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方法〔试行〕第一局部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方法〔试行〕?。
二、本核算方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根底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与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管理,按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制定?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会计根底工作标准?办理。
八、本核算方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与修订。
九、本核算方法自2021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局部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与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根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展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得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与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得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得管理,按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制定得《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得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与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得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她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得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她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得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得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得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她应收款得项目与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得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得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自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 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02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附相关表格)
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附相关表格)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政府会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
三、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年末应当将食堂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中小学校与食堂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中小学校报表的影响。
中小学校在编制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收入和费用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收入”项目。
中小学校在编制预算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预算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预算收入”项目。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学校食堂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学校食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八、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
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学校食堂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规定,“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义务教育阶段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非义务教育阶段,由财政或学校予以保障”,本办法不再设置“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110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 项等。
4.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5.本科目应按照物资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物资的收、发凭 证逐笔登记。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2.学校食堂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
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提取物价风险准备金时,借记“伙食支出——物价风险准备金”等科目,贷记“专用 基金——物价风险准备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 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回各种款项时, 借记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 值易耗品等。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等费用。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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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中小学食堂以服务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县教育系统各单位自办食堂。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九、本核算办法由县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核算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 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02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15 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代办的客餐等费用。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19 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
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物资成本,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
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随购随用的物资,可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九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食油、⑤肉食品、⑥水产品、⑦蛋奶类、⑧燃料、⑨其它材料。
120 固定资产原值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结余资金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资,即非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燃具、灶具、餐具、冷气设备、交通工具等)。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3、本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累计折旧1、本科目核算食堂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
2、食堂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设备折旧费”,贷记本科目。
3、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剩余残值,也不再补提和提取折旧。
121 生物资产1、本科目核算食堂购入自养畜禽幼苗、发生饲养畜禽费用所产生的资产。
2、学校食堂应设置明细账和生物资产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3、学校食堂购置生物资产时,应借记“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减少生物资产时,借记“伙食支出”或“其他支出”,贷记“生物资产”。
122 库存饭菜票1、本科目核算购入饭菜票、回收饭菜票、销毁饭菜票等。
2、在购入食堂饭菜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饭菜票基金”;出售饭菜票时,凭饭菜票结算单,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食堂回收饭菜票上交时,凭饭菜票结算单,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报损饭菜票时,凭批准的饭菜票报损单,借记“饭菜票基金“,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库存的饭菜票。
151 待处理财产损溢1、本科目核算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库存物资”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贷记“伙食支出”或“其他收入”等科目,借记本科目。
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等;查明原因后,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应借记“伙食支出”,货记本科目;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损失,贷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溢余。
152 低值易耗品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购置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如淘洗用具、锅盆瓢铲、清洁用品等)。
2、食堂购进低值易耗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余额反映库存低值易耗品在库未用的实际成本。
3、食堂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或者分次的方法摊销。
借记“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记本科目。
(二)负债类201借入款项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借入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203 应付帐款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食、燃料后应付的货款。
2、供货单位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以银行存款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名称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204 预收伙食费1、本科目主要核算IC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
2、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4、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5、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科目:①IC卡余额、②预收学生伙食费、③预收教师伙食费,等。
207 其他应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303 饭菜票基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投入的饭菜票基金。
2、本科目与“库存饭菜票”科目相对应。
3、本科目余额反映饭菜票基金数。
306 结余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年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学校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学校补助收入”、“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亏损数,贷方余额反映盈余数。
3、为及时反映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学校食堂盈亏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
由于中小学食堂经营的目的是为师生生活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的平衡性。
(四)收入类401 伙食收入1、本科目核算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职工就餐收入以及客餐费收入。
2、每天收到炊事员交来的现金、饭菜票金额或刷卡消费金额时,借记“现金”、“库存饭菜票”、“预收伙食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期末无余额。
3、收到或结转确认伙食费收入时,借记“现金”、“预收伙食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可按收入来源渠道类别进行明细核算(IC刷卡消费、客餐、饭菜票等)。
402 学校补助收入1、本科目核算学校拨给食堂的补助资金。
2、收到学校拨入的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期末无余额。
403财政补助收入1、本科目核算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等拨款收入。
2、收到上级部门的拨款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期末无余额。
413 其他收入1、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售卡、利息、废旧变买(包装物等)和饭菜下脚料处理等。
2、收入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期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五)支出类501 伙食支出1、本科目核算食堂伙食费各项支出,如主、副食、燃料、其它物品支出等。
2、对于现购现用的物资,可不通过“库存物资”科目进行核算,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本科目借方,贷记“现金”等科目;对于规模较大,条件完备的食堂,应执行进库、出库手续,平时领用以“出库单”记录,月末用加权平均法计算领用物品成本,记本科目借方,贷记“库存物质”科目。
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如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食油、⑤肉食品、⑥水产品、⑦蛋奶类、⑧燃料、⑨其它材料。
504管理费用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费和各项规定支出。
主要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报酬支出(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日常公用(办公、差旅、培训等)支出、上交学校管理费、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其他物料等支出、食堂设备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及零星维修、食堂人员体检、领取相关证照等支出。
2.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低值易耗品”等科目。
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513 其他支出1、本科目核算不能计入伙食支出的其它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