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
法国高等教育署
法国高等教育署法国高等教育署是法国政府负责高等教育领域的主管机构,其任务是监管法国的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并确保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质量和发展。
法国高等教育署成立于1984年,其前身是教育部创立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总署。
随着法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变化,1984年后,高等教育署的职责也有所调整与扩大。
如今,法国高等教育署负责监管法国大学的开展与管理,并统筹协调各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方向。
法国高等教育署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实施高等教育政策;保障法国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国际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的多元化与创新;加强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条件等。
在法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大学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大学在法国被称为“大学”,与其他法国的高等教育机构相区别。
法国高等教育署负责监管与指导大学的发展,确保大学的教学质量与水平。
同时,法国高等教育署也与大学合作,共同开展各类教育与研究项目。
除了大学,法国高等教育署还监管其他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等。
这些机构在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并为法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法国高等教育署设立了严格的学院评估制度。
根据评估结果,对学术研究、教学水平和学生支持等方面进行评价和监测。
这种评估制度的引入,确保了法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法国高等教育署还致力于推动高等教育的国际化。
通过与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开展。
同时,法国高等教育署也鼓励法国学生到国外留学,提升他们的国际视野与交流能力。
总之,法国高等教育署在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起着重要的监管和指导作用。
通过制定高等教育政策、保障教学质量、推动创新与国际化等举措,法国高等教育署不断推动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国现行各级学制的比较
(二)美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联邦教育行政
地方分权制 州教育行政 地方教育行政
(三)德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管理系统
联邦制 协调系统 督导系统
(四)法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管理系统
中央集权制
督导系统
咨询系统
三、总结
从教育管理体制上看,无论是分权国家还是集权 国家,各国对教育大都实行分级管理。作为基础 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义务教育,多有基层地方政 府主管,但公共投资则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中 央或较高层次的政府甚至负有更大的投资责任。
三、四国现行各级学制的比较
(四)高等教育
中国:实施机构为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分为三个层次:专科、本科、研究生 美国 :高等学校有公立和私立之分,私立的占一半以上 大学 分为四类 文理学院和专科学院 初级学院或社区学院 技术学院 德国:高等教育机构分为两类 学术性:综合大学、工科大学、高等师范学校、神学院等 非学术性:高等艺术学校、高等体育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院等
(二)现代学制的主要类型
纵向划分的学校系统 两种结构 学前教育阶段 横向划分的学校阶段 初等教育阶段 中等教育阶段 高等教育阶段 不同类型的学制就是学校的系统性和阶段性的不同组合
普通教育系统 师范教育系统 职业技术教育系统 成人教育系统
一、知识回顾
三种类型
1、双轨学制(英、法、前西德等欧洲国家) 指为统治阶级子弟和劳动人民子弟分别设立学校 系统,他们是同时并存、互不相通的学制形态。 ① 一轨自上而下(学术性) 结构:大学——中学——预备学校或家庭教育 ② 一轨自下而上(生产性) 结构:小学——职业学校
一、知识回顾
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报告第24卷第5期2005年10月理工高教研究Journa l of Technology College Educa tionV o l.24 N o.5O ctober2005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报告范文曜马陆亭杨秀文摘要: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新世纪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建设面临的根本性任务。
法国和意大利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发源地,了解这两个国家的经验,对于把我国建设成为高等教育发展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开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在事先进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2004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教育部高教管理考察团赴法国和意大利进行了访问研究。
考察团成员有: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范文曜(团长)、高教室主任马陆亭、助理研究员杨秀文、教育部人事司干部胡炜。
考察团在法国访问了巴黎一大,巴黎十一大,马赛工程师学校,法国教育部评估和规划司,马赛学区,法国大学校长协会等部门。
在意大利访问了米兰大学,博洛尼亚大学,意大利教育、大学与科研部的学生事务司、大学司和国际司,大学校长委员会,学位质量咨询信息中心等机构。
考察团和这些单位的政府官员、负责人、大学校长和学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在巴黎期间,考察团还拜访了O ECD组织,与其副总干事和教育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现将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国高等教育的制度特点法国地处欧洲西部,本土划分为22个大区和96个省,国土面积55.16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6140万;为发达工业国家,国内生产总值居世界第五位;它还是全球第一旅游大国和欧盟最大的农业生产国。
法国教育划分为26个学区,学区和大区相互独立、互不隶属。
1.法国高等教育现状及机构特点。
法国高等教育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和深厚的传统积淀,欧洲最古老的大学之一诞生于法国,高质量的大学教育、高素质的人力资本、高水平的科学技术支撑了法国的发展。
法国教育体系详细介绍
法国教育体系详细介绍法国教育体系是由法国政府负责管理的,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体系之一。
它被广泛认可为全球教育质量最高的体系之一,其特点包括普及性、高标准和扎实的基础教育。
法国教育体系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学前教育(École Maternelle):学前教育从2岁到6岁,分为小班、中班和大班。
学前教育的目标是通过多样化的游戏和活动,促进儿童的社交和感官技能的发展。
2. 基础教育(École Élémentaire):基础教育从6岁到11岁,为期5年。
学生将学习法语、数学、科学、历史、地理、艺术和体育等学科。
在这个阶段,学生会建立起扎实的学科基础。
3. 初级中学(Collège):初级中学从11岁到15岁,为期4年。
学生将学习更广泛的学科,包括语言、文学、数学、科学、历史、地理、技术和体育。
此外,学生还将学习第二外语。
4. 高中(Lycée):高中从15岁到18岁,为期3年。
高中分为两个阶段,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学生将选修学科,并准备高考(Baccalauréat)。
5. 高等教育(Enseignement supérieur):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工程师学校、商学院和艺术学院等。
法国高等教育以其优质的教育和研究活动而闻名于世界。
法国的教育体系强调学术和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此外,法国教育体系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并提供各种选修课程和活动来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总的来说,法国的教育体系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学科和发展机会,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和综合素质。
这种教育体系产生了许多杰出的法国人才,并为他们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国教育制度
法国教育制度法国教育制度是世界上备受瞩目的教育体系之一。
它以其严谨的课程设置和广泛的学科选择而闻名。
法国的教育系统分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课程设置和教育目标。
首先,法国的幼儿教育着重培养孩子们的社交能力和基本技能。
幼儿园通常提供三岁至六岁儿童的教育服务。
在这个阶段,孩子们通过游戏和活动学习语言、数学、艺术和体育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同时,幼儿期教育也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创造力和社交能力,以便他们能够适应社会和学校环境。
接下来是初等教育阶段,通常是从六岁到十二岁。
法国的初等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学科知识和技能。
学生将学习数学、法语、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等学科。
在初等教育中,法国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学生还会参加体育和艺术活动,以促进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中等教育阶段是法国教育的一个关键部分,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学科选择。
这个阶段通常从十二岁开始,到十八岁结束。
中等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为学生提供一种全面的教育,为他们进入高等教育或就业做好准备。
学生可以选择文科、理科或职业学科等专业方向。
此外,学生还可以选择参加诸如文凭课程、技术文凭或职业文凭等不同类型的课程。
最后是高等教育阶段,法国拥有世界闻名的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
高等教育涵盖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课程。
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在大学或其他高等学府深造。
高等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的培养。
法国的高等教育给予学生很大的自由度,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
总的来说,法国的教育制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科知识的培养。
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课程设置。
法国的教育制度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学科选择和发展机会,以培养他们成为能够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十二章 19世纪法国教育发展
教育上,相对英国来说,法国表现出优越性:
1.教育体制较早转入国家手中,且是中央集权制; 2.重视初等教育发展 3.职业教育在中等教育中受重视(雷佩尔提方案中
涉及实科教育、建立技术专门学校、现代中学的 前身为专科学校)
基于这种认识,在拿破仑统治的15年间,尽管 外有欧洲反法同盟的虎视眈眈,内有保王党、 雅各宾派的反抗与威胁,军事政务十分繁忙, 仍然孜孜不倦地整顿改革学校教育,始终没放 弃这个“战略重点”。
(一)中央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建立
1802年 《关于公共教育
的基本法》
财政部经费的 专业学校
财政部经费的 中等学校
(三)中等教育世俗化改革 国立中学:精英主义 市立中学:公立教育 私立中学: 已建的鼓励扶持
未建的不允许随便建
(四)高等教育专业化改革 1.传统大学教育专业化 各学区所设大学均设法、医、神、文和理
2.重心转向“大学校”发展
二、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一)初等学校教育制度演进 1.1833年颁布基佐教育法案 (1)扩大初等教育规模(每一乡区设一公立小学) (2)更新初等教育内容 (3)保证初等教育经费(国家、地方政府、家长) (4)培养初等教育师资(每郡设师范学校一所) 2.1879年实施“费里法案”
1.1833年颁布基佐教育法案 (1)扩大初等教育规模(每一乡区设一公立小学) (2)更新初等教育内容 (3)保证初等教育经费(国家、地方政府、家长) (4)培养初等教育师资(每郡设师范学校一所) 2.1879年实施“费里法案” 国民教育义务、免费、世俗三原则
(二)中等教育改革 1.国立中学与市立中学 2.现代中学的出现(实科课程重视)
市镇或私人的 中等学校
市镇办的 初等学校
1802年 《关于公共教育
近现代法国教育(总结)
二、法国近现代的教育制度(一)17世纪至18世纪中期1、天主教会的教育1682年成立的“基督教学校兄弟会”曾开办免费的初等学校,实行班级教学。
1684年开办了欧洲最早的师范学校——教师讲习所,训练初等学校的教师。
此后,教师讲习所还附设“练习学校”。
兄弟会学校在办学宗旨上虽是为了灌输宗教思想,但它对普及平民初等教育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中等教育方面,天主教会较多地保留了耶稣会的传统,不太注重与新教教派的争夺。
但在高等教育领域,天主教会则态度强硬,1638年大学停止向新教徒颁发学位,后来还禁止学习笛卡儿的著作。
巴黎大学神学院还把卢梭的《爱弥儿》列为禁书。
2、新教教派的教育他们反对天主教耶稣会的学校教育,反对对儿童横加压制和滥用惩罚,要求教师以温和的态度对待学生。
他们还反对单纯地以拉丁语教学,主张学习本民族语言和近代语,注重发展学生智力和判断力,反对死记硬背,注意采用实物教学和进行练习等。
1611年成立的“耶稣基督圣乐会”就是一个从事教育活动为主的教派团体,该会成员接受了笛卡儿的思想,尊重人的理性,重视自然科学知识,注重本族语和现代语的学习,反对体罚,主张用表扬与威胁的教育方法。
“圣乐会”所办的中学对法国中等教育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18世纪至19世纪中期政治、经济状况的变迁对法国的教育有着巨大影响。
资产阶级对教育的要求早已公开写进了大革命中各执政党的教育法案中,其中著名的有康多塞和雷佩尔提方案等。
康多塞方案要求国家承担全体男女公民免费的普及教育,设计出一种包括初级小学、高级小学、中等学校和专科学校(大学)在内的统一的相互衔接的学校教育体系,实行统一的学校管理体制等。
针对康多塞方案中没有涉及实际操作问题,雷佩尔提在他的方案中主张建立“国民教育之家”(寄宿学校),通过向富人征税,给儿童免费提供衣食,保障教育的实施。
该方案很重视儿童的体育、德育、智育和劳动教育,目的是把儿童培养成为健壮、爱劳动、守纪律、富有知识的公民,成为真诚的爱国主义者。
法国和中国的教育制度有哪些异同
法国和中国的教育制度有哪些异同首先,从教育体制上看,法国采用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模式,教育由国家负责统筹和指导。
而中国则采用地方管理的教育模式,各省份负责本地区的教育管理。
法国的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职能集中,政策制定和资源调配由中央控制。
中国的教育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和指导,但具体实施由各地方政府负责,资源和管理相对分散。
其次,从基础教育角度来看,法国的义务教育开始年龄为6岁,历时11年,包括小学、中学和高中三个阶段。
中国的义务教育开始年龄为6岁,历时9年,包括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
法国的小学和初中阶段为全日制义务教育,而中国的小学为全日制义务教育,初中为半日制义务教育。
此外,在学科设置上,法国的基础教育注重普及性教育,学科相对统一,学生接受的知识面较广。
而中国的基础教育注重基础学科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科相对独立,学生在初中阶段开始逐渐分科。
再次,从高等教育方面来看,法国有世界著名的大学和高等教育体系,包括大学、工程学校、商学院等。
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相对较为开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不同的高等教育机构。
而中国的高等教育更加注重学术性和研究性,大学为主要高等教育机构,分为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
中国的高等教育制度相对封闭,学生需要通过高考选拔才能进入大学。
此外,在教育理念和方法方面,法国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学科技能培养,倡导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中国则更注重学生的应用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倡导学生的集体合作和团队精神。
综上所述,法国和中国的教育制度在教育体制、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教育理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异同。
了解和比较不同国家的教育制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教育制度,并从中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点,促进教育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法国教育制度
法国教育制度
法国教育制度是指法国的教育政策和体制,主要由法国政府负责管理和组织。
法国是一个高度重视教育的国家,其教育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法国教育制度实行义务教育。
法国的义务教育从6岁开始,持续到16岁,包括小学和中学两个阶段。
小学为6-11岁的孩子提供基础教育,中学为11-16岁的学生提供更高级别的教育。
法国的义务教育非常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其次,法国教育制度具有分层结构。
中学毕业后,学生可以选择继续高中教育,或者进入技术学院或职业学校。
高中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提供学术教育,为学生进入大学做准备,职业高中则提供职业教育,培养学生掌握特定的职业技能。
再次,法国教育制度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法国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项目和实践活动。
法国的教育课程还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科学和技术等多个领域,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此外,法国教育制度强调教育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法国政府通过提供免费教育和资助措施,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同时,法国的教育体系也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支持和辅助。
最后,法国教育制度注重教育质量的保障。
法国政府设立了教育监督机构,对学校和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估,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
此外,法国的大学也享有国际声誉,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高等教育。
总之,法国教育制度以其公平、全面和高质量的教育获得了国际认可。
它不仅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为他们的职业发展和个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法国教育体系的特点
法国教育体系的特点
法国教育的特点如下:
1.集权管理,民主自治。
这种集权管理主要体现在:通过一会立法制定国家教育大政方针、改革方向、发展目标;设置国家层面的统一管理部门,通过人事和经费等基本办学条件方面,领导管理和监督全国各级各类的教育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教育现代化和民主化一直是法国历次教育改革的主线。
2.国家立法,部门执行。
法国近代教育领域每一次重要的改革都是从国家立法入手,制定改革的大政方针,知道具体的改革内容,实施计划和改革目标等,以国家法律为依据,可避免改革的盲目性、无序性和随意性,确保改革取得成效,达到预期结果。
3.重视督学、咨询和评估。
法国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以拿破仑为首的执政府时期。
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教育评估和预测工作。
4.一个国家,两种大学。
两百多年来,由大学和大学校组成的双轨制高等教育制度,是法国高等教育领域泾渭分明的组织形态,在世界高等教育领域中具有鲜明特色,也是法国教育领域一大特点,他对于传承不同类型学校独特的办学特点,培养创新人才,避免千校一面和培养目标的同质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法国教育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的突出特点 。
? 七月王朝(1830--1848)时,基佐担任法国教育部长, 1833年6月,颁布了国民教育法令,即《基佐教育法案》 。
?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 1881年—1882年间,教育部长 费里颁布了两个初等教育法案,被称为《费里教育法》, 费里教育法确定了国民教育的义务、免费和世俗性三条原 则。
? 1684年,天主教神父拉·萨尔(La Salle)建立了“基督 教学校兄弟会”,成为了法国从事初等教育的重要力量。 这一时期的初等学校以宗教教育为主 。
2、中等教育
? 1534年,以反对宗教改革、巩固并恢复天主教阵地为宗 旨的耶稣会建立,到17世纪,活跃于许多欧洲国家,成 为法国教育中的重要力量。耶稣会特别重视中、高等教育 ,对初等教育缺乏兴趣。在1618-1746年近一个半世纪期 间,由耶酥会创办的中等学校成为法国中等教育的重要力 量。
? 集权、统一与分自治相结合,以前者为主,但教学中 有诸多灵活余地,为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和方便
? 中世纪以来重文轻理、重学轻术的倾向根深蒂固,至 今仍有一定影响
? 以不同原则组织不同的教育,即大力普及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单轨,高中分科很细
? 大学校以其特有的方式培养高级行政和技术官员
? 教师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
? 法国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确立于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 第一帝国。 拿破仑又颁布了很多重要的教育法令,比如 1802年的《关于公共教育的基本法》、1806年的《关于 创办帝国大学的法令》以及1808年的《关于帝国大学条 例的政令》等。通过上述改革,拿破仑逐渐建了中央集权 的教育管理体制。帝国大学和大学区制是拿破仑时期教育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历次重大改革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历次重大改革刘冰(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南·郑州450002)中图分类号:G6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94(2014)02-0008-02摘要对法国传统的高等教育体制和体系进行介绍,回顾几世纪来法国进行的几次高等教育重大改革,着重分析每次改革所解决的问题以及所遗留的不足。
关键词法国高等教育教育体制改革On Several Major Reforms of French Higher Education// Liu BingAbstract The thesis introduces the French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and its major reforms during centuries,and analyzes the problems that each reform resolved and its deficiency.Key words French higher education;educational system reform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雏形始于启蒙运动,崛起于拿破仑的第一帝国时期,18世纪下叶至19世纪上叶是法国高等教育的巅峰时期,高峰过后法国的高等教育历经曲折,但今天仍处于世界前列。
法国走上高等教育强国之路经历了六个关键时期:1启蒙运动时期:法兰西学院的成立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兴起18世纪的欧洲迎来了文艺复兴后的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
在教育方面,启蒙思想家们反对教会垄断教育,批判教会教育强行灌输宗教信条,主张按照新兴资产阶级的目标改革教育,培养资产阶级需要的新人。
作为启蒙运动中心的法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备受重视。
16至17世纪,一批新兴的教育研究机构成立,其中路易十四时期创建的法兰西科学院对后世影响深远。
科学院由国家直接资助,在此工作的科学家在进入之前必须经过激烈的竞争;科学院内部行使督导或秘书职责的杰出人物把握着科学院的行驶方向;科学院大力保护科学研究,吸引海内人才,奖励国内外的科学成果,力图保持科学的探索精神。
国外大学的管理构架
国外大学的管理构架国外大学的管理构架大学的三种权力结构模式:德国、法国、意大利等为典型的学术权力为主;美国一些巨型大学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为主;英国传统的大学为典型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制衡。
<FONT4KYU0ZRHN356LEQL< font>大学内部管理体制的核心是权力结构,大学的权力结构主要由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组成。
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大学各管理层次中的领导和辅助人员,学术权力的主体是各学科领域、各专业中的著名学者、教授。
从世界一些国家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看,大学以三种权力结构模式较有代表性:◎以欧洲大陆的德国、法国、意大利等为典型的学术权力为主的权力结构;◎以美国的一些巨型大学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为主的权力结构;◎以英国的传统大学最为典型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制衡的权力结构。
<FONT4KYU0ZRHN356LEQL< font>德国模式:学术权力结构在德语世界建立的第一批大学是布拉格(1348)、维也纳(1384)和海德堡(1385)等7所大学。
1809年普鲁士创办了柏林大学。
二战后,德国大学重建,至20世纪60年代,联邦德国共有19所大学和7所工业大学。
教授是大学组织体系的第一级。
是其研究领域中的惟一讲座持有者,也是研究所的惟一负责人。
研究所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和教学单位,拥有全部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如实验室、资科室、教室和讨论室。
学部是第二级。
战后德国大学有4—6个学部,包括了所有教授和教授被选资格获得者,学部的权力是咨询性质的,其决策机构是部务委员会,由15—40名成员组成,成员由全部教授、部分非教授教师组成,有时也有学生和助教代表参加。
部务委员会负责课程安排、考试和学位授予等事宜,负责向教育部长推荐空缺讲座职位的候选人和教授被选资格获得者。
学部主任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没有多大权力,每年轮流由从部务委员中选出的教授担任。
第三级是大学。
大学主要的决策机构是学术评议会,评议会由学部主任和教授代表(每个学部一个)组成,还有二三名教授备选资格获得者的代表参加。
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历史进程:(一)第一帝国建立之前17世纪,法国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君主制国家,天主教会是法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教育的领导权主要掌握在天主教会特别是耶稣教会手中,18世纪中期,启蒙运动的兴起,宗教统领教育的局面才开始改变。
1764年,耶稣教会被解散,结束了长期垄断法国中、高等教育的局面,直至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之前,国家颁布的教育法案都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剥夺教会权利.(二)第一帝国的建立到法兰西共和国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后,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先后于1806 年、1808 年颁布了《关于创办帝国大学以及这个教育团体全体成员的专门职责的法令》和《关于帝国大学条例的政令》,其中规定:帝国大学总监作为全国教育界的最高首脑,由帝国大学任命,负责学校的开办、取缔,教职员任免、提升等诸项事宜.并且将帝国大学作为法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全国的教育工作,确立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集权制的基本特色.同时,也拉开了以教会为代表的传统势力与资产阶级政权掌管国家教育的拉锯战。
期间经过波旁王朝复辟、七月革命、二月革命、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和法兰西第三帝国的建立,教会和政府之间对教育行政的权力此起彼伏,教会在的教育权利虽然被逐渐瓦解,但仍占有很大的领导权。
(三)法兰西共和国到二战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
在教育行政体制上基本沿用了拿破仑时期的中央集权制。
中央政府成立公共教育部,为了加强中央对教育的集中领导,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削弱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制,1902年法国政府解散了50多个从事教育活动的教会组织,封闭了3000多所教会学校.1905年废除1850年颁布的《法卢法案》,实行教会与教育分离政策,加上《费里教育法》中国民教育制度的义务、免费、世俗化三原则的确立,逐渐实现了教会与教育的分离,强化了国家队教育的领导,为现代教育行政体制奠定基础。
一战二战期间,法国政府一直支持教育改革,教育行政体制并没有什么改变,只是国家教育部的职权在不断扩大,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
5章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1.美国在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上采用(B)。
A.中央集权制B.权力分散型C.集权与分权结合型D.以上都不是2.1 989年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我国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是(D)。
A.校长负责制B.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校长负责制并存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D.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3.我国目前形成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是(B)。
A.集权模式B.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的模式C.分权模式D.并重模式4.(C)最早产生于美国,后成为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高校管理制度的一大特色。
A.教授治校B.委员会制C.大学董事会制度D.校长负责制5.我国高等学校在1950~1955年期间实行的是(A)。
A.校长负责制B.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D.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6.(B)是欧美各国普遍采取的大学管理模式。
A. 教授治校B. 委员会制C. 大学董事会制度D. 校长负责制7.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学校,由上级首长对下级下达命令的组织形式为(D)。
A. 职能制组织结构B.直线一职能制组织结构C.矩阵式组织结构D.直线制组织结构8.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系统在结构上基本分为(B)个层次。
A. 2B.3C.4D.59.以学术权力为主,高校内部权力重心明显倾向于基层教学和研究单位,并深刻体现了学术权威影响的高校管理模式是(C)。
A.美国模式B.英国模式C.欧洲大陆模式D.并重模式10.以下不属于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是(D)。
A.一定的招生权B.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权力C.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权D.教学、科研和行政职能部门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事配备权1.(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指与高等教育管理活动有关的组织制度体系,它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机构间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间的职责、权限的划分等。
2.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主要体现了一个国家在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高校间职责、权力和利益关系。
法国社会制度
法国社会制度法国社会制度是指法国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规章制度和组织形式。
法国社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封建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演变过程,吸取了欧洲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先进理念和制度经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特色。
本文将围绕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政治制度法国政治制度是以总统共和制为基础的议会制民主共和国。
法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代表法国的行政权和外交关系。
国民议会是法国最高的立法机关,由国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
法国政治制度保障了公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并且倡导政党竞争和多元化民主。
二、经济制度法国经济制度采取了混合经济模式,即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
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同构成法国经济的主体,并且法国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法国的社会福利政策非常完善,提供了全面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保障。
此外,法国还积极参与欧洲和国际经济合作,促进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三、教育制度法国教育制度是由中央政府主导的,提供了教育的普及和质量保障。
法国的教育体系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
同时,法国政府也大力支持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并且加强对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受教育机会的普及。
四、文化制度法国文化制度彰显了浓郁的本土特色和丰富的多元文化风貌。
法国是欧洲文化的重要中心之一,涵盖了文学、电影、艺术、音乐、哲学等多个领域。
法国政府投入大量资源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并且积极推广法国文化在欧洲甚至全球范围内的传播。
总之,法国社会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具备完善的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为法国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法国都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创新自身的社会制度,以适应和引领变化的时代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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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高等教育体系
LMD体系和欧洲学位 本科学习: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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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Degree 硕士学位
1- 职业导向硕士文凭:职业硕士 2- 研究方向的文凭:研究硕士文凭可赋予攻读博士文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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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活动 Pro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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étudiants qui souhaitent suivre une formation en français en France
第五章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1984~1989年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部分高校 实行校长负责制试点;
1989年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我国现行高校领导体制的特点 实行党委领导,强调民主集中制;校 长是最高行政长官;党政分开,各司 其职。该体制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有利于势 改革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党委系统、 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三方面共同作用 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机制。此外, 还应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生组 织的作用。
二、高教宏观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政府干预为主的运作方式(法国) 教育部——大学区——高校 (二)社会力量为主的运作方式(美国) 董事会制 (三)高校自主办学为主的运作方式(英国) 任何国家都是三方力量的结合,只是分别加 以强调而已。应该是三者的有机结合。
三、我国高教宏观管理体制
(一)我国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1950~1958年中央集中管理; 1958~1963年地方管理; 1963~1966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966~1978年混乱管理; 1978~1995年集中领导,分级管理; 1995年后两级管理,分工负责(“两级管 理,以省级统筹为主”)。
(二)我国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系统
三级管理 二级管理 存在的问题:
主要矛盾集中在学校与学院的权力
分配上。全国大部分高校权力集中在
学校层面,有些高校权力下移。
改革方向: 1、调整权力结构,权力适当下移。 2、各级行政机构精简,提高工作效率。 3、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4、实现后勤社会化。
第五章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就是指与高等教 育管理活动相关的组织制度体系,它主要 包括高教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机构间的 隶属关系,以及相互间职责、权限的划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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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一、法国高等教育简况法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层次多样,具备适应各种职业目标的教育系列。
2001-2002学年,法国有各类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16万人。
此外高等学校中还拥有一批与国家科研中心相联合的重点实验室,拥有一支庞大的科研队伍,许多研究成果令人瞩目。
法国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有大学和大学校二大类。
1、大学:即综合性大学(Université)。
法国拥有最古老的大学,如巴黎大学(建于1179年),图鲁兹大学(1229)等,其学科齐全,是从事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
大学在各学科(文学、人文科学、法学、经济学、自然科学、医学、药物学、工程技术、艺术、政治学等)内实施基础和应用性教学,并进行科研活动。
培养目标是高校师资、科研人员及理工、司法、经济、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大学亦被称之为“开放式大学”,因此凡持有高中毕业会考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不经过入学考试在大学注册学习。
法国现有公立大学84所,在校学生约150万人。
法国另有7所私立大学,其学科比较单一,规模较小,运行机制也比较复杂,故在此不作介绍。
2、大学校:即高等专业学校(Grande Ecole ),是法国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而成立的重点高校,目标是培养高级工程师、具有商务及管理能力的企业领导人及其它各类专门人才。
法国的工程师学校始建于18世纪初,最早建立的有路桥学校(1743年)、矿业学校(1783年)等,其宗旨是为工业部门输送具有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的高级技术干部。
这类学校教学严谨,与企业联系密切,社会上有很高声誉。
专业领域基本为应用学科,即工科、农科、师范、行政管理、商业经济管理等。
这些学校尽管号称“大学校”,但通常规模较小,规模在二、三百至千人之间。
据统计,法国有各类公立、私立高等专业学校600多所,其中高等师范学校4所(31所高等师范学院“IUFM”不计在内);工程师学校237所;政治行政学校22所;商业学校226所;私立学校64所,其它学校45所。
这些学校实行“精英教育”方针,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学生均要经过二年的大学校预科学习,通过严格的考试后方能入学。
现有在校人数约9万人(其中大学办的工程师学校约3万人)。
二、法国高等教育机构的行政归属与管理模式1、大学。
法国现有84所国立大学(Universités)均是教育部所司学校,国民教育部每年根据部校教学科研合同(每4年签订一次)从国家财政拨给学校运转经费(不包括工资,因法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工资由国家财政直接转帐到个人银行帐户)及部分科研经费,其余科研经费由学校与国家科研中心(CNRS)和企业签订合作研究开发协议获取。
大学的基建经费则通过立项申请方式经教育部批准后逐项拨给。
因此,大学在经费上部分依赖于教育部,但不全靠教育部,各大学在经济上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
在管理上,国家教育部向每所大学里委派一名秘书长参与大学的行政管理,在经费使用、后勤人事安排、教育部与大学协调、学生生活和校务中心事务等方面起作一定的作用。
然而,法国大学是“公立的科学、文化和职业的国家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教学与学术、行政与财务方面享有自治权。
”(“教育法典”第187页)其基本含义是:法国大学是由学校员工和学生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
各学校制订自己的教学、科研政策。
大学的决策与管理机构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校长和行政、学术、学生学习与生活三个委员会。
“大学校长,校内行政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学生学习与生活委员会通过决策和裁决,保证大学的管理”(“教育法典”第190页)。
2、大学校。
法国大学校归属比较复杂,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别:国立大学校。
一般隶属于中央各部,如四所高师属教育部,国立行政管理学校直属总理府,综合理工学校属国防部,路桥学校和矿业学校属工业部,国立高等农学院属农业部等。
这类学校约173所,其中教育部直属128所,其它部属45所,学生数6万多人。
包括高等师范学校、综合理工学校、巴黎高科集团、矿业学校集团、中央学校集团、电讯学校集团、应用科学学院等。
大学办的工程师学校。
大学校的工程师培养模式的成功,使得越来越多的学生愿意攻读工程师学位。
但是大学校的招生规模及其精英策略不能接纳更多的学生,于是法国许多大学在其内部创办工程师学校,并遵循工程师大学校的章程,文凭得到工程师文凭委员会的认可。
此类大学校共95所,学生约3万人。
商务经管类大学校。
法国早期的商校有巴黎高商(HEC)、高等经济贸易学校(ESSEC)、巴黎高等商业学校(ESC-Paris)及鲁昂高等商业学校(ESC-Rouen)等。
近二十年来,随着商贸经济生活的发展,法国各大城市的工商会创办了一批商业学校(ESC),全国共226所。
在校学生6万多人。
这类学校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半官方性质,即它们并不直属有关部委,但属于工商部下属的各城市工商会。
其余的属私立商校,完全靠自身的教学和培训服务来自负盈亏。
在管理方面,国立大学校由主管部委任命一名校长,与学校的行政委员会共同管理学校事务,并直接从部里获得学校运转经费。
校长根据需要可配备若干副校长协助工作,分管教学、科研、教务、企业联络和国际合作。
各学校有自己的预算、教学与科研计划和独立的师资。
但相对于大学来说,国立大学校自主性要小一些,在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方面往往要考虑国家部委在经济建设方面对人才的需要,招生规模也是严格控制的。
商校一般按企业方式运行。
工商会所属商校的校长由所属工商会任命。
校长对学校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由校长和学校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
私立商校由所属公司、协会或基金会领导,任命校长。
三、法国高等学校校长的产生及任职情况1、大学校长(Président d’Université)。
根据法国大学自治的原则,大学校长由本校的行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生学习与生活委员会集体选举产生。
候选人必须是本校的正式教学科研人员,任期5年,卸任后5年内不得连任;一旦当选,不得再兼任本校内或其它大学的任何职务。
(“教育法典”第190页)。
校长的职责如下:大学校长是本校的法人代表,代表学校签署各类协议与条约;安排本校的经费与开支;主持三个委员会会议,参与并执行三委的决定,接受其建议与动议;主管全校的人事,任命校内教职员工,任命各类评委;负责校内公共安全,必要时可向安全部门求援;校长的日常工作由他任命的校长办公室协助工作。
校长可将部分权力托交给学校三个委员会和学校秘书长,三个委员会委的主席是法定副校长,他们由各自的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
校长可根据需要或学校规模另外再任命1-3名非法定副校长,以加强学校在某一方面的管理。
由于大学校长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所以他可以独立地行使校长职责,不太受教育部的管制。
只有在4年一度与教育部签署教学科研协议时,在一定程度上受部里的宏观领导。
法国大学是法国各公立机构中相对自由和独立的机构。
虽然它们隶属于教育部,“吃国家皇粮”,但它们的运作则完全遵循“大学自治、参与、多学科”的原则。
尤其是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大学具有绝对的独立性。
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大学校长,选举产生的方式赋予了他任职资格,同时给了他自由管理学校的权力。
一贯主张民主自由的法国大学校长们,一般不欢迎也不听从主管部委的指令。
大学中院系管理机构也通过民主选举程序产生。
大学二级行政单位一般为教学科研单位(Unitéde Formation et Recherche , 简称UFR),也设置一部分学院和研究所(Institut),理工科大学中还有大学技术学院(IUT)。
这些单位的主任(Directeur)都是由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及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5年。
系主任也有一个系务委员会协助其管理本系的教学科研及学生学习事务。
2、大学校校长(Directeur d’ Ecole)。
与大学校长的产生相反,大学校校长一般是任命的。
部属大学校校长先由学校集团(如电讯学校集团)委员会提名,然后由所属部部长任命产生。
校长再根据需要任命若干副校长,协助管理学校的教学、科研、外事、与企业关系等事务。
大学校校长的任期一般为3年。
商校及私立大学校由所属工商会、公司、协会或基金会任命校长。
四、法国高等学校的管理、咨询及辅助机构大学校长委员会(C onférence des Présidents d’Université)。
法国大学虽然是自治机构,在各方面都比较独立,但学校和部委、学校之间及与社会各界都有很多联系渠道。
大学校长委员会(CPU)就是这样一个机构。
法国大学校长委员会简称CPU)建立于1972年,由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直接领导。
其宗旨是加强全法国大学校长之间的相互联系,建立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高校教育改革新思路的机制,同时协调法国大学的对外交流,尤其是与国外学校签订文凭互认协议。
法国大学校长委员会首先是个咨询机构,下辖一个高校现代化署(Agence de Modernisation),为高校现代化提供信息服务,如促进和推广计算机在高校中的应用,提供高校在学制、经费、师资等方面的服务等;它又是一个决策机构。
其法定主席为当任教育部长,下设第一、第二、第三副主席,第一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
现任第一副主席为图鲁兹一大校长Bernard BELLOC 先生,任期为二年,负责指导和决定委员会的工作方向。
对内,他是法国大学教学及科研的协调者,对外,他代表法国大学与国外大学进行教学与科研交流。
大学校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一个秘书处和一个常务委员会负责。
现任常务委员会产生于2002年2月。
校长委员会每月第三个星期四召开一次全会,常务委员会每月第一个星期四开会,其它会议按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近年来,法国大学校长委员会对与中国进行高层次教育交流非常积极,希望尽快了解中国大学与中国教育,并进行有效的合作。
在最近两国文凭互认工作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2年底开始筹备建立中国俱乐部(Club de Chine)。
法国大学校校长委员会(Conférence des Directeurs d’Ecole et de Formation d’Ingénieurs,简称CDEFI)。
该委员会创建于1976年,由当任教育部长任主席,现任第一副主席为里昂中央大学校长Jean DOREY先生。
现有成员学校128所,选举一个常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常务秘书处承担。
该委员会是一个咨询机构,在教育部长主持下,定期对法国大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动议,交流大学校建设经验;另外,它与工程师资格委员会(Commission des titres d’ingénieurs)一起对公立与私立大学校的工程师文凭颁发资格进行认证,并审核各学校颁发的工程师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