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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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汇杰电子有限公司

HEGEK ELECTRONICS CO.,LTD.

文件编号:HEGEK-QP-009

文件版本:A01 发行版本:A01

文件页数:1/5 生效日期:2006.03.10

QUALITY

MANUAL

测试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所使用测量设备具备并维持必需的测量能力及良好的使用状态,使产品的稳定品质得到维持,本公司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范围:

本公司所用于产品检验和试验的测量仪器、校正之标准件以及计量仪器等均属之。3.定义:

3.1 免校验:

3.1.1 不用于产品品质上的测量,仅限于取值、修护任务或研究参考用的测量设备。

3.1.2 制造设备上用于观察机械状况的仪表(特殊制程除外)等。

3.1.3 不具有量规重复性者,可用化学试纸,标准药液等,以管制其“有效日期”

及定期更换管制者。

3.2 外校(外部校正):

3.2.1 需校正,而在本厂无法自行校正。

3.2.2 若为国内校正,则应追溯至国家标准,若为原厂校正,则应由原厂追溯至国际标准。

3.3 内校(内部校正):

3.3.1 标准件校准:使用经外校合格之标准器,利用量值传递原理对测量设备进

行校准。

3.3.2 比对件校准:凡先用标准件测量一组(比对件),再用被校件量测后比对者

称为比对校法。

4.权责:

4.1 本程序主导部门:品质部。

4.2 相关部门:生产部、工程部、仓库、采购、财务。

5.程序内容:

5.1 测量设备的选购

5.1.1 测量设备的选购,依《采购管制程序》之规定执行。

5.1.2 购置测量设备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 所需测量设备之测量要求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2) 精确度应与被测参数的允许误差相匹配,即V≤(1/3—1/10)T;

V——测量设备测量精度;

T——被测对象的允许误差;

(3) 符合计量法关于计量单位使用要求的规定。

5.1.3 采购办理购入手续,必要时可向供方要求提供《检查成绩书》、《校正证明书》等资料。

5.2 测量设备的验收

5.2.1 测量设备到厂后,品质部负责依据测量设备说明书或合同规定进行验收,首先确认应有的部件、说明书、数据分析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备。

5.2.2 关于规格与精度,若其已具有“可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的校验记录,且在外校单位或公司校验周期内,则可以合格验收。

5.2.3 若验收合格,则办理入库手续;若验收不合格,则联络供方进行退货或更换或另择供应商。

5.3 测量设备的建档:品质部根据使用生产工序的要求,领取相应测量设备,建立《测量设备管理一览表》和《测量设备履历表》,再发给相应工序使用。

5.3.1 测量设备分类及编号方法:

5.4 测量设备的校正

5.4.1 当测量设备处于以下状态时需进行校正。

(1)新购测量设备首次投入使用时;

(2)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

(3)测量设备经过维修时;

(4)校准有效期限到期时;

(5)其它时机;

5.4.2 关于各类测量设备的校正周期,厂内/厂外校正区分号详见《测量设备管理一览表》。

5.4.3 凡属于标准件应于履历表上注明用来检验何种仪器、何项目,且须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除校正使用外不得作其它用途。

5.4.4 属厂外校正的测量设备,品质部负责与相应合格机关取得联络、安排实施,取得相应校正证明书和校正标签,并将结果记入《测量设备履历表》。

5.4.5属厂内校正的测量设备由品质部开出《校验通知单》分发到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接到《校验通知单》后提前作好准备。

5.4.6品质部依照《测量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执行,记录在相应的《测量设备校正记录表》和《测量设备履历表》中。

5.5 状态标识:

5.5.1 外部校正合格,将校正机关签发的标签贴于测量设备上,若为厂内校正,则贴内校校正标签。更换新标签时,撕去旧标签。

5.5.2 不合格时,贴上有“暂停使用”字样标签。

5.6 测量设备的使用:

5.6.1 测量设备应在适宜的环境中使用,对有特殊环境要求时,《测量设备操作指导书》中予以明确。

5.6.2 应保证测量设备在搬运、贮存期间,其精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5.6.3 测量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对测量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品质部检验设备负责人处理(具体参照测量设备使用指导书执行)。

5.7 测量设备的偏差处理:

5.7.1 当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不合格时,执行5.5.2,保存校正记录,并报品质部作处理决定。

5.7.2 决定送修时,则在送修相关仪器上贴上“送外修护”字样标签,由仪器管理人员负责送外修护,回厂后再校验。

5.7.3 对校正后发现不合格的测定器,需对其使用场合的测量之材料、产品,改用合格的测量仪器进行复检,现正生产或已入库的产品,若检查结果

相同则停止,若不同则应再向前追溯到相同判定结果为止,若产品已送

到客户,则应通知客户采取措施。

5.8 测量设备的报废:对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或经济上不宜修复,对安全测量有重大隐患

必须淘汰的测量设备,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报废申请单》并经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报废测量设备上贴“报废”字样标

签,并同时于《测量设备履历表》上注明。

6.相关文件:

6.1 《采购管制程序》……………………………………(HEGEK-QP-006)7.相关记录

7.1 《测量设备履历表》……………………………………(QT-Q-009)

7.2 《测量设备管理一览表》………………………………(QT-Q-010)

7.3 《校验通知单》…………………………………………(QT-Q-011)

7.4 《测量设备校正记录表》………………………………(QT-Q-012) 8.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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