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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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前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前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展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展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根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根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根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根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根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根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根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存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存其根底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一年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政策规定1、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

2、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出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在岗状况予以适时调整。

工作人员休假应遵循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的原则进行,可视工作情况安排分批次休假或分段休假。

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1、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要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市级党政一把手和其他厅级领导休假要由市委组织部分另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备案。

2、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精选多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精选多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精选多篇)第一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姓名职务(更多请搜索ww)累计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已休假天数病假天数高温休假天数事假天数上次休假情况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天。

实际休假情况:集中休假:年月日年月日分散休假:年月日年月日本次休假情况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天。

申请休假情况:集中休假:年月日年月日分散休假:年月日年月日股(室)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____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二篇: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人社发〔____〕28号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级各部门: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514号令)和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颁布后,原省人事厅、省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川人发〔____〕52号),省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保障了职工享受休假的合法权益。

近期,一些部门和单位询问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有的单位在具体执行中也不尽一致。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二、工作人员参加有组织的休假活动的天数,计算为本人当年已休年休假天数。

当年已休年休假后再参加有组织的休假活动,如已休年休假天数和参加活动天数的总和超过本人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其超过天数相应抵扣次年的年休假天数。

三、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安置的人员、新调入人员及有工作经历的公招人员,由单位根据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本人休假情况证明,按规定安排年休假。

四、当年退休的工作人员,单位应安排其在退休前休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范本(2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范本(2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范本核心提示: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问题明确强调:“以休假为原则,以不休假为例外”、“不能以发钱来代替年休假”。

(十堰政府网)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问题明确强调:“以休假为原则,以不休假为例外”、“不能以发钱来代替年休假”。

(十堰政府网)此次十堰市政府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保证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引发各界关注、大家普遍看好。

纵观以往新闻不难发现,社会各界对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非常关注。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早已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无论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仍存在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不少人认为带薪休假更像是“睡在纸上的福利”。

究其原因,一些单位、人员主观方面“不敢休”、“不好休”、“不会休”等因素非常关键。

“不敢休”主要由不健康的管理生态催生。

有的职工担心自己休假会影响到和同事的关系,会给领导留下消极怠工的印象。

有的畏惧领导,不得已察言观色,以领导的心情好坏决定自己是否申请休假。

此前,统计部门曾公布一项调查数字,在接受调查的职工中,____%的人“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

必须强调的是,倘若管理层的“喜怒哀乐”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项法定职工权利的实现,那么这种不健康的管理生态和工作氛围,必须引起警惕。

“不好休”则是领导管理理念滞后的体现。

统计部门调查显示,未带薪休假的职工中,近八成(____%)是由于“申请带薪休假有困难”,远高于“工作忙,没有时间”和“担心休假影响前途”等原因。

有的领导只看重职工的工作量,总顾忌带薪休假的人力资源成本,希望职工能“连轴转”,最好是能自觉开启“五加二”、“白加黑”的战斗模式,以此提高业绩、扩大成果。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25•【字号】渝经组干[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通知(渝经组干〔2008〕22号)机关各处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实施意见》(渝人发〔2008〕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经委党组会集体研究,现就我委机关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休假时间及待遇1.按照国家人事部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分别为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第3条的(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5.按照渝人发〔2008〕61号文件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符合年休假条件总人数的5%以内。

为此,我委将这部分名额按分管委领导所分管处室的人数比例进行控制,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由分管主任审批,并填写《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备案表》交组织干部处(人事处)备案,每年末统计报送市人事局审核后,按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工资报酬。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
市领导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组织人事
部门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说明:1、此审批表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备案;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留存,一份部门单位留存。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
单位、部门(盖章)姓名单位、部门 Nhomakorabea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应休天数
已休天数
本次休假天数
休假起止
时间
从20 年月日到20年月 日止(含节假双休日 天),共 天。
休假住址
(或去向)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单位、部门
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3•【字号】桂政办发[2009]108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六月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做好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第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待遇。

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二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男方护理假、民族节日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和管理他们的年休假。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和执行细则。

1. 年休假的定义年休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龄发展所享受的年假,用于休息、调整身心、增加生活乐趣、照顾家庭等。

2. 年休假的发放2.1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任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

2.2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的实际工龄来确定,一年工龄对应一天年休假。

2.3 年休假可以积累,但累计年休假天数不得超过最近三年的标准天数。

3. 年休假的申请与批准3.1 职工应在提前30天内向单位申请年休假,提出休假计划。

3.2 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职工的休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答复,需提前告知职工,并说明延期原因。

3.3 单位有权拒绝职工的年休假申请,但需提供合理理由并书面通知职工。

4. 年休假的安排4.1 年休假可以连续休,也可以分散安排休。

4.2 职工应提前与单位协商确定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4.3 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原工资待遇,并不扣减年假天数。

5. 年休假的计算和结算5.1 职工在离职前需将累计的年休假进行结算,单位应支付职工相应的年休假工资。

5.2 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工资标准×年休假天数。

6. 其他规定6.1 年休假不得与其他假期叠加使用。

6.2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有相关培训或会议的,按照工作需要参加。

6.3 单位应建立假期管理制度,确保年休假制度的执行和管理。

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和执行细则,单位和职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以确保年休假的合理安排和有效执行。

同时,年休假的管理也是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级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假期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假期制度

本文涉及内容政策性强,收集的资料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妥之处,今后可能会对有些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如本文有与新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新规定为准。

机关事业单位假期制度一、节、假日文件依据:2013年国务院令第644号(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三)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四)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制度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514号、人事部令第9号、浙人发[2008]67号、台人薪[2009]12号(一)带薪年休假的范围及休假天数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1、“连续工作”、“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2、工作年限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和省工龄政策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实际工作时间。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工作人员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6)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审批表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审批表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审批表
一、申请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工号:
•申请人职务:
•联系电话:
二、请假信息
•请假事由:
•请假类型:
•请假开始日期:
•请假结束日期:
•请假天数:
•是否包含节假日:
•年度剩余年休假天数:
•备注:
三、请假期间代理人信息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工号:
•代理人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四、审批意见
•审批结果:
•审批意见:
•审批人姓名:
•审批日期:
五、审批流程
1.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由申请人提交给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2.部门主管领导根据情况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

3.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完毕后,将请假申请表报送到人力资源部门。

4.人力资源部门对请假申请表进行综合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

5.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完毕后,将请假申请表报送到单位领导审批。

6.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

7.审批完毕后,将请假申请表归档。

注:请假期间如有需要更新的情况,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进行变更手续。

六、温馨提示
•请假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单位紧急情况通知。

•请假期间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工作岗位。

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审批表的详细内容,请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交。

如有
疑问,请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祝大家假期愉快!。

2023年有关休假通知四篇

2023年有关休假通知四篇

2023年有关休假通知四篇休假通知篇1尊敬的新老用户:正值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来临之际,__全体同仁向新老客户和广大朋友们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愉快!财源广进!三阳开泰!我公司将于__年2月16日(农历27号)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初十)放假13天。

期间相关信息审核及服务工作将分别顺延至节后处理,在线咨询和电话接听将暂停。

如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再次感谢您对__的关注与支持!顺祝商祺!__民营企业__年2月15日休假通知篇2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局机关休假程序,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休假原则年休假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时间;不集中统一集体休假;不跨年度休假,本年度假期应当年休完,不累计下年度;一般不分段安排,因特殊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分段安排。

二、休假假期(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请事假累计5天以上且未被扣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请事假天数应抵冲当年的年休假天数;当年休满年休假后又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请事假天数应抵冲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天数。

(四)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报批程序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计划。

届时,由休假人员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2023年休假通知4篇_4

2023年休假通知4篇_4

2023年休假通知4篇休假通知篇1各位同仁:1月1日——元旦为国家法定假日,放假一天。

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合理地安排节假日生产等有关工作,现将元旦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200__年12月30日—200__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1)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其它工作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2)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并要有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确保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请各部门将节日值班表于12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年__月__日休假通知篇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放假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1月1日至1月5日放假,共5天;1月6日正式上课。

假后不调休,不串休。

二、请各教研组及行政部门做好课程和节日值班安排,妥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

特此通知。

休假通知篇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局机关休假程序,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休假原则年休假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时间;不集中统一集体休假;不跨年度休假,本年度假期应当年休完,不累计下年度;一般不分段安排,因特殊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分段安排。

二、休假假期(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申请及休假计划表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申请及休假计划表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 处室 (单位) 上年度休假请假情况(天) 本年度休假计划(天) 参加工作时 间(填写到 抵冲次年 应休假天 月份) 年休假 事假 病假 计划安排时间 休假天数 数 处室(单位) 意见
姓名
职务
备注
组织人事处: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1.组织人事处根据个人申请表审核后,一般按同一分管(主管)领导审批的处室(单位)汇总填写,然后报批执行; 2.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原计划休假的,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申请表》向组织人事处提出调整,并按程序审批后,在本表备注栏注明调整情况,由组织人 事处签字确认。

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台账

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台账

休 பைடு நூலகம் 执 行 情 况
确因工 作需要 应休未 段休假完成情况 休年休 第三阶段 假天数
天数、日期
备注
联系电话:
分段休假完成情况 是否 完成休 第三阶段 病假 事假 享受 假天数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天数、日期 天数、日期 天数、日期 天数 天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领导签字(盖章): 报表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假台账
报送时间: 申请领取 调整 应休未休年休假 至下 报酬情况 年度 (除正常工资) 休假 天数 天数 金 额
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台账
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本 年 度 带 薪 年 休 假 计 划 应休假天数 小计 分段休假安排情况 本年度 病(事)假 情 况 本 年 度 带 薪 年 休 假 执 行 情 况
报送时间:
工作 序 号 姓 名 年限
(周年)
是否 享受
上年度调 本年度应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天数、日期 天数、日期 休天数 休天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请假条.doc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请假条.doc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_请假条高温休假天数事假天数上次休假情况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天。

实际休假情况:集中休假:年月日——年月日分散休假:年月日——年月日本次休假情况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天。

申请休假情况:集中休假:年月日——年月日分散休假:年月日——年月日股(室)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机关事业单位年金办法全文解读事业单位年金办法如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全文如下: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范围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

第四条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第五条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单位缴费;(二)个人缴费;(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第六条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

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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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伊宁县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
单位(盖章):
姓名
单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应休天数
已休天数
本次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天数
休假起止
时间
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含节假双休日天),共天。
休假住址(或去向)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人
签字
年月日
“B”岗人员签字
年月日
审批意见
签字:年月日
说明:1、此审批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按年休假审批程序,分别报伊宁县委组织部、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留存,一份单位留存。
3、根据休假审批程序中审批权限,填写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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