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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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

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

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北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首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处在新的历史起点这一新形势,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

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与时俱进地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于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整体推进,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将党性教育和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健全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模式,推动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四条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市委领导下,在市委党员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市委、区县委和部门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市委组织部履行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职能。

组织实施市委管理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后备人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及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的示范培训。

组织工作业务知识题库.doc

组织工作业务知识题库.doc

组织工作业务知识题库1、什么是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答: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

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有3个基本特点:一是指党代表资格是常任的,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相同;二是指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即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三是指党代表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党代表大会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和桥梁作用。

2、什么是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答:《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

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

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落实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

它不仅拓展了党代表会议以外的履职空间,而且让党内民主在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有了具体的实现形式,也让党代表具备了经常性参政议政的主体地位。

3、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答:(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4、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答:(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个内容);(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5、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时限?答: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均应每五年召开一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解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解读
实施方案
各单位应当根据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师 资、方式、考核等具体事项。
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
培训机构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应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鼓励 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其中。
师资队伍
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同时具备 良好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
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推动国家事业发展, 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显得尤为重要。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修订是在总结以往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的经验基础上进行的,重点在于完善干部教育培 训的体系和制度,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部门积 极贯彻落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内容和方法、 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取得了良好成效。
3
国际经济形势分析:分析全球经济形势和主要 经济体的政策动向及对国内经济的影响。
领导力发展
领导力理论
包括领导力基本概念、内涵和 作用等。
领导力实践
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 式,培养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
领导力。
领导力提升
引导干部自我认知,发现自身 领导力不足之处,并制定提升
计划。
现代管理知识
组织行为学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
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一般以业 余时间为主,适当占用工作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可以是在本地、本单位的会议室或指定的场所,也 可以是外地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
培训考核与评估
培训考核
干部参加培训后,应当进行考核,以评估培训效果。考核方式可以包括考试 、撰写学习心得等。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

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培训管理,促进干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集团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培训工作以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能力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干部队伍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需施教,规范管理,注重实效,为集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二节原则与要求
第三条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

根据集团发展的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第四条坚持全面发展、注重能力的原则。

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第五条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

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集团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临近院校为外委培训基地的培训网络。

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委基地,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第六条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

第三节培训对象
第七条干部培训的对象:集团及子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

第八条各级管理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职务晋升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提拔干部的初任培训;
(五) 外出对标考察学习的培训;
(六)其他培训。

第九条在职干部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7 天;新任干部及后备干部每年累。

《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考试试题

《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考试试题

《2024干部教化培训工作条例》试题各题型提交答案说明:1.单选题及推断题点击圆形按钮进行单项选择,多选题点击勾选框进行多项选择。

2.选择题和推断题:干脆点击选项,系统将自动提交答案。

3.未完成考试误操作推出系统后,在考试时间段内可重新进入系统考试。

4.完成考试后点击提交答案按钮,考试结束,不行再次进入系统考试。

5.答题完成后,点击考试页面左侧“未答题”按钮,确认无未答题后再提交答案。

6.未提交答案的试卷在考试时间结束后将强制提交答案。

一、推断题 ( 共 15 小题,总分: 30 分)1. 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培训,不必报同级干部教化培训主管部门审批。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2.《条例》明确了量化要求,其他干部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60学时。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3. 干部教化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4. 由中心组织部主管,中心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全权负责,中心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5.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干部教化培训支持力度,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长倾斜。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6. 《条例》明确强调,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教化培训全过程。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7. 干部教化培训必需以成果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所学理论和学问加强主客观世界改造。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8. 开展干部教化培训工作状况不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9. 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与教化培训或者未达到教化培训要求的,应当刚好补训。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0.干部教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也可以确定为优秀等次。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11.干部个人参与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担当,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但可以接受机构或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12. 干部接受教化培训状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教育培训试题

教育培训试题

一、单选题1.干部教育培训对象的重点是(B)A全体干部 B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C在职职工 D正式职工2.除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外的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不少于(C)天。

A 3天B 7天C 12天D 15天3.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 C )天以内不含( C )天的业务培训。

A 30天 B60天 C 90天 D 180天4.《全国税务系统培训费管理办法》中,下列关于讲课费标准错误的是(B)A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B处级及以下干部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500元C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司局级干部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D院士、全国知名专家、部级干部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5.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 C )人。

A3人 B7人 C10人 D156.根据《“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要求,一线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B)A10天B12天C7天D15天。

7.各级税务机关组织举办各类中高级脱产培训、培养性交流、出国(境)培训等,参加人选优先从(C)中选拔产生。

A领导人才库B 行政执法人才库C专业技术人库D综合管理人才库8.实施“千人工程”加强领军人才培养。

力争在数年内使全国税务系统拥有一支(A)人左右,能够把握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形态,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拥有先进管理理念,在税收工作某一方面具备专长的领军人才。

A 1000人B 2000人 C 500人 D 3000人9.培养(A)是党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税收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重要战略工程。

A全国税务领军人才B全区税务领军人才C全县税务领军人才10.(A)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事业干部管理规定全文(3篇)

事业干部管理规定全文(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结构,确保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本行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干部。

第三条事业干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力突出、实绩显著的干部;(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四)坚持依法管理、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

第四条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应当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五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选拔任用计划;(二)公布选拔任用条件;(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四)开展竞争性选拔;(五)进行考察、酝酿;(六)作出任用决定;(七)公布任用决定;(八)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五)符合国家和事业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实行竞争性选拔,包括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等方式。

第八条事业单位干部考察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二)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三)注重考察干部的实绩,突出业绩考核;(四)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九条事业干部任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二)坚持按岗设人,合理配置干部资源;(三)坚持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坚持依法依规,规范任免程序。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宁党办[2002]3号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宁党办[2002]3号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正文:----------------------------------------------------------------------------------------------------------------------------------------------------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宁党办[2002]3号2002年1月3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及各地、市、县(区)要按照“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领导。

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制度;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协调;围绕事关干部教育培训全局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意见。

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同级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兼任,成员由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党校、计划、经贸、人事、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第三条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组织部门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本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及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对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

统战部门负责指导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民主党派骨干成员和统战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

详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详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详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12-0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推动了政党建设的发展,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详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最近,中央修订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请您介绍一下有关背景和主要考虑。

答:2020年,中央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经过近十年的贯彻实施,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践证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提出的工作原则和主要规定是行之有效的,由试行到正式颁布的条件已经成熟。

同时还应看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必须与时俱进,加以修订完善。

一是党的xx大以来,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必须通过修订条例明确为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近年来中央深入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并且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在实践中创造了不少新做法新经验,需要总结吸收、上升为制度规范。

三是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理想信念教育重视不够,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各方面优质培训资源整合不足等,需要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解决办法。

四是需要与《党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衔接配套。

总体来看,新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贯彻了中央最新精神,吸收了改革创新成果,体现了问题导向,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遵循。

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干部作为事业单位的核心力量,其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1、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

2、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应当遵循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3、加强对事业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二、干部选拔任用1、选拔任用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选拔任用程序(1)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选拔任用的岗位、条件、程序和方法。

(2)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

(6)任前公示,对拟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任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三、干部教育培训1、教育培训内容(1)政治理论教育,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2)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干部所在岗位和工作需要,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综合素质提升,培养干部的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2、教育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干部参加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干部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高度重视实现教育培训目标,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分类施教、分层次培训,促进干部全面提高。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该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动教育教研和科技教育,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先进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单位应加强干部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干部监督、考核、检查,促进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第二章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第六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应该包括基础教育、初级教育、进修教育、高级教育以及其他类别的教育。

第七条干部基础教育应该是一种全面、系统的教育。

干部的基础教育应该包括政治、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教育内容。

第八条干部初级教育应该是一种基础性和强化性相结合的教育。

干部的初级教育应该围绕岗位工作需要,注重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第九条干部进修教育应该是一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而安排的教育。

干部的进修教育应该围绕岗位工作,注重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第十条干部高级教育应该是一种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教育。

干部的高级教育应该注重提高干部的分析、判断、决策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其他类别的干部教育应该是根据需要而适当安排。

第三章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该遵循统一领导、分层负责、分类施教、综合服务的原则。

应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实现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全程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个人的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方案,组织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坚持自主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注重学以致用,促进自己不断提高。

201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知识测试题

201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知识测试题

201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知识测试题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以下是搜索整理的关于201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知识测试题,供参考练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网!一、单选题(每题1分)1.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是把干部的作为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

A、培养和使用B、学习和教育培训C、交流和提拔D、学习和任用2.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

A、大规模培训干部B、大规模教育干部C、大规模提拔干部D、大规模使用干部3.《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培养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A、选拔B、造就C、教育D、建设4.《干部教育条例》首次以形式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A、法律B、制度C、法规D、文件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干部教育条例》。

A、《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B、《中国共产党章程》C、《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D、《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6.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A、局级以上B、科级以上C、市级D、县处级以上7.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个月以上的培训。

A、5,3B、5,1C、3,1D、3,38.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完成培训。

A、3个月内B、半年内C、1年内D、2年内9.干部教育培训应当以为培训重点。

A、业务知识B、政策法规C、文化素养D、政治理论10.干部教育培训主要是通过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要求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要求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要求
为了提高干部的教育素质,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一、培训内容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注重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相结合,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2.注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能力和工作实践能力,注重干部的自我提升和自我修养,促进其全面发展。

3.培训要结合干部实际情况,注重因材施教,分类施教,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比如课堂讲授、案例分析、研讨会等。

二、培训机构要求
1.必须与单位的业务和管理相关,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内容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2.培训机构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和讲师资格,确保教学质量、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的标准化和规范性。

3.培训机构必须做好安全工作和保密工作,确保干部的人身安全和机密信息的保密。

三、干部培训管理要求
1.干部培训应当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制度相衔接,注重培训成果的考核评价,结合业务工作考核及鉴定评价。

2.制定有效的考勤制度和考勤管理机制,确保干部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并对旷课、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追究。

3.对于培训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控制,确保经费的安全、合理和透明,杜绝浪费和挥霍现象的出现。

以上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要求,希望干部们能够遵守,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

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补充规定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制度实行一年来,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学分制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及四个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年度学分考核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增强学分制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现就学分制考核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脱产培训(一)市、县(区)党校主体班次培训1、学分设置:为解决短、中、长期主体班学分设置没有档次区分的问题,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对各级干部脱产培训的规定及省委组织部对各级干部脱产培训的学时要求,结合我市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级干部的脱产培训学分标准,各主体班的学分设置由按干部级别设置改为按班次长短设置。

具体如下:各班次学分设置及考核要素2、考核评分:参加市、县(区)党校主体班培训的学员由市、县(区)党校按规定的考核要素严格考核。

考核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具体如下:(1)学习考勤:缺勤1天扣1学分,请假1天扣0.5学分,扣完为止。

缺勤天数达到实际培训天数的1/3、请假达到1/2者,该期培训不计学分。

缺课的可累计计算。

(2)心得体会、考察报告、研讨交流:按照《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评分标准及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批阅成绩,按分数段换算学分:80-100分,学分计满分;70-79分,扣1学分;60-69分,扣2学分;59分以下或未交学习成果者不计学分。

(3)综合考试:采用百分制评阅成绩,按分数段换算学分:80-100分,学分计满分;70-79分,扣1学分;60-69分,扣2学分;59分以下或缺考者不计学分。

半个月的培训班,各县(区)委党校也可结合实际,另行划分考核要素进行考核;15天以下或学制不一致的培训班,可根据培训天数确定班次学分值(县科级班次每天2学分,一般干部班次每天1.5学分),根据需要自行划分考核要素细化考核。

每年12月上旬,市、县(区)党校将学员学习成绩及所得学分(各考核要素合计学分)登记存档并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

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国企科级干部管理规定(3篇)

国企科级干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科级干部的管理,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素质,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中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包括正科级、副科级干部。

第三条国企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国有企业科级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干部;(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选拔任用制度,提高选拔任用质量;(四)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五)坚持严格监督、奖惩分明原则,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干部队伍清正廉洁。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五条国企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持任人唯贤、公平公正,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

第六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三)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组织考察。

企业党委(党组)或者人事部门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二)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三)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讨论决定。

企业党委(党组)或者董事会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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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条例》指出,干部教育培训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大局,按需施教。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需要,把干部责任和健康成长需要结合起来,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质量效益。

(2)以德为先,注重能力。

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党纪教育,把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全面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的德才兼备素质。

(3)分类分类,全面培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的普遍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相结合,增强针对性,确保全覆盖。

(4)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坚持开放办学,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

优化培训队伍,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6)依法治教,从严管理。

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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