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分解表
二级综合医院准入指标二类指标任务分解表
人事(组织)科
聂慧兰
评审项目
准入标准 1.接受进修 二级甲等医院:≥4 个一级以上医院(含乡 镇卫生院) 2.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指导
检查方法
责任部门
负责人
进修与技术指导
1.查文件 2.查医院相关记录 3.查与指导单位协议书
医务(质控)科 护理部(院感)科
任建平 向 红
科研立项与成果
1.评审期内科研成果(主持人为本单位) 二级甲等医院:市级以上 1 项或县(区)级 3项 查文件 (科研立项或科研成果其中 1 2.科研成果(主持人为本单位) 项达标) 二级甲等医院: 市级科技奖项 1 项或县 (区) 级科技奖项 2 项 新开展的二级医院诊疗项目须报市卫生厅 审批 1.实施传染病网络直报 2.甲类传染病 0 漏报 3.乙类传染病漏报率≤1% 收费项目标准实行公示 住院病人实行一日清单制, 并提供查询系统 服务 物价部门通报批评或群众举报经主管部门 核实 3 次以上 查审批文件及新技术开展的有关资 料、记录、病历(技术准入管理要 求从 2007 年 1 月 1 日开始) 查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传 染病报告卡结果和网络直报实施情 况
责任部门
负责人
药械管理
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之比为≤48% 参加全省统一招标的药品≥80% 无假冒伪劣药品器械使用 乙类以上手术比例: (按检查当时手术分类 标准) 城市二级甲等医院:≥30% 县级二级甲等医院:≥25% 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实行信息化 管理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报告医疗 事故争议。 对评审期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或 完全责任的二级医疗事故和负有次要责任 或轻微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结案率达 95% 以上
主要科室卫生技术人员职称 配备
1.急诊科 2.ICU 3.内科 4.外科 5.妇产科 6.儿科 7.耳鼻喉科 8.口腔科 9.眼科 10.影像科 11.麻醉科 12.护理部 13.药剂科 14.检验科 15.病理科 16.功能检查科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统计报表制度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统计报表制度(2021年定期报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制定浙江省统计局批准2021年5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
本制度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6)四、主要指标解释 (7)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 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启用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月报系统的通知》(浙卫办体改发函〔2017〕3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浙江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考核与财政补助资金激励办法(试行)》(浙卫发〔2017〕108号)等政策要求,通过浙江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台账系统每月线上直报,获取医改相关重点指标数据,开展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浙江省县(市、区)及以上公立医院。
(三)调查内容浙江省县(市、区)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总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等医改相关指标。
(四)时间要求和调查频率每月15日之前完成数据填报。
(五)调查方法、组织方式和渠道调查为重点调查。
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及以上公立医院于次月15日(节假日延后)前完成对上月数据的填报,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于次月19日前完成对下辖公立医院的数据审核;省属公立医院由派驻财务总监审核;省级医院管理中心负责调查数据的汇总、数据分析、报告撰写等。
2023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分解模板
国家医疗 机构、医 师、护士 电子化注
册系统 国家医疗 机构、医 师、护士 电子化注
册系统
医院填报 (佐证材
料)
逐步提高 监测比较 逐步提高
定量 定量 定量
0.55
各提高 0.2%
人力资源科 医务科 护理部
≤0.6
100%
47.1.对口支援医院进修人 员并返回原医院人员占比
100% 事业发展部
47.2.医联体内医院进修人 员并返回原医院人员占比
7.1.特需医疗服务量占比 7.2.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占 比 8.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
9.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 ▲
病案首页 逐步降低 定量 病案首页 逐步降低 定量
0.76% 0.03
<5% <5% 0.60%
≤0.5%
病统科 医务科
医务科
医务科 病统科
医务科 护理部
医务科 病统科 院感科 病统科
三级指标
指标来源
导向
指标 2021年 2023年 性质 上报值 目标值
责任科室 责任领导
国家指标
*2.1.普通床位
*2.2.负压病房床位
*2.3.ICU的床位
*2.3.1.专科ICU床位
*2.4.重症医学床位
*2.5.感染性疾病科床位
*3.床位使用率
*3.1.普通床位使用率
*3.2.ICU的床位使用率 *3.2.1.专科ICU床位使用 率 *4.编制人数
(十三) 53.门诊患者满意度▲
四、 患者满
满意度 意度 54.住院患者满意度▲
评价 (十四)
医务人员 55.医务人员满意度▲
满意度
新增指标
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 入占比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考评指标表
10
5
6
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他方面有突出进展和成效。
10
5
0
15
10
5
3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办法。
15
10
5
4
加快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的支付标准。
15
10
5
5
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医院章程,强化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考评指标表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考评指标表
(最终得分按满分30分进行标化)
序号
指标
权重
好
中
差
1
建立强有力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体制和推动机制。
15
10
5
2
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抓住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加快推进鞍山市和本溪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5年必须完成的改革任务(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三)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
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人才队伍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标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
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四)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
全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有关要求,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2021年度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评分表
查阅医保报销平台
4
林英 林英 林英 林英
12.实 施 临 床 路 径管理的病例 数达标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达不到 30%的按比例扣分。无住院患者不扣分。
查相关报表
4 林英
13.分级诊疗下 转 患 者 到 下 级 下转病例数10例以上得满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 医疗机构。
发生安生生产事件每件扣2分;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扣2分,班 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加扣2分,扣完为止。
现场考核检查,查阅相关材料。
5
四、平安
医院建设
(8分)
31.妥善处理医 疗事故
参加医疗责任险,得1分,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每起扣3分、二级医 疗事故每起扣2分、三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分、四级医疗事故每起 扣0.5分。发生重大医患纠纷,处理不及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的,扣2分。
份证件,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基金补偿范
围的费用列入医保基金补偿范围予以补偿的, 5 发现1例扣2分,扣完为止。
林英
(三)允许或纵容冒名顶替就诊、挂名住院、门 (急)诊就诊改为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每 项扣2分,扣完为止。
林英
38.过度用药、 过度检查、过 度治疗“三过 度”治理
有对医药代表提供处方信息的,扣2分;查证出现按处方提成、 返点的扣1分。发现有开大处方的每张扣0.5分。每发现有“三过 度”之一的扣0.5分。
查相关材料
3 林英
14.开展预约诊 疗服务
不开展不得分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2 林英
15.开展远程医 疗。
与上级或下级建立远程医疗平台的
现场核实
2 林英
第 2 页,共 8 页
考核 考核指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指标评分表
附件4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评分表
_________ 省(区、市) ______ 市 ________ 县(市)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县级工作推进情况(6项9分)
2 .制度建设评价指标(54项112分)资源配置机制(4项14分)
备注:1.本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国卫办体改函〔2014〕824号)制定,指标和分值根据当前改革重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 评分办法进行了细化和完善;2.完成情况按指标评分办法简要填写相关文件名称、数据等证据材料。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辖区内开展按病种付费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73.74%(2018年全省平均值)的,得2分。<73.74%(2018年全省平均值)的,较上年提高的,得1分;较上年持平或下降的不得分。
2
医疗服务月报
8
辖区内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37.0%(2018年全国平均值)的,得10分。<37.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全国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
辖区内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90.5%(2018年全国平均值)的,得5分;<90.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5
辖区内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93.0%(2018年全国平均值)的,得5分;<93.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5
总分:100分。满分:100分。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县市)
序号
指标
分值
数据来源
得分
1
辖区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28.9%(2018年全国平均值),得15分;<28.9%,每降低0.1个百分点得0.5分,扣完为止。
15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2
辖区内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107.7元(2018年全国平均值),得15分。>107.7元,增加0.1元,扣0.3分,扣完为止。
15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3
辖区内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23.34元(全省平均值),得15分。>23.34元,增加0.1元,扣0.3分,扣完为止。
15
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4
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53.1%的(2018年全国平均值),得15分。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53.1%的(2018年全国平均值),较上年提高每提高0.1个百分点得0.5分,最高得10分。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53.1%的,较上年下降的,不得分。
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任务分解与自评表
3.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有评审前三年完成项目数量、参加的医务人员总人次、资金支持等资料。
〔1〕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院办、人事、医务科、财务科
〔2〕完成边远地区医疗服务援助项目。人事科
〔3〕开展或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募捐等〕。随访办、医务科党办、工会
姚伟民
配合科室:
医务科
护理部
【C】
1.有连续医学教育治理组织,治理制度和连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人事科
2.有专门部门和专人对全院连续教育项目实施统一治理、质量监督。人事科
1.医院连续教育治理组织、制度、规划、实施方案;
2.见1
[查阅资料]
1、连续医学教育组织机构、治理部门与人员的文件,明确一个部门统一治理;
[现场核查]
1、核查晋升前到基层〔含受援医院、农村社区〕服务的医师占年度晋升人数比例≥90%;
2、核查政府给予的相关奖励、嘉奖或书面夸奖。
五、临床医学教育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参考支撑材料
参考评审方法
目前等级
备注
1.5.4开展连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形。
1.5.4.1
开展连续医学教育工作。
人事科负总责
治理组查
主管领导: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参考支撑材料
参考评审方法
目前等级
备注
1.2.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爱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1.2.1.1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爱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院办负总责
治理组查
主管领导: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15•【字号】沈政办发〔2016〕94号•【施行日期】2016.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9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5日沈阳市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为巩固扩大“十二五”期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成果,扎实有序开展新阶段医改任务,根据国家、省医改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巩固县(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强化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2016年底前完成考核评价验收,争创国家综合改革示范县。
(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政府负责)(二)进一步落实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公立中心医院和中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跟踪监测药品零差率实施情况以及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绩效考核等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政府负责)(三)推进县(市)级公立医院达标建设,制定县级公立医院达标服务标准,加强县(市)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就医比例。
(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政府配合)(四)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加大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对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公立中心医院和中医院支持力度,全方位、多举措帮助县(市)级医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级医院综合评审标准任务分解表-上传
三级医院综合评审标准任务分解表(国家标准-医院感染部分)一、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院感控制基本要求二、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三、感染性疾病管理与持续改进四、重症医学科(室)管理与持续改进五、医学影像管理、介入管理与持续改进八、医院感染监控统计指标(一)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发病率(‰)指标名称: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病率(‰)对象选则:全医院需要使用机械通气的患者总例数指标类型:结果质量指标指标改善:比率的下降分子:单位时间内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例数分母:单位时间内患者使用呼吸机的总人天数计算公式: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发病率(‰)=(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例数÷患者使用呼吸机总日数)×1000(二)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发病率(‰)指标名称:导尿管相关的泌尿系感染对象选择:重症医疗科中所有放置尿管的患者指标类型:结果质量指标指标改善:比率的下降分子:单位时间内使用导尿管患者中泌尿系感染人数分母:单位时间内患者使用导尿管的总人天数计算公式: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发病率‰=(使用导尿管患者中泌尿系感染人数÷使用导尿管的患者总人数)×1000(三)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指标名称: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性血行性感染(‰)对象选择:重症医学科中所有存在中心静脉置管的患者指标类型:结果指标指标改善:比率的下降分子:单位时间内使用血管导管患者中血行感染人数分母:单位时间内患者使用中心静脉导管的总人天数计算公式: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发病率(‰)=(使用血管导管患者中血行感染人数÷使用中心静脉导管总人数)×1000。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沈政发[2013]4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沈政发[201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为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现将《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超前谋划,深入研究,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市政府督查室将按季度对各地区各部门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29日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主要工作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突出抓好以290个市级重点项目为代表的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经委、服务业委、建委等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2.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市规划国土局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3.强化资金要素保障。
市金融办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4.继续开展“双进双解”活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既定时间开工建设、按工期计划竣工投产。
市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建委、服务业委、中小企业局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5.全面推进工业“五项工程”,坚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实施创新驱动,深化两化融合,不断提升工业竞争力。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6.继续推动汽车及零部件、机床及功能部件、电力电气、通用及专用机械、现代建筑、农产品加工、医药化工、手机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密切关注企业运行状况,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开拓市场、加快发展。
沈阳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分解表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政府补偿5%,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5%,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
制定出台《沈阳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进程。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县(市)政府等
四
强化医保基础性作用
制定出台《沈阳市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7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改委等
9.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0年12月31日前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7.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制定出台《沈阳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政府
市财政局
市残联等
8.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12.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
出台《沈阳市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进程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领域。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服务业委
各区、县(市)政府等
六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3.构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沈阳市都市公立医院综合革新任务指标剖析表
市卫计委
各公立医院
5.完善多方监管机制
强化全行业监管;加强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发挥人大、监察、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层面的监督。
持续推进
市卫计委
各相关部门
二
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6年—2017年
市卫计委
市编办
市人社局
3.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医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任免、工作人员绩效分配等挂钩。公立医院负责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2016年—2017年
市卫计委
各相关部门
4.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健全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16年-2017年
市卫计委
各县(市)区政府
各相关部门
七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发展规范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区域医疗预约诊疗平台,逐步实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互联互通。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支撑体系,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
具体内容:
2016年
2017年
市卫计委
《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发布
《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发布第一篇:《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发布《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发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
同时将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实行绩效工资,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4月20日,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在沈阳市政府举行,会上下发了《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鼓励社会力量“加入”《方案》规定,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
服务人口在10万人左右或处于几个乡镇中心区域的可设置中心乡镇卫生院。
城镇每3至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渠道为财政差额补助。
鼓励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
除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乡镇医疗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对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现有一级或二级医院及街道卫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或改造设立,也可由综合性医院举办。
提倡和鼓励社会力量在符合资质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前提下兴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八成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以县为单位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入、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按每万名农业户籍人口7-9名核定;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人员编制按每万名农业户籍人口10名核定。
乡镇卫生防保单位的人员编制按每万名农业户籍人口2名核定。
乡镇卫生防保机构设在乡镇卫生院的,要将此类编制纳入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内管理,专编专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按每万人服务人口7名核定,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人服务人口6名核定。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80%,管理及工勤人员编制不得高于编制总数的2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县(市)政府等
四
强化医保基础性作用
制定出台《沈阳市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7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改委等
9.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五
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11.优化医疗机构规划布局
出台《沈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谋划沈阳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推进省会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发展。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规划》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附件
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分解表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
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
2017年9月30日前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9月30日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市卫生计生委等
一
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3.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制定出台《沈阳市公立医院补偿管理办法》。
2017年7月30日前出台《沈阳市公立医院补偿管理办法》
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6.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沈阳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
2018年12月31日前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将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及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底,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30%,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2017年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10.发挥医保支付政策杠杆作用
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保政策衔接工作。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全科医师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探索基层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
12.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
出台《沈阳市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进程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领域。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服务业委
各区、县(市)政府等
六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3.构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加快构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基础数据库,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区域平台对接,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017年9月30日前启动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服务业委等
5.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
贯彻省有关规定,出台《沈阳市药品供应保障实施方案》,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
2017年12月31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财政局等
三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沈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建设,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依据体现公益和重点扶植原则,加大对中医(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同时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
二
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4.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贯彻《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12月31日前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7.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制定出台《沈阳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政府
市财政局
市残联等
8.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以下。
2017年12月31日前
2.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制定出台《沈阳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18年12月31日前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市)政府
市大数据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残联等
14.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与应用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大力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自助机服务、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智慧医疗应用。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等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政府补偿5%,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5%,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