市职业技能大赛暨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宁波选拔赛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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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XX市职业技能大赛暨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宁波选拔赛方案
(送审稿)
一、大赛内容
2020年XX市职业技能大赛共计划组织开展全国邀请赛1项,“技能之星”大赛10项,市级一类大赛17项,市级二类大赛57项。其中“技能之星”和市级一类大赛共27个项目同时作为2020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宁波选拔赛,选出的选手将代表宁波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时间
2020年5~10月。
三、参赛形式
“技能之星”和市级一类大赛(即省赛宁波选拔赛)以代表队形式参赛,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在各自辖区内选拔参赛选手组成代表队,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人;技师学院、高职院校、本科院校、世赛集训基地可单独组队,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人。市级二类大赛以个人报名形式参赛。
四、大赛标准
大赛方式可根据行业和职业(工种)特点确定。命题原则上以相关职业(工种)现行《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无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项目,由大赛组委会确定其他方式进行命题。
全国邀请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标准和方式执行。
各大赛项目报名通知、技术文件将在比赛前陆续在XX 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公布。
五、奖励措施
1.全国邀请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人分别奖励50000元、20000元、10000元。对获得前6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实际核发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0%)。
2.“技能之星”大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人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获得各项目第一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XX市“技能之星”荣誉,并颁发奖牌。各项目第1名推荐为“XX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2、3名推荐为“XX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各项目35周岁以下的首位获奖选手,授予“XX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各项目首位获奖女选手,授予“XX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3.市级一类大赛。各项目第1名推荐为“XX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2、3名推荐为“XX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4.市级二类大赛。各项目第1名推荐为“XX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
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5.“技能之星”和市级一类大赛(即省赛宁波选拔赛)各地为选拔代表队进行的初选赛。如符合市级二类大赛技术标准、参赛规模等条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后,可按市级二类大赛标准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
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6.对“技能之星”、市级一类大赛、市级二类大赛每一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承办补助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真正把此次技能大赛作为选拔、培养、激励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大赛活动公平公正、有声有色。
(二)提升大赛质量。各承办单位要以《XX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XX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为实施依据,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大赛方案,强化工作职责,精心部署安排,加强大赛动态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大赛工作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我市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中的举措,宣传大赛活动中脱颖而出的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技能人才,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以一流技能争创一流业绩,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0年XX市职业技能大赛暨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宁波选拔赛计划
2.各地初选赛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2020年XX市职业技能大赛暨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宁波选拔赛计划
备注:具体比赛时间以每项大赛通知为准。
附件2
各地初选赛人社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