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与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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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和要点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和要点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和要点1.目标:2.要点:(1)制定合理的保险种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覆盖农民面临的主要风险,如自然灾害、疫病、市场波动等。

根据不同地区和农作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保险种类。

(2)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核心是对农业风险进行评估,及时确定保险赔偿标准和范围。

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是保障保险制度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

(3)加强监管和机构建设:政府应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保险机构,确保其运营和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其对保险制度的认知和使用率。

(4)优化理赔程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应简化、透明和高效,以便农民在遭受风险时能够及时获得赔付。

同时,要严格审查理赔申请,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5)合理定价和补贴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定价应根据风险评估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定价,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可以设立补贴机制,降低其购买保险的成本。

(6)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政府可以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国际机构的合作交流,借鉴国际经验,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水平和效益。

(7)推动科技创新:政府应积极支持和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遥感技术,提供有关农业生产和风险的数据和信息,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科学依据。

总结起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目标是为农民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保护农业生产和经济利益,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点包括制定合理的保险种类、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监管和机构建设、优化理赔程序、合理定价和补贴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以及推动科技创新。

只有在这些要点的指导下,政策性农业保险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目标,为农民和国家的农业产业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

课题论文: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问题及对策

课题论文: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问题及对策

75269 保险学论文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问题及对策一、农产品价格保险的产生背景农业是各类产业的发展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

农业生产经营极易受自然条件、市场交易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农业保险在稳定价格、促进生产和抵御经济下行压力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一直占有特殊而重要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蒜你狠”、“姜你军”之类的价格起落不断激化农产品的供需矛盾。

价低伤农、价高伤民,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所致市场风险对经济社会发展已形成巨大冲击,相应的市场风险已成制约农业发展的主因。

我国传统的农业保险限于生产风险保障,主要针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减产。

探索农业保险新模式,建设市场风险保障机制已是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急需。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底印发《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的具体要求。

从此,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各地纷纷建立和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市场风险保障。

据中国保监会20xx年初的数据:我国已有20个省市启动主要口粮作物、生猪和蔬菜目标价格的保险试点。

上海、北京的价格指数保险反响巨大,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大豆、新疆的目标价格补贴掷地有声,山东的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让人期待。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深入推进,期待试点工作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寻。

二、山东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基本现状山东是农业大省,蔬菜产量约占全国的14%。

20xx年11月,山东省物价局、农业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启动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民获得保险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市场风险。

大白菜、大蒜、马铃薯列入首批品种,金乡、滕州、泰安是首批试点市(县)。

参保蔬菜的保险价格即目标价格,参照相应蔬菜前3年集中上市期的地头收购均价,由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发布。

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策略与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策略与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策略与实施方案第一章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背景 (3)1.1 农业保险政策环境 (3)1.2 农业保险市场需求 (3)1.3 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4)第二章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4)2.1 产品创新策略 (4)2.1.1 市场需求分析 (4)2.1.2 风险评估与控制 (4)2.1.3 技术创新与应用 (4)2.1.4 合作与创新 (5)2.2 产品创新路径 (5)2.2.1 产品差异化 (5)2.2.2 产品组合 (5)2.2.3 产品创新与政策引导 (5)2.2.4 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 (5)2.3 产品创新案例分析 (5)第三章农业保险市场拓展 (6)3.1 市场拓展策略 (6)3.1.1 市场细分策略 (6)3.1.2 产品创新策略 (6)3.1.3 价格竞争策略 (6)3.1.4 政策引导策略 (6)3.2 市场拓展渠道 (6)3.2.1 建立健全销售网络 (6)3.2.2 加强与农业产业链合作 (6)3.2.3 利用互联网渠道 (6)3.2.4 媒体宣传推广 (6)3.3 市场拓展难点与对策 (6)3.3.1 难点:农业保险需求不足 (6)3.3.2 难点: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 (7)3.3.3 难点:市场拓展成本较高 (7)3.3.4 难点: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7)第四章农业保险风险防控 (7)4.1 风险防控机制 (7)4.2 风险评估与预警 (7)4.3 风险防控措施 (8)第五章农业保险资金管理 (8)5.1 资金筹集与分配 (8)5.2 资金使用监管 (9)5.3 资金管理优化 (9)第六章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10)6.1.1 目标定位 (10)6.1.2 体系建设原则 (10)6.1.3 体系建设内容 (10)6.2 服务质量提升 (10)6.2.1 服务标准化 (10)6.2.2 服务流程优化 (10)6.2.3 服务质量评估 (10)6.3 服务模式创新 (10)6.3.1 互联网农业保险 (10)6.3.2 精准扶贫与农业保险相结合 (11)6.3.3 农业保险与农业产业链整合 (11)6.3.4 社会力量参与农业保险服务 (11)第七章农业保险政策支持 (11)7.1 政策扶持措施 (11)7.1.1 财政补贴政策 (11)7.1.2 政策引导与激励 (11)7.1.3 风险管理与防范 (11)7.1.4 宣传教育与培训 (11)7.2 政策实施效果 (11)7.2.1 提高了农业保险覆盖率 (12)7.2.2 促进了农业保险市场发展 (12)7.2.3 增强了农业风险管理能力 (12)7.3 政策完善建议 (12)7.3.1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12)7.3.2 优化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12)7.3.3 强化政策监管与风险防范 (12)7.3.4 深化农业保险宣传教育 (12)第八章农业保险信息化建设 (12)8.1 信息化建设目标 (12)8.2 信息化建设路径 (13)8.3 信息化建设成果 (13)第九章农业保险业务培训与宣传 (13)9.1 培训体系构建 (13)9.1.1 培训目标 (13)9.1.2 培训内容 (14)9.1.3 培训对象 (14)9.1.4 培训周期 (14)9.2 培训方式与方法 (14)9.2.1 培训方式 (14)9.2.2 培训方法 (14)9.3 宣传推广策略 (15)9.3.1 宣传内容 (15)9.3.2 宣传渠道 (15)第十章农业保险业务发展实施方案 (15)10.1 实施步骤 (15)10.1.1 调研与分析 (15)10.1.2 制定方案 (16)10.1.3 实施准备 (16)10.1.4 逐步推进 (16)10.1.5 监测与评估 (16)10.2 实施保障 (16)10.2.1 政策支持 (16)10.2.2 资金保障 (16)10.2.3 技术支持 (16)10.2.4 人才保障 (16)10.3 实施效果评估与调整 (16)10.3.1 评估指标 (16)10.3.2 评估方法 (16)10.3.3 评估周期 (17)10.3.4 调整方案 (17)10.3.5 持续优化 (17)第一章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背景1.1 农业保险政策环境我国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将其作为农业风险管理和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地减轻农民的风险和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农业发展需求,制定并实施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 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减轻农民的风险和损失;- 推动农村金融发展,提升农业保险的市场化程度;- 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原则- 依法合规: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突出重点:重点保护粮食、棉花、油料、饲料等重要农产品,重点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 风险分散:通过多元化农险产品和覆盖面广的保险公司参与,有效分散农业保险业务的风险;- 创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机制,探索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现代农业技术等的结合。

三、保险产品和服务1. 农业重要品种保险根据不同地区和农产品特点,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重要农产品保险产品,重点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饲料等。

产品设计应覆盖农作物种植全过程中的自然灾害、病虫害、农业技术失误等风险,以减轻农民的损失。

2. 特色农产品保险针对不同地区和特色农产品的特点,制定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重点保护果树、蔬菜、畜禽等特色农产品。

产品设计应覆盖生产全过程中的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生产的风险管理能力。

3. 农户综合保险为农户提供综合性保障,覆盖农产物保险、农业设施保险、农业收入保险等多个方面的风险,提高农户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4. 农技服务保险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培训和服务的保险产品,覆盖农艺技术、种子、化肥、农药等风险,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5. 风险评估和监测服务加强对农业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服务,利用遥感、气象和其他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准确的灾害风险预警和农业保险索赔服务,提高农民对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目标及发展建议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目标及发展建议

三农论坛第5期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目标及发展建议曹禾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871)摘要:自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农业保险费的补贴政策,我国农业保险在中央政策引导和《农业保险条例》的规范下,正飞速发展。

发展农业保险需要设定明确的政策目标。

观察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发展情况而言,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是根据本国社会发展结合世界经济格局变迁逐渐明确并被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

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回顾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得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目标。

同时,本文将为实现农业保险发展政策目标提出对农业保险制度及管理方面的意见。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目标;财政补贴;多样化1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农业发展也呈现国际化的趋势,世界各国对农业的重视越来越高。

WTO颁布了限制各国对农业补贴的“绿箱”政策,全球几大发达经济体开始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以求得各国农业稳定及发展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自古农业靠天吃饭,完善的农业保险可以有效的分散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是农业规模生产经营的基石。

纵观美国、日本农业发展历程,农业保险对于农民增收、农业规模生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目标会随着一国的农业发展、世界经济格局和农业保险发展环境的变迁而不断调整和变化。

而我国农业保险自2007年政策财政补贴开始,补贴品和覆盖地域大幅度增加,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到地方市县级财政对保费的补贴额度也越来越大,农业保险已经完成了初步发展阶段。

本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政策目标、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如何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提出具体意见。

2文献回顾2.1美国方面2.1.1美国农业保险政治体系。

美国农业保险政治体系的核心机构是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美国联邦政府在1938年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护法》,同时FCIC成立作为保险产品的运营机构,多年来,FCIC承担了批准和支持产品、批准保险费率、保费补贴和再保险等责任;1996年,美国成立风险管理局RMA,监督并管理农业收入保险,同时FCIC从直接保险业务中退出,自此,RMA承担批准保险产品、核准保险费率、管理保费和补贴支出等责任,FCIC 负责开发保险产品和提供再保险服务。

农产品价格保险发展

农产品价格保险发展

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创新方向
拓展保障范围
将更多的农产品纳入保障范围,以满足不同农民的需求。
精细化风险管理
通过引入新的科技手段和数据模型,提高对农产品价格风险的 识别和预测能力,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政策支持和宣传
加强政府对农产品价格保险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 识和接受程度,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结词
农产品价格风险分散与转移是农产品价格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详细描述
通过再保险、巨灾债券等方式,可以将农产品价格风险分散和转移给其他投资者 ,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确保农产品价格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农产品价格风险监控与预警
总结词
农产品价格风险监控与预警是农产品价格保险发展的必要手段。
详细描述
通过对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可以及时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和潜在风险,为保险公司提供决策支持 ,确保农产品价格保险市场的稳定运行。
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发展阶段
初步发展阶段
在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初步发展阶段,保险产品种类较少,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宗农产品上, 如粮食、棉花等。
发展壮大阶段
随着农业产业的不断发展和保险市场的扩大,农产品价格保险逐渐覆盖更多的农产品种类 ,如水果、蔬菜等。同时,保险产品也逐渐丰富,出现了针对不同农产品种类的个性化保 险产品。
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
农业保险公司
农业保险公司是主要销售渠道 ,通过线下门店、电话销售、 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销售农产
品价格保险产品。
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 项目,向农民推广和销售农产
品价格保险产品。
农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组织,可 协助销售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

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与销售策略

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与销售策略

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与销售策略保险行业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人们的财产和生活提供了保障。

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重要分支,起到了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稳定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农业保险产品的类型以及有效销售策略,以期为保险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农业保险产品的类型农业保险产品根据保障对象和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是农业保险的常见形式之一,主要面向农民的种植作物进行保障。

该保险产品可以覆盖农作物因自然灾害、疫情或人为因素等导致的歉收或损失,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

2. 牲畜保险牲畜保险主要针对养殖户的牲畜进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牛、猪、羊等。

由于养殖业的特殊性,牲畜保险多数涉及到牲畜的死亡、疾病、损失等情况,旨在减轻养殖户因牲畜损失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3. 农业设施保险农业设施保险主要是为农业生产中的设施提供保障,如温室大棚、灌溉设备、冷库等。

该保险产品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火灾、盗窃等因素造成的设施损失提供赔偿。

二、农业保险产品的销售策略为了更好地销售农业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需要制定一系列有效的销售策略。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业保险产品销售策略:1. 建立合作关系与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并通过合作伙伴的渠道推广农业保险产品,这样能够更好地将产品推送给农民并提高销售量。

2. 优化保险设计精准定价是农业保险产品销售的关键。

保险公司应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和科学模型,准确评估风险,并根据此对保险费率进行合理定价,满足农民的需求,提高销售的可持续性。

3. 提供增值服务除了传统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还应为农民提供一些增值服务,例如提供农业咨询、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指导等。

通过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增加农业保险产品的附加价值,吸引更多农民购买保险。

4. 创新销售渠道利用互联网、手机应用和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进行农业保险产品的销售,可以更好地触达农民群体。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3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3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补贴的农业保险,旨在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

为了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以下方案。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是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分为三个方面:政府、农业保险机构和农民。

1.政府: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出资或补贴农业保险机构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监管和引导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2.农业保险机构:农业保险机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主体,负责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和理赔。

3.农民:农民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终受益者,需要购买农业保险产品,享受保险赔付。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包括农业种植保险、农业养殖保险和农村综合保险。

1.农业种植保险:针对农业生产中因自然灾害、疫病、虫害等原因导致的种植损失,提供保险赔付。

2.农业养殖保险:针对农业养殖中因疫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养殖损失,提供保险赔付。

3.农村综合保险:综合考虑农村其他生产经营风险,如农业机械损坏、农产品市场波动等,提供保险赔付。

四、政府的角色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扮演重要角色,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制定政策: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范围、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等。

2.出资或补贴:政府出资或补贴农业保险机构,以降低农民的保险费用,提高保险购买的积极性。

3.监管和引导:政府监管和引导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确保农业保险机构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

五、农业保险机构的角色农业保险机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主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产品设计: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农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设计适合的农业保险产品,包括保费计算、保险责任和保险赔付等。

2.销售和服务:农业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推广和销售农业保险产品,提供咨询和理赔等服务。

农业保险的最新发展策略(doc 9)

农业保险的最新发展策略(doc 9)

农业保险的发展策略构建和谐社会,是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农业保险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拟从农民的视角着眼,分析农业保险的作用是使农民获取保险利益。

但目前农业保险发展不足,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要发挥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政府、保险人和农民都必须有所作为。

农业保险发展不足影响和谐社会构建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自1982年恢复开办以来却日渐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2004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维持开办农业保险。

二十多年来,农业保险累计赔付73.9亿元。

1985年至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共收入80.86亿元,赔款支出共计70.55亿元,由于经营风险高、管理难度大、政策支持不充分,农业保险业务亏损严重(见图1)。

农业保险的盈亏平衡点大约为69%左右,而1985年至2004年间农业保险的简单赔付率平均达87.24%(见图2),农业保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2004年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共实现保费收入3.77亿元,同比减少0.88亿元,负增长18.86%,仅占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的0.35%。

证明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模式是失败的。

构建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解决“三农”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有十分密切的联系。

农业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一种经济手段,在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2004年至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三年在1号文件中指出要“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发展不足,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纯粹风险得不到有效转移,农民不能够获得保险利益,会挫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三农”问题的解决。

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发展策略要发挥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其发展策略是实现政府、保险人和农民的良性互动。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一、引言回想2023年第9号台风“威马逊”,就广西而言,局部市县的农作物患病严峻破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455千公顷,农业损失82亿元,主要受灾农作物有甘蔗、果树、木薯等。

农业保险是特地针对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患病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保障的一种保险,而农作物产量很大程度上受天气因素影响,故充分利用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具有现实意义。

二、农业保险进展现状在2023年,国家拨下10亿元补贴资金拉开了农业保险业务快速进展的序幕。

2023年至202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840亿元,202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325.7亿元,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居世界其次位,仅次于美国。

(1)掩盖面和渗透度明显提升2023年至2023年,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掩盖全国各省,农业保险年增长速度达57%,供应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66万亿元,累积达5.72万亿元,1.68亿受灾农户得到了赔款。

在灾难重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2)承包品种、保障范围逐年扩增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较美国等兴旺国家更为广泛,以农业产业链进展了广泛延长,向生产、流通、质量风险等领域不断扩展。

在承保品种上,掩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以及一些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农业,产品数量达450多个。

在保险责任上,种植业保险新增旱灾保险责任,养殖业保险则承保了全部自然灾难、疫病、疾病、意外事故。

(3)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23~2023年五年间,农业保险支付保险赔款403亿元。

2023年1~11月,农业保险户均赔款519元,约为农夫年均纯收入的7.4%,到2023年,支付赔款更是增加到了205.80亿元,成为农夫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4)效劳体系逐步完善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从2023年的6家增加到2023年的25家。

一方面保监会与其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农村信贷环境;另一方面各保险经办机构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效劳网点和效劳队伍,将新科技引入农业保险领域,增加农业防灾防损力量。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在推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包括定价难题、保险规模不足和信息不对称等。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扩大保险规模以及加强信息披露和交流。

通过这些对策,可以更好地推动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发展,提高农民的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需要通力合作,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推动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取得更好的效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

【关键词】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问题、对策、定价难题、保险规模、信息不对称、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扩大保险规模、加强信息披露和交流、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是指政府为农民提供的一种农产品价格波动保障制度,旨在稳定农产品价格,并帮助农民规避价格风险。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动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存在定价难题。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确定合理的目标价格成为了一个难点,导致保险制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保险规模还不足,覆盖范围有限,无法真正帮助到广大农民群体。

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问题,农民对于保险制度的理解不足,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和交流渠道。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以数据和市场为基础,确定合理目标价格;扩大保险规模,增加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农民受益;加强信息披露和交流,提高农民对于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增强其参与度。

通过以上对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1.2 研究意义研究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意义在于探讨当前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从而推动农产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是为了解决农业生产者收益不稳定的问题,帮助农民应对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保障农产品价格合理变动。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与发展策略.docx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与发展策略.docx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与发展策略一、引言农业生产的脆弱性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来自自然、人为和经济环境交错形成的各种风险。

从风险形态来看,农业生产主要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当前广泛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承保的是自然风险,对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农作物产量损失提供经济补偿,转移和减缓自然灾害对农户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

而针对市场价格风险,目前仅有小范围实施的北京大白菜价格保险和上海绿叶菜价格保险,承保菜农因菜价跌落所可能面临的种植收益损失,尚未有针对主要粮食作物的大范围的农产品价格保险。

随着后WT0时代的推进,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将逐步放宽,来自国际农产品供给的增长将给我国农户的农产品种植造成巨大冲击,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已势在必行。

对此,在中央宏观政策层面,多次强调推行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对于应对农产品价格风险,保障农户生产积极性的重要战略意义。

但是,政策与市场之间为何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呢?本文拟从以下方面进行研究:首先,回顾当前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手段与农户微观手段,尤其是粮食托市收购政策面临的困境;其次,分析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及其相比于传统价格风险管理手段所具有的精算技术和市场优势;最后,提出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对策建议。

二、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微观手段与宏观手段的回顾与比较近年来,受国内外供需状况、农业生物产业、货币金融政策等因素的交互作用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农户收入水平的稳定性下降,进而削弱了农业生产的福利效应。

为应对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微观层面,农户主要采取家庭内部融资和亲友借贷,部分地区农户可适当依托农业信贷;宏观层面,政府为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水稻等)提供了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于重要农产品(如大豆、棉花和油菜籽等)施行临时收储政策,以此保障农户生产积极性。

1.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微观手段第一,农户家庭内部融资及亲友借贷。

即农户通过自身积蓄、非农就业或向亲友借贷来抵抗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价格风险。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与发展策略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与发展策略
效应”,从而影响市场机制在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 中的效用发挥。因此长远来看,主要农产品的托市 收购政策并不是科学、有效地应对农产品价格风险 的最优手段。 第三,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试点与评价。为弥 补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的不足, 2014年中央开始在内蒙古和东北实施大豆目标价 格补贴政策,在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根据试点状况看,首先,大豆的目标价格补贴是基于 大豆的种植成本价加上一定的利润预期,因此可以
风险较高,受自然灾害和不可控因素影响较深,而商 业银行等贷款性金融机构要求的贷款利率和抵押条 件相对苛刻,一方面贷款的高利率抑制了农户的贷 款需求;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因农业信贷的高风险,不 愿意进行农业信贷供给,由此出现当前我国农业信 贷供给与需求双向不足的局面。据2014年1月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实地调研发现,当 前安徽、江苏和四川农户中面临粮食种植风险损失
各国为保障农业发展,进行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
农业生产直接补贴。但是根据WTO关于“黄箱政 策”的补贴额度规定,发达国家农业补贴限于农业
总产值的5%以内,发展中国家农业补贴限于10% 以内。经过中美贸易谈判,我国在农业补贴方面的
“黄箱政策”确定的补贴限额为8.5%。随着综合农
资补贴的逐年提高,未来农业相关补贴可通过曲线 方式,即通过对经营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保险公
2015年12月 第12期(总第228期)
中州学刊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Dec.,2015
No.12
【三农问题聚焦】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定位与发展策略冰
叶明华

要:当前我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在微观层面主要依靠农户家庭内部融资,宏观层面主要依赖农产品托市收

农产品批发销售中的价格战略与定价策略

农产品批发销售中的价格战略与定价策略

农产品批发销售中的价格战略与定价策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产品批发销售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在这个行业中,价格战略和定价策略对于销售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农产品批发销售中的价格战略和定价策略,帮助销售人员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

一、价格战略价格战略是指企业通过调整产品价格来影响市场竞争的策略。

在农产品批发销售中,价格战略的制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是制定价格战略的基础。

销售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了解农产品的供求情况,以及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

只有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才能制定出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战略。

其次,合理定价是实施价格战略的关键。

销售人员需要根据产品的成本、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制定出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

过高的价格可能导致销量下降,过低的价格则会影响企业的利润。

销售人员应该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吸引客户,又能保证企业的利润。

最后,促销活动是价格战略的重要手段。

销售人员可以通过促销活动来吸引客户,提高销量。

促销活动可以包括打折、赠品、捆绑销售等方式。

但是销售人员需要注意,促销活动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策略,不宜滥用。

过度的促销活动可能会降低产品的价值,影响企业形象。

二、定价策略定价策略是指企业根据产品的特点、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制定出合理的价格水平和定价方式。

在农产品批发销售中,定价策略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产品的独特性是定价策略的重要依据。

农产品批发销售中,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点,有些产品可能具有稀缺性或者独特的品质。

销售人员可以根据产品的独特性,制定出相应的定价策略。

比如,对于稀缺性较高的产品,可以采用溢价定价策略;对于品质较高的产品,可以采用高价定价策略。

其次,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也是定价策略的重要考虑因素。

销售人员需要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根据市场需求的弹性来调整价格。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根据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来制定自己的定价策略。

2023年农险发展思路及措施

2023年农险发展思路及措施

2023年农险发展思路及措施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和覆盖面,2023年农险发展需要采取以下思路和措施:一、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农业保险的覆盖率与农户对其了解程度密切相关。

因此,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广告、宣传片、宣传活动等,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的意义、作用和申请流程。

同时,可以与农业社团组织、农业合作社等合作,共同推动农业保险的推广工作。

二、创新农险产品,满足农业发展需求农业保险的产品创新是保持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023年,可以根据农业发展的需求,开发更多符合农户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并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

例如,针对不同农作物的种植风险,可以推出不同类型的农作物保险;针对养殖业的发展,可以推出畜禽养殖保险等。

通过创新农险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户的需求,提高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

三、加强农险理赔服务,提高农户获得感农业保险的理赔服务是农户对保险公司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

为了提高农户的获得感,保险公司可以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及时了解灾情,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

同时,可以完善理赔流程,简化农户的理赔申请手续,提高理赔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能够增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信任和满意度。

四、建立农险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对于产品设计和保险费率的确定至关重要。

在2023年,可以建立农险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和遥感技术,及时了解农作物生长情况、气象变化等信息,预测农业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范围。

同时,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提高风险评估和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为农业保险的产品设计和保险费率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农险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农业保险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系统,需要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我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发展现状及未来政策选择

我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发展现状及未来政策选择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第31卷第1期2018年1月Vol.31No.1Jan.2018我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发展现状及未来政策选择肖雄,施海波,栾敬东(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36)[摘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是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实施中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主要有农产品纯价格保险、纯产量保险、收入保险、收益保险四种类型。

当前,我国目标价格保险产品不断丰富,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保障程度显著提高,功能作用逐步发挥;理赔程序简单客观,主体满意度不断提高。

但是,也存在逆向选择,巨大的赔付风险;目标价格设定依据简单,缺乏相关基础数据;依赖地方财政补贴,扩大试点范围难度大等问题。

未来我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选择合适的产品形态与区域,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建立大灾分摊机制,完善相关补贴政策。

[关键词]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发展现状;政策选择[中图分类号]F840.66[文献标识码]A[作者简介]肖雄(1993-),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与保险。

栾敬东(1963-),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一、引言自2004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我国农业保险迅速发展,2015年参保农户约2.3亿户次,提供风险保障近2万亿元,基本覆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开办区域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目前,我国已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降低农民承担的风险、弥补农业灾后损失、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其主要是针对由于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转移和减缓自然灾害等对农户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

从农业生产风险形态来看,主要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两大类。

全县政策性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全县政策性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全县政策性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X〕1号)文件有关“探索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以及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农业保险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拟在全县条件成熟乡(镇)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从正向加强基地能力建设的同时,使用保险机制从反向化解农业风险,以稳定生产规模,平衡供求关系,保持菜价总体稳定。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特拟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受国内市场影响,蔬菜主要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收益,也直接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稳定,出现农民卖菜难、市民买菜贵、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严重亏损等问题。

通过引入农产品价格保险,将农产品生产的经济风险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畴,利用保险手段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既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又保障农民和市民利益,对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农产品供应和市场物价、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试点范围及目标(一)试点范围。

X年在全县条件成熟的乡镇先期启动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试点投保蔬菜基地10847亩次,参保品种为菜用马铃薯、大白菜、小白菜、莲花白、瓢儿白、莴笋、长白萝卜、西红柿、线椒、朝天椒等10个品种。

(二)工作目标。

X年总结试点经验,完善修订农产品价格保险定价、采价、核实、理赔等标准规范;在试点的基础上,到X年逐步实现菜篮子主要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价格保险全覆盖。

三、试点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以保代补、共同负担、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试点时间X年全年启动试点。

五、参保主体和条件(一)参保主体。

全县蔬菜生产重点企业、规模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二)参保条件1.流转土地建立蔬菜专业基地,实现周年生产并良好运行经营2年(含)以上;2.露地种植规模达30亩以上、设施化栽培基地达5亩以上的;3.符合蔬菜种植无公害操作技术规程;4.被保险人应账册齐备,能够提供规范的种植档案或记录;5.优先承保农业高效农业园区范围内的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优先承保获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的蔬菜种植经营主体;优先承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6.优先承保X县境内实施X节市30万亩早熟菜用马铃薯基地的各类经营主体。

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与销售策略

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与销售策略

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与销售策略随着农业行业的发展和现代农业的不断推进,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以有效地帮助农民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等风险。

同时,科技的发展和数据的应用也为农业保险提供了更多的创新机会。

本文将探讨保险行业中的农业保险产品与销售策略,并分析其前景和挑战。

一、农业保险产品的分类农业保险产品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收益保险、种植保险、气象保险等。

收益保险主要保障农民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利润风险,种植保险则主要关注种植过程中的风险,如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

气象保险则是基于气象数据的风险保障产品,通过监测气象数据来确定保险赔付的依据。

农业保险产品的分类不仅可以根据保险责任来划分,还可以根据投保对象的不同进行划分。

例如,农业保险可以分为个体农户保险和集体农业保险。

前者主要针对个人农户,后者则面向农业合作社或农场等集体单位。

二、农业保险的销售策略1. 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农业保险的销售策略需要以客户为中心,深入了解农户的需求和风险状况。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农业合作社等合作,整合各方资源,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通过为农户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和保险指导,将农业保险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2. 创新销售渠道,提高覆盖率农村地区信息不畅通,传统的保险销售渠道往往无法覆盖到每个农户。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创新销售渠道,借助互联网、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将保险产品推广到农村地区。

此外,还可以通过与农机合作社、农业电商等合作,将农险产品整合入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提高销售的覆盖率和便利性。

3. 宣传教育,提高认知度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认知度相对较低,很多农户对于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保障范围存在一定的误解。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农业展览、培训讲座等方式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的相关知识。

同时,还可以通过与农业政策扶持的结合,提高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对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政策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政策目标。

1. 保障农民利益。

通过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保险保障,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所带来的损失。

2. 促进农业生产。

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可以帮助农民降低生产风险,增强其生产信心,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3. 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率。

通过政策的实施,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率,让更多的农民受益于农业保险制度。

三、政策措施。

1.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包括农业种植险、养殖险、林业险等多种险种,满足不同农业生产环节的保险需求。

2.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提高补贴力度,降低农民购买保险的成本。

3. 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准确评估农业生产中的各类风险,为保险公司提供科学依据。

4. 加强宣传和培训。

加大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其保险意识。

四、政策保障。

1. 保障农民权益。

政府要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地给予理赔。

2. 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的有效实施。

3. 完善政策激励措施。

对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和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推动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的长期稳定实施。

六、结语。

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民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农业保险政策的顺利实施,为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利益的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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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与发展策略当前我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在微观层面主要依靠农户家庭内部融资,宏观层面主要依赖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

农户微观手段的保障性不足,而托市收购政策的制度成本较高。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可以融合保险公司的风险集合优势和精算技术优势,为农户进行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科学管理。

现阶段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目标与现有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相辅相成,以期通过市场化的保险手段,为农户提供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和分散的有效渠道,从而保障农户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保险综合福利效应。

研究发现,当前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陷入“供需双冷”格局。

为保障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顺利推进,须从保险供给与需求双向激励机制入手,同时以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中保障价格制定依据,使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更具市场性与科学性。

标签:目标价格保险;政策目标;激励机制;保障价格一、引言农业生产的脆弱性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来自自然、人为和经济环境交错形成的各种风险。

从风险形态来看,农业生产主要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当前广泛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承保的是自然风险,对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农作物产量损失提供经济补偿,转移和减缓自然灾害对农户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

而针对市场价格风险,目前仅有小范围实施的北京大白菜价格保险和上海绿叶菜价格保险,承保菜农因菜价跌落所可能面临的种植收益损失,尚未有针对主要粮食作物的大范围的农产品价格保险。

随着后WTO时代的推进,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将逐步放宽,来自国际农产品供给的增长将给我国农户的农产品种植造成巨大冲击,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已势在必行。

对此,在中央宏观政策层面,多次强调推行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对于应对农产品价格风险,保障农户生产积极性的重要战略意义。

但是,政策与市场之间为何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呢?本文拟从以下方面进行研究:首先,回顾当前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手段与农户微观手段,尤其是粮食托市收购政策面临的困境;其次,分析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定位及其相比于传统价格风险管理手段所具有的精算技术和市场优势;最后,提出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对策建议。

二、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微观手段与宏观手段的回顾与比较近年来,受国内外供需状况、农业生物产业、货币金融政策等因素的交互作用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农户收入水平的稳定性下降,进而削弱了农业生产的福利效应。

为应对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微观层面,农户主要采取家庭内部融资和亲友借贷,*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业气象灾害、政策性农业保险与粮农生产行为:基于苏、皖农户调查的微观实证”(71403088);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长三角农业灾害的空间统计研究”(2013BGL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农业灾害风险评估与粮食安全对策研究”(13&ZD161)。

部分地区农户可适当依托农业信贷;宏观层面,政府为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水稻等)提供了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于重要农产品(如大豆、棉花和油菜籽等)施行临时收储政策,以此保障农户生产积极性。

1.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微观手段第一,农户家庭内部融资及亲友借贷。

即农户通过自身积蓄、非农就业或向亲友借贷来抵抗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价格风险。

家庭内部融资依赖于非农就业的可得性,乡村亲友网络的广度,也取决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虽简便易得,但内部融资往往规模较小,不足以应对较为剧烈的农产品价格下跌造成的风险损失。

据2014年1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对安徽、江苏和四川粮食主产区1554户种植农户的实地调研发现,动用自身积蓄来应对种植业损失的江苏农户占比为35.9%,四川农户占比为48.8%,安徽农户占比为25.1%,而苏、皖、川三省被调查农户中运用保险方式来转移种植业风险损失的平均占比仅为13.1%。

可见,利用自身积蓄和亲友借贷等农户家庭内部融资渠道依然是当前农村应对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风险的一种重要融资形态。

第二,农业信贷。

通过农业信贷为农产品价格出售的风险损失进行融资,是市场性较强,效率较高的融资安排。

但是,与工商企业相比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高,受自然灾害和不可控因素影响较深,而商业银行等贷款性金融机构要求的贷款利率和抵押条件相对苛刻,一方面贷款的高利率抑制了农户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因农业信贷的高风险,不愿意进行农业信贷供给,由此出现当前我国农业信贷供给与需求双向不足的局面。

据2014年1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安徽、江苏和四川农户中面临粮食种植风险损失时,选择银行贷款的农户仅占被调研农户数的16.3%。

农业信贷的不可获得性使其无法成为当前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重要渠道。

2.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宏观手段第一,以大豆为例分析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的实施效果。

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行以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为主的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2005年初首先公布了水稻最低收购价,2006年公布小麦最低收购价,2007年后实行的临时收储政策扩大到玉米、大豆、油菜籽和食糖等主要农产品品种。

以下以大豆为例,对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进行解析。

为保护豆农利益,我国自2008年起实施大豆临时收储政策,2008—2013年,历年大豆收储价依次为:3700元/吨,3740元/吨,3800元/吨,4000元/吨,4600元/吨,4600元/吨。

从理论上讲,政策性收储的农产品进行仓储、管理后集中出售,其批发市场价应高于收储价以弥补仓储管理的成本与费用,实际情况却与之相反,绝大部分情况下收储价与批发市场价处于价格倒挂状态,即收储价高于批发市场价。

“价格倒挂”表明通过收储政策转移分散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方式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错位,国家财政不仅要承受收储价与批发市场价之间价格倒挂的价差风险,还要承担从收储到出售期间的各项费用,给国家财政增加了巨大压力。

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的核心是通过稳定农户种粮收入预期,给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提供“定心丸”,从而调动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但是,收储价的政策性,使其无法及时反映农产品的市场供需状况,存在价格信号失真,对农业生产调节的资源配置作用降低。

第二,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的制度成本解析。

综上,当前实施的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可以保证农户的最低收入,提高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国农业稳步发展。

但是,实施主要农产品的托市收购政策,对国家财政来说,不仅承担了农户种植过程中的价格风险,还承担包括农产品收储后所需存储的土地成本、仓库建造成本、仓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因此,采用政策托底收储的方法对农户生产、种植过程中价格风险的转移是以较高的政策成本为代价的,如果监管不到位,可能产生以下问题:首先,可能引发农户销售行为中的道德风险;其次,可能因政策执行方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利益不一致而导致委托—代理问题;最后,托市收购政策可能产生“挤出效应”,从而影响市场机制在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中的效用发挥。

因此长远来看,主要农产品的托市收购政策并不是科学、有效地应对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最优手段。

第三,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试点与评价。

为弥补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的不足,2014年中央开始在内蒙古和东北实施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在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根据试点状况看,首先,大豆的目标价格补贴是基于大豆的种植成本价加上一定的利润预期,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豆农种植利益;其次,因为采用价差直补,省却收储环节,所以可消除政策性收储产生的制度性成本问题。

但是,目标价格补贴试点也凸显出两方面问题:一是目标价格的制定并非来自对大豆或棉花市场价格的合理预期,因此,目标价格补贴试点依然存在对大豆和棉花市场价格的扭曲现象;二是目标价格补贴在计算价差损失时,采集的市场价格并非农户出售价,而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购价,因此大豆和棉花的目标价格补贴未能完全弥补农户应对面临的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比较优势与政策定位对于农产品价格风险,已有的微观手段和宏观政策未能为农户提供全面、有效的风险转移路径。

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场在定价及风险配置、转移和分散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

对于农产品价格风险而言,一种科学、可行的方法是通过市场经济行为,即以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方式来分散和转移农产品价格风险。

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保险的保障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对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价差损失进行补偿。

1.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与传统价格风险管理手段相比的优势第一,风险集合和精算技术优势。

保险公司在长期商业保险经营实践中已掌握较强的精算技术,对于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中的费率厘定,既可以考虑采用非寿险损失率定价法,也可采用期权定价法等多种科学的、精准的技术方法协同确定。

农产品价格保险类似于将农户个体面对的农产品价格风险通过保险的方式集中转移到保险公司手中,保险公司通过风险集合优势,可以以规模经济带来的低成本方式将农产品价格风险向国际再保险市场转移,也可通过大宗农产品的套期保值操作将价格风险转移到农产品期货市场或其他资本市场。

第二,风险转移的梯度福利效应。

相比于托市收购和农业信贷而言,采用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方式来转移农户承担的价格风险具有更高的灵活性,能够满足不同特征农户群体的多层次需求。

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市场状况确定不同目标价格档次的保险保障,农户可根据当地的农产品种植成本、自身的经济水平和农产品市价波动风险进行选择性投保,进而满足不同层次农户需求,实现农户价格风险转移的梯度福利效应;并且农产品目标价格的确定更体现市场化,可更好地反映当地种植、流通等因素对当地农产品价格的影响。

第三,风险转移的绩效优势,减缓中央财政压力。

将农产品价格风险从农户手中转移到保险公司手中,可以采用市场经营的准则对风险进行精确测度和定价,具有明显的成本与收益相平衡的优势;在此过程中市场化的保费可能抑制农户的保险需求,可采取中央或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方式降低保险相对成本,提高保险购买力。

对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虽有一定压力,但此种方式的财政支出相当于为农户购买农产品看跌期权的期权费用,将远远低于主要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所需付出的成本,对于中央财政而言,这将是低成本、高绩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第四,可规避国际规则对农业直接补贴的限制。

各国为保障农业发展,进行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农业生产直接补贴。

但是根据WTO关于“黄箱政策”的补贴额度规定,发达国家农业补贴限于农业总产值的5%以内,发展中国家农业补贴限于10%以内。

经过中美贸易谈判,我国在农业补贴方面的“黄箱政策”确定的补贴限额为8.5%。

随着综合农资补贴的逐年提高,未来农业相关补贴可通过曲线方式,即通过对经营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保费和经营管理费用的双向补贴,以此规避国际相关规则对农业生产直接补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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