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范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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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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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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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根据生产和其它活动场所的实际需要,确定需要配备的消防设施,并填写《消防器材申
购表》,经安全环保部审核签字后,自行填报采购申请单,由供销部实施采购。涉及到多部门
消防设施采购的,各部门填写《消防器材申购表》后,汇总至安全环保部审核签字,并由安全
环保部统一填报采购申请单,由供销部实施采购。
4.2.5
各属地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
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宜包括以下内容:所在部门、设施(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编号、有效期、具体位置、更换时间、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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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4.4.6 消防栓维护内容如下:
a 检查消防带是否完好,耐压不够需更换。
b检查开关开启是否灵活,配件是否齐全并润滑。
c室外消火栓的铸铁件表面应光滑,消火栓的内表面应采用防腐处理,消火栓的铸铜件表
面应无明显砂眼、气孔、裂纹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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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h 被火烧过;
i 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4.4 消火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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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申请人须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
由生产部、储运部、安环部及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当班调度留存。局部停用报告属地及当班
调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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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安全环保部
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
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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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
,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4.4 消火栓由消防维保单位每月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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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
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
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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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平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
4.3移动式灭火器管理
4.3.1 灭火器的设置
4.3.1.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且
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3.1.2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
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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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预防各 类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活动。 2.2 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消防水炮、喷淋灭 火系统、灭火蒸汽系统、泡沫罐、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 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 、检查和管理。 3.2各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属区域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 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4 内容和要求 4.1组织机构 4.1.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由各部门主任任组员。 4.1.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 4.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的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安 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 材管理及检查工作。 4.2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4.2.1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 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 4.2.2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安 全环保部负责新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
行捆扎、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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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检查和维护保养 4.3.2.1 移动式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a 落实具体的责任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 报; b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影响工艺操作或施工,不得随意 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c 每月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在检查登记表标明器材名称、型号、编号、有效期、管理部门 责任人、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检查人等信息,并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表》。 4.3.2.2检查维护内容 a 检查表压、外观、配件、重量、有效期等。 b 当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低于绿区时,应进行更换充装。 c 当灭火器重量减少超过允许范围时应进行更换充装。 d 当外观存在严重缺陷时(如严重腐蚀、配件损坏)应更换。 e 超期使用应对灭火器钢瓶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3 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4.3.3.1 当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c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d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e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f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g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 月钢印无法识别;
d室内消火栓铸件表面无结疤、裂纹、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大红油漆,内表面
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