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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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洪永仙
摘要:
财税政策是国家调节企业和税收而制定的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公共财政框架, 对于转变政府职能, 优化资源配置,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相对应的财税体制改革必然会对纳税主体之一——企业(主要税源)产生很多影响。本文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说起,针对国内最近的几次税制改革来了解税制改革对企业在经营等具体方面会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财税改革企业
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历程
建国50多年来,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我国税制改革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1978年以前的税制改革
新中国诞生后,立即着手建立新税制。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范制定了全国共设l4种税收规范;此外,还有各地自行征收的一些小的地方税种,如农业税、牧业税等。
1958年,我国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主要工作内容是简化工商税制。至此,我国的工商税制一共设有7种税,即工商税(包括盐税)、工商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工商统一税和集市交易税。
1982年11月,召开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国务院《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提出包括利改税在内的今后3年税制改革的任务获得批准。“非税论”思想禁忌被打破,税收的作得到了人们的重新评价与重视。
(二)1983~1991年的税制改革
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将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这是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个历史性转变。
1984年,为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国务院决定从l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次、新中国成立以后第四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从1978年到l992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国的工商税制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探索,改革逐步深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初步建成了一套内外有别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新的税制体系。
这套税制的建立,在理论上、实践上突破了长期以来封闭型税制的约束。转向开放型税制,突破了统收统支的财力分配的关系,重新确立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突破了以往税制改革片面强调简化税制的框子,注重多环节、多层次、多方面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由单一税制转变为复合税制。这些突破使中国的税制建设开始进入健康发展的新轨道,与国家经济体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协调一致。
如果说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比较偏重于实体税法的改革,20世纪80年代后期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则增加了程序税法和税收救济法(或称争讼税法)改革的力度。
(三)1992—1994年的税制改革
l992年起,财税部门就开始加快税制改革的准备工作,1993年更是抓住机遇,迅速制定了全面改革工商税制的总体方案和各项具体措施,并完成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必要程序,于1993年底之前陆续公布,从l994年起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二次、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五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
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全面改革了流转税制,实行了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赞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第二,改革了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第三,改革了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第四,对资
源税、特别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做了大幅度的调整,如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取消了盐税、奖金税、集市交易税等7个税种,并将屠宰税、筵席税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地方政府,新设了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但是一直没有立法开征)。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之前的两个所得税法废除,正式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二财税体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每一次财税体制的改革,都是国家随着经济体制改期的不断深化,更深一层的对社会主义性质的认识,根据最近的经济环境变化和需要有计划的做出相关政策的调整,以便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每一次财税改革对企业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企业也必须为此做出适合的调整。鉴于国家最新的一次财税改革,所以我们讨论财税改革的影响时着重于关注它对企业的影响。通过它,我们可以透析一下财税体制的改革是如何影响企业的。
(一)宏观角度
1.对企业类型影响。我国目前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由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这也是之前的税法所保障的,而新法规定后两者不适用本企业所得税法,即后两者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前两者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鉴于后两者在责任承担上要大于前两者,因此企业会在权衡自身发展前景、规模预测、市场风险等因素后,可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或改变现在所采用的企业类型,以期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款。
另外,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我国内商独资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就已享有停征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的经营所得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了,而外商独资企业由于不适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因此也就未适用上述政策了。但为了贯彻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原则,此次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理应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在内,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也会对企业形式进行再考虑。
2.对企业数量与结构的影响。总体上来看,新法构筑的税收优惠体系是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与以往“区域优惠为主、产业优惠为辅”的政策迥然不同。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时,必须将视角从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向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转变,或投资于高薪技术企业进行创业投资、或投资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及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等,而非更多关注于对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等特定区域的投资,企业在这种税收优惠的利益驱使下可能会选择相应的企业类型,也就对市场的企业结构产生影响。
在我们国家周边亚洲区域来看,中国所得税的税率并不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外资看到了中国的税负并没有大幅度的增长,反而公平了税负,有很多优惠政策和内资企业是完全一样的。同时对于我们国家整个经济的发展,尤其是2008年奥运会对于整个经济会有很大的带动作用,从这两年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引进外资的总量来看,没有减少外资的总量,而且还在增加外资的总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担心外资会因为这一次所得税法的调整,会放弃在中国的投资。
(二)微观角度
1对于企业经营影响
这一次企业所得税改革是我们国家1994年改革的基础上所做第二次改革。这次企业所得税改革有很多新的变化,尤其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使内外资企业达到了统一的税负,在整个市场上能够使企业之间站到一个公平竞争的场所,也就是说公平税负在我们国家目前是非常重要的,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正是我们国家迈向均衡税负的一大步。
对内资企业而言:(1).增强了内资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以前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名义上是33%, 实际上, 企业的负担要超过33%, 因为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制度, 即每人每月标准为1600 元, 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只能从税后利润中列支。那么, 一些竞争力较强, 效益较好的内资企业, 由于工资水平较高, 因此, 在计税工资制度下, 实际上企业的所得税税负被提高了, 使得这些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大大高于33%, 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两税合一”以后取消了内资企业的税前计税工资制度, 内资企业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