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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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洗涤剂产品

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00一年八月

目录

1总则 (1)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1)

3企业取得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2)

4申请的受理 (2)

5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3)

6产品抽样与检验 (4)

7审定与发证 (4)

8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 (5)

9申诉 (6)

10许可证换(发)证收费办法 (6)

11附则 (6)

附件1 餐具洗涤剂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及分工区域 (7)

附件2 餐具洗涤剂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考核办法 (8)

附件3 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 (18)

附件4 餐具洗涤剂生产许可证检测样品封样登记表 (20)

附件5 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检测考核办法 (21)

餐具洗涤剂

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根据国务字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餐具洗涤剂产品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餐具洗涤剂产品。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餐具洗涤剂产品包括液体餐具洗涤剂、标明作餐具及果蔬洗涤用的洗洁产品。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餐具洗涤剂审查部)设在国家洗涤用品(重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查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组织除广东、四川、浙江、云南、江苏、上海、北京、湖北等八个省(区、市)以外的省(区、市)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汇总企业生产

条件的审查结果和各检验单位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完成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发证事宜等。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餐具洗涤剂审查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小苑二村2号

邮政编码:400020

电话:(023)67953554

联系人:雷世平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申请;广东、四川、浙江、云南、江苏、上海、北京、湖北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地区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审查工作结束后将审查材料寄(送)审查部,由审查部按比例抽样其审查工作情况;监督及查处无证产品的组织工作。

2.4 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测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检测单位分工区域见附件1):

国家洗涤用品(重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小苑二村2号

邮政编码:400020

电话:(023)67953554

传真:(023)67951136

联系人:李沿飞

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太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4号

邮政编码:030001

电话:(0351)4046717

传真:(0351)4040802

联系人:姚晨之

3 企业取得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3.1 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覆盖企业申请的餐具洗涤剂产品。

3.2 产品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

3.3 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3.4 企业必须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测试手段。

3.5 企业必须具有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的检测。

3.6 企业已经建立且能够保持有效的质量体系。

4 申请的受理

4.1 申证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4.1.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2 企业申请受理程序

4.2.1 企业应到其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

4.2.2 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2.3 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立即退回申请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企业申请材料寄(送)审查部。

4.2.4 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4.2.5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以由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生产厂、点)共同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是其所有的生产厂、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5.1 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餐具洗涤剂审查部组织进行,其中广东、四川、浙江、云南、江苏、上海、北京、湖北等八省(区、市)的审查工作由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1.2 审查组应由该专业的技术专家及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

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5.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3人。

5.2 现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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