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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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规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中医药技术临床操作规范

一、中药制剂操作规范

1、汤剂

(1)制备

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3-5厘米——浸泡(20-30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

(2)注意事项:

①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

②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范。

2、煎膏剂

(1)制备

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2-3次合并滤液)——浓液(不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

(2)注意事项:

①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

②所加入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

③如需加入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

3、散剂

(1)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

(2)注意事项:

①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6号筛,煮散应通过2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7号筛。

②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法,混合均匀并过筛。

③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

④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封贮藏。

4、丸剂

水丸

(1)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粉碎——起模——盖面——干燥——过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

(2)注意事项:

①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6号或5号筛。

②干燥温度一般不能超过80℃,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60℃以下进行干燥。

蜜丸

(1)制备

备料——干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2)注意事项:

①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

②除另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加入药粉中混匀,对含树脂、胶类及具有挥发性的药物,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法制水蜜丸时,炼蜜应加开水稀释后使用。

5、冲剂

(1)制备

配料(复核)——提取——制料——干燥——包装

(2)注意事项:

①所有辅料(蔗糖、糊精、淀粉或乳糖等)应符合药典规定,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倍。

②清膏要达到规定的相对密度。

③成品应干燥,色泽一致,无吸软化现象。

④挥发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混匀。

6、糊剂

(1)制备

复核、普通药——煎取药液——浓缩液配料——细料药——分别研至极细混匀——混匀调匀

(2)注意事项:

①煎取药液的材料布包好,至少煎取两次浓缩至一定自稠度,防止芳香气味走失。

②成品应为均匀的糊状物。

7、酒剂

(1)制备

配料(按要求进行炮制)称量、复核——浸渍(30分钟)——取液(上清液和煮渣合并)矫味——静置(14分钟)——滤清、灌装(2)注意事项:

①浸渍时,要加规定量白酒密闭。

②每日搅拌1-2次,一周后每周搅拌1次。

③药物要切碎以增加溶出率。

8、软膏剂

(1)制备

配料(分别单称、复核、基质)——固体药料研细过部过6号筛——混合(挑匀)——分装

(2)注意事项:

①基质要符合药典规定,包装材料不得同药物或基质发生理化作用。

②成品药应均匀、细腻、无酸败、异臭、变色和不良刺激。

③易涂布而不溶化,但能软化。

9、糖浆剂

(1)制备

配料(复核)——提取(芳香水另提,一般药煎取2次)——滤过——浓缩——取按比例糖水混合——煮沸——放凉、加入附加剂搅匀——分装

(2)注意事项:

①除方中的成分(芳香药提取液)外,其它附加成份的选用,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

②除另有规定外,含糖量不低于60%。

③应在避菌的环境下配置,及时灌装于灭菌的干燥器中。

④成品应澄清,贮存长期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规范沉淀。不得有酸败、异臭、产生气体或其它变质现象。

10、丹剂

(1)制备

配料(复核)——粉碎成粗粉坐胎——混匀封口——烧炼——收丹——去火毒

(2)注意事项:

①材料的提取比例不得任意调整或估量配料。

②细度要求要掌握。

③成品性状应为黑色湿润细粉末状。

④成品合格标准是发热温度60℃左右,持续时间在16小时以上。

二、中药各工种技术操作规范

1、净制:根据药材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水选、风选、筛选、刮削、剔除、刷、擦等使达质量标准。

2、切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泡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并按药材大小、粗细、软硬程度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候、水量、时间等条件。切开后及时干燥,测定水价含量,使达药品标准。常见的规格如下:

片:极薄片0.5毫米以下,薄片1-2毫米,厚片2-4毫米。

段:长度为10-15毫米。

块:8-12毫米的方块。

条:皮类为宽2-3毫米,叶类为宽5-10毫米。

3、炮制

(1)清炒:取净药材置热锅内,用文火炒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放凉;需炒碳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至规定程度时,喷淋清水少许,熄灭火星,取出,放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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