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所实习的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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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所实习的心得体会3篇

在律所实习的心得体会一:

很快,在律所待也有半个月了,期间熟悉了婚姻法和继承法,看了很多卷宗,学会怎么去装订一个卷宗,安排哪些资料以及先后顺序,开了两次庭,一个在中原区基层法院,一个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剩省高院没去了。结识了严谨敬业多识的李主任,好些律师,熟悉了律所一般的工作流程,自觉受益匪浅。

还记得去之前,我想象着能和律政新人王里一样,最起码自己也能帮着做点什么。真正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能做的非常少,首先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因为还没有学习部门法,所以在实务操作中,具体的法律适用自己是很困难的,给出一个案子,模模糊糊知道该怎么做,但是就是不知道适用的是哪一条,就不得不再翻法律条文。现在想,怪不得第一天主任再给我离婚的卷宗时,就给我了一本民事法小全书,到底是过来人,什么情况都能考虑到。看到书上主任做的笔记,条文使用时间的仔细标注,司法解释的效力沿用,很细致的一笔一笔划着,我只觉得主任三十多岁能做到这一步,很是不容易,功夫在自己,才能得意在平时。

其次,在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律师都在外,一个新人在所里能做的真是非常少。在所里实习了,才知这一行新人的不容易。想起尹大哥的一句话,这一行,新人能饿死,老

人吃不完。虽然绝对了一点吧,但也不无中肯。一个新人想出头,必须踏踏实实的熬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熬出来。我看实习的律师们都是,有复杂的案子来咨询,自己也困惑,还得请教主任,而稍微空闲的时候呢,都在看书,补充着知识,这一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与时俱进了。

再者,现实和想象真的是不一样的。在我的想象里,律师这一行是高度智慧的,工作环境也像律政里一样,大家整理资料,准备开庭。而现实的却并非如此,案件咨询和案件受理,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圣,都是在一种估量的氛围里(可能这个形容有点抽象,总之就是很模糊了),这都透露着一种法治的缺失。你想,在一个法律机构里,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日常生活了。人们的法治观念还是不强,没有形成一种常识。

还有就是审判了,这和法院有关。从我在中院和基层对比来看,基层做的比中院要好,法官还讲普通话,审前明显研究了卷宗,庭审也严谨有序,而那次中院的开庭真的很失望,我觉得就像劝架一样,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经过这两次开庭,我想当一种制度真的落实时,设立者可能想不到真正实行起来到底是什么样子。书本上一直写得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或者现在张院长正推行的人民陪审团,受理案件,权力制衡,保证司法公正等等,可这些制度真正实施的样子,却怎么也不能让我相信,司法这样就能公正。所以,我更加支持了审判要有威严,要有威慑力,大家围在一起就很可能腐败在一起,司法对民众的亲和力固然重要,但我想,更重

要的应该是公平和正义,即便是民众,也更加会选择后者吧。

以现有的经历以及查阅的卷宗来说,一个律师在一个案子上下的功夫,要比法官下的多。我也相信,一个职业律师的专业能力应该是高于法官的,而且,越是级别高的法院法官,他事务操作的机会就越少,这是我国的诉讼体制决定的,而律师,往往是一个案子一直做到终审。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律师把我的要比较多,也比较透彻,但可惜的是,最后的决定权在对方手里。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审判体制真的是相差太大。就以大陆和香港的审判来说吧,香港更依靠的是律师的庭辨,对当事人权利的分析和维护,所以,常常在一场审判中,律师总是很出彩,也常常能左右胜败,整个审判过程是一场智慧和敏捷的竞赛。而我们大陆的审判却过多的主导在法官,双方陈述,法官定夺,律师能发挥的最终作用可以说很少(我这样觉得),而整个庭审,也多是沉闷无趣,机械化十足。除非是有特别情况出现,比如说,我们的一个当事人在一审时把法官骂了,庭审的气氛顿时活跃了,法官都精神了。

在审判的最后阶段,都是要结案陈词。大陆的往往是一句话就行了,即坚持诉请或驳回请求,与审判结果基本没有影响。而在香港,这一部分却是很重要的,律师总是琢磨很多,口若悬河,将案情以及当事人的权利维护和所持态度,用最出色的言语表达出来,而这,也是最能影响审判结果的,也是一个律师庭辨能力的重要体现。两者相比,差别立现。而我因为熟悉了香港的审判模式,对实际参加的我们大陆的

庭审,很是觉得无趣,也很难看透法官到底想的什么,也就很难相信司法是真的公正。

想起我们有一个当事人在做陈述时说,现在是和谐社会,人人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工作,温家宝也说要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而我,也是一个生命呀,生命的生存是需要社会资源的,所以,还给我工作吧,我不想告单位。她的话说完,我看到法官和对方的律师都忍不住笑了,虽然我也觉得她说的好笑,但我真的不想笑,只觉得为她不值。后来主任问我庭审感受,说,那个女当事人是不是嘴巴很厉害,我说,恩,她不是研究生吗,素养的确很高。没想到,主任却说,其实,庭审的时候,她不应该表现的那么张扬,略显无知一点,也能搏个法官的同情分。我听了本想说:案件的审判不是靠法律吗?法官不同情又能怎么样,还能穿小鞋吗?但是,我又忍不住了,因为,我也承认,这是事实。

今天走的时候,李坏林老师,一个老律师了,我跟他告别,他握着我手,问实习有什么感受,我说,实习了才知道,理想化和现实真的是有差距的,理论和实际相联系也是很困难的。李老师说,学习很清晰,现实很模糊,好好干,等过了,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大军。我说,恩,会的,李老师,再见。

走在路上,我想,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因为我想起来和主任聊事务所换地方时,主任说,明年五月份要换,因为这个地方是咱们租的。我自己又花了两三百万买了一层楼。我当时只觉得,她三十多岁的年纪,一个年轻的妈妈,再说

起这两三百万时,好随意啊。

在律所实习的心得体会二:

1.在人际交往方面

刚进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和紧张。平时在学校里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后,我始终保持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主动打扫会卫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没过几天,他们就逐渐接受了我。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上的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指导我的师傅陈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对沟通能力的培养。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我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向他们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实际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书。陈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是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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