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说明书标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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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识标注规定..

化妆品标识标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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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 志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39号) 2010年第39号
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新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 现将有关的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事宜公告如 下: 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 (贴)。企业使用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 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自2010年6月1日起,之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 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 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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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名称 应反映化妆品的真实属 性,由商标法、通用名 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商标名 通用 属性 名 名 阿芙 保湿 乳液 哎呀呀 护手 霜 贞采源 定型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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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允许使用非注册商标;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 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 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 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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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2 3 4
化妆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可视面 实际生产加工地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 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净含量 可视面,生产批号除外 展示面,如因包装原因无法标注时 也可标注在可视面上。 可视面,如无法按要求标注时可参 照本条指南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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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化妆品成分表
序 标识内容 号
标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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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和要求内容

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和要求内容
2.6可视面visible panels
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
2.7净含量 net content
去除包装容器和其它包装材料后,装物的实际质量或体积或长度。
2.8保持期 shelf life
指在化妆品产品标准和标签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化妆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化妆品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标签中所规定的品质。
(二)名称中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三)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光泽、或气味的词语除外,如珍珠色、水果型、玫瑰花型等。以功能作为通用名时,该功能必须是产品真实具有的功能。
5.2.2.2生产者地址标注:化妆品的应标注委托者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2.4进口化妆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澳门、)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
企业名称
市*****精细化工
文件编号
DR/WI-7.3-03
版本/修改
A/0
文件名称
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容和要求
5.3.2净含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5.4化妆品成分表
5.4.1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企业名称
市*****精细化工
文件编号
DR/WI-7.3-03
版本/修改
A/0
文件名称
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容和要求
生效日期
2011-11-26

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和要求内容

关于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和要求内容

1目的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化妆品的标注。

2.术语和定义2.1化妆品cosmetics以涂抹、喷洒或其它方式,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修正人体气味、保养、保持良好状态目的的产品。

2.2标签labelling粘贴或连接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和置于销售包装的说明书。

2.3销售包装sales packaging以销售为目的,与装物一起交付给消费者的包装。

2.4装物contents包装容器所装的产品。

2.5展示面display panels化妆品在列时,除底面外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

2.6可视面visible panels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2.7净含量 net content去除包装容器和其它包装材料后,装物的实际质量或体积或长度。

2.8保持期 shelf life指在化妆品产品标准和标签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化妆品品质的期限。

在此期限,化妆品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标签中所规定的品质。

3.标签的形式根据化妆品的包装形状和/或体积,可以选择以下标签形式:a)印或粘贴在化妆品的销售包装上;b)印在与销售包装外面相连的小册子或纸带或卡片上;c)印在销售包装放置的说明书上;4.基本原则和要求4.1化妆品标签所标注的容必须真实。

所有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应正确。

4.2化妆品标签所标注的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4.3化妆品标签的容清晰,必须保证消费者在购买时醒目、易于辨认和阅读。

4.4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容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除注册商标之外(商标应标R或TM),标识所使用的必须是规的汉字,允许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4.5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标签内容要求:化妆品标签上应准确、清晰地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生产厂商等相关信息。

同时,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和图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内容。

2. 语言要求:化妆品标签上的文字应使用国家规定的语言,通常是国家官方语言或地区常用语言。

对于出口产品,还需要提供英文或其他国际通用语言的标签。

3. 标签设计要求:化妆品标签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图标应清晰可辨,不得偏离或遮挡,不得与其他标签相混淆。

标签上的字号、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

4. 标签备案要求:生产、销售化妆品的企业需要将化妆品标签的设计和内容备案,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管理。

备案的标签设计和内容应与实际生产的化妆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5. 标签审核要求:标签的设计和内容审核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主要审查标签的文字、图案、图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违反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危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

6. 标签检查要求:监管部门有权对生产、销售的化妆品进行标签检查,核实标签的设计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发现标签
存在违法、虚假、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监管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以上规定主要是一般性的要求,具体应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守。

化妆品标识标注规定-PPT

化妆品标识标注规定-PPT
委托加工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得,应当标注委托 企业得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得名称,或者仅 标注委托企业得名称和地址;委托企业不具有其 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得,应当标注委托企 业得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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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得名称 和分装者得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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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 志得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39号) 2010年第39号
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得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新 修订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现将 有关得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事宜公告如下:
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
育发 染发 烫发 脱毛 美乳 健美 除臭 防晒 祛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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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化妆品标签常见质量问题
使用医疗术语或绝对用语 特殊化妆品无批准文号 外文无中文 品名无属性名 执行标准错误 字体高度不够 漏标部分强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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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g <Qn≤200g 50mL<Qn≤ 200mL 200g<Qn≤1000g 200mL<Qn≤1000mL
Qn>1kg Qn>1L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
字符得最小高度(mm) 2 3 4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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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得,应 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得净含量和总件数,或 者标注总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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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 化妆品批准文号等
可视面
10 安全警告用语
可视面
宜标注内容:使用指南、储 11 存条件
可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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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面:化妆品在陈列时,除底部外能被消费者看 到得任何面。
可视面:化妆品在不破坏包装得情况下,消费者能 够看到得任何面。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规则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规则

多色号系列产品多集中于彩妆产品,由于化妆品具有时尚 的特点,彩妆的系列产品往往色号多,但每一个色号的产 品数量却并不大,有时候由于调色的需要,可能会在某一 个或某几个色号的产品中将某个基础原料去掉,或者更换 为另一个替代原料,为了便于操作使同系列多色号的产品 能最大限度地通用一个标签,对于上述情况可以在基础原 料部分,在这些特殊成分的后面用括号标注出具体用于哪 个色号中,或标注出哪个色号中不使用。例如:✕✕双色 胭脂A、B、C……组合,色号有1、2、3……个。其中成分 “M”仅在色号3和7中配合,则可以标注为“M(仅用于 色号3,7)”;若其中的成分“N”不在色号2中使用时, 则可以标注为“N(不用于色号2)”等用语,或者选择 针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色号的产品单独作成相应的成分表标 注的形式。
注。但应在每一类的成分表前面表明与包装中产品的对应关系。例 如:眼影在包装容器中排列的顺序编号为A、B、C,唇膏的编号为 D 、 E 、 F 、 G 、 H, 那 么 在 成 分 标 注 时 可 以 标 注 为 : “ A 、 B 、 C 成 分:”和“D、E、F、G、H成分:”,或者将A、B、C、D、E、F、 G、H的8个成分表分别标注,也可以不同种类的名称分别标注为: “眼影成分:”和“唇膏成分:”。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规则
GB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 用标签》发展历程
GB5296.3-87版 GB5296.3-2019版 GB5296.3-2019版
新版标准2019年6月17日发布,2009年10月 1日执行。其中全成分表于2019年6月17日的 生产之日起开始执行。
拆分成分的降序和含量为:乙醇62% /水28% /防 风根提取物3.75% /黄芩根提取物2.5% /牡丹树皮 提取物1.25% /甘草根提取物1.25% /白鲜树皮提 取物1.25%。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说明书是塑造品牌形象、传达产品信息的重要工具,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确保产品安全可靠,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 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化妆品标签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包括产品成分、功效、使用方法、保质期等,不能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不得添加不合规定的成分或夸大产品功效。

2. 标签文字清晰可读:化妆品标签上的文字应清晰易读,字体要清晰、大小要适中,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阅读。

同时,标签上的文字应用中文标注,对外文标注需要同时提供中文翻译。

3. 标签语言简明易懂:化妆品标签上的语言应简明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或难以理解的词汇,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楚理解产品信息。

4. 标签禁止欺骗消费者:化妆品标签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消费者,不能给予虚假宣传或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例如,不得用无质量证明或不合规要求的标志,不得冒用其他合法生产厂家的名称等。

5. 标签必须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化妆品标签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6. 化妆品标签应具备完整的信息:化妆品标签应包含完整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信息、供应商信息等。

如果标签不能容纳完整的信息,可在包装上附上说明书或二维码,方便消费者核对相关信息。

7. 标签必须符合特定标识要求:化妆品标签上需要包含相关的特定标识要求,如国家标准规定的特殊标志、产品分类标志等。

化妆品标签还需标注禁忌人群、注意事项等相关警示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化妆品标签的管理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在进行化妆品出口时需要关注目标国家或地区的标签管理要求,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范本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范本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加强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法依规推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和销售企业等,涉及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管理。

二、标签及说明书内容3.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批号、净含量、适用人群、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

4.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清晰、准确,使用易于识别和理解的文字和图标。

5.禁止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语言和图片。

6.标签和说明书应以中文为主,外文信息应完整、准确地翻译成中文,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标签格式要求7.化妆品标签应采用易撕取、易粘贴的材料制作,确保贴合度和可读性。

8.标签的尺寸应适合产品包装,不得遮挡其他重要信息。

9.标签的文字和图标应使用明确的线条和色彩,确保清晰可辨。

10.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标应具有辨识度,不得模糊、掉色、掉落。

四、说明书编写要求11.化妆品说明书应采用标准化的格式和语言,确保易于阅读和理解。

12.说明书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功效、主要成分、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生产企业信息等必要内容。

13.说明书应使用清晰、准确的文字和图片,辅助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14.说明书的尺寸和装订方式应便于阅读和保存。

五、标签和说明书审查15.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应进行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的内部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6.标签和说明书的审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内容准确、合法、无误导性。

17.化妆品进口企业在进口前应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18.销售企业应对所销售的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行抽查,确保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六、违规处理19.对于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主管部门将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可能依法处以罚款。

20.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使用虚假宣传语言和图片,主管部门将采取更严厉的行政和法律措施。

化妆品说明书

化妆品说明书

化妆品说明书第一节:产品概述本化妆品是一款高效、安全、有效的护肤品,能够满足各种肤质人群的需要。

该产品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天然的成分,具有卓越的保湿、修复和抗衰老功能。

本说明书将详细介绍使用方法、成分、适用人群等信息,以帮助消费者充分了解该产品。

第二节:产品使用方法1. 清洁面部:先用温水湿润面部,取适量本产品,均匀涂抹于面部,轻轻按摩至吸收,然后用清水洗净。

2. 滋润护理:将适量本产品涂抹于脸颊、额头、下巴等位置,然后用指尖轻轻按摩至吸收。

3. 保湿修复:在清洁后、滋润护理前,将本产品涂抹于面部,用指腹轻轻按摩至吸收。

第三节:产品成分本产品采用了多种天然成分,包括玻尿酸、海藻提取物、维生素E 等。

这些成分能够深入滋润肌肤,增加肌肤的弹性和紧致度,有效改善肤质;同时,它们还能起到修复受损肌肤、预防细纹和皱纹的作用。

第四节:适用人群本产品适合各种肤质人群,无论是油性、干性或中性皮肤,都可以使用。

然而,对于容易过敏或有特殊皮肤状况的人群(如破损、红肿或瘙痒等),建议先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再使用本产品。

第五节:使用注意事项1. 本产品仅供外用,请避免接触眼睛,如不慎接触,请立即用清水冲洗。

2. 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过敏症状,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的建议。

3. 请将产品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4. 请将产品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并避免阳光直射。

5. 请勿将产品与其他化妆品混合使用。

第六节:产品效果与使用周期本产品在持续使用后,能够使肌肤更加水润、光滑、有弹性。

然而,每个人的肌肤状况不同,使用效果和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建议每天早晚使用本产品,连续使用一个月,以达到最佳效果。

第七节:其他信息本产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并在相关机构进行注册备案。

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或需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咨询客服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查询。

备注:本说明书所述信息仅供参考,请在使用本产品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和说明,并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使用。

化妆品备案中标签标注指南

化妆品备案中标签标注指南

化妆品标签标注指南(征求意见稿)为指导规范化妆品标签内容,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关于化妆品标签内容标注的要求(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规定》要求的标注内容。

(二)因包装大小、包装设计等原因,所标注内容可在不同可视面中。

二、关于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一)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化妆品命名应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

(二)化妆品名称应标注在标签的显著位置。

(三)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包括颜色或色号、防晒指数、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

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的标注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四)特殊用途化妆品名称应与该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所载产品名称一致。

(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名称应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所载产品名称一致。

三、关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编号的标注要求(一)国产化妆品应标注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责任的企业名称、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委托生产的,应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委托方不具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不需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二)进口化妆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如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四、关于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标注要求(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三)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号。

五、关于化妆品成分的标注要求化妆品应标注真实的产品成分。

成分名称应按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中文名称。

因包装原因,化妆品成分可标注在说明书或其他便于消费者查阅的说明性资料上,但必须在可视面标签上明示标注位置。

化妆品标签需要标注的内容

化妆品标签需要标注的内容

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必须标注的十大内容:
一、名称:需符合国家、行业、企业产品标准或反映化妆品真实性,要简明、易懂。

在使
用新创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化妆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反映产品真实性。

产品名称也
必须标注在主视面。

二、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明产品制造、分装者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
化妆品也要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制造者的名称地址或经
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华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三、内装物量:要标明产品净含量。

四、日期标注:日期标注包括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且除生产批号外都要标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

五、全成分标注:在产品包装可视面按加入量降序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六、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执行标准号。

七、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八、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九、必要时标明产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

十、必要时要注明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化妆品成分标签规范

化妆品成分标签规范

化妆品成分标签规范作为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项常规任务。

然而,化妆品市场上存在许多品牌和产品,各自标注的成分却有很大的差异。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化妆品成分标签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成分标签的格式、解读和监管等方面,对化妆品成分标签规范进行探讨。

一、化妆品标签格式规范化妆品成分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标签的格式应该简明扼要,清晰易读。

1.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清晰列出产品名称,字体大小适中,与其他信息区分开,方便消费者一目了然。

1.2 成分列表:化妆品的成分是消费者购买时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

标签上应详细列出主要成分,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排序,常见的排序依据可参考成分浓度从高到低,或者按功能分类。

1.3 使用方法:标签上应提供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量、使用顺序、使用频率等,以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1.4 净含量:标签上应明确注明产品的净含量,用以参考产品的耗用速度。

1.5 保质期:化妆品的保质期是消费者考虑是否购买的一项重要指标。

标签上应清晰标注产品的保质期限,并务必准确明确。

1.6 生产日期和批号:这些信息对于追溯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标签上应清晰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批号,方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二、化妆品成分标签解读规范化妆品成分标签的解读对于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产品十分重要。

在解读成分标签的过程中,消费者可以根据以下几个要点进行分析。

2.1 成分名称:首先,消费者应该留意成分列表中的名称,例如:水、甘油、氢氧化钠等。

这些成分名称对于判断产品是否符合个人需求至关重要。

2.2 添加剂标记:某些化妆品中可能含有一些添加剂,如防腐剂、香料、色素等。

消费者应该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可能引起过敏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添加剂。

2.3 洁净度和浓度:某些成分可能存在不同洁净度和浓度,这会直接影响产品的效果和安全性。

消费者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洁净度和浓度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化妆品成分标签规范

化妆品成分标签规范

化妆品成分标签规范化妆品行业是一个庞大而繁荣的行业,产品丰富多样,涵盖了护肤、彩妆、个人清洁等多个领域。

在购买化妆品时,了解其成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同的人对成分的反应各不相同。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化妆品成分标签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化妆品成分标签的内容和格式、成分标签的作用、标签信息的真实性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化妆品行业的成分标签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一、化妆品成分标签的内容和格式化妆品成分标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成分、用途、贮存条件等。

其中,成分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它涉及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成分应以常用名称或国际通用名称表示,并按照含量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同时,对于敏感人群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应在标签上用醒目的字体进行标注,以提醒用户。

此外,化妆品成分标签还应明确解释成分的含义和功效,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产品。

化妆品成分标签的格式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将标签附在产品包装上,另一种是将标签以折页或说明书的形式提供,放置于产品的外包装中。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标签应具有清晰、易读的特点,字体大小和颜色要适中,以便消费者能够轻松阅读。

二、成分标签的作用化妆品成分标签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关于产品成分的信息,以便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和喜好做出选择。

成分标签能够告诉消费者产品中是否含有潜在的过敏源或有害物质,帮助他们避免选择不合适的产品。

同时,成分标签还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产品的功效和用途,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化妆品,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除了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成分标签还可以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通过对成分的规范标注,行业可以建立起一套统一的标准,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成分标签还具有监督作用,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标签上的信息来了解产品的来源和生产流程,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标签信息的真实性化妆品成分标签的真实性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和产品的质量。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2篇)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2篇)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购买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化妆品行业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二、标签内容要求1. 标签应明确标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基本信息。

2. 标签上应明确列出化妆品的成分成分表,且应按照国家标准编写列出。

3. 标签上应明确标明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储存条件等使用说明。

4. 标签上应标明化妆品的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信息等相关信息。

5. 标签上不得标注虚假信息,如虚假功效、虚假产地、虚假成分等。

三、标签语言要求1. 标签上的文字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标注。

2. 标签上的字迹应清晰可辨,字体应统一、规范,字号不得小于规定标准。

3. 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如需标注外文,应同时标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确保两者信息一致。

四、标签版式设计要求1. 标签的版式设计应简洁、明确,不得使用过于繁琐、复杂的设计。

2. 标签的版式设计应符合视觉习惯,便于消费者辨识、阅读。

3. 标签上的基本信息应位于醒目位置,字体和颜色应与背景相对比,确保易读性。

五、标签检测要求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负责对标签进行品质控制,确保标签内容准确、完整。

2. 相关质检机构应对标签进行检测,确保标签内容符合国家标准。

3.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标签,应责令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标签信息公示要求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将标签信息公示在产品包装上。

2.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将标签信息公示在产品陈列处,并提供给消费者查阅。

3. 相关监管部门应对标签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签信息的真实可信。

七、标签变更要求1. 化妆品生产企业如需变更标签信息,应提前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2. 标签变更后,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新标签应用于产品包装上,并下架旧标签的产品。

八、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标签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相关监管部门应责令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3年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2023年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2023年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市场快速发展,消费者对于化妆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2023年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出台。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所有化妆品产品,包括进口和国内生产的化妆品。

三、标签内容1.产品名称:化妆品产品名称应明确、准确,不能使用虚假、夸张或误导性的描述。

2.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应明确标示,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3.生产者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4.使用方法:明确产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须知,防止错误使用造成伤害。

5.成分表:详细列出产品中的主要成分,以及含有过敏原的成分,并标注其浓度。

6.容量/净含量:标明产品的容量或净含量,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和购买。

7.质量标准:标注产品符合的相关质量标准,例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8.安全警示:标明产品的潜在风险和适应人群,对于儿童和孕妇等特殊人群应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9.储存条件:标注产品的储存条件,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0.特殊标识:对于特定功能或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应标注特殊标识,例如防晒指数、抗皱、美白等。

11.批准文号:对于需要进行批准的化妆品产品,应在标签上标注相关的批准文号。

12.注意事项:标注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防止误用或不当使用。

四、标签设计和布局1.标签应具备明确的字体和图形,易于辨识和阅读。

2.标签应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标签内容,并确保字体大小和行距适中,方便消费者阅读。

3.标签应采用对比度较高的颜色,以保证标签内容的清晰可见。

4.标签中的文字、图案和图形应与实际产品相符,避免虚假宣传。

五、标签审核和管理1.生产企业应对标签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标签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化妆品标签的监督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3.化妆品企业应建立标签库,记录当前使用的各类化妆品标签,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一、标识内容(和标识位置)1.产品名称(展示面的显著位置。

如因包装原因无法标注时,也可以标注在可视面上。

系列产品的序号或色标号允许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2.化妆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实际生产加工地(可视面)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可视面,生产批号除外)4.净含量(展示面,如因包装原因无法标注时也可标注在可视面)5.化妆品全成分表(可视面,如无法按要求标注时请参见本条指南的相关内容)6.产品标准号(可视面或者说明书上)7.生产许可证编号/QS 标志(可视面)8.安全警告用语(可视面)9.宜标注内容:使用指南、储存条件(可视面)释义:展示面是指化妆品在陈列时,除底面外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可视面是指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包括销售包装的正面、背面、顶面、侧面和底面以及在不破坏外包装的情况下打开花盒顶面后的一面或包装容器的任何一面,不包括说明书)。

二、采用INCI名按照成分名称统一采用《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中的名称;三、限性的理解自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批准之日起两年后生产的化妆品需实行全成分标识。

目前GB5296.3-2008已于2008年6月17日发布,即全成分标识自2010年6月17日开始全面执行。

以下是逐条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释义]本条是有关于化妆品和化妆品标识定义的规定一、关于化妆品的定义本次规定的化妆品定义与以往监管工作中的化妆品定义以及国家标准中的定义相比,将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以及香皂、浴液、洗手液等清洁产品纳入到化妆品的范畴,对其进行监管。

本条在规定化妆品定义的同时,也概括了化妆品的使用目的和主要作用,具体如下:1.清洁作用指去除面部、体表、指趾甲、毛发、口唇、口腔、牙齿等的污垢和异味,以达到清洁和消除不良气味的目的。

起清洁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卸妆霜(乳、水、啫喱)、磨砂膏、香波、洗面奶、浴液、洗手液、香皂、牙膏和漱口水等。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模版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模版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模版1.1 标签的要求1.1.1 标签应采用中文书写,字体清晰可辨,字号适宜,排列整齐,易于读取。

1.1.2 标签应以标准的化妆品标签模版进行设计,包含必要的信息,不得省略。

1.1.3 标签颜色应与包装相协调,不得使用违背伦理道德的色彩。

1.1.4 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和符号应明确、准确、真实,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1.1.5 标签上的图案、符号、文案等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违禁的标识。

1.1.6 标签应经过质检合格,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1.1.7 标签数量应与产品数量一致,并粘贴在产品包装上,不得剥落、破损或缺失。

1.2 标签的内容1.2.1 产品名称应准确、规范,不得使用夸大、虚假和误导消费者的字眼。

1.2.2 产品成分应罗列清楚,按照国际通用的INCI命名法标注,不得使用商标、俗名或缩写。

1.2.3 产品规格应体现清楚,包括净含量、主要功能等信息。

1.2.4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应明确标注,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和存储产品。

1.2.5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应简明扼要,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防止潜在风险。

1.2.6 储藏条件和使用限制应根据产品的特性进行说明,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

1.2.7 负责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应明确标注,以方便消费者进行咨询与投诉。

1.2.8 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应依法依规标注,确保产品合法上市和监管。

1.3 标签的形式1.3.1 标签的形状应与包装相适应,大小合理,不得遮挡包装上其他重要信息。

1.3.2 标签可以使用纸质、塑料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符合环保要求。

1.3.3 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和符号应保持清晰、不褪色、不粘贴不牢。

1.3.4 标签的背景颜色应与产品包装相协调,突出产品特点与品牌形象。

1.4 标签的审查与审核1.4.1 标签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经过专业人员审查与审核。

1.4.2 标签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经过权威机构检测确认,不得造假和夸大。

化妆品标签标注有哪些要求?

化妆品标签标注有哪些要求?

化妆品标签标注有哪些要求?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主要要求有:一、化妆品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二)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五)全成分;(六)净含量;(七)使用期限;(八)使用方法;(九)安全警示用语;(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至少标注第(一)(七)项内容。

二、化妆品产品名称标注要求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显著位置连续标注,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形式引出。

化妆品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进行命名,注册商标、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或其他必须使用字母、符号的除外。

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产品标签中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应当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编号,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进行标注。

三、化妆品标签文字要求化妆品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使用其他文字或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上使用规范汉字予以相应的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四、化妆品全成分标注要求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并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并按照配方含量的降序列出。

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另行进行标注,可不按照配方含量的降序列出。

化妆品成分应当使用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进行标注。

以复配或混合原料形式进行配方填报的,应当以其中每个成分在配方中的含量作为判别是否为微量成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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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说明书标注指南
(送审稿)
为指导规范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根据《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关于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标注的要求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标注《规定》要求的标注内容。

(二)因包装大小、包装设计等原因,所标注内容可在不同可视面中。

二、关于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
(一)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化妆品命名应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

(二)化妆品名称所使用的字体应大于其他内容的文字,不得利用字体大小、色差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包括颜色或色号、防晒指数、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

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的标注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四)特殊用途化妆品名称应与该产品行政许可批件所载产品
名称一致。

(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名称应与该产品备案凭证所载产品名称一致。

三、关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编号的标注要求
(一)国产化妆品应标注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责任的企业名称、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委托生产的,应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如有),以及受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二)进口化妆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如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四、关于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标注要求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

(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

(三)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备案号。

五、关于化妆品成分的标注要求
化妆品应标注真实的产品成分。

成分名称应按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中文名称。

因包装大小的原因,化妆品成分可标注在说明书中,但必须在标签上予以说明。

六、关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的标注要求
(一)标注必须清晰,易于识别。

(二)应采用印刷、喷墨、打印、盖章、压印等方式,不得以
任何方式进行涂改。

鼓励在接触内容物的最小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七、关于安全警示用语的标注要求
(一)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标注安全警示用语。

(二)安全警示用语应使用“注意:”或“警告:”等作为引导语;
(三)含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限用防晒剂、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等,应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标注相应的内容。

(四)指甲油、卸甲液、指甲硬化剂、压力灌装溶胶等易燃性化妆品应标注注意防火或者防爆的安全警示用语。

(五)其他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需要标注的内容。

八、关于使用方法和储存条件的标注要求
(一)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必要时应标注使用方法以及满足保质期的储存条件。

(二)使用方法及储存条件也可标注在说明书中。

标注在说明书中时,应在标签上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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