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研究被害人的意义
犯罪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研究
犯罪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研究一、犯罪被害人的概念有犯罪就有被害,有被害就有被害人。
根据这一古老法彦可知,犯罪被害人是与犯罪同生共存的客观存在,不容轻视。
被害人是与犯罪、加害、侵害等相联系、并称的规范性术语,英文vicitim、德文vikim,其来源于拉丁文victima,原意有二:一是宗教礼俗上对神的祭品;二是因他人行为而受伤害或受阻碍的个人、组织、道德秩序或法律秩序。
[1]对于被害人的界定,可以大体归纳为最广义、广义、狭义、最狭义几种分法,在此,笔者认为被害人概念是法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
[2]因为,刑法学视野中的被害人探讨的是与犯罪发生、发展密切相关联的行为主体,换言之,这里的被害人必须是能够直接参与犯罪的发生、发展的自然人。
被害人是法益的拥有者,在许多情形中他具有法益的处置权[3],因而被害人能够在犯罪发生、发展过程中有所作为。
二、犯罪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的正当化根据与犯罪学不同,犯罪被害人行为在刑法学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程度的影响方面。
实体刑法应建立一种解释有过错被害人的机制,这样做,法律对刑法中的当事人有一个更符合实际的和公正的观点。
[4]关于犯罪被害人行为影响刑事责任的正当化根据,在国内外刑法理论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一)责任分担说责任分担说,又称分担责任说、比较过错原则,是指当被害人对结果的损害也有过错时,应当按照行为人与被害人的过错比例来分担结果责任。
[5]国外学者认为,一些犯罪行为发生之前犯罪人与被害人的相互作用排除了将不法行为完全归咎于犯罪人。
在那些案件中,犯罪行为部分应归责于被害人。
[6]责任分担说以民事侵权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认为被害人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或者犯罪行为存在混合过错,应当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谴责性降低说谴责性降低说以社会互动理论为基础,认为犯罪被害人的行为对与犯罪侵害的程度来说并无不同,犯罪被害人的行为之所以影响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是因为犯罪被害人的行为通过冲突、强制和竞争等形式与犯罪人产生社会性互动,影响犯罪人的社会行为发生发展,因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并非是完整社会人格的体现,刑法的否定性评价也应当随之变化。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刑法学的研究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和深层次的趋势。
本文将聚焦于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但常被忽视的领域——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不仅涉及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关乎对人权、正义和社会公平等基本价值的深入思考。
本文首先将对被害人概念进行梳理,探讨其在不同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下的内涵与外延。
接着,本文将分析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包括其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各阶段的权利保障问题。
本文还将探讨被害人心理、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以及被害人在犯罪预防和刑事政策中的作用。
二、被害人的权利与保护在刑法学领域,被害人的权利与保护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议题。
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其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确立与权利的保障,对于正义的实现和法律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
本节将从被害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保护措施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挑战与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被害人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身体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这些权利在刑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
例如,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保护了被害人的生命权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保护了被害人的身体权。
被害人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等程序性权利,这些权利确保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障被害人的权利,我国法律体系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在立法层面,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和检察院等司法机关通过公正、公平的审判,确保被害人的权益得到维护。
被害人援助制度、刑事赔偿制度等也为被害人提供了实际帮助和支持。
尽管我国在法律上对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权利的实现仍面临诸多挑战。
例如,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较低,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被害人援助制度尚不完善,被害人的心理、经济等方面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
浅析犯罪学中的被害人
浅析犯罪学中的被害人【摘要】: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而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被害人的研究贯穿于整个刑事法学理论之中,被害人学的发展尤其应当借鉴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
只有将被害人的研究置于刑事法治的动态过程之中,才能对其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把握,才能将被害人的权利推向新的高度。
根据犯罪学的观点,刑事被害人可以分为广义的刑事被害人和狭义的刑事被害人。
广义的刑事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狭义的被害人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自然人,即仅仅局限于个体被害人。
可见,在犯罪学中,被害人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被害人学作为犯罪学中的分支学科是20世纪40年代在西方国家诞生的一门新兴学科,直至80年代才传入我国,是研究犯罪被害现象、被害人及其与犯罪人相互作用、被害补偿和被害预防的一门学科。
被害人学的兴起不是偶然的,而是基于刑事法理论长期发展而产生的,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出现种族屠杀灭绝的血腥实施,使人们把更多的目光开始投向被害人这一特殊群体。
其实,对于被害人保护的思想,人类社会早已有之。
纵观世界各国对被害人保护思想和制度的发展史,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由“鼓励私仇报复、个人惩罚”——到"强调公权至上、国家惩罚"——再到“重视保护个人法益,呼吁对被害人赔偿和补偿”。
可是,长期以来,整个刑事法学的研究,基本上还是从犯罪人的角度出发的,很少从被害人的视角去考察。
“犯罪被害人”是指生命、身体等个人法益受到危害的犯罪的被害人。
在由于犯罪而受到被害的场合,对加害人的责任的追究可以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两个方面进行。
但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场合,由于国家独占刑事诉讼,便有在刑事诉讼法中不能反映犯罪被害人的意思及被害感情的时候;另一方面,在追究民事责任时,以被害人向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方式进行,但由于存在加害人无赔偿能力的情况,该制度的效果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研究的开题报告
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刑事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参与方,享有特殊的权利。
但在实际操作中,刑事被害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能否得到充分而及时的救济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研究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意义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对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和司法公正性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相关研究能够保护和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权利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其次,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研究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重要的指导思想,针对性地完善司法制度和实践管理,以及推动刑事司法改革。
此外,对于学术研究上来说,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研究也能够为刑事司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理念。
三、研究问题1. 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法律规定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有哪些?2. 目前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予以改善?3. 刑事被害人之间及其与犯罪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调和?4. 法律规定和实践之间差距较大,导致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操作上存在的难度有哪些?四、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相关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
并且,进行实证研究,收集有关法律文件和文献,调查相关团体和权利机构,以及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以归纳研究的结论和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五、预期结果本研究预计可以揭示当前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相关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方案,为完善司法实践和提高司法效率提供推动力和参考。
通过对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机制的研究和实施,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制效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权威。
浅谈研究被害人的意义
一、被害人的概念;123页研究犯罪被害人主要研究被害现象、被害人、被害原因、被害补偿、被害预防等方面内容。
二,研究意义。
⑴二战前的刑事科学完全专注于作为加害人的犯罪人, 但是, 犯罪通常由犯罪者和被害人两方面的存在构成, 因此,当犯罪学只研究犯罪的加害者而忽略犯罪的被害人时, 它是不完整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 正在走向成熟的被害人研究, 纠正了过去犯罪学片面的罪犯本位理论, 充实了现代犯罪学对犯罪事件的动态关系研究, 增强了犯罪科学的统合性研究, 促进了犯罪学成为一门完整的学科。
⑵被害人研究在刑事侦查中的意义。
①有利于查清犯罪原因,有助于全面认识犯罪的发生过程和深入犯罪原因的研究。
是刑事侦察首要的侦查手段,能提供事情的前后背景、相互联系及侦查方向等信息。
在一个未破获的案子中, 犯罪嫌疑人是未知的, 一个准确的被害人分析可以划定嫌疑范围。
我们就可以建立起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某种关系链, 进而提供了一个包括熟知的或能接近连锁范围的嫌疑圈, 为刑案的侦破扫除障碍, 做好刑事侦察工作。
②有利于确定犯罪性质。
③有利于确定排查范围④有利于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惯技和标记⑶通过研究完整的被害人情况, 我们能够理解一个犯罪嫌疑人为什么选择这一被害人, 以及怎样选择被害人, 进而更好地预测他们以后犯罪所选择的对象,从而预防犯罪。
被害调查有助于客观准确地评估犯罪水平和趋势,科学揭示犯罪现象。
⑷有助于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①研究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基础, 有利于深化刑事诉讼理论,改造刑事诉讼结构, 使被害人的当事人诉讼地位根植于深厚的理论土壤中。
②保障被告人与保护被害人二者并不是一个矛盾体, 作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 被害人的境遇更为值得关注与同情。
因此, 被害人学研究有助于刑事诉讼法学真正建构一种利益与价值平衡的诉讼机制。
被害人学研究对于刑事诉讼理论的推进意义还在于: 只有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对于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给予充分的肯定与关注, 刑事诉讼立法才有可能建构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保护被害人的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司法才有可能真正落实这种保护被害人的诉讼程序, 从而使得被害人的权利在制度、适用层面得到贯彻与保护。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在刑法学研究中,被害人的角色往往被忽视。
然而,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被害人的身份、地位和作用三个方面,探讨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一、被害人的身份首先,要明确被害人的身份。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他们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害人的身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
这些信息对于理解被害人遭受侵害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至关重要。
二、被害人的地位其次,要确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
被害人通常被认为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之一,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相对应。
然而,被害人的地位往往比较被动,无法参与到案件的诉讼程序中。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应该将被害人纳入到刑事诉讼中,使其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三、被害人的作用要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被害人通常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单纯地遭受损失。
然而,被害人并非完全被动,他们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被害人可以提供重要的证据,帮助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犯罪事实。
此外,被害人的陈述和证言也是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结论被害人在刑法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然而,目前被害人研究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未来,我们应该加强被害人研究,为其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从而实现刑法学的正义和公平。
危险接受作为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其法理基础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支配。
在刑法学中,危险接受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从法理上来说,危险接受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不可能产生法律上的后果,也就没有所谓的危险接受了。
2、行为人对违法行为有认识。
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认识,那么就无法构成故意犯罪,也就不存在危险接受了。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作为犯罪学中重要的研究命题,被害人问题逐渐在整个犯罪学中发展成独立的研究体系,然而,刑法学中关于被害人的研究却相对较少,从而导致我国的刑法理论体系的发展受到限制。
本文主要立足于刑法学的角度,重点探讨被害人的相关问题。
犯罪和刑罚作为刑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本身与被害人都有着较为紧密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害人问题研究对刑法学来说至关重要。
近年来,随着犯罪学的发展,被害人问题也逐渐演变为犯罪学中的重要内容,但是息息相关的刑法学中却相对缺少了该板块的研究,进而制约了刑法学中定罪量刑的发展。
1基本概念“被害人”概念如果放置在刑法学中进行理解,将有着非常广阔的外延,这也导致长时间研究这个概念的学者始终不能在相关的研究方面达成共识。
从犯罪学来看,被害人包括广义刑事被害人和狭义刑事被害人,前者主要是指个体、团体以及社会等等被害人,后者主要是指个体被害人。
与广义刑事被害人相比,狭义刑事被害人不包括团体被害人和社会被害人。
但是,也有一部分学者对这种划分表示了质疑,他们认为只要被害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都应该被划分为被害人。
从上述的划分来看,犯罪学中关于被害人的划分有着较广的外延,不仅涵盖了犯罪案件中的直接受害人,还包括了相关的间接受害人。
与犯罪学相比,刑法学相对较为严谨,因此,被害人的概念方面的界定也相对较为严格,范围也缩小了很多。
与犯罪学相比,刑法学关注的问题侧重不一样,面对犯罪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一样。
刑法学以人的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更加关注人的犯罪行为。
同时,刑法学对被害人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因此,在刑法学角度中针对被害人展开的概念界定较为明确,主要包括刑事案件中直接和间接受到损害和影响的人。
具体的概念界定过程中,扩大了“被害人”的界定范围,在实际的操作中,为了提高刑法学角度中展开研究的可行性,更加有利于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的判定,保护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对“被害人”概念的界定应该明确一定的界定范围,主要将“被害人”定义为因为犯罪行为而直接受到精神、物质伤害的群体,这个群体也主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不包括社会。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保护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保护当我们谈论刑事案件时,常常关注的是被告人和刑罚。
然而,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另一方面,即被害人的权益和保护。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保护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其意义和必要性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首先,被害人保护的意义在于为受害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安全感。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往往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身体压力,尤其是在犯罪行为对其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
因此,对被害人来说,得到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系统应该致力于建立一个完善的支持体系,通过为受害者提供专业辅导和人性化关怀,协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建生活信心。
其次,被害人保护的重要性在于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在面对刑事案件时,被害人通常是对案件细节和程序不熟悉的,他们需要得到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以确保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能够积极参与并获得公正对待。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如儿童、老人和身体残疾者等,应该针对其特殊需求提供额外的保护和支持。
此外,被害人保护也需要在刑事案件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其隐私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应该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曝光和侵犯。
在信息保护方面,政府和执法部门应该加强监管,确保调查过程的透明度和信息安全。
同时,相关法律也需要明确规定被害人的隐私权,以避免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
除了个体层面的被害人保护,社会层面也应该加强对受害人的支持和保护。
刑事案件的发生给受害人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经济和社会负担。
为此,社会应该为受害人提供积极的社会支援,包括经济援助、就业机会和培训等方面的帮助,以帮助他们重建正常的生活。
在刑事案件中,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和利益是一个多方面、复杂的工作。
除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外,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为被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更加人性化和公正的刑事司法体系,保护所有人的权益,并为受害人提供应有的保护与关爱。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一、概述本文旨在对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中的意义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被害人行为作为刑事案件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其对案件的发展和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被害人行为往往被视为次要因素,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探讨。
本文将通过对被害人行为的概念、分类、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探讨其在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
同时,本文还将结合具体的案例,对被害人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背景介绍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害人行为一直是一个被忽视的重要领域。
传统的刑法理论主要关注行为人的行为,而忽视了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
随着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和被害人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中的意义逐渐受到关注。
被害人行为是指在犯罪行为前后及犯罪过程中,被害人实施的具有刑法意义,可能影响着行为人定罪量刑,并与犯罪行为紧密联系的行为。
被害人行为的刑法意义是指被害人行为对于行为人行为的性质、行为人应负的刑事责任等所产生的刑法上的效果。
被害人行为可能包括防卫行为、避险行为、报复行为等,这些行为可能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产生影响。
研究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构建科学、完整的刑法学体系。
同时,研究被害人行为有助于树立全面考虑犯罪因素的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使刑事司法更加公正、公平。
长期以来,被害人行为的研究相当薄弱。
刑法学理论基本上是从行为人一方来研究犯罪,刑事立法也基本上是从行为人一方来规定犯罪。
这导致了对被害人行为的研究不足,被害人权益保护不力。
加强对被害人行为的研究,提高被害人权益保护意识,对于完善刑事司法体系、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引起刑法学界对被害人问题的重视,拓展刑法学理论的研究领域。
通过深入分析被害人行为的定义、特征、分类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揭示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中的意义及适用原则。
“被害人研究”在侦查实务界的实践与应用——对“三定侦查法”之“被害人研究”课题的探讨
“被害人研究”在侦查实务界的实践与应用——对“三定侦查法”之“被害人研究”课题的探讨邓可【摘要】摘要:刑事司法中,对被害人研究的关注早在我国宋代便有记载。
“被害人研究”是“三定侦查法”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属于“定性质”范畴,并贯穿于整个“三定侦查”体系。
被害人的研究意义体现在:一是可以推断案件的起因和背景,发现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相互联系,解读犯罪行为人;二是可以推断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惯技行为,为案件串并提供帮助;三是可以更好地预测犯罪行为人下一个最可能的侵害目标,对侦查破案及安全防范均有益处。
被害人研究应该重视被害调查研究,重视被害预防研究,重视人才培养。
【期刊名称】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年(卷),期】2014(023)002【总页数】3【关键词】关键词:被害人研究;三定侦查法;实践现状;展望【文献来源】https:///academic-journal-cn_journal-henan-police-college_thesis/020*********.html一、被害人学研究的起源关于被害人学研究的发源,国际上的通说是:1941年,德国犯罪学研究者汉斯·冯·亨蒂(Hans Von Hentig)发表了题为《论犯罪者与被害者的相互作用》的论文,这篇论文的发表开创了被害人学研究的先河。
汉斯·冯·亨蒂认为,犯罪者和被害人的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犯罪的被害者不单纯是犯罪行为的消极客体,他们在犯罪发生过程中或在减少犯罪过程中可能会成为积极主体。
“被害人研究”一词的提出则较晚,美国学者卡尔曼(Karmen)1984年的一篇文献记载认为,在以色列大律师门德尔松1947年发表的名为《被害者学——生物、心理、社会学的一门新科学》的演讲中,最早也是创造性地提出了“被害人研究”(Victimology)一词。
在对“被害人研究”的理论认识上,郑州犯罪心理画像协会会长杨玉章则有着全新的认识,并把这种认识始终贯彻在其总结出来的刑事科学课题“三定侦查法(即:定性质,解析犯罪动机;定范围,指明侦查方向;定脸谱,进行犯罪心理画像)”中,并列为了重中之重。
刑法论文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论文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引言刑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并通过制定刑法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长期的研究中,刑法学对于被害人的关注相对较少,更多地集中在犯罪行为的规范和制裁上。
然而,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其权益和利益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和保护。
因此,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一、被害人的地位与权益保护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其地位和权益保护备受关注。
在传统的刑法学研究中,被害人常常被忽视,而更多地关注犯罪行为的主体和行为本身。
然而,被害人的权益保护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应得到刑法的保护。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制裁。
这些规定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主体进行约束,同时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
例如,刑法明确规定了盗窃、敲诈勒索等行为的刑罚,旨在维护被害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被害人的人身尊严和精神健康应得到刑法的保护。
犯罪行为常常给被害人带来身心上的创伤和伤害,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因此,刑法应该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尊严和精神健康。
例如,在审判过程中,法庭应该采取措施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和尊严,避免二次伤害。
最后,被害人的参与和救济应得到刑法的保护。
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应该有权参与刑事诉讼过程,并对犯罪行为进行控告和申诉。
刑法应该为被害人提供相应的救济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例如,一些国家的刑法规定了被害人的赔偿权,使其能够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二、被害人研究的重要性和意义被害人研究在刑法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被害人研究能够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通过对被害人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犯罪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伤害程度,从而更好地评估和确定相应的刑罚。
其次,被害人研究能够促进刑法的改革和完善。
传统的刑法学研究主要关注犯罪行为的主体和行为本身,而忽视了被害人的权益保护。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摘要:当前阶段我国对于被害人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犯罪论,对其体系完善具有积极作用。
但从刑法学领域上来看,被害人的概念与犯罪学的界定存在一定差别,而且被害人因素对刑罚功能发挥、刑罚目的的确立以及刑罚的裁量等,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因此本文主要是在刑法学视野上,对被害人问题进行探究,旨在为国家行使刑罚权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刑法学;被害人;刑罚前言犯罪行为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法律秩序的主要表现,同时也会对他人造成比较严重的物质损失和精神痛苦。
为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往往会在犯罪学中对被害人问题展开研究。
但被害人也是刑法学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当从刑法学视野上注重对被害人问题的分析,进一步完善刑法学体系,有利于重新界定我国的刑罚权,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参考和依据。
1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的概念基于刑法学对被害人的概念进行界定,可从侵害行为范围、侵害客体范围以及侵害对象范围等出发,明确被害人概念的确立。
1.1侵害行为范围在犯罪事实中,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存在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
其中在犯罪发生过程中,遭受直接伤害的则为直接被害人,而没有直接受到伤害,但在其他方面仍受到侵害的作为间接被害人。
在刑法学领域中对被害人的界定是按照犯罪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直接侵害程度进行判断。
所以间接受害人不属于刑法学领域,对被害人的界定仅仅限于直接被害人[1]。
1.2侵害客体范围侵害客体的实质是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当中,其受到身体、精神以及物质等各个方面的损失。
在刑法学中对犯罪人进行处罚的主要判断依据则是侵害客体。
不过在实际过程中,被害人在身体上所受到的伤害,远不及精神伤害。
所以犯罪行为人如对被害人产生一定的精神损失,则应考虑在定刑范围之内。
1.3侵害对象范围从刑法学视野上来看,对被害人概念的界定具有相应的侵害对象范围,即是其必须是具体化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当被害人是一些社会单位时,虽然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被害人。
刑事被害人权利问题研究
刑事被害人权利问题研究一、概述刑事被害人权利问题研究是一个涉及刑事司法制度公正性和人权保护的重要领域。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其权益保障往往被视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体现。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权利往往被忽视或边缘化,导致其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权益受损。
对刑事被害人权利问题的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刑事司法制度,提升司法公正性,还有助于保护被害人的人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 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概念界定在探讨刑事被害人权利问题研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概念界定。
刑事被害人,指的是在刑事犯罪过程中,因犯罪行为直接遭受身体、财产或精神损害的个人或实体。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则是指这些受害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概念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社会法制进步和司法公正理念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被告知和了解案件进展的权利、参与刑事诉讼过程的权利、获得赔偿和补偿的权利等。
这些权利的设定旨在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遭受犯罪侵害后能够得到公正对待和有效救济。
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概念进行界定,不仅有助于明确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角色,还有助于指导和规范司法实践,确保刑事被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研究也有助于推动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概念界定是刑事被害人权利问题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明确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范围和保障机制,才能确保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对待和有效救济,进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 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作为社会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不仅关系到被害人的切身利益,更是法治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体现。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往往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如权利认知不足、司法程序复杂、救济渠道不畅等。
被害人的心理分析论文
被害人的心理分析论文【内容提要】对被害人的研究是对社会犯罪现象的一个研究角度,犯罪与被害都不是一个绝对静止的概念,二者是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一对矛盾体,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
研究被害人的心理演变,提高防范被害的意识,减少被害的发生,亦即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早已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对被害人的研究也是其中之一。
被害人学兴起于20世纪20年代,我国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有学者研究被害人学。
无论是犯罪还是被害都不是一个绝对静止的概念,他们是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一对矛盾体,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
研究被害人的心理演变,提高防范被害的意识,减少被害的发生,亦即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一、被害人在被害前的心理特征(一)防范意识欠缺而具被害倾向被害的产生,与被害人的防范意识密切相关。
一般情况下犯罪人是“不打无准备之仗”的,他们大多要预先对被害人进行周密的调查,即“踩点”,甚至会等到熟知被害人的生活规律和脾气秉性后,才对他们惦记已久的目标大胆出手,决不会贸然从事。
目前许多犯罪案例都表现出犯罪的智能型的特点,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大多要对受害人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到自己容易入手的缺口。
同时我们在众多的犯罪案例中还可以找到这样一些特点:被害人说了或者做了某些事情而促使犯罪人去犯罪;被害人对他人采取犯罪手段;被害人因故意或过失把自己置于危险情景之中;由于个人的个性特点、社会地位或进入被害危险情境之中使自己成为被害;在参与犯罪中成为被害;被害人本身有违法行为使犯罪人产生侵害行为并自感安全;被害人显露出富裕吸引犯罪人。
这些特点成为被害倾向,从某种意义上理解,可以认为一些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某些被害倾向“促成”的。
(二)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人际关系是犯罪发生的作用原理(注:我国有学者得出这样的结论:“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人际关系是犯罪发生的作用原理”。
详见郭建安主编的《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0页以下。
犯罪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研究
法制沙龙zhigong falv tiandi-139-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9 期一、犯罪被害人的概念“有犯罪就有被害,有被害就有被害人”。
根据这一古老法彦可知,犯罪被害人是与犯罪同生共存的客观存在,不容轻视。
被害人是与犯罪、加害、侵害等相联系、并称的规范性术语,英文vicitim、德文vikim,其来源于拉丁文victima,原意有二:一是宗教礼俗上对神的祭品;二是因他人行为而受伤害或受阻碍的个人、组织、道德秩序或法律秩序。
对于被害人的界定,可以大体归纳为最广义、广义、狭义、最狭义几种分法,在此,笔者认为被害人概念是法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
因为,刑法学视野中的被害人探讨的是与犯罪发生、发展密切相关联的行为主体,“被害人是法益的拥有者,在许多情形中他具有法益的处置权”。
因而被害人能够在犯罪发生、发展过程中有所作为。
二、犯罪被害人的具体体现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都牵涉到被害人行为。
一些被害人在行为人的犯罪过程中起着积极甚至互动的作用,一些被害人在行为人犯罪前或犯罪后的行为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起着重要的影响。
具体体现在如下两点:1.被害人的被害性被害性是被害人的首要特征。
被害性是被害人本身的一种特性,是诱发加害人实施加害行为的一种带有主动诱使和强烈刺激的因素,或者是加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可以利用和必须利用的有利条件。
一般认为被害性一般包括被害的倾向性、被害的受容性、被害的易感性和敏感性。
一般来说,被害人对于被害均有明晰的感知或者预感,但也有一些被害人对于即将来临或可能发生的被害毫无感知,陷于被害情境而不自觉。
迄至被害已经发生,仍无感知,而成为所谓的“无意识的被害人”。
通常来说,“习惯性被害人”的被害敏感性已经完全消失。
因此,提高被害人对于被害的敏感性,是发现、预防、消除被害,增强被害人的自律自卫能力,从而有效保护被害人的途径之一。
2.被害人的互动性被害人的互动性,是指在一定的被害情境中,被害的发生过程总是伴随着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外显的社会性交互作用过程,被害不外是这种交互作用的产物或最终结局,从而互动成为被害发生的内在机制。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刑事被害人是指在犯罪行为中受到侵害的人,他们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文化差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工作仍存在很大的不足,近年来也不断发生着一些有关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争议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现阶段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推动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改进,更好地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1.研究内容(1)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其存在问题分析我国现行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和相关规定,揭示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法律执行中的瑕疵等。
(2)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现阶段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如司法执法中的不足,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以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体系。
(3)国际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经验借鉴借鉴国际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相关经验和做法,分析其实践效果和适用情况,并探讨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的可行性和优化方向。
2.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查阅相关法学、社会学、人权学等领域的文献,深入分析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演进历程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比较研究法对我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开展比较研究,借鉴国际经验。
(3)实证研究法通过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进行实证研究,探讨其实践效果及存在问题和原因。
三、预期成果和研究意义本研究旨在全面地、深入地探讨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更好地维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推动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预期取得以下研究成果:(1)分析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刍议刑事被害人在定罪量刑中的意义
刍议刑事被害人在定罪量刑中的意义【摘要】定罪量刑是刑事案件的重要环节,而刑事被害人对定罪和量刑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刑事被害人对定罪、量刑的意义,以期使人们加强对刑事被害人以及定罪量刑的理解。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定罪量刑;意义犯罪行为往往会对某些社会关系造成一定的侵犯,而在这些社会关系里面,人是重要的主体。
以此迁移到犯罪构成来看的话,这些社会关系的主体可能是自然人、法人,当然其也有可能是非法人、群体等,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也就能够更好地了解刑事被害人的含义。
在实际的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中,刑事被害人可能是特定的对象,也可能和加害人有一定的关系,或是在实际的犯罪过程中占据着某种地位等,这些方面都会对定罪量刑造成很大的影响。
笔者结合自身的经验,分析了刑事被害人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一、刑事被害人对定罪意义分析刑事被害人对定罪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具体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财产损失是定罪标准对于一些财产、经济犯罪而言,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直接体现了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通过财产损失的数额可以对犯罪有无、轻重的标准和尺寸。
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了犯罪构成需要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数据,诸如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至少在5万元以上才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此外,侦查机关立案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要求。
(二)起诉是处理条件自诉人的起诉在一些自诉案件中是必要的条件,只有具备了被害人的起诉,才能对加害人进行定罪。
“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若是被害人丧失能力或死亡的话,可以由其近亲属、代理人来代替其进行起诉。
(三)区分犯罪与否很多行为犯罪与否被害人有着很大的联系,诸如要使强奸罪成立的话,被害人需要是年满14周岁的幼女或精神病人。
诸如这类刑法规定中,特定的犯罪对象是对行为社会危害的判别要素,也是区分犯罪与否的标准。
被害人与行为人的关系、被害人的地位、被害人的主观态度等诸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对行为人的行为属性造成影响,在一些具体的情况下,需要依据这些因素来进行犯罪与否的划分。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摘要:犯罪的发生不仅影响了社会秩序,而且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侵害。
因此,我们应该坚决打击犯罪。
对于被害人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一方面可以更加健全我国现有的刑罚理论,另一方面对刑罚权的界定有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被害人;刑法学;刑罚论;问题研究;一直以来,对被害人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而对刑法学中被害人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
因此,从刑法的角度研究被害人问题,可以使我国现存的刑法理论更加完善,也有助于重新界定我国的刑罚权。
从这个角度来看,对被害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刑法学中被害人的定义1.侵害行为范围。
侵害行为主要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中受到直接伤害的被称为直接被害人,而在犯罪过程中没有受到直接伤害,但在其它方面仍然受到伤害的成为间接被害人。
在刑法学视野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罚主要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害人造成的直接侵害程度进行判断,而间接被害人由于没有受到直接侵害,因此不属于刑法学中被害人的范围,这也说明在刑法学中被害人的界定仅限于直接被害人。
2.侵害客体范围。
侵害客体实质上指的是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中受到的身体、精神、物质等各方面的损失。
在刑法学中,侵害客体是判断犯罪人处罚的重要依据。
但事实上,被害人通常在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远远没有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大,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害人精神上带来的伤害应考虑在定刑范围内。
3.侵害对象范围。
在刑法学中侵害对象必须是具体化的自然人或单位。
通常人们对被害人为自然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但实际上被害人有时候也会是一些社会单位。
但通常情况下来说,当被害人为单位时,严格意义上并没有真正的被害人,虽然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来看对社会利益带来了侵害,但实际上这种犯罪行为并没有对某一个人造成伤害。
站在刑法学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是没有被害人的。
二、被害人在刑法学中的地位1.在犯罪概念中。
被害人问题是刑法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其概念和刑法理论中的所有问题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一、本文概述在刑法领域,被害人行为的研究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被害人的行为,无论是其在犯罪发生前的预防行为,还是在犯罪发生过程中的反抗行为,甚至是在犯罪发生后的报案、举证等行为,都可能对犯罪的性质、程度以及刑事责任的认定产生深远影响。
然而,传统的刑法理论往往侧重于对犯罪人行为的研究,对被害人行为的研究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以期为完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具体而言,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对被害人行为的定义和分类进行界定,明确其内涵和外延;分析被害人行为对犯罪性质、程度以及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揭示其刑法意义;再次,通过实证研究,探讨被害人行为在不同类型犯罪中的具体表现及其对犯罪预防和打击的作用;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完善被害人行为研究的建议,以期推动刑法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期望通过系统的研究,能够深化对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的理解,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也期望能够引起学界和实务界对被害人行为的更多关注和研究。
二、被害人行为的基本概念被害人行为,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被害人所表现出的反应和行动。
这种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犯罪的性质、过程和结果。
被害人行为并非单纯的被动受害,而是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和互动性。
在刑法研究中,被害人行为的意义重大,它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犯罪的本质和动因,也对刑事责任的判定和量刑具有直接的影响。
被害人行为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抵抗、逃跑、呼救、协商等。
这些行为可能是在犯罪行为发生时被害人做出的直接反应,也可能是被害人在犯罪后采取的行动。
无论哪种形式,被害人行为都是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一种应对和反应,体现了被害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刑法意义上,被害人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被害人行为可能影响犯罪的性质。
例如,如果被害人在遭受攻击时表现出强烈的抵抗,那么这可能使原本只是简单的故意伤害升级为故意杀人。
被害人保护的价值体现
被害人保护的未来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
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法规,为被害人保护提供更加
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于被害人保护的宣传教 育,提高公众对于被害人保护 的认识和意识。
拓展保护领域
未来可以进一步拓展被害人保 护的领域,例如对于网络犯罪 、跨国犯罪等领域的被害人保 护。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 同推动被害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4
被害人保护的实践意义
预防犯罪
01
02
03
减少犯罪诱因
通过为被害人提供及时有 效的帮助和支持,可以减 少犯罪的诱因,降低犯罪 率。
增强社会安全感
被害人保护措施的实施, 可以增强社会安全感,使 人们更加信任和依赖社会 。
预防再次受害
对于已经遭受过侵害的被 害人,保护措施可以防止 其再次受到伤害,避免形 成恶性循环。
02
被害人保护的法律法规
国际法律文件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该公约将被害人保护纳入国际刑事司法体系,为跨国犯罪被害人提供了基本的人权保护。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该公约强调保护儿童被害人,规定了儿童权利和保护措施,包括儿童证人、受害儿童和贩卖儿童等。
国内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该法规定了刑事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经济损失 和精神损害。
案例分析
被害人保护的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地发生一起性侵案件,被害人因受到 侵害而陷入心理困境,通过被害人保护 机制获得心理援助和法律援助,最终成 功维护自身权益。
VS
案例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被害人的概念;123页
研究犯罪被害人主要研究被害现象、被害人、被害原因、被害补偿、被害预防等方面内容。
二,研究意义。
⑴二战前的刑事科学完全专注于作为加害人的犯罪人, 但是, 犯罪通常由犯罪者和被害人两方面的存在构成, 因此,当犯罪学只研究犯罪的加害者而忽略犯罪的被害人时, 它是不完整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 正在走向成熟的被害人研究, 纠正了过去犯罪学片面的罪犯本位理论, 充实了现代犯罪学对犯罪事件的动态关系研究, 增强了犯罪科学的统合性研究, 促进了犯罪学成为一门完整的学科。
⑵被害人研究在刑事侦查中的意义。
①有利于查清犯罪原因,有助于全面认识犯罪的发生过程和深入犯罪原因的研究。
是刑事侦察首要的侦查手段,能提供事情的前后背景、相互联系及侦查方向等信息。
在一个未破获的案子中, 犯罪嫌疑人是未知的, 一个准确的被害人分析可以划定嫌疑范围。
我们就可以建立起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某种关系链, 进而提供了一个包括熟知的或能接近连锁范围的嫌疑圈, 为刑案的侦破扫除障碍, 做好刑事侦察工作。
②有利于确定犯罪性质。
③有利于确定排查范围
④有利于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惯技和标记
⑶通过研究完整的被害人情况, 我们能够理解一个犯罪嫌疑人为什么选择这一被害人, 以及怎样选择被害人, 进而更好地预测他们以后犯罪所选择的对象,从而预防犯罪。
被害调查有助于客观准确地评估犯罪水平和趋势,科学揭示犯罪现象。
⑷有助于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①研究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基础, 有利于深化刑事诉讼理论,改造刑事诉讼结构, 使被害人的当事人诉讼地位根植于深厚的理论土壤中。
②保障被告人与保护被害人二者并不是一个矛盾体, 作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 被害人的境遇更为值得关注与同情。
因此, 被害人学研究有助于刑事诉讼法学真正建构一种利益与价值平衡的诉讼机制。
被害人学研究对于刑事诉讼理论的推进意义还在于: 只有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对于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给予充分的肯定与关注, 刑事诉讼立法才有可能建构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保护被害人的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司法才有可能真正落实这种保护被害人的诉讼程序, 从而使得被害人的权利在制度、适用层面得到贯彻与保护。
⑸有助于完善预防犯罪的对策体系。
.
研究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刑事政策上的意义是, 通过对犯罪被害人进行补偿, 回复由于发生犯罪而失衡的法秩序及国民对
刑事司法的信赖, 由此而安定社会秩序。
!可见, 被害人保护与被害人补偿制度, 作为刑事政策, 其本质是为了消除因对犯罪被害人的现状置之不理而产生的国民对法律制度整体的不信任感。
保护犯罪被害人的刑事政策上的意义在于, 维持、确保国民对包括刑事司法在内的法秩序的信赖, 由此而对预防犯罪和
维持社会秩序作出贡献。
被害人研究强调国家对被害人权利的保障功能的另一层蕴意在于: 制定科学的刑事政策, 有助于国家对被害人的保障功能的实现, 因此,加强对被害人的研究, 是制定科学的刑事政策的需要。
对被害人进行全面的研究, 深挖被害人方面导致犯罪发生的种种因素, 可以为刑事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有力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