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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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肥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肥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为大力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科学、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质量性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合肥市城区2017—2020年学前教育提升计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肥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紧紧围绕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100所(公办园28所,民办园72所),另有小学附属幼儿园和幼教点16所。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6所,县级一类幼儿园 19所,市级一类幼儿园9所。

全县在园幼儿22671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18.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90%。

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学前教育仍是我县基础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公办幼儿园比例低,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集聚增长,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学前教育发展结构,积极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均衡发展,努力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发展原则(一)公益普惠原则。

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协调发展原则。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努力实现幼儿园布局结构与城镇化发展、社会需求相协调,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4.01•【字号】教基二〔2016〕205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规划的通知教基二〔2016〕20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我省拟于2017年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为提前做好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求,各市县要尽快着手编制“三期行动计划”项目规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好项目规划是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核心,是纳入中期财政规划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的重要基础。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抓紧启动“三期行动计划”规划编制工作。

要坚持公益普惠,优化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未来三年的项目规划要与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实施项目统筹衔接,与本级财力相适应,与中期财政规划深入融合。

二、精准测算,按需规划2017—2019年,我省计划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通过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加快建设乡镇(村)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措施,力争到2019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左右,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实现全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

各地要参照这一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因素,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详细摸底,科学测算各年份入园需求,以县为单位编制项目规划,合理确定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优化资源布局。

普惠背景下我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定位与文本分析——以ROST数据挖掘系统为基础

普惠背景下我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定位与文本分析——以ROST数据挖掘系统为基础

普惠背景下我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定位与文本分析——以ROST数据挖掘系统为基础孙琬琰,邱恬,付小鑫,宁瑶瑶,黄榕华,李琳(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上海200062)摘要:建设普惠性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拓展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

针对各级政府颁布的52份相关文件,根据政府治理配套园的主要环节,将政策文本划分为“规划”“建设”“移交”“办园”“保障机制”维度,并利用ROST数据挖掘系统对文本进行分析,归纳出小区配套园治理的现实困境和解决措施,并以社会语义网络图和措施表格阐释。

最后提出政策建议:健全配套政策,明晰规定标准;精细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惩处;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金分配。

关键词: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文本;ROST挖掘系统中图分类号:G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770X(2021)03-0096-10PDF获取:/ch/index.aspx doi:10.11995/j.issn.2095-770X.2021.03.013The Policy Orientation and Text Analysis of Chinese Residential District’sKindergartens under Inclusive Background—Based on ROST Data Mining SystemSUN Wan-yan,QIU Tian,FU Xiao-xin,NING Yao-yao,HUANG Rong-hua,LI Lin (Department of Education,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200062,China)Abstract:Building inclusive district’s Kindergarte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to expand preschool education resources.Taking 52policy texts of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s as research object,we classify the policy textsinto five dimensions including“planning”,“construction”,“transfer”,“running”and“guarantee mechanism”according to key links of supporting kindergartens by government. Through the ROST data mining system,we analyze the policy texts,summarize the plight and solutions of district kindergarten manage⁃ment and illustrate them by social semantic network and measure form.Related political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including establish⁃ment and specification of related policies,refinement of regulation system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strengtheningsupervision and punishment,increasing in fiscal investment and optimization in fund allocation.Key words:residential district’s kindergarten;policy texts;ROST data mining system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

教育部2019年1号文件与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关系

教育部2019年1号文件与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关系

教育部2019年1号文件与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关系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监管体系。

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各地出台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完善小区配套园管理、公办园生均拨款制度与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扶持、教师配备与待遇保障、规范监管等政策制度。

开展小区配套园、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挥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引导作用。

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进幼儿园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研制出台县域对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11.提高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目标任务: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

完善综合控辍保学机制。

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制订完善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

督促各地做好全面改薄收尾工作,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健全辍学高发区重点监测制度,实施精准控辍。

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2.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各省(区、市)全面建立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

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

工作措施: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推动中西部省份提高普及水平。

制订全国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部署各地制订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组织开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专项督查。

13.提升民族教育质量目标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缩小民族地区与全国教育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提升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政策背景
2010 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的战略目标,明确了“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任务;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 十条”) 进一步确立了“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城市薄弱 环节”、在“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的发展思路,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公共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研究
The Three-Year Action Plan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汇报人:林佳
日期:2018.5.25
框架
01
02
03
04
【 导入及行动计划简介】 【 三期行动计划概览 】 【成果与不足】 【我的思考】
/v_show/id_XMTgwMzM5NDc2.html 北京幼儿园报名家长排队
(一)建立健全学前 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切实推进学前 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三)大力扶持普惠 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四)加大对幼 儿园的治理力度
(五)着力提 升保教质量
(六)完善困难群 体入园资助机制
(七)多渠道筹 措学前教育经费
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 (市、区)政府对发展当地学 前教育负主要责任,承担本区 域学前教育事业的规划责任、 投入责任、监管责任和推进均 衡服务的责任,要按照本计划 要求,制订当地学前教育发展 三年规划,并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确保实施到位。
作 的编制工作已经全部完结, 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2.协调有关学前教育的重大项目、工程; 3.研究、指导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4.讨论、审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 5.统筹协调部内各有关司局之间涉及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幼儿教育 -幼教人应知:1979-2021年最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幼儿教育 -幼教人应知:1979-2021年最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幼教人应知:1979-2021年最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不断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过程中,学前教育政策研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新时代的幼教人需对我国学前教育重要教育政策有宏观认知。

笔者围绕学前教育政策的演进脉络,将相关政策整理成辑,便于广大幼教同仁随时取阅。

学前教育政策的探索阶段>>★1979-1989年●《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1979}●《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1981}●《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草案)》{198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教基{1983}11号】●《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国教委{1986}6号】●《教育委员会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教基{1986}12】●《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动人事部、国教委{1987}32号】《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7}69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8}●《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教基{1988}108号】●《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基{1989}4号】学前教育政策的形成阶段>>★1991-200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教基{1991}8号】●《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1991}22号】●《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国办{1992}9号】●《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1992}●《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教委{1994}】●《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教基{1995}21号】●《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教人{1996}11号】●《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教人{1996}10号】《幼儿园工作规程》【教基{1996}25号】《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教基{1997}12号】●《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教基{2005}10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6号】学前教育政策的转型阶段>>★2010-2016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基{2010}76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委员刘延东就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三点意见》{2010}●《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2011}8号】●《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2011}3207号】●《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5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617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妇卫社{2012}35号】●《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基{2012}10号】●《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1号】●《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4}9号】●《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2015}●《幼儿园工作规程》【教基{2016}39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学前教育法制化阶段>>★2017年至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9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9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教发函〔2019〕1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0}●《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

珠海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

珠海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

珠海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基〔2017〕14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珠海市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有序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及学位供给能力,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无证办园基本消除,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学前教育服务保障能力及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1。

全面普及学前教育.2018-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100%以上,满足本市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2。

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步构建公民办协调发展的机制,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

积极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85%以上。

3。

科学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市每个街道至少举办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幼儿园,每个镇(不含万山区所辖镇)至少建成2所以上规范化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举办1所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

4. 确保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各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优先向学前教育倾斜,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

5。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到2020年,各区(除横琴新区、万山区外)逐步配备1名以上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指导各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科研活动;到2020年,各区实现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各区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5%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2018-2020年,各区对幼儿园从业人员完成新一轮全员培训.6。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XX〕41号),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

截至XX年底,我县共有幼儿园xxx所,其中登记注册幼儿园103所,暂缓注册幼儿园xx所;省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一类幼儿园xxx所;在园幼儿1xxx 人,入园率63%;幼儿园教职工xxxx人,其中,专任教师xxx人。

(二)存在的问题。

从全县学前教育现状来看,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二是县乡两级用于改善办园条件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极少,多数乡镇没有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三是学前教育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办园质量差;四是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数量无法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幼儿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规范发展城区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基本均等的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原则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

注重保基本、全覆盖,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我区人口整体素质,全面建设教育强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稳步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学前教育发展宏伟目标,特制订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我区总人口25万,主城区人口5万,农村人口20万。

现有学前三年幼儿5375人,幼儿园28所,其中区公办幼儿园14所,驻区企业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11所。

区公办园在园幼儿1400人,企业在园幼儿248人,民办园在园幼儿699人,全区在园幼儿总数2347人。

全区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43.7%。

我区直属公办幼儿园现有教职员工217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专任教师占公办教师的57.3%。

目前,我区学前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与社会需求有较大差距、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一是学前教育发展滞后。

全区有17所公办幼儿园,能容纳2280人,其中农村公办园有8所,幼儿园总体数量少,不能满足乡镇适龄幼儿入园问题,致使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没有达到100%,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适应。

二是办园条件差。

我区有证民办幼儿园共11所,部分无证民办园在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我们多次规范整顿,但效果不明显,由于公办园数量少,无法解决供需的矛盾,无法整体提升办园条件。

三是专业教师比较缺乏。

我区直属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缺口较大,大多数学前教师半路出家或改职成为幼儿教师且编制挂在学校,这些幼儿教师水平较低,素质较差,无法满足学前教育的需要。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确保补齐10.8万个学前教育学位;建成市、区、幼儿园三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补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确保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对在2011年以前签署的土地出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幼儿园建成后必须无偿交付当地政府及教育部门的,由相关区政府协调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采取回收、置换、购置等方式,将配建幼儿园移交本区教育部门管理使用。

对2011年以后建成后闲置或改作他用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相关区政府负责清查、回收,并移交由本区教育部门统筹调配使用。

到2020年年底,接收14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新增幼儿园学位3.86万个。

(二)扩大城区幼儿园增量,学位缺口较大的城区要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充分利用盘活的闲置楼宇、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搬迁的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采用“买、租、建”等多种方式扩大城区学前教育增量。

支持街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

对军队停办的幼儿园,所在区政府要积极接收管理,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到2020年新增公办园学位、普惠性民办园学位各2.35万个。

(三)推进村办幼儿园建设,1500人以上的自然村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或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规模较小的自然村可采取联合办园的方式,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政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发展成果,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编制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现状分析(一)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三年来,新政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确立了“普及、均衡、优质、惠民”的发展思路,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蓬勃发展。

公办、标准化化幼儿园建设力量加大,办园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基本普及了学前教育,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1、积极开展标准化幼儿园创建工作。

2014--2016年,新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估队伍,规范评估程序,依照《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了等级评估工作。

三年间,我市共有141所幼儿园参加等级评估。

其中申报省示范1所、郑州市示范园12所、一级园34所、二级园54所、合格园40所,并顺利通过了评估验收。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确立了公办幼儿园的独立法人资格,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面向社会大中专毕业生招录幼儿教师84名,通过小学教师富裕转岗培训幼儿教师119名;三年来,对我市在职幼儿教师进行了一轮的全员培训,共培训教师3016人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70%以上。

同时,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公办园编外聘用教师享有在编教师同等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和优先权力。

3、2014-2016年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81%以上;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9.66%以上。

4、重视幼儿早期教育。

各乡镇、办事处都能以幼儿园为中心,通过多种途径举办托班、亲子班,并和卫生部门一起针对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开展科学育儿指导。

第三章-幼儿教育的法规与政策PPT课件

第三章-幼儿教育的法规与政策PPT课件
家长是上体育课时脸被磕青了,而隐瞒了被重压的情况。此后发现
小刚腹部有肿物,经过就诊得知患有右肾母细胞瘤,进行手术切除
右肾。小刚父母认为,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对入园的学生在学习
生活期间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幼儿园的错误管理和疏忽保护致
使小刚身体受到伤害,安排小刚进行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又在孩
子摔伤后故意向家长隐瞒实情,导致延误孩子的即时治疗。因此要2 求幼儿园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10万余元。
❖ 经审理查明,2004年12月9日,小刚在参与幼儿园组织的室外活 动时摔倒。当日放学时,幼儿园老师告知小刚之母小刚在幼儿园 内摔倒、右脸部受伤的事实,并给其外用万红花油药水。此后1, 小刚因咳嗽、发热、腹痛多次到医院就诊。2004年12月19日,
小刚被诊断为右肋软骨挫伤。当月26日,被确诊为右肾母细胞瘤, 后被切除右肾。小刚之母随后办理了停薪留职专门在家照顾小刚生 活。
国家教 委
幼儿园 工作规 程
1989年 试行 1996年 正式
国家教 委
幼儿教 育指导 纲要 2001年
国家教 育部
性质 加强幼 加强科 提升幼
儿园管 学管理, 儿园教
6

提升保 育质量
❖ 4、近期政策文件
❖ (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 ,2010.11.21),共十个方面:
在法院审理期间,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依职权委托对小刚 病情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小刚所受外伤与其右肾母细胞瘤的病 情进展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不除外,负轻微责任20%。
❖2006年12月,小刚父母以小刚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小刚在
幼儿园上体育课时,被老师要求与年龄大、身高体胖的同学做相互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2020年)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2020年)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01•【字号】常政发〔2017〕127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2020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优质资源逐步扩大,办园条件得到改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内涵品质日趋提升,社会满意度有所提高。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为着力破解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种好学前教育“幸福树”,服务“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精神为指导,以《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为指针,全面落实《常州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目标任务。

坚持公益公平、普惠于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创新驱动,坚持优质均衡、内涵发展的原则,有效解决全市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学位供给、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均衡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基本满足入园需求。

全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逐步理顺,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完善,经费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幼儿园保教人员配足配齐,工资待遇逐步提升。

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85%以上,所有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和村级幼儿园100%达市优质园标准,形成一批优质学前教育集团。

《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联合印发

《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联合印发

《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
联合印发
佚名
【期刊名称】《动漫界:幼教365》
【年(卷),期】2017(000)040
【摘要】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未来三年广东省学前教育的一系列发展目标和行动措施。

《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6%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区)达98%以上,其余地区各县(市、区)达92%以上。

【总页数】1页(P6-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3
【相关文献】
1.青海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7—2020年) [J],
2.《四川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 [J], ;
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J],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J],
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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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精神,以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和辽宁省、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巩固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推进学前教育健康、普惠、优质发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自2011年起,我市通过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了学前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通过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工程,缓解了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安全、合格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通过实施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工程,完善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政策,使小区配套幼儿园变“要”为“交”;通过实施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扶持政策,促进了公办资源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了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都能接受学前三年教育;通过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普惠性学前资源覆盖面;通过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了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全员培训,通过组织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试点与推广,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内涵发展。

作为国家0-3岁早期教育试点城市,初步构建起0-3岁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截至2016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129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36所,占全市幼儿园41.2%;在园幼儿15.6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7.2万人,占全市46.2%。

公办幼儿园和在园幼儿比例较六年前都提高了38.2%。

在公办幼儿园和享受政府扶持的普惠性民办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3%。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9%,比六年前提高3.9%。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虽然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存在着政府投入相对不足,城区公办资源短缺、“入公办园难”,幼儿师资待遇偏低、来源不足、素质不高,区域间、园际间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

特别是“二孩”政策的实施,学前教育面临的这些问题必将随着适龄儿童数量的增加而凸显。

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既关系着广大适龄儿童是否可以更普遍地享受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也关系着学前教育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任务依然艰巨。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覆盖广泛、公益普惠、保障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5%。

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进一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政府主导力度显著增强。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运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0—3岁早期教育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达到80%。

三、重点任务(一)扩增普惠性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进一步优化“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降价提质”、普惠发展。

支持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

(二)完善体制机制。

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

完善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深化幼儿园教师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

(三)提升保教质量。

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训,整体提升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

四、主要措施(一)提高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规定标准,足额、及时拨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资金和收费收入要全额用于幼儿园发展,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截留。

新增学前教育财政经费重点用于扩增城乡公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幼儿教师待遇、改善普惠性幼儿园条件等。

不得利用财政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型幼儿园。

市级财政对回收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开办给予支持。

(二)大力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各地区增建、扩建和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等举办公办幼儿园。

按照大连市政府和各区市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等文件,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及时回收并举办公办幼儿园。

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挪作他用、长期闲置的幼儿园由相关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完善大连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政策,适应“二孩”政策后适龄儿童的增长趋势,满足小区居民子女入园需求。

对幼儿园配建不足的区域,由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通过补建、利用闲置房源改建、扩建现有园舍等方式补足配齐,增加学位供给。

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到2020年,新增公办幼儿园40所,增加公办学位8000个。

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和倾斜力度。

支持有需求的地区建设第二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改善村级幼儿园条件,优化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三)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大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各区市县(先导区)应积极采取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扩大普惠资源覆盖率。

到2020年,各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覆盖率应不低于85%。

(四)加快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发挥乡镇(街道)政府作用。

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学前教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将各区市县(先导区)政府(管委会)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每年督导考核之中,加快建成区域“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支持辖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等举办公办幼儿园,通过无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逐步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

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移交县级教育部门管理。

具备条件的公办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应剥离为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

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幼儿园应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进行事业单位登记。

深化办园模式改革。

根据《关于大连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的实施意见》(大教〔2014〕39号),深化城区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改革,鼓励连锁、集团化办园、优质园办分园,增加优质幼儿园数量。

总结推广城区幼儿园片区管理经验,发挥基地园、中心园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幼儿园均衡、优质发展。

推进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并连锁村园发展机制,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

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根据幼儿园运行成本,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负担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保公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

鼓励各区(先导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采取提高生均补助标准、教师保险补助、园舍租金补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五)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完善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幼儿园生均运行补助经费应主要用于保障非在编教师基本工资待遇,并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合理使用收费收入等办法,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水平。

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幼儿园教职工依法纳入社保体系。

各区市县(先导区)可调配的编制资源应向学前教育倾斜,在保证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编制基础上,其他人员可采取“统一招考、县聘园用”等方式及时补充。

严格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保教人员资质达标。

合理规划市属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模,全面提高师资培养层次、培养水平和培养质量,满足学前教育师资需求。

加强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实施“十三五”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队伍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基地幼儿园、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各级各类幼儿园合作研究、互助共赢,整体提升我市学前教育质量。

(六)加强幼儿园监管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先导区)要落实对幼儿园的监管责任,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对幼儿园安全、卫生、师资配备、收费行为、保教质量等实施动态监管,加大违规办园处罚力度,规范办园行为。

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构建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保教质量。

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实施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保育教育一体化管理。

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促进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七)深化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至少设立一所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依托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建立早期教育指导站(点),逐步构建起以婴幼儿早期教育中心为龙头,辐射辖区内早期教育指导站(点)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每年向0-3岁婴幼儿家长至少开展4次以上免费科学育儿指导服务,0-3岁婴幼儿家长接受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率达到80%以上。

研究编制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课程方案,提高早期教育指导科学性。

加强早期教育指导教师资格培训和提升培训,满足婴幼儿早期教育师资需求。

五、组织领导(一)提高认识。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构建“广覆盖、普惠性、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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