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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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基土石方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思考
摘要: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 对它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有我们全员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严格管理, 才能做好公路路基的安全施工工作。这里我简要的讲一下在路基土石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安全管理,和大家一起学习
关键词:安全准备;场地安全措施;路堑;路堤;滑坡;崩塌;爆破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5、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6、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需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8、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锅炉、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他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9、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m 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10、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11、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2、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13、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跨在树干上砍断树干。高边坡清场作业
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二、施工现场场地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地段,应设有临时交通指挥。
2、采用机械施工时,应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确保施工协调、安全生产。
3、爆破作业必须设炸药加工房,其位置应隐蔽安全,起爆体加工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应有专人负责看管并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
三、路堑开挖
1、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停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坡面应接近设计坡面,坡面上的松动块石应及时清除干净,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的间距不应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数人同时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路堑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如有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护
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6、在高于2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
7、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应及时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8、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
四、路堤填筑
1、路堤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应错开进行,砌筑边坡应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上,以防石头翻滚。
2、采用机械填筑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五、滑坡、崩塌开挖
1、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等迹象,且危及施工安全时应采取:暂停作业,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作好临时排水工作;设置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等措施。
2、从滑坡体两侧自中部自上而下地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3、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自中部自上而下地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4、开挖挡墙基础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土。
5、不得在滑坡范围内搭盖工棚,堆放机具和居住人员。
六、爆破作业
1、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并将凿岩机的各部件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2、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3、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修凿岩机以及清洁水箱和加水工作,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
4、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5、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有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6、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作好后放在一起,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雷管直径相同的十条或竹钎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7、药包量必须经过计算,浅孔小炮必须采用松动爆破,不得采用抛掷爆破。
8、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9、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
10、严禁使用金属容器装药,装起爆药包时必须用木竹棍轻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