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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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大连,幼儿园餐费标准-精选word文档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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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教成本、固定资产购置情况等;
(四)价格、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际执行标准应与备案标准相一致。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全日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教服务时间为每日7时至17时30分。城区幼儿园在日常情况下,每天组织幼儿集中离园时间不得早于16时30分,幼儿园应做好未离园幼儿的活动组织和看护工作。
第三章 民办幼儿园收费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在实施收费或印发招生简章、发布招生信息15日前,报当地教育、价格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中市内四区的省、市示范幼儿园、民办学历教育学校附设的幼儿园,需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备案手续。原则上,经备案后的收费标准一年内不得变更。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市政府审定。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计时性保教服务的,可按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收费标准对接受服务幼儿收取保教费(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制定或调整住宿费标准,由市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级价格、财政部门审定。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办理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包括幼儿读物、玩教具、游戏材料等购置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收费范围及标准1. 幼儿园收费范围包括学费、杂费和其他附加费用。

2. 学费按照幼儿园不同年级划分,分别为小班、中班和大班,收费标准为每月2000元、1800元和1600元。

3. 杂费包括教材费、活动费、午餐费等,收费标准为每学期400元。

4. 其他附加费用包括保险费、校服费等,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收费方式1. 幼儿园收费采取月结制,家长需在每月20日前缴纳当月学费及杂费。

2. 家长可选择线上支付或线下缴费,线上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线下缴费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3. 家长需在缴费时填写收费通知单,并保存好缴费凭证,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三、收费管理1. 幼儿园设立专门的收费管理部门,负责收费事务的统筹和管理。

2. 收费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收费档案,记录每位学生的缴费情况,并及时更新。

3. 幼儿园应当定期向家长发放收费通知单,明确收费项目和金额,并注明缴费截止日期。

4. 家长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费,应提前向幼儿园收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延期缴费。

5. 幼儿园应当定期公示学生的缴费情况,确保透明公正。

四、退费政策1. 家长如需办理退费手续,应提前向幼儿园收费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退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a. 未入园的学生,可全额退费。

b. 已入园但未上课的学生,可退还学费的80%。

c. 已上课的学生,不予退费。

3. 退费申请经幼儿园收费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手续,并将退费金额返还给家长。

五、违约处理1. 家长如逾期未缴纳学费及杂费,幼儿园有权采取以下措施:a. 发送催缴通知,要求家长尽快缴费。

b. 暂停学生的上课资格,直至缴费完成。

c. 向家长发送违约通知,要求其限期缴费,逾期不缴费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缴。

2. 家长如有异议,可向幼儿园收费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幼儿园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回复。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收费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管理,确保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权益平衡,提高收费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原则:a. 公平合理原则: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公平合理,不得歧视任何家庭或幼儿。

b. 透明公开原则:幼儿园应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并提供详细的收费明细。

c. 约定明确原则:双方应在入园前签订收费协议,明确收费标准、收费周期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d. 服务优先原则:幼儿园应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为首要目标,收费管理应与教育质量相匹配。

二、收费标准与项目1. 收费标准: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幼儿园的地理位置、教育资源、教育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收费项目:a. 学费:包括教育费、教材费、活动费等,根据幼儿园的教育计划和教育内容确定。

b. 食宿费:根据幼儿园提供的食宿条件和服务内容确定。

c. 杂费:包括保险费、卫生费、校服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收费管理程序1. 收费通知:幼儿园应提前向家长发出收费通知,明确收费标准、收费周期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2. 收费登记: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收费登记系统,记录每位幼儿的收费情况,并及时更新。

3. 收费催缴:幼儿园应按照约定的收费周期,及时向家长发送收费催缴通知,并提供支付方式的选择。

4. 收费核对:幼儿园应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收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收费退费: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幼儿园应及时办理家长的退费申请,并按照约定的退费方式进行退款。

四、收费管理的监督与投诉处理1. 监督机构: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应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投诉处理:家长对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有异议或投诉时,幼儿园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并向家长提供处理结果的反馈。

五、收费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幼儿园的责任:a. 提供合理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并公开向家长说明。

关于印发《某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某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价发〔2014〕103号各区、市、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先导区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大连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申报表附件3:大连市幼儿园收费公示模板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财政局20 14年9月5日附件1: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托儿所及其它学前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按照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对夜间住宿幼儿)、伙食费(仅对就餐幼儿)。

除上述三项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第二章公办幼儿园收费第四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政府主导,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以及“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包括幼儿读物、玩教具、游戏材料等购置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市政府审定。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收费管理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保证家长和幼儿园的权益,提高收费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原则:公平公正、透明高效、合理合法、便民利民。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1. 学费:按照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确定,根据幼儿园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资源等因素进行调整。

2. 杂费:包括教材费、午餐费、保险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并在幼儿园网站、公示栏等途径向家长公布。

3. 其他费用:如特殊活动费、校服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并向家长提供明细账单。

三、收费方式和时间1. 收费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方式,确保收费过程的便捷和安全。

2. 收费时间:幼儿园应提前向家长公布收费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始前的一周内,以便家长做好准备。

四、收费管理流程1. 收费通知:幼儿园应提前向家长发出收费通知,明确收费项目、标准、方式、时间等相关信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家长咨询和反馈。

2. 缴费确认: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费用,并向幼儿园提供相应的缴费凭证,幼儿园应及时确认收到款项,并提供收据或发票给家长。

3. 异议处理:如果家长对收费项目、标准或其他相关事项有异议,可以向幼儿园提出申诉,幼儿园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最终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

4. 欠费管理:对于欠费家长,幼儿园应及时与其联系,并提供缴费催告通知,如仍未缴费,可以采取限制幼儿入园、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等措施。

五、收费管理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幼儿园收费管理应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家委会等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评估机制:幼儿园应定期进行收费管理的评估,包括收费透明度、公正性、服务质量等方面,以提高收费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违规处理和处罚1. 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不明确、收费时间不合理等行为。

大连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幼儿园作为孩子接受早期教育的重要场所,其收费标准一直备受家长们关注。

大连市作为东北地区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其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备受家长们关注。

下面就大连市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大连市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般包括学费、杂费和代收费用。

学费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部分,一般来说,学费的收费标准会根据幼儿园的地理位置、教育质量、师资力量等因素有所不同。

在大连市,公立幼儿园的学费一般在每月500元至15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幼儿园进行咨询。

杂费一般包括午餐费、教材费、保险费等,这些费用一般不会很高,但也需要家长们在报名时进行了解。

此外,代收费用一般是指幼儿园代收的校车费、校服费等,这些费用一般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收取。

其次,大连市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一定的优惠。

对于低收入家庭的幼儿,一般会有一定的减免政策,具体优惠标准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咨询。

此外,对于家庭中有多个孩子同时就读幼儿园的情况,也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家长们可以向幼儿园进行了解。

再次,大连市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教育部门进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幼儿园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家长们在选择幼儿园时,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咨询,以确保所收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家长们也要注意,幼儿园在收费时必须出具正规的收费票据,家长们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进行维权。

最后,大连市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家长们在选择幼儿园时,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的幼儿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大连市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合理合法的,家长们在选择幼儿园时,可以放心选择。

同时,家长们也要关注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师资力量,毕竟孩子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大连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在大连市,私立幼儿园是家长们送孩子接受教育的重要选择之一。

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家长们的经济负担和孩子接受教育的质量。

因此,了解大连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对家长们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大连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般包括学费、食宿费、杂费等。

学费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部分,一般来说,大连私立幼儿园的学费在5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会根据幼儿园的地理位置、教学质量、师资力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食宿费则是针对需要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的幼儿而设定的费用,一般在学费的基础上另行收取。

杂费包括教材费、保险费、活动费等,也是家长们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

其次,大连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和教学特色有所不同。

一些注重艺术教育的幼儿园可能会增加艺术课程费用;一些注重体育锻炼的幼儿园可能会增加体育器材费用。

因此,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除了关注基本的学费、食宿费外,还需要了解幼儿园的办学特色和相应的收费项目。

再次,大连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也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

政府对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有一定的监管和规定,一些优质的私立幼儿园可能会因为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的提升而提高收费标准,而一些收费过高或收费不合理的私立幼儿园也会受到政府的处罚和整改。

最后,家长在了解大连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隐藏的收费项目。

有些幼儿园可能会在招生时不太明确地告知家长一些额外的收费项目,比如校服费、午睡费、课外班费等。

因此,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需要与幼儿园充分沟通,了解所有可能的收费项目,避免因为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大连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需要综合考虑教学质量、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因素,做出最适合自己和孩子的选择。

同时,政府和幼儿园也需要共同努力,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孩子们接受优质的教育,家长们也能承受合理的经济负担。

希望大连的私立幼儿园能够在收费标准上做出更加合理和透明的规定,让家长们放心,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收费管理目的和原则1. 收费管理目的:为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教育质量,提高家长对幼儿园收费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2. 收费管理原则:公平、合理、透明、便民。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1. 学费:根据幼儿园不同年级的教学内容和服务项目,制定相应的学费标准。

学费应根据教学周期(如学期、月份)进行收取,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家长公示。

2. 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费、保险费、午餐费、交通费等。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杂费项目和标准,并向家长公示。

3. 押金:幼儿园可按照一定比例向家长收取押金,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营和维护设施设备的需要。

押金应在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入园协议时明确,并在协议中注明押金的退还条件和程序。

三、收费方式和时间1. 收费方式:幼儿园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种方式收取费用。

收费方式应便民、安全、透明,方便家长缴费。

2. 收费时间:学费应在教学周期开始前一定时间内向家长通知,并约定缴费时间。

杂费和押金的缴纳时间应在入园手续办理期间或入园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

四、收费管理措施1. 收费公示:幼儿园应在幼儿园内设立收费公示栏,公示学费、杂费和押金项目、标准、缴费时间等信息。

同时,还可以通过幼儿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家长公示收费相关信息。

2. 收费通知:幼儿园应提前向家长发放收费通知,明确收费项目、标准、缴费时间等,并说明缴费方式和账号。

3. 收费凭证:幼儿园应为家长提供收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发票等,以便家长核对和报销。

4. 收费咨询和投诉处理:幼儿园应设立收费咨询和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回应家长的疑问和投诉,并及时处理。

五、收费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幼儿园收费管理应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家长、学生和社会公众也有权对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2. 收费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定期对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幼儿园合理收费,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大连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幼儿园收费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提高。

而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接受早期教育的重要场所,其收费标准也备受家长们关注。

那么,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首先,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般包括学费、食宿费和杂费三部分。

学费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部分,一般来说,大连市的幼儿园学费在每个月10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费用还会根据幼儿园的地理位置、办学规模、师资力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食宿费则是指幼儿园提供的餐饮和住宿费用,一般来说,食宿费每月在500元至1000元左右。

而杂费包括幼儿园的教材费、保险费、活动费等,一般每学期为几百元不等。

其次,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幼儿园的办学特色和教育质量有所不同。

一些知名的私立幼儿园,由于其办学特色和教育质量较高,其收费标准也会相对较高。

而一些公办幼儿园由于政府的支持和补贴,其收费标准相对较低。

因此,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除了要考虑收费标准外,还应该综合考虑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因素。

最后,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家长的不同需求而有所不同。

一些幼儿园会提供全日制的托管服务,而一些幼儿园则只提供半日制的教育服务,因此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此外,一些幼儿园还会提供额外的课外活动,如音乐、舞蹈、美术等课程,这些课外活动的收费也会计入到总的收费标准中。

总的来说,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应该全面考虑幼儿园的办学特色、教育质量、收费标准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确保幼儿园的收费合理合法,为家长们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选择环境。

希望大连的幼儿园能够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辽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相应费用。

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仅对夜间住宿幼儿)、伙食费(仅对就餐幼儿)三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分级管理”的原则,收费标准由省授权各市统一确定;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按成本确定;伙食费属代收代管收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幼儿家长协商议定。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一)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二)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要统筹考虑保育教育成本、政府投入、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提高政府投入占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比重,使保育教育费标准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合理相关性。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三)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现行收费标准和拟定收费标准,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2)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3)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4)财政投入情况;(5)价格、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收费管理目的及原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确保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权益平衡,促进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1.2 原则:公平、公正、合理、透明原则。

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幼儿园提供的教育服务内容和质量确定,确保收费公平合理,并向家长公示。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2.1 学费:学费是幼儿园提供教育服务的主要收费项目。

根据幼儿园的教育服务内容和质量,学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教育资源投入、教师工资和福利等因素确定。

2.2 杂费:杂费是指幼儿园提供的其他非教育服务的收费项目,如午餐费、保险费等。

杂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与实际成本相符,不能超过合理范围。

2.3 附加费:附加费是指幼儿园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或特殊活动的收费项目,如夏令营费、音乐课程费等。

附加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与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相匹配。

三、收费管理程序3.1 收费公示:幼儿园应当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公示收费标准,包括学费、杂费和附加费的具体金额和收费周期。

公示内容应当清晰明了,方便家长了解。

3.2 收费通知:幼儿园应当提前向家长发出收费通知,明确收费周期、金额和支付方式等相关信息。

通知内容应当准确、清晰,确保家长有足够的时间做出支付准备。

3.3 缴费方式:幼儿园应当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以方便家长选择。

同时,幼儿园应当确保缴费过程安全、便捷。

3.4 收费凭证:幼儿园应当及时向家长提供收费凭证,包括收据、发票等,以便家长核对缴费情况和作为报销凭证。

四、收费管理监督4.1 家长委员会监督:幼儿园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包括收费标准的公示、通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4.2 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对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4.3 投诉处理机制: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家长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日常的经济活动保教费保育费伙食费保险费生活用品费被褥费书本费住宿费代办费:包括:伙食费、体检费、疫苗费、日用品---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大价发[2014]103号)发布日期:2014-11-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托儿所及其它学前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按照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对夜间住宿幼儿)、伙食费(仅对就餐幼儿)。

除上述三项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第二章公办幼儿园收费第四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政府主导,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以及“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包括幼儿读物、玩教具、游戏材料等购置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市政府审定。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计时性保教服务的,可按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收费标准对接受服务幼儿收取保教费(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收费管理目的及背景幼儿园是为了提供儿童教育服务而设立的机构,为了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需要对收费进行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的实施细则,确保收费合理、透明,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权益。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1. 学费:根据幼儿园的教育服务内容和质量,制定不同年龄段的学费标准。

例如,2-3岁儿童的学费为每月1000元,3-4岁儿童的学费为每月1200元。

2. 杂费:包括教材费、保险费、午餐费等。

教材费按照实际成本收取,保险费按照幼儿园所购保险的费用收取,午餐费按照每餐10元收取。

3. 其他费用:如活动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

三、收费方式1. 学费按月收取,每月1日至10日为缴费期限,逾期未缴费的家长需要支付滞纳金。

2. 杂费和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取,可以选择一次性收取或者分期收取。

四、收费管理流程1. 家长报名:家长在幼儿园报名时,需要填写相关的报名表格,并缴纳报名费。

2. 缴费通知:幼儿园在每月初向家长发送缴费通知,明确收费项目和金额。

3. 缴费确认:家长在缴费期限内将费用交至幼儿园指定的收费处,收费处进行费用确认并开具收据。

4. 滞纳金处理:逾期未缴费的家长需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为每天学费的1%。

5. 退费申请:家长如需退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费处理。

五、收费管理措施1. 收费公示:幼儿园需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在明显位置,提供给家长查阅。

2. 收费明细:幼儿园向家长提供详细的收费明细,包括每项收费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

3. 收费记录:幼儿园需建立完善的收费记录,包括家长的缴费情况、退费情况等,确保收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 收费监督: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收费监督机构或者委员会,对收费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收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 争议解决:对于收费方面的争议,家长可以向幼儿园提出申诉,幼儿园应及时处理并赋予回复,如无法解决,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是指为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保障家长和幼儿的权益,制定的管理细则。

本文将从幼儿园收费的原则、收费项目、收费方式、退费规定、收费监督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一、幼儿园收费的原则:1.1 收费公平合理:幼儿园应依据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平合理,不得歧视任何学生。

1.2 收费透明:幼儿园应将收费项目、标准、方式等信息向家长公示,并及时告知家长收费标准的调整情况。

1.3 收费依据明确:幼儿园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确收费依据,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二、收费项目:2.1 学费:幼儿园应依据教育服务的质量和内容,合理确定学费标准,并向家长明确说明学费所包含的项目和服务。

2.2 杂费: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与教育服务相关的杂费,如教材费、保险费、午餐费等,但应确保杂费项目明确、合理,并向家长公示。

2.3 附加费:幼儿园可以根据家长的需求提供一些附加服务,如托管服务、特色课程等,但应明确附加费的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并经家长自愿选择。

三、收费方式:3.1 一次性收费:幼儿园可以选择一次性收取一学期或一年的学费,方便家长缴纳,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3.2 分期收费:幼儿园可以根据家长的需求,提供分期付款的方式,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但应明确分期付款的期限和付款方式。

3.3 线上缴费:幼儿园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线上缴费服务,方便家长缴纳学费和杂费,并确保支付安全和信息保密。

四、退费规定:4.1 家长退费:家长如需退费,应提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按照幼儿园的规定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时应扣除已经使用的费用。

4.2 幼儿园退费:幼儿园如因教育质量等原因需要退费,应主动与家长沟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4.3 退费纠纷解决:对于退费纠纷,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

大连市各级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市各级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市各级幼儿园收费标准
1、大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托保费的收费标准是依据大价发[1999]8号和大价发[2001]70号文件执行。

2、大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托保费收费标准如下:
省、市示范幼儿园:全日制:230—280元;寄宿制:280—330元。

一级幼儿园:全日制:115—140元;寄宿制:190元。

二级幼儿园:最高120元;最低105元。

三级幼儿园:最高110元;最低95元。

民办幼儿园(含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成本收费,经物价部门核准,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困难家庭可获资助和减免
对入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各地要制定资助和收费减免措施,要按照省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学前教育资助的规定进行资助。

幼儿园学费管理规定细则(3篇)

幼儿园学费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园所有收费项目,包括入园费、保育费、教育费、膳食费、杂费等。

第三条幼儿园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第二章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五条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一)入园费:根据幼儿园办园性质、规模、设施设备等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保育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用于支付保育员工资、日常用品购置等。

(三)教育费:用于支付教师工资、教学用品购置、教学活动开展等。

(四)膳食费:根据幼儿园提供的膳食质量和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杂费:包括教材费、教具费、活动费、保险费等,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第六条收费标准如下:(一)入园费:按照幼儿园办园性质、规模、设施设备等条件,参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保育费:参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教育费:参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膳食费:根据幼儿园提供的膳食质量和服务标准,参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杂费:参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章收费程序第七条幼儿园收费程序如下:(一)幼儿园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二)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费用。

(三)幼儿园收取费用时,应向家长或监护人出具正规收费票据。

(四)幼儿园建立收费台账,详细记录收费情况。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一)幼儿园应设立收费管理岗位,负责收费工作的组织实施。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收费依据1. 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合理、公平、公正。

2. 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教材费等。

3. 学费按照学期为单位收取,杂费和教材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收取。

二、收费方式1. 家长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学费或分期缴纳学费。

2. 分期缴纳学费的方式可以选择按学期、按月或按季度进行。

3. 家长可以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

三、收费管理1. 幼儿园设立专门的收费管理部门,负责收费工作。

2. 幼儿园向家长提供收费通知书,明确收费项目、金额、缴费期限等信息。

3. 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逾期未缴费的,将按照规定的滞纳金进行处罚。

4. 收费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收费记录,确保收费数据的准确性。

5.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收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四、收费优惠政策1. 对于有困难的家庭,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减免或延期缴费的优惠政策。

2. 幼儿园可以根据家长的缴费情况,给予连续缴费的家庭一定的优惠。

3. 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政策,鼓励家长按时缴费。

五、收费监督1. 幼儿园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收费工作的合规性。

2. 幼儿园要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接受家长的监督和投诉。

3. 家长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幼儿园提出收费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4. 幼儿园要及时回应家长的问题和建议,解决他们的疑虑和困扰。

六、收费信息公开1. 幼儿园要定期公布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政策,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2. 幼儿园要向家长提供详细的收费明细,确保家长了解自己缴纳的费用项目和金额。

3. 幼儿园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收费情况,接受监督和审查。

七、违规处理1. 幼儿园在收费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2. 对于故意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员,幼儿园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大连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幼儿园收费标准

大连幼儿园收费标准作为家长,我们都希望能够为孩子选择一所好的幼儿园,给他们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而选择幼儿园的时候,除了教育理念、师资力量等因素外,收费标准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大连作为一个发达的城市,幼儿园数量众多,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首先,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根据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地理位置、教育资源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市区内的幼儿园收费会相对较高,而郊区或者新开发区的幼儿园收费相对较低。

此外,一些知名的幼儿园,比如国际幼儿园、双语幼儿园等,收费也会相对较高一些。

家长在选择幼儿园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对幼儿园的要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幼儿园。

其次,大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一般包括学费、伙食费、杂费等。

学费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一项费用,一般来说,学费占据了幼儿园收费项目中的大部分。

而伙食费则是根据幼儿园提供的餐饮标准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幼儿园会提供早餐、午餐和下午茶,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购买。

此外,一些幼儿园还会收取杂费,比如教材费、保险费、活动费等,家长在选择幼儿园的时候,也需要留意这些杂费项目。

再次,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段来确定。

一般来说,幼儿园分为托幼班、小班、中班、大班等不同的年龄段,每个年龄段的收费标准也会不同。

比如托幼班的孩子收费会相对较高,因为需要更多的照料和关怀;而大班的孩子收费相对会低一些,因为他们已经可以自理,对老师的照料需求也会减少。

最后,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调整。

比如随着通货膨胀的影响,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可能会适当上涨;而一些优质的幼儿园,由于师资力量的提升、教育资源的增加等因素,也可能会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因此,家长在选择幼儿园的时候,也需要考虑这一点。

综上所述,大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家长在选择幼儿园的时候,除了关注收费标准外,还需要考虑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因素,为孩子选择一所合适的幼儿园。

辽发改第452号文件

辽发改第452号文件

辽发改第452号文件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相应费用。

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仅对夜间住宿幼儿)、伙食费和代收费。

保育教育费,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

住宿费,指幼儿园向在园寄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

伙食费,指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费和外出活动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授权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财政补贴等情况合理制定收费上限标准;其他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举办者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伙食费和代收费应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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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大价发[2014] 号

关于印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先导区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申报表
附件3:市幼儿园收费公示模板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014年9月5日
附件1:
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托儿所及其它学前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按照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对夜间住宿幼儿)、伙食费(仅对就餐幼儿)。

除上述三项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它任费用。

第二章公办幼儿园收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政府主导,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以及“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包括幼儿读物、玩教具、游戏材料等购置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市政府审定。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计时性保教服务的,可按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收费标准对接受服务幼儿收取保教费(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制定或调整住宿费标准,由市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级价格、财政部门审定。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分别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办理《收费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

其中市四区、高新园区的省、市示幼儿园,中省直单位幼儿园和部队幼儿园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可证。

第九条建立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定期监测制度,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第三章民办幼儿园收费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在实施收费或印发招生简章、发布招生信息15日前,报当地教育、价格部门备案后执行。

其中市四区的省、市示幼儿园,民办学历教育学校附设的幼儿园,需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备案手续。

原则上,经备案后的收费标准一年不得变更。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办理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包括幼儿读物、玩教具、游戏材料等购置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教成本、固定资产购置情况等;
(四)价格、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际执行标准应与备案标准相一致。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全日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教服务时间为每日7时至17时30分。

城区幼儿园在日常情况下,每天组织幼儿集中离园时间不得早于16时30分,幼儿园应做好未离园幼儿的活动组织和看护工作。

第十四条幼儿园可向新入园的幼儿预收一个月的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待幼儿退园时凭据返还家长。

若家长所持凭据丢失,幼儿园可要求家长出据签收证明后予以返还。

第十五条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在保教费以外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免(减)收保教费。

第十八条幼儿园收费实行按月收取,不得跨月预收。

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时,对在园幼儿按照入园时的约定收费;无约定的,按照原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新入园幼儿,按照幼儿可在园天数情况收取费用:当月在园天数不足3天(含3天)的,按具体天数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超过3天不足10天(含10天)的,按半月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超过10天的,按全月收取当月保教费、住宿费。

幼儿退园时,自家长正式通知幼儿园当日(含当日)起,幼儿当月实际在园天数累计不足3天(含3天)的,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超过3天不足10天(含10天)的,按半月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超过10天的,按全月收取保教费、住宿费。

因幼儿园装修改造、违规关停、疾病防控等园原因,以及幼儿住院期间,导致幼儿无常出勤的,幼儿园需免收幼儿相应天数的保教费、住宿费。

因幼儿个人原因,导致幼儿缺
勤的,如不退园,幼儿园应按全月收取保教费、住宿费。

民办幼儿园与家长有约定的,可按约定执行。

保教费、住宿费日计费标准按照月收费标准除以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计算。

第二十条伙食费属代收代管收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幼儿家长协商议定。

幼儿园收取伙食费时,必须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按日据实收取。

对收取的伙食费,幼儿园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

伙食费要单独列支,按实际成本分月结算,做到收支平衡,不得营利,并按月向家长公开收支账目。

幼儿园工作人员与幼儿膳食要格分开。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应按规定在园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板,公示容包括:办园性质、办园级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规定、投诉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第二十二条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应分别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入应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其中,城区和农村公办幼儿园人员经费投入应分别占当年幼儿园总收入的70%和80%左右,确保教职工工资不低于政府当年规定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按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建立按岗按职按绩相结合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任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费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或价格主管部门的年审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或年审所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制定的收费政策。

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人民国价格法》、《价格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肃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后30日实施。

原《关于幼儿园、托儿所收费退费补充规定的通知》(大教〔2002〕
148号)文件同时废止。

此前本市相关规定有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一律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2:
备案编号年度号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市物价局
市教育局印制
附件3:
市幼儿园收费公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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