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讲义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学》习题参考答案
![《内部审计学》习题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1b0d3f31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c9.png)
《内部审计学》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总论习题参考答案一、思考题1.内部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什么?中外内部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表明,评价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内部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控制是内部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动力,现代科学技术为内部审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方法和手段。
2.说明内部审计与独立性之间的关注。
内部审计的概念和独立性概念是一枚硬币上的正反面,内部审计离不开独立性,离开了独立性的内部工作就不能称之为内部审计。
3.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加强,内部审计的对象会发生什么变化?早期的内部审计,只局限于审查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其目的仅仅在于纠正会计差错和揭露弊端。
但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经营管理的复杂化和生产经营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审计也更加重要。
因此,内部审计的作用,已不局限于审查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而且包括评价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4.内部审计的职能通过什么方式得以发挥?内部审计职能是指内部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
内部审计有什么职能,有多少职能,这些都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来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经济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来决定的。
内部审计的职能是通过内部审计的活动、实现内部审计目标得以发挥的。
二、案例分析题1.分析甲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利弊。
公司的内部审计由总经理领导的体制,损害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完成评价经理层受拖经济责任的职责。
但是,这种体制能较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建设性作用,内部审计的意见、建议能受到经理层的重视。
2.用内部审计独立性要求说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改革的必要性。
根据内部审计独立性要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由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应由党委(党组)下设置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职业习题参考答案一、思考题1.分析说明内部审计机构通过什么方式发挥作用?通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领导模式、职责权限、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发挥作用。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2c2d3c95a8102d277a22f9b.png)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某某医疗美容投资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开展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联合丽格(北京)医疗美容投资连锁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务收支,经营成果真实合法的活动。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按照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原则,在公司财务部下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五条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3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其中设内审负责人1名。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不断通过继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八条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营销、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费用成本、投资效益、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离任审计等。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公开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352c910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b5.png)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帮助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实现经营和发展目标,为公司增加价值。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所属子公司,是指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实行内部审计工作。
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内部审计事项,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所属子公司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内部审计业务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审计机构的变动和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内部审计部门的---------------------------------------------------------精品文档意见。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内部审计人员从业资格,拥有与工作职责相匹配备的道德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公司应予以支持和保障。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https://img.taocdn.com/s3/m/2cc98bfa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bc.png)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其审计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执行的制度、程序和方法。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下列目标:(一)保证内部审计活动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和本组织内部审计工作手册的要求;(二)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达到既定要求;(三)保证内部审计活动能够增加组织的价值,促进组织实现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分为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通过督导、分级复核、质量评估等方式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控制。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内部审计机构质量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需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及授权状况;(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与专业结构;(三)内部审计业务的范围与特点;(四)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五)其他。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下列措施:(一)确保内部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保持并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三)依据内部审计准则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四)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项目审计方案;(五)合理配置内部审计资源;(六)建立审计项目督导和复核机制;(七)开展审计质量评估;(八)评估审计报告的使用效果;(九)对审计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四章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审计项目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审计项目的性质及复杂程度;(二)参与项目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三)其他。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委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国防科工委委属。。。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委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国防科工委委属。。。](https://img.taocdn.com/s3/m/6101ec5f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78.png)
国防科学技术⼯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防科⼯委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规定》和《国防科⼯委委属事业单位领导⼈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号:科⼯审[2005]646号颁布⽇期:2005-06-17执⾏⽇期:2005-06-1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组织和领导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员第四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及权限第五章内部审计⼯作程序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章审计⼯作组织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四章审计范围第五章审计机构和审计⼈员要求第六章审计程序第七章审计评价第⼋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委属各单位:为加强对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的管理,规范委属事业单位领导⼈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我们制定了《国防科⼯委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规定》和《国防科⼯委委属事业单位领导⼈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00五年六⽉⼗七⽇国防科⼯委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促进内部审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委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国防科⼯委委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员独⽴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以及与其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为。
??第四条委属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实⾏内部审计制度,设置独⽴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的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作。
??第五条国防科⼯委依法对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进⾏指导和监督。
??第⼆章组织和领导第六条国防科⼯委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并可对委属事业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委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879d5fd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32.png)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公司从内部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在治理结构、经营活动、管理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适当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四条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监督管理需要,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负责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业务上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审计部应根据经营业务的规模,配备与其承担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部对审计业务实行项目制管理,按审计项目组成审计小组,小组成员可以由兼职人员组成,审计小组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审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八条审计部可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聘请公司以外的专业审计机构或2邀请公司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项目工作,保证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审计、会计业务水平和必要的经营管理、计算机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公司秘密。
(三)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环境,熟练使用审计技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审计专业的胜任能力。
第三章 内部审计人员与行业协会 《内部审计》 PPT课件
![第三章 内部审计人员与行业协会 《内部审计》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429b2b4e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a5.png)
接受审计机 关和内部审 计协会的指 导与监督
3.3 内部审计协会
3.3.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3.3.1.1 协会简介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China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 CIIA) 是由具有一定内部审 计力量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内部 审计工作的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 (4) 内部审计师应当遵守 并协助实现组织的法律和 道德目标。
诚信
01
02
客观
• (1) 内部审计师不应参与可能损 害或被认为会损害其公正评价的 活动或关系,包括参与与组织利 益相冲突的活动。
• (2) 内部审计师不能接受可能损 害或被认为会损害其职业判断的 任何物品。
• (3) 内部审计师应当披露已知的, 如果不予披露,可能会歪曲检查 工作报告的所有重大事实。
3.2 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
3.2.3 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
3.2.3.1 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的组织领导和范围
内部审计 人员后续 教育形式
有组织的
其他
•
• ①参加现场培训。 •
• ②参加网络培训。 •
• ③参加专业会议。 •
• • •
•
①参与省级以上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 的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项验收。 ②公开出版审计类专业著作或在中文核心 期刊上发表审计类专业论文。 ③翻译内部审计专业著作或学术文章,并 公开出版或发表。 ④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省级内部审计 (师)协会组织的理论研讨,并获得一、 二、三等奖。 ⑤获得专业资格。 ⑥在内部审计(师)协会任职。 ⑦成为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或省级以上内 部审计(师)协会个人会员。 ⑧其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形式。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范文(3篇)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14d6659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82.png)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和利益,提高财务管理效能,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审计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审计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的收支、财务决策、财务责任及相关活动等。
第三条审计的原则审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独立、客观的原则,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审计机构的责任审计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和指导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五条审计人员的要求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第二章审计的程序第六条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送上级机构备案。
第七条审计准备工作审计机构应当在开展审计工作之前,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了解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情况。
第八条审计实施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实施工作。
包括对收支凭证、财务报表、账务记录等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并记录。
第九条审计结果反馈审计机构应当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并督促事业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应当编制审计报告,报送上级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一条内部控制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的要素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应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机制等要素,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运行。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责任制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内部控制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健全内部控制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制度,定期进行内部控制的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496c6cba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99.png)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下面是详细内容。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我会制定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
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保险机构可参照执行本规范。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IT审计专门规范和要求的,保险机构IT审计工作应从其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保险机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保险机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保险机构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保险机构应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对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六条保险机构应建立与公司目标、治理结构、管控模式、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作业管理等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或者影响。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有关的决策和执行。
第七条保险机构内部审计的范围应包括所属保险机构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外保险分支机构和非保险子公司。
第八条保险机构应逐步建立完善非现场内部审计监测、操作及管理功能在内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内部审计讲义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讲义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https://img.taocdn.com/s3/m/5054f6f9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b0.png)
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是承担内部审计任务、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主体。
随着内部审计职业发展, 现代内部审计理念赋予内部审计主体以更多的责任和期望, 增加价值的目标选择要求我们关注内部审计机构的规模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为此, 本章重点把113(即1个案例即根据案例资料分析该企业当前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模式、特点及有哪些内部审计模式可推荐;1个简答即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3个论述即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的主要模式及其特点, 内部审计机构内置的主要形式及其优缺点;内部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 应坚持哪些立场)。
第一节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选择一、一个简要的分析框架内部审计诞生在传统企业, 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逐渐走进组织治理结构, 与董事会、高管层、外部审计一道, 成为组织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
内部审计的本质是基于受托责任的管理控制, 它产生于组织的自我需求。
二、内部审计模式及主要类型(一)单一法人企业内部审计模式下面分述这五种具体模式的优点与不足: 【论】1. 隶属于高管层高管层是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 拥有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 熟知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 对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
这种模式下,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高管层的要求开展工作, 并将审计结果直接向其报告, 有利于及时、快捷地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建议, 直接为日常经营决策服务, 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更好地发挥确认与咨询职能, 有利于企业管理人员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
内部审计机构是组织内的一个组成部分, 总经理下属部门的很多活动是在其授意下进行的, 内部审计机构对这些部门的检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 内部审计机构只能从事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 难于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业绩等进行独立、有效的评价和监督, 对总经理的经济责任缺乏审计监督, 在高度敏感的问题上, 不能很好地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使得审计范围相对窄小, 审计工作受到一定限制。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687d824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77.png)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准则、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等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第四条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分级分层次实施;公司设立审计监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第六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分公司、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或审计师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拟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拟订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二组织对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中审计;三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四对有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五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六组织市审计局、上级内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相关部门布置或委托的专项审计工作;七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八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专题项目的审计调查;九指导和监督分公司、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日常审计工作;十其他事项;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公司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本公司及子公司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应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权限一因审计工作需要,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参加被审计单位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二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查阅被审计单位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如实提供;三有权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被审计单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被审计单位和单位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做出临时制止决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五有权监督、检查经批准后的处理意见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六对可能被转移、藏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有关权力机构授权可暂予以封存;七对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汇报;第四章内部审计内容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中审计;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离任经济责任,是指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第十五条本制度所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因办理调任、免职、辞职、撤职、辞聘、解聘、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审计;主要通过审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数据、有关合同协议等,核查各项资产的实有数额、债权债务情况以及任职期间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在审计的事项范围内对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执行国家政策能力、自我约束能力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十六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一审查资产、负债、经营成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真实性情况;二任职期间历年效绩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主要经济指标、重点工作目标和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三执行各项财会制度、公司各项会议决议、决策、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执行程序的合规性;四任期内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科学性、效益性情况;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和有效性情况,以及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六任职期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全面履行职责情况;七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本制度所称任期中审计,是指公司根据管理和决策的需要,针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经济行为实施的一种专项审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资产负债状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资本性支出审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等;主要通过审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数据、有关合同协议等,在审计的事项范围内对分公司、子公司资产、负债和经营效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执行国家政策和公司总部会议决议、决策、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任职期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存在的问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十八条任期中审计的内容包括:一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查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二资产负债状况审计主要审查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三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注重审查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效益、效率、效果性;四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审查专项资金使用上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资金的安全性,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同时关注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五资本性支出审计主要审查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执行工程概预算的有效性;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同时关注工程的效益性;六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审查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并进行内控制度符合性、适应性测试;七其他需要开展的审计第十九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实施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原则上对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一个聘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二十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第二十二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一审计准备阶段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离任审计通知单对分公司、子公司离任的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确定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成立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组成的审计组,具体负责离任审计工作;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审计组的要求制定离任审计计划,明确进度安排,报审计组备案;3、在实施审计5日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下发企业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要求离任负责人撰写任职期间述职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审计资料等;4、审计通知书下达后,被审计的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应按审计组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准备和上报工作;5、审计组通知被审计单位召开离任审计进驻会;二审计实施阶段1、召开审计组进驻会;会议由公司有关分管领导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主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计组人员、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被审计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和被审计单位审计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并确定离任审计召集人、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审计目标;2、审计组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可以采取书面、座谈等形式,就被审计的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3、审计组在既定的审计范围、时间内,按预先制订的审计计划实施实地审计或者送达审计;三审计终结阶段1、实地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主审人员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书面、电子版本各一份,就所审计的事项范围内从经济责任的范畴对负责人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同时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书;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查离任审计报告初稿,并同时向被审计单位财务总监、公司财务资金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事业部等部门及有关主管领导征求意见;审计组主审人员根据征求意见进行情况落实、修改离任审计报告初稿;在审计中如发现被审计的负责人任职期间失职、渎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如实地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3、审计组将修改后的离任审计报告初稿分别征求被审计单位离任负责人、新任负责人和财务总监的意见;被审计的负责人及所在的单位自接到离任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10日内,将对离任审计报告初稿的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在进一步核实后,修改离任审计报告初稿;被审计单位自接到离任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10日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被审计单位离任负责人、新任负责人虽没有在征求意见表上签字,公司视同无异议,审计组要及时出具正式离任审计报告;4、正式离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后,被审计单位离任负责人、新任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在离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表上分别签字;5、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资金部、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事业部及有关主管领导在离任审计报告上签字后,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将正式离任审计报告分别送达被审计负责人、被审计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第二十三条任期中审计程序一审计准备阶段1、确定审计项目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或根据公司有关主管领导、相关部门的布置或委托,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明确审计项目、审计类型;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成立审计组,确定审计人员,制定审计实施计划;3、在实施审计5日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审计资料;二审计实施阶段1、确定被审计单位审计联系人,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审计目标;2、审计组在实施经任期中审计过程中,可以采取书面、座谈等形式,就审计内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3、审计组在既定的审计范围、时间内,按预先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实地审计或者送达审计;三审计终结阶段1、实地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主审人员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书面、电子版本各一份,就所审计的事项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同时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书;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查审计报告初稿,并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总监、公司财务资金部或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主管领导意见,审计组主审人员根据意见进行情况落实、修改审计报告,最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3、审计中如发现经理人任职期间失职、渎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如实地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第二十四条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应对审计报告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移交公司档案室长期保存;第二十五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董事会,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第二十六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意见,给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浪费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被审计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及时反映情况;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公司备案: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二撤并下属单位的清算审计报告;三所属子公司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四重要专题项目审计报告;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公司报送专项报告;对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进行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五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应及时上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备案;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派出审计组的内部审计机构决定;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做到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服从领导,依据本制度开展内部工作审计;第三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努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和审计质量,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第七章奖励和罚则第三十一条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着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第三十二条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三条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内部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公司报告相关情况;第三十四条被审计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拒绝提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资料;二毁弃、转移.隐匿、篡改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三拒绝、妨碍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四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提供资料人员、检举人、证人;五其他违反审计法规和制度的行为;第三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单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经年公司第次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授权审计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公司二年月。
审计讲义(1-4章)
![审计讲义(1-4章)](https://img.taocdn.com/s3/m/1363e2fa915f804d2a16c171.png)
第二章 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1 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某一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 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 的职业行为标准。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 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 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第二章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2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及其发展展望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框架
§2 重要性(审计准则第10号)
• 重要性的概念 • 重要性的运用
理解定义注意几点
• 重要性概念是针对会计报表而言的 • 重要性概念必须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角
度来考虑 • 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 • 重要性与可容忍误差之间的关系
重要性的运用
• 重要性是一个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概念。 • 评价重要性需要一些基础。 • 质量因素对重要性也有影响
2003年7月1日施行 两个《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内 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
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及其人员
• 中国CPA的管理体制 • 注册会计师协会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会计师事务所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200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19 号文),指出“经财政部党组决定,将 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 职能予以收回,由财政部有关职能机构 行使,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行业自律性 管理职能。”
• 行政责任 • 民事责任 • 刑事责任
第二章 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 §4 我国各项法律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范 • §5 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如何防范法律诉讼
补充内容
•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bc21f08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12.png)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根据《ZHRMGHG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本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恪守独立性、合法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及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等基本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属下各级全资、控股企业。
公司非控股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依照本规定独立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向董事会负责。
同时业务上接受政府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部门等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向公司党组织报告。
公司本部设立审计部,公司审计部在董事长直接领导下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依照本规定独立实施内部审计活动。
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由总审计师协助董事长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其他所属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可以授权本企业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不得同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讲义)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1497bf35c281e53a5802ffea.png)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讲义)【知识点】审计证据的性质一、审计证据的含义★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审计证据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和其他的信息。
注意: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的信息,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当阅读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外的其他信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对证据质量的衡量,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心内容,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
1.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必须结合具体审计目标来考虑。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会考虑下列原则:(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件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内部审计准则讲解
![内部审计准则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54a7f375ad02de80d5d84017.png)
增加了内部审计人员为组织以适当方式提供咨询服 务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以适当方式提供咨询服务,改善 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四章 报告准则
对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要求
完善了内部审计机构和范围
(1)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及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2)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 与内部审计业务,也遵守。
第二章 一般准则
增加了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内部审计的目标、 职责和权限的内容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 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水电费 13479.71 11.86%
合 计 113659.6 100.00
7
%
50000
7000
15574
12904 13749. 992627.
6
- 20% 137% -63% -2% 15%
分析差异
表中显示除工资、水电费基本和上年保持一致外,其余项 目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经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业 务增长,各项费用相应提高所致,特别是新增一条流水线, 固定资产折旧费大幅度提高。据此,审计人员对该企业的 制造费用予以确认。
变量抽样 ① 单位均值估计法 样本的单位平均值×总体容量=总体价值估计 值 ② 差异估计法: 样本项目差异的平均值×总体容量 =总体差异的估计数 ③ 比率估计法: 比率=样本审定金额÷样本账面金额 总体审计值的估计=总体记录值×比率
审计人员从总体规模为1000个、账面价值为
300 000元的存货项目中选取200个项目(账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人员一、一个简要的分析框架内部审计诞生在传统企业,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逐渐走进组织治理结构,与董事会、高管层、外部审计一道,成为组织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
内部审计的本质是基于受托责任的管理控制,它产生于组织的自我需求。
二、内部审计模式及主要类型(一)单一法人企业内部审计模式从单一法人组织(以企业为主)的角度看,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五种模式:1.隶属于高管层,2.隶属财务部门负责人,3.隶属于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4.隶属于董事会和高管层,5.隶属于监事会与高管层。
【案】【论】下面分述这五种具体模式的优点与不足:1.隶属于高管层高管层是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拥有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熟知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对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
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根据高管层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将审计结果直接向其报告,有利于及时、快捷地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建议,直接为日常经营决策服务,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更好地发挥确认与咨询职能,有利于企业管理人员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
内部审计机构是组织内的一个组成部分,总经理下属部门的很多活动是在其授意下进行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这些部门的检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内部审计机构只能从事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难于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业绩等进行独立、有效的评价和监督,对总经理的经济责任缺乏审计监督,在高度敏感的问题上,不能很好地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使得审计范围相对窄小,审计工作受到一定限制。
2.隶属于财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在财务部门之中,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向财务部负责人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20世纪80年代初,在内部审计的起步阶段,我国大多数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选择了这种组织模式,后来,随着内部审计的发展,这种组织模式逐渐被其他模式所取代,理由是审计的主要对象是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设在财务部门之下会严重影响其独立性。
但如果存在这样两个条件,这种组织模式还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条件1:企业是个集团公司,下设若干个分公司。
条件2:总公司的财务审计由外部事务所完成,分公司的财务审计以“上审下”方式由总公司审计完成。
从保持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角度分析,不应该选择这种组织模式,如果因条件限制无法改变组织模式的话,企业应该通过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实行“上审下”制度。
3.隶属于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这种组织模式的实质是纪检、监察、审计三种职能融为一体,相关机构合署办公。
纪检部门是党的办事机构,而审计归属于行政监督,因此,合署办公易造成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职能混乱。
当然,此种定位将内部审计当作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和监察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有助于提高纪检监察与审计协调的效率。
从职能对应的角度看,应该将审计与纪检监察分属办公,如果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审计协作的话,审计可以给予适度的帮助,如果企业现有的组织模式难以更改,需要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内部将人员职责按照工作属性进行分工,设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并至少有一位机构负责人直接负责审计工作。
4.隶属于董事会和高管层内部审计机构由高管层和董事会双重管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向高管层和董事会双重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是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领导,其组织地位能与其重大使命相适应,能够很好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5.隶属于监事会和高管层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董事会、高管层进行监督。
这种双重领导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向高管层和监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在该模式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如果选择这种组织模式,必须在组织制度中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监事会的监督分工,监事会主要监督高管层及董事会履行代理职责的情况及重大的决策行为,内部审计重点审计高管层以下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并负责向监事会报告。
(二)企业集团中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模式选择目前企业集团中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主要有如下五种类型:【案】1.垂直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模式是各层级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各层级内审机构对本级管理层负责。
公司总部根据下级分(子)公司的分布设置区域派驻机构,对公司总部负责。
这种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上审下”和“同级审”并存。
这种体制是现在国资委和审计署在大型中央企业中比较推崇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代表目前现代内部审计模式的发展趋势,也是国资委和审计署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用的监督和审计模式。
这种体制一方面对于下级内审机构在业务上受公司总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具有较好的适应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对于公司总部派驻的内审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独立性,能够站在公司整体的高度,对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提出全局性建议。
2.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模式是在公司总部设立一个功能完善的审计中心。
审计中心审计力量强大,人员较多,职能细化,分工明确。
下属各级管理层根据需要设置审计机构。
审计中心对下级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实行统筹管理,统筹调配审计资源。
主要优点:上级审计机构对下级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具有较强的力度,上级审计机构对其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具有较高的控制能力。
缺点:审计工作调控集中在总部,不利于及时了解和发现所属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矛盾问题。
3.分级管理与垂直管理相结合模式是各总部和二级单位都设置审计机构,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执行总部80%以上的审计任务。
各二级单位的审计机构向本级管理层负责,并且根据需要对三级单位实行派驻制,或设置审计联络员,三级及以下单位基本不设置审计机构。
主要优点:通过二级企业审计力度的加大,能够较好地体现对三级单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要求;缺点:三级企业配合不积极,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会降低。
同时,反馈到总部的审计信息也存在扭曲的可能性。
4.分级管理模式是指公司各管理层级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向本级管理层负责,各级审计机构所配置的审计人员,其人事、行政、经费都由本级管理层管理,在审计业务上,本级管理层管理为主,上级审计机构可以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优点:集团公司内各级企业的内部审计活动具有较好的适应性、灵活性和针对性;缺点:内部审计机构受本级企业的领导,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弱,内部审计信息可能背离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
5.垂直管理模式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在集团公司总部,各层级的下属单位都不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总部分区域设置派驻机构,对各自区域范围内部的所有单位进行审计。
各派驻机构在人事、行政、经费及审计业务上由总部审计机构统一管理。
这种审计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上审下”,适合于上下级单位的业务内容比较统一,管理体系本纵观国际知名跨国企业集团,国家经济发展模式、治理结构,以及内部控制机制方面的差异形成了三大类型的内部审计模式,即以英美公司为代表的董事会和高管层双重管理模式(美国模式)、以德国及欧盟公司为代表的监事会和高管层双重管理模式(德国模式)、以日韩公司为代表的隶属于高管层的管理模式(日本模式)。
四、法律法规及准则对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一)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细则我国2006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010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
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署2003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指出: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第四条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的第八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于组织的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取得其支持,以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第九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组织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经过适当的程序确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
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中的第十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在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领导下,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内部审计活动能满足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需要。
五、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答】(一)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判断,这对业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
独立性与客观性是审计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形式的主要特征,失去了独立性,审计也就改变了性质。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是以“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中的地位”为基础保障。
IIA在IPPF第1100条——独立性与客观性中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必须保持其独立性,内部审计师必须客观地开展工作。
”(二)效率性原则审计是组织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机制应本着效率性的原则进行设计,这样可使审计监督机制依分权的层次,自上而下形成有机整体,内部审计机构也不例外。
以公司制企业为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中应既具有明确分工,又有上下衔接与合作,充分发挥整体运作效能。
内部审计应盘绕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经理层和职能部门这样一个完整的代理链而形成一个有层级的组织体系,使内部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公司内部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而充分展开。
(三)灵活性原则针对企业规模和组织结构,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应灵活采取不同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模式。
这是因为:1.根据代理理论,内部审计能够约束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且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委托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监督代理人的行为。
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规模大小不同的企业,其内部环境差别很大,从一定意义上说,大规模企业对内部审计具有强烈的要求,而较小规模的家族制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程度可能会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