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政策规定1、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
2、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出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在岗状况予以适时调整。
工作人员休假应遵循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的原则进行,可视工作情况安排分批次休假或分段休假。
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1、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要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市级党政一把手和其他厅级领导休假要由市委组织部分另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备案。
2、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政策规定1、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
2、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出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在岗状况予以适时调整。
工作人员休假应遵循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的原则进行,可视工作情况安排分批次休假或分段休假。
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1、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要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市级党政一把手和其他厅级领导休假要由市委组织部分另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备案。
2、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员工年度休假计划表
员工年度休假计划表员工年度休假计划表根据公司政策和员工需求,制定了以下员工年度休假计划表。
该计划表旨在帮助员工合理安排休假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1. 员工信息- 员工姓名:[员工姓名]- 部门:[员工所在部门]- 职位:[员工职位]- 入职日期:[员工入职日期]2. 年度休假总额- 根据公司政策,员工每年享有[年度休假总额]天的带薪休假。
3. 休假申请流程- 员工需要提前[提前申请期限]天向直属上级提交休假申请。
- 直属上级审核后,将休假申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4. 休假类型- 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年假天数]天的带薪年假。
-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医疗证明,并按照公司政策享受病假。
- 事假:员工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具体休假天数由上级决定。
5. 休假安排-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工作安排,灵活选择休假时间。
- 员工需要提前与直属上级协商,并确保团队工作不受影响。
- 在员工休假期间,需要确保工作职责得到合理安排,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6. 休假记录- 人力资源部门将记录员工的休假情况,包括休假类型、休假天数等。
- 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查询自己的休假记录,并及时核对是否准确。
7. 其他注意事项- 员工在休假期间需保持联系,及时回复工作相关的紧急事务。
-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假计划,员工需要提前向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
以上是员工年度休假计划表的内容。
希望员工们能够根据计划表合理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享受充足的休息,保持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审批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审批表
姓名单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
时间(工龄)
应休天数
已休天数本次申请休假天数
本次申请休假时间
病(事)假
情况
申请人意见
本人于***年*月参加工作,现已***年工龄,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
本人计划在***月休假**天,望批准。
签名:年月日
单位
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组织、人社
部门审批
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批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申请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申请表
2、休假申请须在休假前五天填写上报,待领导批准后报人秘股备案方可休假。
3、“可享受年休假天数”: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已满10年不满意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再请哺乳期至婴儿一周岁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政策规定1、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
2、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出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在岗状况予以适时调整。
工作人员休假应遵循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的原则进行,可视工作情况安排分批次休假或分段休假。
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1、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要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市级党政一把手和其他厅级领导休假要由市委组织部分另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备案。
2、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文(2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文一、总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计算与安排1. 年休假的计算:员工享有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进行累积,具体计算规则如下:(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3)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20天。
2. 年休假的安排:员工享有年休假后,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本人的意愿进行安排。
员工应提前向单位请假,单位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审批。
单位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确保员工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
三、年休假的使用与结算1. 年休假的使用:员工获得年休假后,可以选择分段使用或者一次性使用。
员工应提前向单位提出年休假使用计划,并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假计划,员工应提前向单位说明原因并获得单位同意。
2. 年休假的结算:员工使用完年休假后,应向单位提供休假申请单和休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应在员工复工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并与员工签订相关年休假结算协议。
四、年休假的限制与延期1. 年休假的限制: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不得参加工作,不得接受单位以外的工作安排。
如有违反,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年休假的延期: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无法按计划使用年休假的,可提出延期申请。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给予相应的延期天数。
延期后的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使用完毕,否则作废。
五、年休假的福利保障1. 年休假期间的福利保障: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和各项福利待遇。
2. 年休假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保障标准,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年休假的补偿与返聘1. 年休假的补偿:员工因工作需要无法使用年休假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休假的年限进行补偿。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申请及休假计划表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 处室 (单位) 上年度休假请假情况(天) 本年度休假计划(天) 参加工作时 间(填写到 抵冲次年 应休假天 月份) 年休假 事假 病假 计划安排时间 休假天数 数 处室(单位) 意见
姓名
职务
备注
组织人事处: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1.组织人事处根据个人申请表审核后,一般按同一分管(主管)领导审批的处室(单位)汇总填写,然后报批执行; 2.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原计划休假的,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申请表》向组织人事处提出调整,并按程序审批后,在本表备注栏注明调整情况,由组织人 事处签字确认。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计划报备表
科室负责人
意见
签名:年月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签名:年月日
主要领导
意 见
签名:年月日
注:在本人意见栏中应说明是按跨年度安排休假、放弃休假、兑现工资报酬享受相应待遇。
附表3
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审批表
申报单位(公章):时间:
姓名
日工资收入
参加工作时间
实际工作年限
应休年休假
天数
已休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休假
原因
未休年休假应发工资报酬(元)
所在单位意见
年月日(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人事部门
意见
年月日(盖章)
财政部门
意见
年月日(盖章)
附表1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计划报备表
假人数
工作年限
预安排年休假人数
应休假天数
预安排年休假天数
20年以上
15
10-20年
10
1-10年
5
附表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时间:
姓名
科(处)室及职务
未休假天数
未安排年
休假原因
本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