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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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n Manufacture, Installation, Alter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 8 月 8 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上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测中心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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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n Manufacture,Installation,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TSG_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精)

TSG_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精)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 Special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摹本要求 第—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 以下简称 “质量保证体系” ) 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 (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 制造、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 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 按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一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二 ) 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三 )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四 )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五)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职责、权服及 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 六 )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 程序、内容、记录齐全,( 七 )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八 )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 一)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 ( 或其授权代理人 ) 是承担安全质 量责任的第—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 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任命各质量控制 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二 )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 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 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 三 )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tsgz0004-2007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介绍

tsgz0004-2007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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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保体系文件应为有效版本
质量保证手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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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法可依,
程序
一切有据可查。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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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见附件。特种设备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可以根据其特种设备 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 保证体系基本要素,但是至少应当包括管理职责、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 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 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 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 考核及其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本要 素.并且还应当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 的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内容。 对于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 内容,当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 行分包时,应当制定分包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 括资格认定、评价、活动的监督、记录、报告的审 查确认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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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受法定代表人任命 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
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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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保证系统责任人员的任职条件 1)应当是单位聘用的; 2)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签订了劳动合同;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专职) 5)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 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手册 程序 指导书、记录等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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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也可分成四层次
质量 手册
程序文 件
纲领文件,表明意向及达到此目的的策略及方法 说明由谁负责执行什么及什么情况下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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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n Manufacture,Installation,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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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n Manufacture,Installation,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高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高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Special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TSG Z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介绍

TSG Z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介绍

TSG Z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介绍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人口的增长,电梯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工具,市场需求也不断地增加。

然而,电梯作为一种复杂的机械装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对电梯的质量监管也变得极为重要。

为了规范电梯行业的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

其中包括TSG Z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即全国专业标准——《电梯制造企业质量管理规范》(TSG Z 0004-2007)。

本文将介绍TSG Z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了解其意义和具体内容,以保证电梯的质量和安全。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介绍电梯质量保证体系是为了保证电梯从设计、生产、安装到维护过程中,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电梯的安全和可靠性的。

同时也是保证电梯生产厂家,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优秀,提高服务的全过程可控性,从而保证消费者安全使用。

TSG Z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是根据我国制造行业国家标准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电梯专业标准GB/T14755-2009《电梯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制定的。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内容TSG Z 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包含了对电梯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的规范,包括了设计、生产、安装和维护等多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电梯生产企业的管理要求公司应制定一套整体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管理职责等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以保证生产过程的的全面控制。

二、电梯产品的设计要求电梯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应分类设计、分类审核,签署设计批准文件等,确保设计的严谨和安全性,包括:安全电气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等。

三、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生产过程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监管,同时需要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测,确保生产过程质量指标的可控。

四、电梯安装要求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和安装规范进行电梯的安装工作,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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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 Special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4.TSG-Z0004-2007-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介绍

4.TSG-Z0004-2007-电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介绍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 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赵昕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 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年8月8日
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机构、过程、程序和资源的描述)重点是各控制要素的 基本要求,是生产单位质量保证活动遵循的“法律”, 引出程序性文件;
(2)程序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是规定各要素如何控制与实施的程序
性文件。
(3)作业(工艺)文件
指导某个具体过程的操作性文件(技术性细节的可操 作性文件)。
(4)质量记录
工作见证,质量记录表格用于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 记录(用于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和产品质量的证实)。
• 适用范围
第二条是 关于适用范围
(1)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 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其原材料、部件、 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2)项目(环节)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不包括:设计 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 检验检测 境外
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 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四)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五)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 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 确;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可以根据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但是至少应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本要素,并且还应当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内容。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田锋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张建华
(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二)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 Special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TGS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TGS

TGS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System on Manufacture,Installation,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目 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四)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五)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六)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八)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二)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n Manufacture,Installation,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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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依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

2.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代替ISO9000)3.适用范围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4.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原则A.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B.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并得到有效实施:(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四)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五)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六)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八)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规范列出的基本要素(共18项)。

至少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本要素。

并应包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主要过程控制的内容1.设计控制设计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设计输入的内容包括依据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形成设计输入文件(如设计任务书等);(2)设计输出,应当形成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设计图样等),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要求;(3)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设计验证的,制定设计验证的规定;(4)设计文件修改的规定;(5)设计文件由外单位提供时,对外来设计文件控制的规定;(6)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设计许可、设计文件鉴定、产品型式试验等有规定时,应当制定相关规定。

鉴定评审方法:1查阅设计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审查设计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审查设计输入、输出、验证、修改、设计许可、设计文件鉴定、产品型式试验等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3设计文件由外单位提供时,抽查设计文件,审查外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对外来设计文件的控制要求,设计责任人员履行了确认手续。

2材料、零部件控制材料、零部件(包括配套设备,下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明确对分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对分供方进行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编制分供方评价报告,建立合格供方名录等,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分供方,应当对分供方许可资格进行确认;(2)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控制,包括未经验收(复验)或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使用;(3)材料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标识编制、标识方法、位置和标识移植等;(4)材料、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包括储存场地、分区堆放或分批次(材料炉批)等;(5)材料、零部件领用和使用控制,包括质量证明文件、牌号、规格、材料炉批号、检验结果的确认,材料领用、切割下料、成型、加工前材料标识的移植及确认,余料、废料的处理等;(6)材料、零部件代用,包括代用的基本要求及代用范围,代用的审批、代用的检验试验等。

鉴定评审方法:1查阅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审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所使用材料(零、部件)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查阅采购合同、合格分供方名录及评价报告,抽查材料库、零部件库、焊材库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现场,审查采购控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原材料、焊材、零部件的分供方在合格分供方名录内;(2)分供方的选择、评价、重新评价按照相关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实施,对分供方的行政许可情况(许可项目、范围、许可证有效期限等)进行了评价;(3)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按照相关程序实施,经责任人员审批、签字确认。

3 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对材料库、零部件库、焊材库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现场的巡查,检查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记录、报告、入库记录、台帐,检查材料、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标识和标识移植、材料代用记录,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材料、零部件的验收(复验)按照控制程序执行,材料责任人员履行了职责,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质量得到有效控制;(2)材料、零部件存放与保管、领用和使用、标识和标识移植等符合相关要求;(3)材料、零部件台帐所记录的材质、规格、型号完整清晰,与实物一致;(4)发生材料代用时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实施。

3作业(工艺)控制作业(工艺)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作业(工艺)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通用或者专用工艺文件制定的条件和原则要求;(2)作业(工艺)纪律检查,包括工艺纪律检查时间、人员,检查的工序,检查项目、内容等;(3)工装、模具的管理,包括工装、模具的设计、制作及检验,工装、模具的建档、标识、保管、定期检验、维修及报废等。

鉴定评审方法: 1、查阅工艺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结合抽查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查阅产品(设备)的作业(工艺)文件、质量计划、工艺纪律检查记录、产品(设备)档案、施工验收记录、竣工报告等,抽查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现场使用的作业(工艺)文件、质量计划、质量记录等,审查工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查阅工装模具台帐,抽查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检验、维修、报废等资料,在存放、使用现场检查工装模具的管理情况,审查工装模具管理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4焊接控制焊接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焊接人员管理,包括焊接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持证焊接人员的合格项目,持证焊接人员的标识,焊接人员的档案及其考核记录等;(2)焊接材料控制,包括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烘干、发放、使用和回收等;(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指导书(WPS)控制,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工艺评定施焊记录以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的保存;(4)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覆盖特种设备焊接所需要的焊接工艺;(5)焊接过程控制,包括焊接工艺、产品施焊记录、焊接设备、焊接质量统计以及统计数据分析;(6)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控制,包括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工艺、焊缝返修次数和焊缝返修审批、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后重新检验检测等;(7)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有产品焊接试板要求时,对产品焊接试板控制,包括焊接试板的数量、制作、焊接方式、标识、热处理、检验检测项目、试样加工、检验检测方法、焊接试板和试样不合格的处理、试样的保存等。

鉴定评审方法: 1查阅焊接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按照提交的特种设备焊接人员明细表和资格证,抽查焊接人员档案、产品(设备)质量档案或在焊接现场检查焊接人员资格和施焊记录,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了焊接人员档案并妥善保存;(2)焊接人员的培训、资格考核及其记录符合相关规定;(3)焊接人员标识清晰(根据实际情况焊接人员标识可采用多种形式,如钢印、资料记录等),且与施焊记录一致;(4)焊接人员施焊项目为持证的合格项目。

5结合现场巡视或者专门检查,根据抽查产品(设备)档案和焊接材料验收(复验)记录和报告、焊接材料台帐(发放、领用记录)、焊材库温湿度记录、焊接材料烘干保温记录等资料,审查焊接材料控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焊接材料的储存条件、烘干保温设备、焊材库的温湿度装置满足规定;(2)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烘干、发放、使用和回收管理符合规定。

4审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施焊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焊接工艺指导书(WPS)、焊接工艺卡、焊接工艺评定试样,产品(设备)施焊记录等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卡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2)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数量、方法覆盖特种设备焊接所需要的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程序、检验检测、试样保管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符合规定;(3)焊接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修改符合规定。

5结合现场巡视或者针对性的专门检查,根据产品(设备)质量档案检查焊接过程控制,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现场施焊执行焊接工艺,施焊记录规范、完整齐全,焊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2)焊接设备完好,满足施焊要求;(3)焊接试板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要求;(4)对焊接质量进行了统计,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5)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时,按照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程序进行了审批,按照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工艺施焊,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后按规定进行了复验。

6热处理控制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热处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热处理工艺基本要求;(2)热处理控制,包括所用的热处理设备、测温装置、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热处理记录(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填写、审核确认等;(3)热处理由分包方承担时,对分包方热处理质量控制,包括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分包方热处理工艺控制,分包方热处理记录(应当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审查确认等。

鉴定评审方法:1查阅热处理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根据现场巡视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抽查产品(设备)质量档案,审查热处理控制是否符合如下要求:(1)热处理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使用、发放等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热处理记录、报告符合相关要求;(2)热处理设备、测温装置、热处理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符合相关要求;(3)热处理温度自动记录上注明了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确认。

3热处理分包控制热处理工作由分包方承担时,查阅热处理分包合同(协议)、分包方的评价报告、热处理记录、报告等资料,审查对热处理分包方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对热处理分包方进行了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出具分包方评价报告;(2)热处理工艺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3)热处理分包方出具的热处理温度自动记录、热处理报告符合要求,并且注明了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4)热处理责任人对分包方出具的热处理报告和温度自动记录进行了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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