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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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有关规定一
• 1993年颁布《公司法》(历经5次修改) • 第18条第2款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 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 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 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 的意见和建议。”
(1)《工会法》有关规定
1992年颁布,2001年修改 第35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 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 律规定行使职权。 •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 会决议的执行。 • •
1、产生和正式形成阶段(50、60年代)
• 1957年党中央发布的《关于处理罢工罢课的指示》和《 关于研究工人阶级的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中提出要把 企业现行的由工会主持的职工代表会议制,改为党委领 导下的常任制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职工参加企业 管理和监督行政的权利机关。 • 1960年“鞍钢宪法”,即“两参一改三结合” • 1960年《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职代会
2、恢复发展和法制化阶段(1978到90年代初)
• 1988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其中专章对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了规定,至此,国家法律首 次就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内容、职权做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民主管理正式走上了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工业企业法》,使职代会扮演 了传统公司治理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当部分的职 能,不仅形成了“老三会”,更确立了职代会在的企业中 的领导地位,其职能远远超出了劳动者表意机构的范畴。
(2)《公司法》有关规定四
• 第70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 由公司章程规定。” • 第70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 事会成员中指定。
2、恢复发展和法制化阶段(1978到90年代初)
• 文革时受到冲击,1978年拨乱反正后,得到迅速发展。 • 1980年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 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进一步明确职工代表大会是 实行政治、经济和生产民主的基本形式。 • 198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联合批发《国营工业企业职工 代表大会暂行条例》,1986年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法规形式规定了职代会。
(2)《公司法》有关规定二
• 第51条第1款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 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 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 第51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2)国外对鞍钢宪法的评价与实践
• 欧美和日本管理学家认为,“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 “后福特主义”,即对福特式僵化、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 企业内传统分工理论的挑战。“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 “团队合作”。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L·托马斯指 出,“鞍钢宪法”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 精髓,它弘扬的“经济民主”恰是增进企业效率关键之一。 • 70年代日本丰田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精神的管理方式。
(1)鞍钢宪法
• 1960年3月,毛泽东在《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 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强调要 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 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 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毛泽东把“两参一改 三结合” 制度称为“鞍钢宪法”,与苏联“马钢宪法” (以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厂经验为代表的一长制管 理方法)对立。
第一节
• 发展历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背景
•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生产资料实现了公有制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分为 国有和集体两种类型。国家和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发 展社会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上,对企业来说工作重点就 是:如何管好企业、如何建立企业民主管理的制度。于 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运而生。
(2)《公司法》有关规定三
• 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 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 第67条第2款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3、现代发展阶段(90年代初至今)
•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时期 • 改革开放初,片面强调“能人治厂”的厂长负责制,社会 各界对职代会制度产生分歧,职工民主管理一度受到削弱。 • 随着改革深入,最终选择了在产权结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 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过程中职代会制度逐 渐得到认同和保留,而且得到发展和革新,成为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职代会制度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课件
临沂市总工会 惠 锋
前
•
言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逐步确 立的一种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模式。自1957年正 式实施以来,历经五十多年的曲折发展,现已成为我国 最具代表性的、富有中国特色的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的 基本模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现代企业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司法》有关规定五
• 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 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11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