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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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对立统一规律

4.1 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就每一矛盾内部对立双方而言,又分 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邓小平同志科学 地评价了毛泽东同志和毛 泽东思想:在毛泽东同志 的一生中,功劳是主要的, 错误是次要的。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解决方式的特殊性
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生存竞争
日本投降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解决方式的特殊性
第一节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四、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及其根本属性
1、正确理解矛盾的含义 2、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
如果用你的矛 去刺你的盾,如何?
我的盾没 有利器能穿过它!
我的矛无坚不摧!
!?
此后,“矛盾”成为
“荒谬”的同义语,为传统
第一节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一)矛盾的普遍性
(二)矛盾的特殊性
(三)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

的关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 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事有矛盾,矛盾 无处不在;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 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时时有矛盾, 矛盾无时不有。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原理, 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 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 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 要理论依据。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矛盾 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 特色”是特殊性、个性。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逻辑思维所不容许。

对立统一规律生活例子

对立统一规律生活例子

对立统一规律生活例子引言对立统一规律,也被称为矛盾统一规律,是哲学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社会现象时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

它描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存在相互对立的因素,而这些对立因素又通过斗争、同化、融合等方式实现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不仅存在于社会领域,也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本文将介绍一些生活中的例子,以展示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重要性。

例子一:白天与黑夜白天与黑夜是一对相互对立却又统一的事物。

白天和黑夜是日地运动的结果,它们互相交替出现。

白天代表着光明、活力和生机,人们在白天工作、学习和社交;而黑夜则代表着宁静、休息和睡眠,人们在黑夜中恢复体力和精神。

白天和黑夜的对立统一关系反映了自然界的规律,也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基础。

白天和黑夜的连续转换是大自然的一种循环,也让我们能够适应不同的生活节奏。

例子二:热和冷热和冷是另一个常见的对立统一现象。

热和冷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状态。

当我们感到热时,实际上是因为相对于我们自身的温度而言,外界温度更高;当我们感到冷时,实际上是因为相对于我们自身的温度而言,外界温度更低。

热和冷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让我们能够感受温度的变化,并作出相应的调节。

比如,在夏天的炎热天气中,我们会倾向于选择凉爽的地方和饮品来降低体温;而在寒冷的冬天,我们则会选择穿厚衣物和寻找温暖的环境。

例子三:喜与忧人的情绪体验中也存在着喜与忧的对立统一关系。

喜和忧是人的主观感受,当我们经历一些积极的事情时,我们会感到喜悦和愉快;而当我们遭遇一些消极的事情时,我们会感到忧虑和痛苦。

喜与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人类情感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喜与忧的交替使我们能够感受到生活的变化和复杂性。

而面对忧虑和痛苦时,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心态和应对策略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例子四:工作与休息工作与休息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对立统一事物。

工作是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劳动活动,它可以带来薪水、成就感和社会认可;而休息是为了缓解疲劳、恢复体力和满足个人需求的时间。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一、什么是对立统一唯物论回答了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唯物辩证法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问题——世界是永恒发展的,普遍联系的。

对立统一规律要回答的是为什么会发展以及怎样发展的问题。

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统一就是矛盾。

哲学中的矛盾不同于日常概念中的矛盾,日常概念中的矛盾一般是,情侣间感情不和闹矛盾了,语句前后不一致而自相矛盾了,面对选择而陷入纠结中等。

而哲学中的矛盾是指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存在着一种既相互依存、贯通,又相互排斥、对立的辩证关系。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普遍性的例子如,生死、长短、大小,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力和反作用力。

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战争中的攻守,进退,胜败,等等都是矛盾着的现象。

既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告诉我们,任何事物、任何时刻都存在着矛盾,因而要敢于承认矛盾、善于揭露矛盾。

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若不能在矛盾的非对抗性阶段将其解决,待其激化、放大转向对抗性的,则要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才能解决。

和谐不是无差别的一致。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是指具体事物运动中的矛盾,每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任何物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

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

例如,留苏派照抄照搬苏联革命成功的经验,在国内只注重工人运动和“城市中心论”,以此领导革命,导致党早期蒙受挫折和失败,其原因正是因为没有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半封建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这一特殊国情,中国的工人只有百万之数,他们虽然具有先进性,但力量弱小,上亿之数且支持革命的农民才是最强大的力量,农民自然是在农村,而大城市是反革命集团势力雄厚之地。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原因与结果
1.原因与结果的含义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2、因果联系的 特点 (1)前后相继 性 但并非所有 前后相继的联系 都是因果联系




因 果 联 系 的 特 点
寒来暑往 四季轮回
地球公传
朝夕衔接 昼夜交替
地球自转
(2)必然性 但并非所有的必然联系都是因果联系 例:生与死是必然联系,但不是因果联系 (3)客观性和普遍性 注意: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 反对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 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宿命论和神学目的 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
(4)复杂多样性
打喷嚏
一因多果
感冒
聪明
发烧 流鼻涕
一果多因
用功 方法得当
学习好
此外还有多果多因、复合因果等情况
3、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
(1)在确定的关系中,二者是对立的
(2)二者又相互依存相互连接 二者互为对方存在的前提,在一定条件 下相互转化。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认识因果联系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2)增强工作中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有利于总结和吸收以往的经验教训
(二)主观辩证法
又称概念辩证法或辩证思维,它是人通 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世 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的自觉反映。
(三)二者关系
1、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 2、主观辩证法形成以后,又可以使人们更 好、更正确地去看待客观世界中的一切事 物和现象,避免把事物僵化和凝固化; 3、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一致。
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 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二十一)对立统一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的其他规律、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实质;③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2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

(1)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两个方面。

①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即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以及相互转化的趋势。

这种包含着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相互贯通性,最深刻地体现了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统一性。

②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另一方面,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辩证认识的实质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才具有不可分性;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对立才有相反性质。

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的工作方法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矛盾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矛盾即对立又统一。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矛盾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偶与同一性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矛盾双方即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由矛盾,矛盾贯穿事物发展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至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每一个侧面各有特点。

它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意义:
全面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正确认识问题的实质,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从而推动其发展。

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怎么理解?

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怎么理解?

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怎么理解?
对立统一规律要分成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对立是指任何事物都存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万物的本源就是有和无的对立。

万物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原始太初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否则也就谈不上万物的产生。

这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已经说明万物是从有和无的对立中产生,这种对立是天生的。

统一是指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共同的运用下,形成了事物和它的变化。

也就是说事物的变化是矛盾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再来看看万物是如何从无到有地产生的呢?没有物质实在的状态就是无,即“无,名天地之始”。

这时候必然存在万物产生的规律,即“有,名万物之母”。

这种既是无又是有的状态就是有和无这两个相互对立的矛盾的统一了。

正是在无和有的共同作用下,万物产生了。

无和有的对立统一是辩证思维的原点。

事物通过矛盾的对立统一产生了运动和变化。

辩证法并未止步于此,它进一步指出事物的变化过程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而这样一个过程又要经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

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

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马克思说:“哲学家们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目的在于解放世界”。

科学史表明:几乎所有那些代表一个时代的大科学家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在自然科学定律发现方面和对于自然科学问题的哲学思考(如科学思维的本性、科学真理的基础、科学认识的方法)方面都做出重要成就,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这两方面成就的有机结合,或者说科学同哲学的结合。

例如:牛顿、麦克斯韦、爱因斯坦、玻尔.(一)对立统一规律的提出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在《道德经》中也认为宇宙万物的总根源是“混而为一”的阴阳之“道”,混而为一就是宇宙,对于千姿百态的万物而言,“道”是独一无二的。

道中的阴阳相互作用产生了万物,它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冲气就是阴气和阳气相互作用,其结果就产生相对和气的万物。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的,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也创立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形态。

其后,列宁第一次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含义现中国哲学界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是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

二是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统一是对立面双方的统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统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1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它包括两种情形: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这是矛盾同一性更重要的一层含义.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有内在的同一性.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2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则有着无限多样性.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批评、市场上的竞争、学术上的争鸣等等,这一切都是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有对抗性斗争关系,也有非对抗性斗争关系.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而事物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着变动状态中.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发展①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基础.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②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推动事物的量变.矛盾一方总是要力图打破对方对自己的限制,使它们之间力量对比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第二,矛盾斗争性推动事物的质变.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于是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起着决定性作用.2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①内因与外因的含义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称为事物发展的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同时也承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的作用.②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首先,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着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基本趋势和发展方向.其次,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般地说,外因只能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只能对内因施加各种影响,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但在一定条件下,外因可以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再次,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有重大作用,有时甚至能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但不管外因作用有多大,都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发挥其作用.③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唯物辩证法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依据.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这就是说,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矛盾性质的特殊性①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物质运动形式也各有不同性质的矛盾.②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2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现实存在的矛盾不是单一的矛盾构成的,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首先,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其次,每一矛盾内部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3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和意义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是事物的问题的精髓.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就是要求我们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并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之下去认识特殊性,解决实际问题.4.矛盾分析方法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最后,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运动是事物的本质关系,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和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的根本方法.2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点论和两分法,这个思想和方法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对我们的基本要求.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所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中看到统一的因素、部分和趋势,以便创造条件保持统一或促使转化.所谓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善于在统一物中看到对立的因素,以便采取恰当的斗争形式.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第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一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内容;二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的不同特点;三是要具体揭示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典型真题实际工作中的“一刀切”的错误是由于忽视了事物的.A矛盾的普遍性B矛盾的特殊性C矛盾的同一性D矛盾的斗争性答案B解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反对实际工作中的“一刀切”的错误.。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1、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钥匙”。

2、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扩展资料: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对立面的斗争性是矛盾运动中活跃的、能动的方面,它能够打破各种条件的限制,并能创造矛盾发展所必需的新条件。

有矛盾就有斗争,矛盾斗争的存在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对立面相互排斥的趋势在任何条件下都要贯彻下去。

斗争不仅贯穿于每一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是促使旧矛盾让位于新矛盾的根本力量。

对立面统一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条件性。

对立面的统一性是矛盾运动中相对稳定的、保守的方面。

矛盾运动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即事物的量变状态,是对立双方保持相互统一的状态;矛盾运动处于显著变动的状态即事物的质变状态,是对立双方的统一处于瓦解中的状态。

对立面的统一由建立、巩固到分解是一个过程,这是一个条件变化的过程。

任何具体的条件都不是固定不变的。

对立面的斗争必然地要打破旧的条件和创造新的条件,也就必然地要破坏旧的统一和建立新的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双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在一定条件下,这两个方面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律,对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对立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基本矛盾。

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对立双方面。

例如,在自然界中,光与暗、热与冷、湿与干等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劳动与资本、雇主与雇员、上级与下级等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

这些矛盾对立的双方面时刻存在于事物的内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推动。

其次,对立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对立的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相斗争、互相排斥,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使得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了复杂性。

在对立统一关系中,双方面相互依存,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彼此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影响。

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双方面不断进行着斗争和转化。

第三,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以相互斗争、相互消灭的方式实现对抗,消除了矛盾的一方,进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这种斗争和消灭并不是简单的矛盾双方的冲突和武力对抗,而是在事物内部矛盾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辩证的变化和发展,实现事物的进化和进步。

对立统一规律的存在和运行,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事物和现象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入研究和运用,可以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提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同时,对立统一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项基本原理,它对于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辩证思维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它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双方相互作用、制约、转化的规律。

在任何事物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同时又存在着相互通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之中,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则。

对立统一规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立双方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立双方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

如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和阶级斗争。

对立双方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推动事物发展变化。

没有对立双方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事物发展就没有动力。

2. 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对立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通联、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对立双方相互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双方相互通联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条件。

3. 对立双方的斗争与统一对立双方通过斗争实现相互转化,进而实现对立的统一。

这种斗争与统一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基础上,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重要原因。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两个对立的方面相互斗争、相互制约,这种斗争和制约导致事物的变化,最终实现了对立方面的转化和事物发展的统一。

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等,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最终导致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转化。

对立统一规律不仅适用于自然界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贯穿于各种特殊规律中。

正是由于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才使唯物辩证法成为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最根本的原理和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总原则。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和统一性,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的贯彻运用,有助于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推动事物发展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贯穿于一切具体问题的研究中,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刻内涵包括了对立双方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以及对立双方的斗争与统一等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什么

对立统一规律是什么

对立统一规律是什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

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 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种求诸于神秘的“第一次推动” 去说明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把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等特征,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②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

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最突出的是系统联系,而所谓系统是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

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体现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即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历史联系。

离开对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运动的考察,便无从把握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及范畴的钥匙。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

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实质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实质上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由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自己运动”的必然形式。

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④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

毛泽东说:“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4页)。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 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什么是矛盾: 每当我们说到矛盾,大 家首先想到的就是韩非 的那个关于矛盾的寓言 故事。然而,韩非所说 的还只是人们思维中的 逻辑矛盾,并不是唯物 辩证法中的辩证矛盾。 那么,唯物辩证法所说的辩证矛盾又是什么呢?
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指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 学范畴。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 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什么是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 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 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 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 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 展的不平衡性。 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
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势利导。
以下成语最能体现矛盾统一性是的什么
A.居安思危 C.因材施教

B.量体裁衣 D.积劳成疾
A.居安思危 因为“安”和“危”是相互依赖关系, 属于矛盾统一性

(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 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普遍存在。表现在两个方面: (1)矛盾无处不在: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2)矛盾无时不有: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 运动。 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事物即矛盾。 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彻底辩证法的前提,它要求我们坚持矛盾分析 法。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 方面都有其特点。 分析矛盾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 列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 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 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即矛盾的不平 衡性。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
和实生物, 同则不继。 ——《周易》
和:不同事物的和谐统一 同:相同事物的简单重复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孔子
斗争性离不开 同一性 毛
泽 东 与 蒋 介 石
不是冤家不聚头
斗争性离不开同一性
市场竞争
同一性、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构成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 件。 ②矛盾双方相互包含,吸取各自有利因素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事物转换的方向和趋势。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①在量变过程中,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 的变化,为质变做准备。 ②在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进矛 盾的转化,实现质变。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事物的发 展。
2、悖论
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 体系。
如果说上帝是万能的,他能否创造一块他举不起来的大石头?
罗素悖论

伯特兰· 亚瑟· 威廉· 罗素 (1872年——1970 年),20世纪著名的资 产阶级思想家和社会活 动家,一生著作达40余 部,论文或其他文章更 多。他在多方面的建树 深刻地影响了西方哲学。
卜算子.咏 梅
驿 外 断 桥 边, 寂 寞 开 无 主。 已是黄昏独自愁, 更 着 风 和 雨。 ( 宋 陆 游)
风雨送春归,
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 犹有花枝俏。 (毛泽东)
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
受精卵
物必先腐也, 而后虫生之; 人必先疑也, 而后谗入之。
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
外因在 事物的发 事物变化发 展为什么 展中起到了 离不开外 什么作用? 因呢?
不太漂亮的 不太年轻的 不太温柔的 不太有钱的 不太忠诚的 不太勤快的 没文化的 不太健康的 不太幽默的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第五章对立统一规律第一节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第二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第三节矛盾的复杂性及其解决形式的多样性内容提要: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

深刻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从根本上懂得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

它揭示了事物的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基本内容,提供了理解事物的本质、自己运动的根据。

观察和分析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其不同的性质,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原则。

本章分为三节,主要学习和探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矛盾及其基本属性;二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三是矛盾的复杂性及其解决形式的多样性。

本章重点和难点:1、矛盾及其两个基本属性—斗争性与同一性,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对实践的启迪意义,3、矛盾的复杂性及其解决形式的多样性。

第一节矛盾及其基本属性一、矛盾即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

要理解对立统一规律,首先要正确理解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一提到矛盾,我们很自然地想起▲●韩非子那个“自相矛盾”的寓言故事。

故事说:一个在大街上卖兵器的楚国人说:“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

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

”意思是说,他的盾坚硬无比,什么利器也刺不破它;接着他又说,他的矛锋利无比,任何东西都能刺破。

这时旁边一个人说:“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结果这个楚国人哑口无言。

楚国人之所以哑口无言,是因为他的话前后矛盾,不能同时成立。

这就是自相矛盾。

这里的矛盾,是逻辑矛盾,与我们要讲的辩证法的矛盾不是一回事。

逻辑矛盾是形式逻辑所讲的矛盾,是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所造成的逻辑错误。

形式逻辑有一条规则叫做矛盾律。

这条规则要求人们在思考和论证问题时,要保持首尾一贯,不能互相打架。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编辑本段基本内容
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
对立面之间的统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对立面的同一即矛盾的统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肯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保持自身统一。事物保持暂时的自身统一,使对立双方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是事物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统一的作用,双方能够互相吸取和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而得到发展,从而为扬弃对立即解决矛盾准备条件。对立面的斗争即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地变化以至最终破坏自身同一。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斗争的作用,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地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旧的矛盾统一体所不能容许的限度时,就造成旧矛盾统一体的瓦解、新矛盾统一体的产生。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斗争是促成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的决定力量。
编辑本段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 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种求诸于神秘的 “第一次推动” 去说明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把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等特征,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②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最突出的是系统联系,而所谓系统是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体现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即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历史联系。离开对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运动的考察,便无从把握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③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及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实质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实质上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由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自己运动”的必然形式。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④ 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毛泽东说:“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9页)。离开对立统一的观点,就无从理解辩证认识和辩证方法的实质。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斗争性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表现为两种相反的力量。这种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状态就是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矛盾。这 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矛盾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特殊性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 特点。这种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阶段呈现出独特性的矛盾就是矛盾的 特殊性。
在对立统一规律中,整体利益和局部 利益是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在执 行方案时,要兼顾整体利益和局部利 益,既要考虑整体的利益和发展方向 ,又要关注局部的利益和需求;同时 要协调好整体和局部之间的关系,实 现整体和局部的共同发展。
CHAPTER 05
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践意义
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01
认识事物的两面性
CHAPTER 06
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思考
对立统一与辩证法
辩证法的基本原则
01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揭示了事物的矛盾
性和相互依存性。
矛盾的普遍性
02
一切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这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
源泉。
矛盾的特殊性
03
不同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
的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提醒我们任何事物都有 两面性,即正面和反面。当我们分析 问题时,能够更全面地了解事物的正 反面,从而更准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 。
02
发现事物的变化和发 展
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事物是在不断变化 和发展的。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事物在不同阶段的变 化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把握事物的发 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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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
(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揭示了发展和联系的本质,其它规律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补充和展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理论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2.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的关系或属性。

(2)要把辩证法的矛盾同形式逻辑的矛盾严格区别开来。

形式逻辑的矛盾是在思维中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律而造成的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状态,是应当排除的。

辩证法讲的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性及其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

(3)辩证矛盾是客观的、现实的矛盾。

矛盾的客观性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矛盾存在的客观性;二是指矛盾的性质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等具体情况也是客观的。

3.对立统一规律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毛泽东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4.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1.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基本含义: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反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包括自然、社会、思维领域中一切形式的对立或排斥。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二者既区别又联系。

(1)二者是有区别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双方相互吸引的那种性质和趋势,而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那种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2)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同一是斗争的同一,是包含对立差异的同一;另一方面,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为斗争性提供场所和条件,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3.辩证法要求在斗争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

(三)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在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有重要作用。

(2)同一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第一,提供矛盾双方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第二,矛盾双方力量变化的过程是在相互依存的矛盾统一体中实现的,矛盾双方彼此都包含着可以互相利用的某些因素,它们各自吸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促进矛盾双方的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事物的发展表现为一物向它物的转化,但不是转化为任何一种它物,而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这种转化趋势是由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的。

2.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表现在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它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事物的质变过程中,它能够突破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限制,促使双方地位的转化,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引起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各自对事物发展的特定作用不是孤立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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