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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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辐射防护管理,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下简称放射源)在使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江石化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现场所有放射源的管理。

三、一般管理规定

1、使用放射源的检测服务商必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及本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进行职业病体检,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或有不适应症者,禁止从事射线作业。

作业人员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携带计量准确的个人剂量仪(TLD)、报警器、巡测仪。个人剂量仪应佩带在作业人员按受射线照射最强的部位,随时监测射线剂量。

2、检测服务商在项目现场建设放射源暂存库,并委托专门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受托单位)负责放射源暂存库的日常管理。检测服务商必须将进场的放射源存放到暂存库内集中保管。

3、检测服务商和受托单位必须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项目部审查备案。

4、检测服务商和受托单位必须成立专门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测仪器和排障专用工具和设备等。

5、检测服务商和受托单位必须定期为从事放射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6、检测服务商准备进场放射源前,必须事先到项目当地环保、公安、卫生主管部门办理放射源异地使用手续,并提前10 天携带《放射源转移使用登记备案表》,向受托单位申请将放射源存放到暂存库。放射源运达现场后,立即自行检查,确认放射源完好后,并及时向受托单位申请入库,办理交接手续,自行检查和入库情况应向项目部备案。当放射源撤离中江石化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现场时,检测服务商需携带《放射源转移使用登记备案表》,向受托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7、放射源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国家交通和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专车运输、专人押运,押运人员须全程监护。

8、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等事故时,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以最快方式按《HSE事故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上报,严禁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事故。

受托单位对入库后放射源的事故负责;领用放射源的检测服务商对放射源出库到再入库前期间放射源的事故负责。

9、对于受托单位的放射源暂存库管理和检测服务商对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情况,项目部有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

10、如发生卡源、掉源等故障时,应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处理。处理复杂故障时,应在有资质的安全防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尽量减少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不允许操作人员擅自进行故障处理。

11、对废源或放射源外壳应送回制造厂或当地指定的废源处理机构进行处理,严禁任意丢弃。

12、本项目检测服务商之间相互借用放射源,应签订租用合同,约定双方责任,并报送项目部管理部门备案。

四、放射源暂存库管理规定

1、暂存库应设有明显的“放射危险”的警示牌。

2、受托单位应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源出入库管理,对存放放射源的容器进行计算和实测复核,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在标明放射源名称后方可入库。

3、受托单位应每天对暂存库周边辐射强度进行监测,填写值班记录,此记录应持续至中江石化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整个项目的工程建设结束。

4、受托单位应对暂存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制度,值班保安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值班保安人员应定时对暂存库、锁具、电子报警、电视监控系统巡查,并列入交接班记录内容。

5、受托单位应对暂存库实行双门双人双锁管理,管理人员和值班保安人员分别掌管两道防盗门钥匙。

6、暂存库的电子防盗报警装置除在放射源领取、归还时间段可以解除外,其他时间全部开启,值班保安人员应详细记录开启和解除时间。

7、放射源领用

7.1暂存库实行放射源领用、存放登记制度。各检测服务商应确定固定的领取、存

放人员名单,并将签字笔迹报受托单位备案,其他非授权人员不得领取放射源。

7.2各检测服务商应对暂存库内各自的放射源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设领源人和监护人,分别掌管钥匙。

7.3 各检测服务商领用放射源前,应出示监理机构已经签发的《射线作业许可证》(见附件5)。

五、射线作业管理规定

1、本项目对射线作业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射线作业许可证》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办理。射线作业的起止时间,原则上射线作业时间规定为每天22:00时至凌晨7:00之间

2、检测服务商应负责在放射工作开始前半个小时设立安全警戒区域,督促区域内所有非检测人员撤离。警戒区域边界应悬挂警戒绳,放置警戒牌、警戒灯等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外设置足够的监护人员。

3、每次射线作业结束后,检测服务商应对放射源进行回收确认,并专人护送放射源到暂存库办理存放手续;严禁放射源在外滞留。

六、附件

附件1 放射源转移使用登记备案表

附件2 放射源出、入库台帐

附件3 放射源委托入库、离场出库台帐

附件4 放射源暂存库值班记录

附件5 射线作业许可证

附件1

放射源转移使用登记备案表

中江石化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管理手册放射源管理规定

附件2

放射源出、入库台帐

设备编号:源编码:设备配件:所属单位:

*** 只允许放射源所属单位及其授权人员领用放射源! *** 201 年

注 1.检测服务商凭《射线作业许可证》办理放射源领用手续;2. 放射源撤离中江石化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现场的,检测服务商凭《放射源转移使用登记备案表》办理离场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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