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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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浙江省教育厅已于近日出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从今年起每学期对师德师风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相关考核。

师德师风检查对象主要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工子弟学校),以及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检查内容要求,根据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检查各地各校建立和实施师德师风制度、组织和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和师德师风奖惩制度等情况。

其中,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检查是否设置了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否将师德建设列入对学校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及是否组织开展了师德集中培训,是否将所属各学校师德情况进行归档等。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重点要求确保畅通有效的投诉举报电话、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分析制度和师德主题活动,建立学生、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师德评价体系,并将教师师德情况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对教师,则重点了解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是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学生;是否进行有偿家教或补课;是否存在利用职务销售或强制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情况。

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师德师风表现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涌现出来的优秀师德典型,以及各地各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则鼓励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让广大教师“看得见、学得了”,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为了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和针对性,检查制度中规定,每学期先由学校进行自查,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和本校师德师风制度实际,对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依法从教行为进行自查,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教师互评等多种方式听取家长、学生、社会和本校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县级教育局则对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组织人员专项检查、学校间交叉检查及对学校部分学生和家长通过问卷调查等抽查方式,切实了解相关情况并提出针对性措施。此外,设区市还将对所辖县(市、区)组织必要的抽查。浙江省教育厅将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地教育科学和谐考核及学校、幼儿园评特色、上等级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检查结果经分析、核实、汇总后,还将向全省通报。

在出台此项制度之前,浙江省教育厅专门组织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座谈会,邀请各地教育局、学校、家长及在杭媒体代表为加强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建言献策,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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