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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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拟安装位置,并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设备基础的设计和施工。

4、在南平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必须取得南平市建设局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证;区外企业应完成南平市区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单位)信息登记。

5、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出租的设备,应为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本企业自有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向其他企业转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得租赁个人或企业转租、挂靠的建筑起重机械。

6、安拆企业不得承接未经南平市建设局备案或信息登记的租赁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业务。

7、租赁和安装(拆卸)合同统一使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和《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安拆业务为同一家企业承担;安拆企业不得降低服务标准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8、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对安拆企业办理告知业务时,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附表一)中所列各项资料,应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

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施工、监理、租赁、安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应进行设备基础专项验收,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表》。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安拆单位应对各部件、辅助起重设备和其他安装辅助用具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进入安装(拆卸)告知程序。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安拆企业要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和《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的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施工方案。

12、安拆作业严格执行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制度,如安拆时间变更,只能向后顺延,并电话通知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不得以各类理由提前安拆。

13、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受理告知材料后,出具告知材料接收证明,作为同意安拆企业现场作业的依据。

14、安装单位应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并自检合格后,持《安装自检表》和《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通知书》(附表二),到我站领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材料。

15、拆卸单位应在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完毕后,持《建筑施工机械拆卸完毕通知书》,到我站领取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材料。

16、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应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验收合格后3日内,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进行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

1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时,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巡查。

18、安装企业派到安装(拆卸)现场的管理人员、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工人均应为告知名单中的,已在市建设局备案的本企业人员。

19、每台塔机至少配备安装拆卸工5名,每台施工升降机至少配备安装拆卸工3名;并配备必要的辅助工人。安拆前,安装企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且应挂牌上岗。

20、轮式起重机等辅助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应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1、安拆作业时,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在现场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监理企业应实行旁站监理。

22、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附着杆安装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两端长度可调、销轴连接。

2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在检测前,应认真核查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并确认其齐全有效后,方可到场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应拒绝检测,并如实向我站或市建设局反映;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13-67-2005)进行检测。

24、同一台建筑起重机械原则上应委托同一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有义务提醒和敦促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

25、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要求,按照南平市建设局南建管[2010]6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26、建立诚信考核制度。对不遵守本规定的企业将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款、限制承接业务直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等措施,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建筑工程安全站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

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

(单位)(安装资质证书

号:,资质等级:级),拟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市(县)区(乡、镇)路号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下列建筑起重设备(表一),现告知贵站,请予以监督。并提供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以下资料(表二):

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资料及审核意见(表二)

说明:本表由告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告知单位、监督机构、登记机构各一份)。告知单位(盖章):监督机构(盖章)

联系人:接收人:接收日期:

编号:

工程项目:安装单位:

安装内容:接收时间:

—————————————————建筑施工机械告知材料接收证明编号:

告知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项目、设备)安装(拆卸)告知材料已收讫,特此证明。

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

年月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完毕通知书编号:

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

我单位安装(拆卸)的(项目、设备)已安装(拆卸)完毕,特此报告。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章)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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