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项目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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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项目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的工作要求,市经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已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为认真落实、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制定本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追溯系统)项目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猪肉流通基本情况

本市每年猪肉消费60万吨左右(折合生猪约1000万头),70%左右由外省调入,其中,以生猪和肉品调入本市约各占50%。

1、猪肉流通方式:一是本市或外省市进沪生猪进入本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宰杀后,以白条肉(包括外省市进沪肉品)进入本市肉类批发市场,通过交易进入本市零售市场(主要为菜市场、伙食团、餐饮企业等)。二是本市或外省市部分屠宰加工企业通过与本市超市、大卖场直销挂钩或第三方配送企业进行猪肉销售。

2、各流通环节基本情况:一是屠宰环节。本市每年屠宰生猪约600万头,其中五丰上食和爱森两家公司每年屠宰约60万头生猪以分割肉或托盘包装形式进入本市超市、大卖场或专卖店(摊)销售,占10%左右,其余90%左右以白条肉进入本市肉类批发市场。二是批发环节。本市生猪屠宰场和外省市进沪肉品绝大部分进入本市肉类批发市场进行交易。据统计,2007年本市肉类批发交易量约40万吨,占本市猪肉消费总量的70%左右。其中:由本市屠宰场提供和外省市进沪肉品分别为30万吨和10万吨,分别占75%和25%。白条肉经批发交易后,进入本市菜市场、集贸市场、伙食团、餐饮等企业。三是零售环节。目前,菜市场仍是市民购买猪肉的主要场所,菜市场猪肉销售量占本市猪肉消费量80%以上,其次是超市、大卖场,2007年销售猪肉约8.5万吨,占本市猪肉消费量的15%左右。

(二)信息追溯系统重点解决的问题

针对目前本市猪肉流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信息追溯系统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针对猪肉流通环节多、流通时间短,实现猪肉流通各环节监管信息相连接,真正做到信息可追溯。通过对肉类屠宰、批发(配送)、零售等环节的信息管理,以生猪及猪肉的生产、流通企业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整合和提取各环节基础数据,将食品安全生产体系信息、食品安全检测信息、食品安全流通信息有序归集,构建一个运行高效、责任明确、统一协调的上海猪肉流通监管、追溯和分析平台,实现对本市猪肉流通全过程跟踪、企业全覆盖汇集、信息清晰、追溯快捷,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猪肉安全监管和调控决策信息。

2、针对猪肉经营者大多小而散,实现经营者及商品同时监管,不仅有利于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也能真正做到追根溯源。通过对猪肉流通各环节中经营者及商品(生猪或肉品)的信息管理,以IC卡为载体,对生猪或肉品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同时进行动态监管,有利于规范经营者行为,一旦发生猪肉质量安全问题,可以根据不同环节追究经营者责任。

3、针对传统消费习惯,实现标准化菜市场和大卖场等零售终端“现买现斩”猪肉的信息可追溯。通过“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信息网”较为成熟的系统,以猪肉流通各环节信息整合为基础,在标准化菜市场和大卖场等零售终端开发使用标签电子秤作为信息追溯技术,解决目前市民购买“现买现斩”猪肉后无包装、无标签、难追溯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将保障肉品消费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肉品流通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扩大信息追溯系统市场覆盖率,提高上海猪肉流通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信息追溯系统项目建设坚持“源头控生产、加工控质量、批发控流向、零售控准入”的总体要求,通过一年努力,构建一个信息可靠、运行高效、责任明确、操作简便的信息化平台。根据中心城区、郊区(县)不同实际,明确具体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抓住重点,统筹协调,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2、主要目标。在本市的600家标准化菜市场、11家肉类批发市场、15家生猪屠宰企业、133家大卖场和外省市20家肉类加工厂建立信息追溯系统,建设上海猪肉流通信息数据库,形成本市猪肉流通从生猪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

3、主要内容。具体分为5个子系统和1个数据中心:

(1)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该系统运用于本市大中型生猪屠宰场。通过建立从生猪进场、屠宰、加工、检疫、检测、肉品出场的全程信息管理,实行对生猪屠宰环节的信息追溯管理。系统以IC卡为信息载体,将生猪来源及加工信息连接至肉类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实现生猪来源追溯和肉品流向追溯。同时,通过在生猪屠宰场生猪进场、屠宰、加工、检测、检疫、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安装摄像头、监视器等设备,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实时远程监控(即全球眼监控),使管理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进行监控。

(2)外省市进沪肉品信息追溯子系统。该系统运用于外省市规模化生猪屠宰企业。通过IC卡将外省市定点屠宰场与上海肉类批发市场、大卖场配送中心和伙食团(餐饮企业)信息相连接,使外省市生猪屠宰企业与上海肉类批发市场信息对接,实现对外省市进沪肉品流通信息的监管。

(3)肉类批发市场流通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该系统运用于本市大中型肉类批发市场。通过建立从猪肉进场、分割、检疫、检测至肉品交易的全程信息管理,实现猪肉流通的信息追溯要求。系统以IC卡上连生猪屠宰企业,下接肉类批发市场。

(4)大卖场(配送)肉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该系统运用于本市大卖场(配

送)。通过对大卖场已有的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采取大卖场网上填报、客户端填报、销售终端通过对收银条、肉品包装条形码进行数据转换等多种方式,实现猪肉销售信息追溯。该系统以改造企业原有系统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影响企业内部管理、达到销售信息可追溯为原则,在有条件的大卖场实现二维码、无线信息采集机等进行信息关联与追溯。

(5)标准化菜市场信息追溯子系统。该系统运用于本市标准化菜市场。通过在零售市场对肉品进货验收,与批发环节IC卡信息对接后,在零售终端自动生成进货信息并与标签电子秤实现信息对接,最终通过肉品销售凭证输出。该系统既能满足零售市场的信息管理,也能实现零售市场对肉品的信息追溯。

(6)猪肉流通安全数据中心。将上述5个子系统相连接提供猪肉流通全程信息,信息包括:监管、追溯、溯源、召回、分析等综合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08年1—2月)。

2月上旬前,市经委召开全市动员大会,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并下发本市实施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2月中旬前,区县经委、超市(大卖场)公司制定本地区或本单位猪肉流通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实事项目责任人和联络员,上报市经委。并与市经委签订猪肉流通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月底前,组织修订完善《上海肉品、活鸡交易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管理规范》。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08年3—11月)。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推进,市、区县经委联动,抓重点、分阶段,协同推进。具体推进计划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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