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笔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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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笔的演变
1、笔由何人发明?
自古就有蒙恬造笔之说,但查「史记」蒙恬传却没有造笔的事,只有张华的「博物志」有「蒙恬造笔」的记载。秦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统一天下,蒙恬因功被拜为内史,这个职位,与用笔有关,因为撰稿、撰述和抄写公文,乃是史官的职责,这也许是导致蒙恬改进书写工具的原因。博物志说「造」笔,但「造」的意义,不一定是发明,也可说是「制作」。
马缟的「中华古今注」有一段话,或许可说明世人认为蒙恬发明笔的误会,「牛享问曰:『古有书契,便应有笔,世称蒙恬造笔何也?』答曰:『自蒙恬始作秦笔耳,以拓木(亦作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非兔毫竹管也。』」也就是说,蒙恬只是用枯木及鹿、羊毛等,制造了他们秦国所用的笔。马缟的这一注解,与晋朝崔豹的「古今注」相似,注中也说「蒙恬始造即秦笔耳……」。
实际在蒙恬之前,古代的文献,早就有用笔的事,如「尔雅释器」有「不律谓之笔」。「礼记」「曲礼」有「史载笔,士载言」,「物原」有「伏羲初以木刻字,轩辕易以刀书,虞舜造笔,以漆书於方简」。「尚书中侯」有「龟负图出,周公援笔以写之」。其他还有「战国策」上记载齐后将死时,叫她的儿子「取笔牍受言」的故事。徐坚根据尚书及曲礼的史实,在他的「初学记」中,较明白解释世传蒙恬造笔的原因:或者当时的许多国家没有笔的名称,只有秦国独得,蒙恬更将笔「损益」(改良)罢了。
笔究竟是何人发明,恐怕很难找到答案,只可说是新石器时代的一些人。从近年古代文物的发现,可以证明竹、帛上的文字图画,是使用毛笔的,并且还有用竹、木枝杆做的毛笔实物出土,如一九五四年,长沙古墓中发现的战国笔,笔管与笔套(整支笔装入套中),却是竹制,笔头是动物毛,可能是兔毫,笔全长二一公分,套长二三.五公分。商代及周朝的金器款识,很显然不是硬笔写了来翻铸的。殷商的甲骨文卜辞,看得出来是用毛笔写后再刻。中研院董作宾故院士,在他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中,还说到在公元前一四○○年-一二○○年间的牛骨上,有用毛笔和墨汁已写好文字还没有契刻的。同样情形,在陶器上,安阳出土的殷代陶片中,也有一个以笔墨书写的大字-「祀」。
更早一点,在史前时期,从河南仰韶及西安半坡等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彩陶,上面的花纹、卷企和符号,都必须用软的毛笔才能画成。又在甘肃辛店发现的彩陶,上面有人、鸟、大及车轮等图画,有些学者认为那是中国较原始的图画文字。近百年来陆续出土的古陶甚多,至秦时已汇集陶文八百余字,能辨识者不到半数。
2、最初使用的毫与笔管
我们从甲骨文及陶器上所见的笔迹,只知道用的是软笔毛,却无法确定究竟是植物纤维或是动物毛?但是因为植物纤维柔软度不够,且容易折损,其可能性较少,如为动物毛,又是何种动物?这些问题,仍有许多未明之处。长沙出土的战国毛笔,它的笔头传为兔毛,此为公元前三四百年之物,再早至公元前一四○○年以前,用於甲骨及陶器的笔,用何种兽毛?则尚未知。
笔本字为幸,在金器与甲骨上都有,罗振玉等考释为象形字,为用手持笔状。我们从以
上金文及甲骨文尚可看出,大多数用右手持笔,也有用左手的,大多数的笔端,多为分岔状,也有几字不分岔的。
现代的木工打样多用铅笔,几十年前用的是墨斗,用时除墨线以外,还用竹片端部制为扁平丝状的竹笔,这种笔只能画直线,不能写字。笔者在泰国北部山区及印尼旅游时,见到佛教贝叶经上的文字,均匀如铁线,笔痕深入贝叶:又亲眼见到岑里岛人将竹签削尖,沾墨水液,作绵密的细笔画,竹笔尖没有分岔,尖端如锥,使用后若线条太粗,可随时用刀再将竹笔削尖。由此实例推想,竹木尖笔,一笔可用甚久,并可就地取材,应与毛笔未周前之原始笔类似,或者说,在用兽毛等软笔之前,曾经过一段用硬笔的时期。
宋人赵希鹄说:「上古以竹挺点漆而言」。「拾遗记」有记载任叔本「削荆为笔」。「白孔六帖」有「于阗以木为笔」。「南史」也说陶弘景「以荻为笔,画灰中学书」。这些魏晋以后的文件记录,看出毛笔虽已大量使用,仍有人使用非毛笔的事。英国探险家史坦因一九○○至一九○一年在新疆时,曾在和阗及尼雅发现芦苇及木枝削尖做的笔,也有木端开岔者,据推测为三世纪以后之物,此项实物,与古文献各记载相合,也可证明硬笔在中古曾被使用的不虚,与上古有被使用的可能。
一九三二年左西北居延发现的汉朝制笔,未用竹管,而是用四条木片夹住笔头,用两条麻线捆扎而成。居延也发现一些无管的毛制笔头,这是否意味著,当时胶笔头入竹管之漆不良,容易脱落,才会用木片捆扎再用?或汉以前的笔,有圆竹管与木片夹管同时存在?
三国时制毛笔的高手韦诞,他的「笔经」上曾说,先取坚韧的毛当锋,软毛后以为辅,同麻捆束,入骨中时「固以漆液」,再将毛理顺后,「泽以海藻」,就可濡墨而试,终日使用也不会败坏。可见三国时制笔法与现在相同,且可制成很好的笔。圆管较夹管执握与使用都方便,且固毛之胶已获改善,此后用木片夹住毛头的笔,便逐渐被淘汰了。
3、制笔材料的改变
笔管材料以竹与木为主,至今未变,取其轻便,容易操纵,这是真正用於书写的笔。汉朝时天子用的笔管,「以错宝为酣」,即是说笔管的下半部,用镀金及宝石装饰。昔时皇太子初拜,给以「漆笔」。曹公器物中有「琉璃笔」。晋武帝赐张华有「麟角笔」。梁元帝分别用「金管」、「银管」、「斑竹管」录记忠臣义士文章之美者。唐朝大书家欧阳询的儿子欧阳通,喜欢用的笔为象牙或犀牛角做的管,狸毛为心并裹以秋天肥兔的毫,非此不书。可见笔管的种类,在晋以后,已日渐增多。王羲之则对此类较重的笔管不表认同,在他的「笔经」中说:「昔人或以琉璃、象牙为笔管,丽饰则有之,然笔须轻便,重则踬矣。近有人以绿沉漆竹管及镂管见遗,斯方可玩,何必金玉。」
笔的主要功能在记事,自魏晋以后,除了可以耐久记事以外,更加入法书艺术的功能,亦即必须适应书家艺术表现的要求,这又牵连到毫毛的好坏,与制作法的考究两方面。
王羲之「笔经」说,汉时已用兔毫,以赵国的最好,理由是赵国广泽多细草,兔食后增肥,毫长而锐,采收的季节以八月为佳,七月者毫焦而嫩,九月则毫脆而秃。笔经中还说到掺和人发与青羊毛的事。南北朝时,制笔者正流行试用各种兽毛,除前述兔、青羊、人发外,王隐「笔铭」还提到用鹿毛:「法书要录」说王羲之用鼠须笔;「博物志」有虎仆(即九节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