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总结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第一章3-4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第一章3-4节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注意】1.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
(判)2.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签订合同或协议)3.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
(单)4.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多)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3.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无中生有(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据虚假)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行为。
——以假乱真。
(三)会计核算内容(此知识点内容教材没有列示,请结合《会计基础》学习了解。
)1.款项及有价证券的收付——资产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产|负债4.资本、基金的增减——所有者权益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费用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利润7.其他【提示】按六要素的顺序记忆。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知识归纳(第一章)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备注:高级会计师——职称总会计师——行政级别——副厂长注册会计师——职业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8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1)可靠性=真实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实质重于形式;(3)相关性——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
(4)可比性——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及时性;(6)可理解性=明晰性; (7)谨慎性=稳健性; (8)重要性。
二、 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1款项: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 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备用金等。
○2有价证券: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劵, 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其他债券等。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会计年度的规定: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繁多是考察中比重占得最多的一部分知识内容,本章知识与《基础会计》中相关内容有所联系,学习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连贯性。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是对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4)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实施。
(时间,会议)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①制定主体:国务院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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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第一章1-2节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关于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多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会计法律——××法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单选)(1)制定:《会计法》于1985年通过,是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律。
(2)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了解《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会计行政法规(★单选)——××条例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选,多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的以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形式予以公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6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补充)(27号令)《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4号令)《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25号令)《注会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40号令)《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1章总结(5篇可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1章总结(5篇可选)第一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1章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本节学习要求:1.掌握会计法律体系的3个层次并分清效力高低;2.每一层次分别由谁制定;3.每个层次包含的内容或者说《XXX》属于会计法律体系的那个层次。
本节学习要求: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三个层次分别包含什么;(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单位内部管理)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行政管理的职能)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4.单位内部管理,单位负责人的定义、范围、会计工作管理中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要求:1.总体要求:(1)依据的要求(2)资料的基本要求2.具体一般要求:(1)凭证(2)账簿(3)报表(4)会计档案(5)其他(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记录文字)要求:掌握三位一体监督(与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相结合)1.政府监督(以财政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为辅)对单位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在监督2.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托单位的监督)3.单位内部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重点)要求:一、会计机构:1.机构设置要求;2.机构任职人员的要求;3.人员任职实施回避制度二、代理记账机构:1.业务内容(做什么)2.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违法承担责任三、会计人员:1.会计从业资格(适用范围、取得,管理,继续教育)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职务、专业资格)3.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设置的基本原则、具体会计工作岗位)4.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交接范围、交接程序、交接责任)第六节法律责任要求: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什么事法律责任、分类)二、违反承担的法律责任1.情节较轻基本的的会计违法行为承担的责任(情节轻的)10种情况2.其他具体较重的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隐匿销毁、指使授意强令、打击报复)第二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卷08年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 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 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 单位负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 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 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 离岗)( 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 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 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目录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2)第一节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2)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2)第三节会计核算 (3)第四节会计监督 (5)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5)第六节法律责任 (5)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6)第一节现金结算 (6)第二节支付与结算概述 (6)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8)第四节票据的结算方式 (11)第五节银行卡 (15)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 (15)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16)第一节税收概述 (16)第二节主要税种 (18)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 (19)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20)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20)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21)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1)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22)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22)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22)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22)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22)第五节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22)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行政管理1、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自律:行业协会依据会员一致的意愿,自行制定规则、依此对成员进行管理,以促成成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
我国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包括:1、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2、中国会计学会自律管理;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
会计工作 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地方政府财政部)原则 会计工作自律管理 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选拔人用、回避制度、⎪⎩⎪⎨⎧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 中国会计学会自律管理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纪业务事项(引起资金运动的)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谁制定,作用、代表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财政部:管什么)、自律管理(三个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第四节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广义的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控制)、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1、机构设置(3层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2、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岗位与非会计岗位区别、岗位设置要求);3、会计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交接的程序(交接前、交接时、监交人、交接后)、交接人员的责任);4、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范围有限;实行考试取得(考试资格取消、会计证吊销、终身不得取得的情况);会计证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继续教育:次年开始,不少于24学分、变更、调转、换证、撤销、注销);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任职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第六节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会计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违法行为给予的法律责任(行政及刑事责任)(课件总结性表格)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现金结算1、现金结算的概念2、现金结算的特点(直接便利、不安全、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3、结算的渠道(直接支付现金、委托支付(存银行取现或邮寄)4、现金结算范围(8点:工资、劳务报酬、奖金、劳保、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结算零星支出1000元以下、其他)5、现金使用限额:一般地区3-5天;边远地区5-15天,两种特殊情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汇总
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等四个层次的内容。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当前,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是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会计法》。
会计行为是指一定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计录和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确认、计量、计录、报告运行过程、运行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活动。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二是明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三是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内容;四是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指代表国家对会计工作行驶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般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出纳员、记账员等。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是会计工作的“准入证”或“通行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它既是持有人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行业准入证和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依据,同时也是国家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手段,是保证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会计队伍整体水平的有效措施。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体制,主要实行属地原则,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所辖范围内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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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会计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 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 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 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 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例题 5·判断题】国务院财政部门可根据《会计法》规定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参考答案】对 【例题 6·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有权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政府部门是( )。 A.国务院 B.国务院财政部门 C.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参考答案】B 【例题 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本系统内 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的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信息产业部 C.农业部 D.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参考答案】D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 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本知识点典型考核方式和内容】 【例·多选题】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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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D.《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答案]BD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例 1-3·教材例题·判断题】(P5 关于地方性会计法规的认定)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不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答案]正确 【例题·判断题】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会 计性法规。( ) [答案]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的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是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会计关系: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活动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会计的本质是对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业务事项进行确认、报告、计量,并通过提供会计信息,作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三、会计法律制度包括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会计规章④地方性会计法规⑤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是指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度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985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12月29日——《会计法》的制定1999年10月31日——《会计法》修订2000年7月1日——实施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知道制定发布,或者有关部门拟定并由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制定的程序,由财政部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的形式分布的有关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结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法律制度。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方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地方性会计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在本地区具有普遍实用性。
《云南省会计条例》——2004年7月30日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对有关会计工作方面所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业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范围》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四、会计法德立法宗旨①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构成 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会计部门规章4.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机构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国务院下属的财政部门各地财政部门地位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云南省会计条例》时间1985年颁布2007年1月1日实施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概念是指国家管理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与基本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管理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一是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行政管理职能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2.会计市场管理:(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和退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4.会计监督检查会计行业自律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中国会计学会(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责会计机构设置要素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简繁3.经营管理的要求(注: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会计人员选拔任用1.一般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3.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4.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时需要回避第三节会计核算(本节属了解章节)依据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重点)内容制定机关主要表现形式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会计部门规章:《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山东省企业管理办法》……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4、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5、单位负责人负责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实际发生)、相关性(决策需要相关)、可理解性(清晰明了)、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不同企业相同交易)、实质重于形式(经济实质>法律形式)、重要性(重要交易或事项)、谨慎性(不高估或低估)、及时性(及时确认、计量和报告)。
7、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a)依法建账i.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没有条件的实行代理记账ii.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要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iii.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b)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c)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和结果与实际发生一致)和完整(会计资料各要素齐全)d)会计核算的内容:i.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ii.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iii.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iv.资金、基金的增减v.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vi.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vii.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e)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f)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g)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繁多是考察中比重占得最多的一部分知识内容,本章知识与《基础会计》中相关内容有所联系,学习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连贯性。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2)会计监督。
第三节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对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4)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第四节(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节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六节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实施。
(时间,会议)第七节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第八节(2)会计行政法规第九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第十节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节(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第十二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第十三节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第十四节(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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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主要包括:(1)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2)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3)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4)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会计法》要求且与其具体情况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备案后实施。
2、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监管和退出管理三个方面。
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
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执行业务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职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职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等。
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4、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二、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如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三节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
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的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需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所谓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
所谓的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是指通过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或者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二、会计凭证P19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三、会计账簿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四、财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五)附注。
财务报表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财务报表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表一并提供。
比如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则不是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会计档案管理P22(一)会计档案的内容(1)会计凭证类。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表类。
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和附注。
(4)其他类。
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三)会计档案的归档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2、会计账簿类库存现金和银行日记账保管25年,总账、明细账和辅助账簿保管15年,固定资产卡片待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3、财务报表类年度财务报表永久保管;对于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材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保管期限不同,分别为3年和5年。
4、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归纳表(七)会计档案的销毁1、销毁程序(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内部控制 P25(二)内部审计1、内部审计的内容及特点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等。
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
3、内部审计的作用(1)预防保护作用(2)服务促进作用(3)评价鉴证作用分离记账人员——审批、经办。
财务保管制约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会计行为(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主体: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
社会监督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而得到法律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关系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涉及对内部审计结果的利用等。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联系表现为: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基础;2、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3、政府监督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保证。
(三)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我国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下列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1)设计财务会计制度;(2)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询;(3)代理记账;(4)代理纳税申报;(5)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订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6)会计培训人员;(7)审核企业前景财务资料;(8)资产评估。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承担民事责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并依法处罚。
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有以下三种。
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3人以上2、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3、实行代理记账(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