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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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2023年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2023年保密工作规章制度2023年保密工作规章制度1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保密责任制度。

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

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一、保密范围(一)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及干部处室会议记录;(二)酝酿中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市、区)、市直和企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有关全市干部、党员的统计资料和领导干部名册。

(五)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六)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材料。

(七)X管理的后备干部情况。

(八)反映X管理干部问题的信函、举报电话记录、谈话记录、调查报告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九)本部的印信和部所有文书档案及查档记录。

(十)具有秘密内容的文件、文稿、明传电报、函件、资料、会议记录和内部发行的党员电化教育资料等。

(十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上述各种数据及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密级划分(一)绝密1.上级和有关部门制发的标有“绝密”的文电、函件、资料等。

2.县(市、区)、市直、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务变动的未决事项。

3.涉及绝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贮信息及数据安全保密措施。

(二)机密1.酝酿中的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2.未公布的县(市、区)、市直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意见、方案。

3.反映X管理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调查报告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4.有关全市干部、党员的统计资料和领导干部名册。

5.X和X组织部管理的所有干部档案、干部考核材料和市区两级后备干部有关材料。

6.上级和有关部门制发的标有“机密”的文电、函件、资料和会议记录。

(三)秘密1.未公布的旗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意见。

2.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

3.记有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批示、意见并需保密的电话记录和材料。

4.限于党内阅读、使用的刊物、资料、名册、工作笔记、文书档案等。

5.部内各类印章、印信。

(四)部里印制的各种文件头、便笺、信封、记录本等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扩散。

组织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组织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组织部涉密人员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涉密人员定义本制度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在组织部工作,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职责1. 组织部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指导、监督涉密人员管理工作。

2. 组织部人事部门负责涉密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

3. 组织部保密部门负责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

四、涉密人员选拔与任用1. 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按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2. 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 涉密人员所在部门要对拟任用人员开展保密审查,确保其符合保密要求。

五、涉密人员培训与考核1. 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涉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保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和业务素质。

3. 组织部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涉密资格。

六、涉密人员岗位管理1. 涉密人员管理由组织部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3. 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七、涉密人员离岗管理1. 涉密人员离岗时,要进行相应的安全离岗处理,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2. 离岗前,涉密人员须将所掌握的涉密信息进行清退、销毁或移交给接替人员。

3. 离岗后,涉密人员仍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八、脱密期管理1. 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

2. 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具体时间根据涉密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

九、奖励与处罚1. 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涉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保密工作制度八篇

保密工作制度八篇

保密工作制度八篇【篇一】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保密责任制度。

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

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一、保密范围(一)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及干部处室会议记录;(二)酝酿中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市、区)、市直和企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有关全市干部、党员的统计资料和领导干部名册。

(五)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六)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材料。

(七)X管理的后备干部情况。

(八)反映X管理干部问题的信函、举报电话记录、谈话记录、调查报告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九)本部的印信和部所有文书档案及查档记录。

(十)具有秘密内容的文件、文稿、明传电报、函件、资料、会议记录和内部发行的党员电化教育资料等。

(十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上述各种数据及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密级划分(一)绝密1.上级和有关部门制发的标有“绝密”的文电、函件、资料等。

2.县(市、区)、市直、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务变动的未决事项。

3.涉及绝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贮信息及数据安全保密措施。

(二)机密1.酝酿中的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2.未公布的县(市、区)、市直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意见、方案。

3.反映X管理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调查报告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4.有关全市干部、党员的统计资料和领导干部名册。

5.X和X组织部管理的所有干部档案、干部考核材料和市区两级后备干部有关材料。

6.上级和有关部门制发的标有“机密”的文电、函件、资料和会议记录。

(三)秘密1.未公布的旗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意见。

2.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

3.记有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批示、意见并需保密的电话记录和材料。

4.限于党内阅读、使用的刊物、资料、名册、工作笔记、文书档案等。

5.部内各类印章、印信。

(四)部里印制的各种文件头、便笺、信封、记录本等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扩散。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机关单位内部信息的保密性,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制定本保密工作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

3. 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体制,保障机关单位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保密责任1. 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是保密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带头履行保密责任。

2. 全体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保守机关单位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

3. 工作人员对于接触到的机关单位的保密信息必须保持绝对的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任何人或机构。

三、保密教育与培训1. 机关单位必须定期组织保密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2. 新入职人员应接受保密教育与培训,了解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制度。

3. 工作人员应接受定期的保密知识考核,确保他们对保密知识的理解程度。

四、信息安全管理1. 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在存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

2. 机关单位应采取技术手段和物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信息。

3. 工作人员在处理机关单位的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五、保密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机关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2. 对于故意泄露机关单位的重要信息,给机关单位带来严重损失的人员,机关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保密监督与检查1. 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保密监督与检查制度,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机关单位应定期组织保密检查,对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3. 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保密检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附则1. 本保密工作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

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

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
1. 组织架构制度:明确组织部的职责和职能,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流程和决策层次。

这有助于保持组织部的有效运作和高效管理。

2. 人员招聘制度:确定招聘岗位的需求和条件,规定招聘流程和程序,确保人员招聘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3. 培训与发展制度:规定组织部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跨部门轮岗等方式,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 岗位变动与晋升制度:规定岗位变动和晋升的条件和程序,明确晋升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流程,以激励员工不断进取和提升。

5. 薪酬与福利制度:制定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确保公平、合理和竞争力。

6.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全面的绩效考核模型,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规定考核周期和方法,为员工提供明确的绩效激励和改进方向。

7. 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不良行为,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组织部的良好工作环境。

8. 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明确组织部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职业操守,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9. 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确保组织部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规定员工对机密信息的保护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流程。

10. 工作纪律和规范制度:明确组织部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包括出勤、请假、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规定,以保持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

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组织部的机密事务安全和维护组织部内部工作秩序,制定本保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保密工作制度适用于组织部内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职员、临时工作人员和外聘人员等。

三、机密事宜的范围和分级1. 机密事宜的范围(1) 组织部内部的战略规划、工作方案、决策文件等重要文件;(2) 组织部内部的人员信息、干部选拔、任免等决策信息;(3) 组织部内部的内部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等文档;(4) 集团内外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5) 其他组织部内部认定为机密的事务。

2. 机密事宜的分级(1) 机密事宜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

(2) 绝密级别的事宜仅限于高级领导人和必要的工作人员知晓;(3) 机密级别的事宜需要在工作需求的前提下,授权的人员才能知晓;(4) 秘密级别的事宜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知晓,但不得向外泄漏。

四、保密责任1. 组织部内的工作人员都有保守机密事务的责任和义务。

2. 组织部负责人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3. 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和责任。

五、保密措施1. 电子设备保密措施(1) 组织部内所有电子设备都要安装最新的安全软件,及时更新防病毒库;(2) 所有电子设备都要定期清理系统缓存、删除无用文件;(3) 所有电子设备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被盗窃。

2. 文件传输和存储保密措施(1) 组织部内部传输重要文件时,要使用加密传输的方式,并保证传输通道的安全性;(2) 重要文件的存储要在防火、防水、防盗的安全环境中,并设有访问权限控制。

3. 访客和外来人员管理(1) 访客要事先向负责人申请,负责人要核实访客身份后方可进入;(2) 外来人员要持相关证件,并经过核实方可进入组织部。

六、违规处理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口头警告;2. 书面警告;3. 调离原岗位;4. 终止劳动合同。

保密各项工作制度

保密各项工作制度

保密各项工作制度一、保密工作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保密工作,加强保密管理,防止国家秘密、企业秘密泄露,保障国家安全、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

1.2 保密工作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覆盖原则:保密工作应涵盖所有部门、岗位和员工。

(2)责任制原则:保密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保密职责。

(3)流程控制原则:保密工作应通过完善的流程控制,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在各个环节得到有效保护。

(4)最小化原则:员工仅能获取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工作组织与管理2.1 设立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保密工作。

2.2 各部门、子公司设立保密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保密工作。

2.3 各级领导和员工应积极参与保密工作,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2.4 定期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三、保密信息管理3.1 确定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范围和等级,并进行明确标识。

3.2 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实行统一管理。

3.3 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4 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携带出办公区域,确需携带的,应履行审批手续。

3.5 禁止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公共平台上传、分享涉密信息。

四、保密设施与设备管理4.1 设立专门的保密场所,用于存放涉密文件、资料和设备。

4.2 保密场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受泄露。

4.3 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等应进行安全加固,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

4.4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

五、保密工作检查与考核5.1 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加强对保密工作的考核,确保保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3 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子公司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4 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保密工作应急预案6.1 制定保密工作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保密工作。

县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县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组织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组织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组织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保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保密工作合法、合规。

(二)分级管理:按照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要求,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

(三)责任明确: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人员的保密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四)宣传教育: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二章保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县组织部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保密工作。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工作要求;(二)制定、修订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三)组织开展保密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四)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对保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六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保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二)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三)制定保密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四)监督、检查保密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五)处理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三章保密制度与措施第八条县组织部建立健全以下保密制度:(一)保密会议制度;(二)保密文件制度;(三)保密计算机管理制度;(四)保密载体管理制度;(五)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六)保密检查、评估制度;(七)保密奖励、处罚制度。

第九条县组织部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人;(二)对涉密载体实行严格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三)加强涉密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四)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五)加强保密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六)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

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

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一、规章制度的决定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

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1一、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资料、文件;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联网微机、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二、院领导同志阅文制度1、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执行保密纪律,积极支持和做好保密工作.2、坚持在办公室阅办文件,使用完后随即退回院机要秘书.做到不乱放、不横传.3、不携带文件、资料游览、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4、严格履行文件管理制度,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会议带回的文件,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不拖延、不积压.5、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严禁私自取走,因工作需要使用,须经机要秘书办理手续.三、中层干部保密制度1、模范地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2、保管好秘密文件,离开办公室时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阅完后及时退交秘书人员.3、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回家阅办,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确因会议要求,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人管理或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资料、文件要及时交党办、院办机要秘书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借阅手续.5、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6、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7、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8、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积极报告,造成重大损失应严肃处理.四、部门工作人员保密守则1、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2、对文件、资料要及时阅办、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不丢失.3、密级文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不准给家属、子女及亲友阅读,要教育家属子女不要打听或旁听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秘密.4、重要会议内容、人事变动、秘密数字,不准泄密,不在家里和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5、不准携带秘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或工作,确需携带的秘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6、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来的秘密文件、资料等,用完后一律交有关部门统一保管.五、机要人员保密制度1、机要工作人员要由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质优良,作风正派,组织观念好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2、必须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做到不丢失文件,不泄密.3、严格密级文件、重要资料的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要及时准确.4、密级文件、重要资料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制、携带外出.对密级文件、人事变动、重要会议内容和保密数字,不得泄露.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听到别人谈论秘密时,要加以劝阻制止.6、文件收发室、机要文件室、档案室、打字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加防范,随时锁门,不准闲人私自出入.7、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等应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送市委、市府办公厅统一销毁(学院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登记造册后,送交学院党办、院办统一销毁).8、工作调动时,要认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对丢失的文件、失密、泄密事故,要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六、文件管理制度1、文件必须实行专人管理,文件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要严格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得离任.2、文件收发、阅办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制度严、手续清.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3、上级文件一律严格按规定登记、编号,使之件件安全,份份有据可查.4、文件传阅,夹内要设有文件清单,以备查对.传阅时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送阅,严禁领导人之间、处室之间横传.5、文件借阅要有手续,使用完后,按时退还.6、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确保文件安全.7、文件管理措施,将文件存放在铁皮橱内,门窗要有安全设备.严禁将文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以防文件丢失.做好文件的防蛀、防腐、防潮等工作,以防文件损坏.8、上级文件、资料,不得擅自销毁.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要填写登记表,上送市委、市府统一销毁.七、复印保密规定1、严禁复印中央、省、市委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密级"以上文件;严禁复印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稿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其他资料.2、复印机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批准或不符合签批手续的,不得擅自复印.3、严禁将各种内部文件、资料,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4、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追究其单位责任人和复印机操作人员的责任.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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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你知道组织部的保密工作有多严吗?这17件事一定不能做

【收藏】你知道组织部的保密工作有多严吗?这17件事一定不能做这17件事一定不能做!如果你有亲戚朋友在组织部工作,一定要转告提醒TA。

千秋大业在用人。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

换届期间,保密工作尤其关键。

不同时期,各级组织部门都将“严守保密纪律”作为组工干部的天职。

前段时间,湖北黄冈武穴市委组织部部长余水兵在一次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的交流发言,系统梳理了1949年以来中组部等对“严守保密纪律”的具体规定,从中你可以了解保密工作有多严,如一名在组织部工作了整整40年的老干部,退休之后,他主动将自己3大铁柜子里的个人记录资料,包括几十年来的考察情况记载本、有关会议记录本等等,统统销毁。

当时,用了整整10斤煤油,烧了整整一天。

如果你在组织部工作,这17件事一定不能做!如果你有亲戚朋友在组织部工作,一定要转告提醒TA:1、泄露、扩散或窃取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2、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

3、违反有关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

4、在查核涉组涉干信访举报案件中,私自泄露、扩散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秘密事项或者未经批准对外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5、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工作秘密,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工作秘密。

6、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资料,携带涉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7、打探与己无关、不宜公开的各种工作信息,对外嘘嘘炫耀泄露工作秘密。

8、不履行报批程序擅自发表文稿,利用职务和身份影响撰文出书。

不经组织批准,公开出版著作、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

9、个人或与他人联名发表文稿、出版书籍,文稿内容涉及组织工作重要敏感问题。

10、利用互联网邮箱、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作传递内部信息资料。

11、用非涉密网络、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违规存储处理尚未公布的人事调整方案、干部考察材料等各类涉密文件。

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范泄密风险,保护机构信息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构负责人是本规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充分认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促使机构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第四条机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机构内部的保密管理机构,由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机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保密工作规划、总结和评估保密工作进展情况、审查重大涉密工作事项。

第六条机构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保密管理员,负责落实本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内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检查涉密文件和涉密设备管理情况等工作。

第七条机构内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发现泄密行为或者安全漏洞时,应当立即向所在部门的保密管理员通报,采取措施遏制、排除危险,保护机构信息安全。

第八条机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和评估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保密工作方针。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九条机构必须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门保密设备和技术设备,确保信息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传输、存储、销毁等机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十一条机构应当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禁止员工私自泄露机构信息资产。

第十二条机构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审计制度,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程,确保信息系统和信息资产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机构的保密信息必须按照国家和机构的规定进行等级划分,并进行相应的保密管理。

第三章信息安全第十六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和信息资产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市委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密管理原则 保密工作遵

市委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密管理原则 保密工作遵

市委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一、保密管理原则保密工作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管理原则。

二、涉密文件及密码电报的保密管理(一)所有涉密文件、密码电报的收发均要逐件登记入册,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专柜保管。

(二)传阅涉密文件与密码电报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要按照规定范围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不得擅自将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带出办公场所。

密码电报除送部长阅读外,其他同志在办公室阅读,原则上不借出、不复印,不得私自抄存。

(三)涉密文件的邮寄须按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渠道寄发,严禁(四)销毁涉密文件需登记注销;经部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送到指定地点监销。

三、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一)本部计算机严格按照“谁上网,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涉密信息统一存储到本部涉密计算机内,非涉密计算机内严禁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三)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秘密级密码8位以上,机密级密码10位以上。

非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和定期修改用户密码,密码6位以上。

(四)涉密计算机必须按市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安装违规上互联网监管软件,禁止上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U盘、软盘、光盘、磁带等)必须要有登记、编号和密级标示,不能连接到非涉密计算机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严禁转借他人或随意丢弃。

涉密计算机不能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连接,以防泄密。

手提电脑等移动设备与外网联网时,必须保证没有存储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信息。

手提电脑严禁在内网与外网之间随意切换,U盘等存储设备在保存有与工作有关的信息时,不能挂到外网计算机上。

(六)本部计算机出现故障时须由具有涉密计算机维修资质的电脑公司维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并由专人全程监督,防止维修人员读取和复制涉密信息;确需外出维修的,应当将硬盘拆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条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条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条例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条例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以防信息的泄露,应制定规范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法实施办法》等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局建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管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密工作,并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

其职责是:抓好本机关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根据本机关实际,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项。

第三条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文书、档案、人事等涉密工作岗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考核。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

机关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五)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六)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集国家秘密;(七)不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八)不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和明传、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秘密事项;(九)不私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十)不得擅自同外国机构以及港、澳、台机构和外籍人员私自交往。

第五条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

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收存,发现丢失立即报告追查。

第六条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物在人在,人离加锁,不得随意放置。

秘密级以上资料、图表不上墙公布。

含有秘密内容的字纸不乱扔乱抛,不带出室外。

第七条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保险箱(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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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一
一、保密范围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组部、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特区党委、政府等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发来的标明密级的文件、电报、讲话和内部资料。

2.酝酿中的人事安排。

3.酝酿中的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规划、方案。

4.未公布的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及干部调动事项。

5.党政机关干部档案及干部考察材料。

6.全区党员、党组织和干部的统计数据、资料。

7.乡(科)级后备干部情况。

8.来信来访中不宜扩散的内部情况和领导同志的批示处理意见。

9.组织部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

10.组织部的印章、印信及证件。

11.各股(室)微机输入的上述有关情况。

12.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密级划分
机密
13.酝酿中的人事安排方案。

14.未公布的特区党委和本部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事项。

15.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花名册。

16.全区党员、党组织和干部的统计数据、资料。

17.党政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材料、记录。

18.部长办公会、部务会议记录。

19.涉及机密事项的微机存贮信息及数据。

秘密
20.乡(科)级领导干部花名册、后备干部名单和年度考察考核材料。

21.反映领导干部和部机关内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及领导同志的批示。

22.向本部备案的干部材料。

23.组织部的印章、印信、证件。

24.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话记录。

25.涉及机密事项的微机存贮信息及数据。

三、保密措施
26.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使全体同志熟悉《保密法》,不断增强保密观念,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27.办公室要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如发现泄密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8.遵守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公文签收、签发、传递、管理程序。

29.组织部印章、印信由专人管理,使用组织部印章,必须经分管部长或部长同意;外出人员不准带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纸。

30.不得在电话、电报、普通邮件、电子邮件中涉及组织工作秘密,讲带有机密内容的事项;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和操作各股(室)涉密计算机;对计算机存储的组织工作资料,不得随意拷贝、打印。

31.凡涉及党员发展的考察、审批、转正,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调整、提拔等工作中的保密事项,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32.对党员、干部档案中记载的个人情况,不得随意传播。

33.不携带组织工作方面的秘密资料游览参观、走亲访友、携带回家和出入公共场所。

3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组织工作秘密。

36.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组织工作秘密文件、材料。

保密工作制度二
一、保密事项
组织工作中的下列事项属于秘密级事项,必须严格保密:
1、尚未公布的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及县政协换届或人事调整方案,以及相应级别的单位领导班子换届或人事调整方案;
2、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档案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的内容;
3、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名册及其掌握的后备干部名册;
4、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情况及形成的材料;
5、尚未公布的全县党员、党组织及其他党内状况年度或专题统计资料;
6、尚未公布的全县干部队伍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状况等年度或专题统计资料;
7、公开选拔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要点和启用前的考核试卷。

组织工作中的下列事项属于工作秘密,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布:
1、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管理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
生活会记录和报告;
2、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和相应级别的单位管理干部的名册及其掌握的后备干部名册;
3、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和相应级别的单位管理干部的考察情况及形成的材料;
4、尚未公布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党内统计和干部统计年度或专题资料;
5、秘密级事项第二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干部人事档案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的内容;
6、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题库。

二、组织人事工作保密纪律
1、坚持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现象的发生,保证组织工作正常运转;
2、不准透露各单位报送的有关干部任免的情况及口头向部里汇报的有关干部任免问题;
3、不准透露在干部考察中谈话的内容、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组织推荐意见及考察材料内容(按规定需要反馈的除外);
4、不准透露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干部的情况;
5、在未正式通知前,不准透露干部的任免、调动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有关人事方面的重大决定;
6、不准透露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及
报来的民主生活会记录内容;
7、不准透露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领导批示和在内部的一些讲话内容;
8、不准透露群众反映干部问题的揭发、控告材料;
9、未经批准,不准提供干部档案中的记载内容;
10、未经批准,不准提供和使用组织干部工作中的重要数据。

三、文件资料的管理与保密
1、干部档案、干部职务任免讨论表、部务会议记录、部长办公会议记录由专人妥善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接触和翻阅;
2、因工作需要摘抄秘密文件材料,要报经部领导批准,必须使用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阅读文件、传达指示,要按照规定范围进行,不得随意扩大。

阅读文件一般在办公室,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复印或翻印秘密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内部讲话,要经过批准,逐份登记,注明复印件分发范围,按原件一样管理,并由承办科室负责收回,妥善处理;
4、外出人员不准携带绝密文件、材料,必须携带时应报经部领导批准,坚持二人以上同行,携带时做到文件不离人。

因公外出必须携带秘密文件时,经部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回部后要及时清退;
5、外单位人员查阅本部文件材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查阅;
6、秘密级以上密级文件、资料,必须放在有安全保障的文件保险柜。

7、除了按规定必须存档或清退的文件外,其余文件定期销毁。

凡需要销毁的文件,必须进行鉴别登记造册,经部领导批准后,在两人以上监督下销毁。

销毁数量较大的,应送往指定的造纸厂监销,严禁将秘密文件材料当废纸出售,复印、打印秘密以上密级的文件、材料的清样废页均应及时销毁。

四、密码电报的管理与保密
1、对上级组织部门的密码电报,在交接、阅办时原则上在办公室进行。

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其他不利保密的地方阅办密码电报。

阅办中确需摘记有关电报内容时,需报经部领导批准后方可摘记,摘记必须使用保密工作本,并注意保管。

个人不得私自复印、抄存密码电报。

2、密码电报按相同密级公文的管理办法管理。

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印密码电报时,需报经部领导批准,由部机关机要(档案)室复印。

复印的密码电报要加盖单位印鉴,并同原电报一样管理。

3、严禁在无保密装置普通电话中谈论密码电报。

4、用计算机录人密码电报,应在屏蔽室内或使用装有
防电磁辐射设施的计算机上进行。

存人密电的软盘要妥善管理,严防失密。

5、转发的明传电报只限于不属于秘密内容的紧急事项,各科室要严格把关。

办公室发现有秘密内容时,应建议拟文科室注意保密事项。

五、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1、部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保密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部办公室负责对部机关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抓好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提出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管到哪里”的原则,积极防范,明确责任,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自觉接受保密监督。

部长对本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副部长对本部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副部长对分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部机关实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

凡因不遵守保密工作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予以责任
追究。

责任追究的方式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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