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Notice reference model article: Notice on starting winte r conscription work

编订:JinTai College

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前言: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本文档根据通知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xx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各系(院):

按照**市教委学生处和海淀区武装部工作安排,xx年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院征兵工作,顺利完成征兵任务,现将相关情况及事宜安排如下:

一、征集条件

我市今冬征集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男青年的征集年龄为xx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

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xx年满18岁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政治条件和体格

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办法

从xx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男性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应征(,下同),男性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报名应征,往届高校毕

业生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女青年在网上报名应征,应征时间截止到11月5日。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

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优待政策

1.**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给予优待。退役大学

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高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xx

年(含本年份)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地高职和专

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xx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服役期满,表现良好。

2.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

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国家和**市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市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

3.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

生士兵可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手续;对服役年满xx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

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优先,xxx大学生士兵,复

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受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4.公务员考录。根据全市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计划,协

调有关区县局级单位,拿出一定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

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

也可以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

5.事业单位招聘。结合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

6.国有企业招聘。结合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拿出一定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标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7.非公经济组织招聘。结合**市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招聘,统筹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8.考学升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9.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课程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转换

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给予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10.凡从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伍

兵复学的,一次性发给3万元的助学金。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11.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报送所学硕士研究生。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进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学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

12.具有**户籍的退役士兵,在申请**市经济适用住房或

限价商品房时优先配售。

13.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

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

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14.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

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