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督所积极参内蒙古卫生监监督所参加和国食品安全监督所对直管卫生监督所完卫生监督所深
放射诊疗管理办法
作者:资源来源:点击:1847
第一节? 许可对象、条件与审批部门
一、许可对象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二、许可条件
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监督所圆满完〇九年职业卫卫生监督局开卫生监督所开四点要注意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
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报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的健康条件。
(六)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不同放射诊疗种类的部分执业条件归纳如表1
表1?不同放射诊疗种类的执业条件
要求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人员
1、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
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
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
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学
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
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
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
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
业技术人员。
专业的放射
师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源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
(四)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与审批的放射诊疗项目范围如表2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放射诊疗许可证的范围
许可部门许可项目说?? 明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放射治疗
立体定向(γ刀、X刀)治疗
医用加速器治疗
质子等重粒子治疗
钴-60机治疗
后装治疗
深部X射线机治疗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
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举例1
某医院开展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断、X射线
诊断和DSA介入放射诊疗工作,其放射诊疗
当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举例2
某医院开展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断、X射线
诊断和医用加速器治疗工作,其放射诊疗许可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介入放射学
DSA介入放射诊疗
其他影像设备介入放射诊疗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X射线影像诊断
X射线CT影像诊断CR、DR影像诊断
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乳腺X射线影像诊断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断
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申请资料,向相应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表2所示)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备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及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6、《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7、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8、如果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中1、3、4项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对申请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1、对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建设中未正式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应提交《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证明文件。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分为甲、乙两类。
(1)甲类包括: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即PET),γ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和其他未列入管理品目,以及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2)乙类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和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乙类还包括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但是MRI不属于放射诊疗设备,因此不属于《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调整范围。
3、《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是指卫生部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