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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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建议
宝鸡供电局向本地区的12个县级供电企业提供电力供应,对宝鸡地区范围内的军工、重要工业企业、矿山、铁路等重要用户直接供电服务,供电面积18172平方公里,供电人口376万。
宝鸡电网的安全运行,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
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生活、事关社会稳定。
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网安全,已不仅是电网企业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由于区位特殊,宝鸡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任何一处破坏都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
然而,即便是在电力部门不断加强安全防范的前提下,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仍然屡有发生。
从历年来发生的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故表明,由于高压输电线路电压等级高,短路电流大,瞬间的热效应破坏力相当强,外力破坏事故往往造成线路直接接地,强大的接地电流不仅对当事人自身造成巨大的身体伤害,甚至致残、危及生命,给亲人及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同时也会造成施工机械、机具、材料着火、损毁,另外造成电网被迫停运,电力设备也会造成严重损坏,甚至发生倒杆、断线,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恶性事故,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
电力设施防外破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全民防范,若只仅仅依靠电力设施维管单位一家之力,电力设施防外破工作将永远是摆在电力管理部门面前无法解决的难题。
造成电力设施维护难的原因主要有:1、施工建设引起的外力破坏。
高速公路施工、房地产开发楼盘建设,还是市政建设施工等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施工单位穿越或者临近高压输电线路,施工期间塔吊旋转吊臂及起吊钢丝绳随时有碰触输电线路的潜在隐患,同时部分大型机械在杆塔及拉线基础周围开挖取土施工,严重威胁杆塔基础稳定,有的施工单位强行冒险施工。
2、树线
矛盾突出。
电力线路与树木的安全距离如果不足,会引发线路跳闸、山林大火等事故。
树线矛盾特别突出,宝鸡地区目前35千伏及以上的线路有3200多公里,线下树木大概有2万多棵,城市绿化带与线路通道重叠、通道内树木清理工作开展困难,严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
3、电力线路下面违章建筑较多。
一方面是高压线路防护区内的塑料大棚,塑料薄膜大棚由于固定、铺设强度不一,极易在大风等外力条件下被风吹至线路导线,引起线路跳闸。
另一方面是线路通道内农村新规划宅基地、私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村道路修缮等现象较为普遍,这些施工建筑大多在高压线路下方或邻近,与线路安全距离较近,施工作业期间潜在不安全因素较大,即使建成后依然存在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倒杆、断线事故,势必引起人员及设施损坏,引发纠纷。
4、道路改迁或拓宽。
道路改迁、拓宽致使原有线路处于道路边沿或线路中间(承建单位不愿意出资改迁电力线路),极易发生车辆碰撞电杆现象。
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一方面要求电力部门提早做好预防,全方位做好电力设施防外破工作之外,还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政企联动,建立电力设施维护预防体系,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网安全,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临近电力线路附近施工前,加强与供电企业的沟通联系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在临近电力线路附近施工时,在开工前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加强和宝鸡供电局的沟通联系,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第一,施工规划或特种作业人员要尽量避开高压输电线路进行施工作业,若必须在线路邻近施工作业,应提前通过拨打95598或前往宝鸡供电局进行相关专业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咨询;
第二,施工方或特种作业人在施工作业期间,应严格履行既定的施工
安全措施,不能心存侥幸心理,现场的施工警示安全标识、塔吊(吊车等)大型机械驾驶室内的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标识、穿越高压线路的限高标识等必须健全完善,并设专人现场监督施工安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尽可能邀请宝鸡供电局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共同对一线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及相关安全知识宣贯。
第三,施工作业期间,对邻近高压线路的施工部位应专人进行监督监护,必要时应及时邀请宝鸡供电局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现场配合指导,严禁杜绝私自冒险施工的现象发生。
特种机械驾驶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始终注意机械与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
二、全力化解线树矛盾
全市境内已有各类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路3200余公里,绝大部分路段都穿越林区(林带)并涉及建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问题,建议林业系统根据《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发改委要求,对于目前急需解决的树线问题,供电局在下一步修剪、砍伐树木、清理线路通道时,请林业部门给提供方便、支持和帮助,积极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
对电网下面已经形成的林带,林业部门要积极协调修剪、砍伐,确保树木对电力的安全运行不出任何问题,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和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营双赢的目标,全力化解线树矛盾。
三、电力线路下面禁止建造违章建筑
针对电力线路下面的塑料大棚,建议相关政府机构(农业局、乡镇政府机构)能协助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大棚加固,并对大棚建设安全技术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对于电力线路下农村个体建房,建议各级村委会及相关政府机构在进行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审批中,最好能避开架空线路。
对于临近电力线路或者在电力线路下盖楼、建厂房的情况,建议宝鸡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在开工前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加强和宝鸡供电局的沟通联系。
4)道路改迁与电力线路改迁同时开展
市城建局、或者地方政府在道路改迁、拓宽施工前,应与供电部门联系,商谈线路改迁的方案,而不是只拓宽道路,致使原有电杆位于道路中间,造成了电力设施缺少保护屏障,这极易发生车辆碰撞电杆现象。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级人员共同努力,需要施工单位领导、作业人员的大力支持和精诚合作。
只有政企联动、内外结合,群策群力,才能有效缓解目前电力设施外破事故频发的严峻态势,一定能实现地方经济和电网发展双赢局面。
(民盟宝鸡市机关三支部白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