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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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内容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淘梦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琴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2号院2号楼160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北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的数字内容按合同约定进行宣传、推广、传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收款账户”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以进行结算、汇款的银行账户。
2.“授权作品”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拥有合法的版权及授权,并有权授权给乙方的作品。
3.数字内容:指包括但不限于图书、报纸、期刊、杂志、原创、动漫、有声读物等传统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以及电子、音像制品所承载的内容,以数字代
码方式,将信息编辑加工后,储存在一定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数字化的阅读器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或通过电子、网络、移动设备、硬件捆绑等多种形式出版、发行、展示的数字内容。
第二条合作商业模式
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对授权作品(详见“授权书”)的数字内容(中文简体、繁体)享有非专有使用权和转授权,此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制作、复制、发行、传播数字代码形式的图书权利。上述权利适用范围为乙方自有及合作的数字图书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畅想之星、书香中国、三新等合作的数字图书馆平台)。甲方授权乙方作品无线及有线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范围限乙方自有及合作的数字图书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畅想之星、书香中国、三新等合作的数字图书馆平台)。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授权作品的电子内容享有充分、完整、有效的知识产权或取得合法授权并具备合法转授权,并且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因甲方的原因产生版权及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授予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具体授权方式、作品、数字内容等合作商业模式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甲方可以以邮件、在线传输等方式提供作品内容及版权证明文件。
3.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授权作品数字内容为word、txt、pdf(矢量可复制版本)、epub等格式,并符合乙方内容提供格式要求,对于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存在大量格式问题的文档,甲方应配合乙方整理为符合上传格式要求的文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者向甲方授予作品相关权利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
5.若由于不可抗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部分书籍的授权被其作者或出版社
合作终止,甲方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协商更换书籍。如因甲方未尽到提前通知的义务,由此产生的侵权行为以及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6.甲方享有乙方免费宣传甲方及甲方作品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甲方授权作品进行推广应用。在不影响和不损害甲方对于其提供的内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乙方对合作内容拥有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定价的权利、在网站上展示/宣传书籍的内容、向其用户提供免费或有偿的服务等权利。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有问题的电子内容进行调换调整。
2.甲方在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内容的合法性、正当性等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内容残缺、违法、包含色情、暴力、反动言论等不正当或其它不恰当的内容,应通知甲方进行调换更新处理。当这些违法或不正当的内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产生损害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作品的制作、复制、发行、传播数字代码形式的图书和有声读物等权利,具体授权作品清单见授权书。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数字内容提供版权保护,防止数字内容被破坏和盗拷,并有权制止对于甲方授权作品数字版的侵权行为。
4.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的授权作品进行免费推广,并配合甲方新书推介进行宣传,具体方式根据情况另行商定。
5.乙方接到第三方关于乙方提供的作品侵权的通知时,为避免侵权赔偿金额的扩大,乙方有权在未确定侵权事实是否成立前,中止向乙方用户提供可能涉及侵权的作品,乙方中止后(5)个工作日内应告知甲方该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相关情况。
第五条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合作收益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本批合作作品共计本,授权期限自 2017年 10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共计 36 个月,版权使用费总额共计元。具体操作及结算方式即:
本协议生效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作品资源及版权文件件。在收到甲方作品资源及版权文件 7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确认数额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具体作品相关信息以本协议附件《授权书》为准。
甲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所需发票信息:
发票抬头:北京淘梦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票项目:版权费/版权使用费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六条商业秘密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2)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2.双方保证:
1)甲方保证:(a) 对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乙方使用该等信息;(b)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a)依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如乙方超出甲方授权权限经营,因此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乙方解决,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