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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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增强办学活力。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1年上学期起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简便易行的原则。
3、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原则。
4、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的原则。
5、循序渐进的原则。
6、从学校实际出发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待聘、试聘、拒聘及离岗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水平核定:
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教育局划拨到学校的数额核定。
2、提留项目:
(1)学校校长、书记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2)学校班主任津贴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3)学校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及其它管理人员按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确定领导管理
考核系数:副校级为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的1.3倍,中层干部、财务经办人为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的1.1倍。
(4)学校用于升学奖励、考试等发给教师的不该在义保经费中开支的费用。
3、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扣除上述项目后的总量除以学校纳入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教职员工人次数。
4、按上级规定,借调人员、县内支教人员按扣除提留项目后的平均数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考核办法
1、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考核(一学年考核两次),如经费拨付及时应考核后及时发放。学校教职工每学期末的综合考核分为两部分同时进行,即对全体教职工的常规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班主任绩效考核。
2、常规考核:常规考核的对象为符合范围的全体教职工,考核构成及办法如下:
(1)师德师风:占15%(以现金形式扣除,若某教师的该项被扣完,则该教师年度考核的结论为不称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人数再乘以15%作为该项个人考核标准)
A、不遵纪守法,受到单位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理者,该项全扣。
B、有“三乱”行为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社会影响或受到处理者,该项全扣。
C、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礼取闹、情节严重者,该项全扣。
D、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校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视情节扣减(由校委会确定)。
(2)工作量:占30%(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乘以30%作为该项考核总金额)。
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视为满工作量。
(3)安全工作:占10%
A、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人数再乘以10%作为该项个人考核金额标准
B、安全工作考核依据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安全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及一岗双责的要求进行考核,采取以现金形式扣除。
(4)教育教学与工作效果:占30%
A、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乘以30%作为该项考核总金额。
B、教育教学效果考核依据《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按考核办法对所有人员进行量化打分,该项总金额除以全校总分数得出一分的奖励标准,按个人所得分数计算出个人该项奖励金额。
C、非统考学科及后勤人员由校委会考核(考核办法:以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数为标准,由校委会打出百分数,求平均数得出百分率。平均数乘以百分率既为所得)。
D、四类重大疾病人员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的得平均数。
(5)出勤考核:占15%
A、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人数再乘以15%作为该项个人考核金额标准。
B、教职工出勤考核依据学校《关于教师管理的规定》进行考核,采取以现金形式扣除,学期累积一次。
说明:上面(1)至(5)项扣除金额纳入教学效果中进行发放。
3、其他考核
(1)学校校长、书记考核由教育局按相关规定考核发放。
(2)学校副校级、中层领导干部及其它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由党支部、行政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以教育局考核校长、支书的结论为准。注:若教育局考核学校支书、校长小于或等于80%,则教师只能以领导所得比例为准上浮15%),常规工作纳入常规绩效考核。
(3)班主任考核:
A、班主任考核奖励总量为学校按规定比例提留部分。
B、班主任考核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方案》进行量化。根据学生人数,初中比
小学每期每生多2元,班主任考核奖励总量的50%按学生人数发,50%用于学校考核(保底部分按班级学生数,考核部分以班为单位)。
五、此细则经教职工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实施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校委会负责对本细则进行解释。
以前的《荣县双石镇李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废止,此细则从2011年上期起施行。
附:
1、《XX学校班主任考核方案》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重心,是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班主任工作直接影响到一个班、一个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坚持实事求事是、公平、公正、按劳分配、易操作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及比例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班主任工作考核和班级管理考核。两项各占50%。班主任工作考核较差者学校将换班主任。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1、学校朝会、课间操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班主任必须到班级管理,否则,一次扣5分。
2、学校要求班主任从早读课到下午学生放学期间在学校,学校领导、学生或家长有事,在学校找不到班主任一次扣5分。
3、学校领导布置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否则一项工作拖延一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