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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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查表

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
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并如实记录清理记录,保证 全规定》第十八条
每班清理一次。
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及控制等安全设备设施应确保持续
有效,未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批准,不应更换 GB15577-2018 4.6
或停止使用。
GB15577-2018 4.8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是否 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者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并 定期清理维护,做好相关记录。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 全规定》第十六条
粉尘防爆相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 、维修、改造和报废,相关设计、制造、安装单位是否提供 相关设备安全性能和使用说明等资料
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内容
参考标准
检查方式
是否辨识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确定可燃性粉尘爆炸 危险性以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数量、位置、危险区域等, 分析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因素,评估粉尘爆炸风险,并制定 能消除或有效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 是否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操作规程应包含防范粉尘爆炸的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负责人及粉尘作业岗位人员粉尘防爆安全职责。 是否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是否如实记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等情况,纳入员工教育 和培训档案。 是否为粉尘作业岗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3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是否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是否停止作业,并停产撤人;
《企业严防粉尘爆炸五项规定》
4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其表面允许温度是否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设备表面温度是否过高;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GB15577-2007
第6.3.1条
1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是否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是否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是否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是否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服);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四、防爆电气
1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是否安装防爆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6.3.3条
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是否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9.1.3条
检查人:检查日期:(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
工作区设置的疏散通道,是否有堵塞现象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2
疏散路线设置的路标清晰,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6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基 本 信 息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粮食粉尘包括麦粉、米糠、淀粉、糖粉等,如小麦粉属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IIIB)。

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5mm)的引燃温度为炭化,粉尘云的引燃温度为410℃,粉尘平均粒径为20-40微米,爆炸下限为--g/m3。

一、安全基础管理 (见通用部分)二、作业场所管理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1建(构)筑物结构与布局(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按GB 50016规定的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进行设计。

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与其他厂房建筑之间不得低于10米,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低于25米。

【查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生产厂区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2)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应用轻型结构。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材质】《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条(3)多层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或在墙上设置泄爆口。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泄爆口】《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3.2条《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条(4)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现场检查:爆炸危险区域疏散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4.1.4条(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6.2条2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2 爆炸危险场所在大米厂砻糠间、米糠间、面粉散存仓、立筒仓、灰间以及粉碎间、碾磨间、打包间、清理间、配粉间、饲料加工车间、立简库、敞开式输送廊道(1米内)、地下输粮廊道、散装粮储存用房式仓、油厂原料库等场所的出入口应设爆炸危险警示标志。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3.1条
2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第8.4.3条
七、作业安全
39
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1条
40
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4条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3.2.1、6.3.2.2、6.3.2.3、6.2.2.4、6.3.2.5条
四、防爆电气
2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2条
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3.1、5.3.2、5.3.3条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检查人:检查时间: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备注1公司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爆炸危险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作业场所通道畅通。

3 爆炸危险场所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清楚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部位,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 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防爆安全装置运行是否良好。

1)氮气保护。

2)出粉岗位防爆防烫伤。

3)筛分车间收尘装置。

4)除尘系统内的防爆安全。

5)收尘装置是否定期进行清理。

6)防止产品接触水的措施是否有遗漏。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

6 防爆区内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满足防爆安全要求。

7 锌粉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防止粉尘外逸的措施是否有效;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聚积。

8 避风除尘系统:1)安装相对独立的避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2)收尘器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并有防雨措施,回收的粉尘应当存储在干燥的堆放场所;3)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9生产、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发火工具敲击各金属部件。

10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满足下列规定: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1 每天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清扫方法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12 工作人员操作中是否认真贯彻减少粉尘的作业方法,检查人员对工作场所定置管理、生产秩序的评价。

整齐有序缺乏专门的措施脏乱差13 工作人员按照要求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人员对员工工作状态的评价。

优良一般1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可能减少同时作业的人数,避免粉尘产生量大的设备同时运行,生产安排是否遵守这一原则。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3.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委办〔2012〕38号)
隐患排查治理
1.应建立起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并将检查记录登记建档的工作制度。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培训与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GB 50257—96
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2008
六、通风、除尘
宜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应按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3009-2007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它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为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G12158-2006)□是
□否
目测检查
*
5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是
□否
目测检查
*
6
粉尘车间内设备、灯具、及电源开关等是否防爆。
□是
□否
目测检查
7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是否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检
□是
□否
目测检查
第五条、制度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序号
检杳内容
检杳依据
检杳结果
参考值
备注
*
1
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文件或资料
*
3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是
□否
目测检查
*
2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杳,并做好记录。
□是
□否
目测检查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气设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第 1 页
32条;70号令GB 15577



第 2 页
检查意见:
检查负责人(签字):
说明:
1.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

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
、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

具体填写请填写具体粉尘名称,比如铝粉。

2. 所属行业:产生涉爆粉尘的行业可以分为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
纺织品加工 、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其他。

第 3 页。

2024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2024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立安全风险清单,及时维护信息档案 15 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6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是否按规定安装使 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检查人(签名):
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 7 所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 8 备前,是否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木制品
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设置火花探测 消除装置
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是否采 9 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干式收集、堆放、
3 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种爆炸防控措施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除尘方 4 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
时,是否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 5 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 6
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10 是否落实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严重
粉尘涉爆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或者除 11 尘系统的检修维修作业是否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计并 12 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13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 是否按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建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企业地址:
联系人:
检查情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 建(构)筑 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 1 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 所
联系方式:
整改情况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6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粮食粉尘包括麦粉、米糠、淀粉、糖粉等,如小麦粉属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IIIB)。

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5mm)的引燃温度为炭化,粉3尘云的引燃温度为410℃,粉尘平均粒径为20-40微米,爆炸下限为--g/m。

一、安全基础管理(见通用部分)二、作业场所管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按GB50016规定的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规建设计。

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与其他厂房建筑之间程》(GB15577-2007) (构)不得低于10米,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低于25米。

第5.1条1 筑物结构【查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生产厂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与布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局(2)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应用轻型结构。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材质】第5.2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3)多层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或在墙上设置泄爆口。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泄爆口】第5.3.2条《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7.2条(4)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4.1.4条【现场检查:爆炸危险区域疏散门】(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第5.6.2条在大米厂砻糠间、米糠间、面粉散存仓、立筒仓、灰间以爆炸危险2场所及粉碎间、碾磨间、打包间、清理间、配粉间、饲料加工车间、立简库、敞开式输送廊道(1米内)、地下输粮廊道、散装粮储存用房式仓、油厂原料库等场所的出入口应设爆炸危险警示标志。

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生产加工储运可燃性粉尘的工艺设备是否有粉尘泄漏的措施,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
口、挡板、泄爆口是否封闭严密。
十三、粉尘控制与清理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是否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是否进行全面规范清扫。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不应采用洒水增湿方式清扫。
金属管道连接处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静电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装置是否采取防止发生摩擦、碰撞措施。 五、防止摩擦、碰撞火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是否设置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 花
五、防止项摩擦目、碰撞火 花
检查内容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等金属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是否采用与动火作业相同的安全措施。
干式除尘器是否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是否及时清卸仓内积灰。
检查问题点描述
项目
检查内容
干式除尘器灰斗内壁是否光滑。
干式除尘器泄爆口是否朝向安全区域。
湿式除尘系统水量、流速是否设置液位、流速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及时清除沉
淀泥浆;水槽及水质过滤池是否有良好通风。
湿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防冻措施。
是否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设备连通。
是否按工艺分片设置独立的除尘系统。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是否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是否>100Ω;管道
连接法兰是否采用跨接线。
除尘系统的启动是否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
所有产尘点是否安装吸尘罩并保证有足够的入口风量。

(完整版)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完整版)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必须根据GB15577规定,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爆炸。
金属打磨与抛光宜使用湿式除尘系统。干式除尘系统应采用防爆措施。
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输送铝合金粉尘的管道风速不应低于23m/s,输送镁粉尘的管道风速不应低于18m/s,输送木材粉尘的管道风速不应低于20m/s。
(5)塑料、合成树脂与橡胶
漆粉、墨粉、粉末喷涂材料、ABS、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酚醛树脂、环氧树脂、橡胶、墨粉、聚酰胺树脂、聚丙烯酰胺、聚丙烯腈、三聚氰胺树脂(密胺树脂)、聚丙烯酸甲酯、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等。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如果设置在建筑内,则应采取爆炸防护措施。
防爆措施可以是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惰化、爆炸抑制、爆炸泄压或者抗爆强度设计。
7
消防
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制度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18
个体
防护
生产人员应按GB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应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吸保护装置。
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4
防雷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工贸)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工贸)

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设置 条规定》
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查文件: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报告】
第68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应对所有金属设备、装置 (GB15577-2007) 第
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按规定采 6.3.2条
不应大于60°
5.1.1条
【现场检查:照明灯、插座布置】
3
(3)电气布线应敷设在钢管中;管线穿墙及楼板时, 孔洞应采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塞。 【现场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方式】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第 5.4.3条
九、防雷防静电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应按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
5
(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2条
七、爆炸危险场所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
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出入口应设爆炸危险警示标 志。 【现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标志】
(GB15577-2007) 第5.7条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 全导则》(GB/T29304-
10.0m。
(GB50016-2006)第
【查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生产 10.3.7条
厂区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
2
(2)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应用轻型结构。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材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2条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检查表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检查表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

附件1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检查表(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标准说明一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厂房应为单层建筑,屋顶应采用轻型结构。

如厂房为多层建筑的结《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1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2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2.1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2.2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3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4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

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构,则应采用框架结构,并保证其有足够面积的泄爆口在爆炸时能有效地进行泄爆。

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1 厂区布置1.1铝镁粉加工厂的工、库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5 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距离宜大于50m。

1.2铝镁粉加工厂的内部距离应大于10 m。

1.3厂房的布置应便于人员疏散。

2 建筑结构2.1 铝镁粉加工厂的工库房应按GB50016中一级耐火要求设计。

2.2用于加工、转运或贮存铝镁粉的建筑物宜为不带地下室的单层建筑。

2.3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

一级耐火:墙(0.75-3小时不等)、柱(3小时)、梁(2小时)、楼板(1.5小时)、屋顶承重构件(1.5小时)、疏散楼梯(1.5小时)、吊顶(0.25小时)等都为不燃烧体。

括号内为耐火极限。

2.4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缝。

2.5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水流人。

2.6工、库房屋顶宜采用“轻型”结构。

3 门、窗结构3.1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3.2窗扇应向外开启。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23 除尘系统排放口(出风口)直接排入密闭车间,未引出室外。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设备、物料输送设施及除尘系统管道使用金属法兰
24 连接处或卡子卡接处,未采取防静电跨接措施,如斗提机的法兰连接处, 刮板机的法兰连接处,除尘风管法兰连接处及软连接处。
托辊带式输送机、气垫输送机未设置防跑偏装置、未设置失速监测装置; 螺旋输送机未设置防堵塞装置,埋刮板输送机未设置断链保护装置;斗提 机未设置防跑偏安全保护装置;埋刮板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未设置运行速 25 度监控报警装置;埋刮板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未每间隔6m设置清灰口,未 设置监视运行状态的观察窗;除尘系统水平风管未每隔 6m 设置清灰口, 风管弯管夹角大于 45°的部位也未设置清灰口;除尘器主风管弯管夹角大 于 44°的部位未设置监视粉尘在管道内流动的观察窗。
地措施有效性
问题描述
整改时间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保障能力
问题描述
整改时间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隔措施。
生产加工车间控制室耐火等级达不到二级,也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h 9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正对车间的窗子非防火防爆窗,与车间连通的门未
采用乙级防火门,且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火灾危险性为丙 2 类车间内设置值班室,顶部和四周采用彩钢结构分隔, 10 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 的防火隔墙和 1.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7 故现场处置方案,未开展粉尘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演练或应急演练频次不达标。
38 原料库、成品库、辅材库物料堆放不满足五距要求。 39 电缆槽盒接头处未进行电气跨接。 40 基层企业未定期(每年 1~2次)开展事故初始应急效能评估。
四、排查电气防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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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参考值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记载的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锂、钠、钾、钙、钡、镁、镁合金、铝、铝镁、锌等金属粉尘,这些金属粉尘的生产、收集、贮存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采取防止粉料自燃措施。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是
□否
目测检查
7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时,是否为框架结构。
□是
□否
目测检查
8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为框架结构时,四周墙体是否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
□是
□否
9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楼层之间隔板强度是否能承受爆炸的冲击。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与其他厂房或建(构)物的防火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是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
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是
□否
目测检查
*5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是
□否
目测检查
*6
粉尘车间内设备、灯具、及电源开关等是否防爆。
□是
□否
目测检查
7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是否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8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是否按照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
□否
目测检查
二、防尘的规定
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参考值
备注
1
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是
□否
目测检查
2
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锂、钠、钾、钙、钡、镁、镁合金、铝、铝镁、锌等金属粉尘,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进而引发粉尘爆炸与火灾事故。
□是
□否
目测检查
第5条、制度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4、《安全生产法》
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6、《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GB/T11651-2008)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资料
*2
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记录
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资料
2
企业是否按相关规定,对除尘系统进行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资料
*3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是
□否
目测检查
4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是否达规范要求。可燃爆粉尘企业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受检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粉尘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一、厂房的规定
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参考值
备注
★1
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并具备经营范围。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令《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5、《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5、《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资料
□是
□否
5
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和灰斗温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是
□否
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是
□否
要求提供检测记录
*7
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是
□否
目测检查
8
通风系统管道及部件等是否采用金属材质或防静电材料制造。
□是
□否
目测检查
9
通风系统管道及收尘设备结构形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夹角采用不容易造成粉尘沉降的圆弧设计。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通风系统的风机是否采用防爆型,相关联的电气线路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是
□否
目测检查
11
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作业岗位粉尘堆积严重(堆积厚度最厚处超过1mm)时,操作人员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岗位。
★2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是否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是
□否
目测检查
*3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
□是
□否
目测检查
*4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是
□否
目测检查
5
厂房是否采用单层设计。
□是
□否
目测检查
6
厂房采用单层设计时,屋顶是否采用轻型结构。
安全检查机构名称
检查人员
受检企业代表/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参考值
备注
*1
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是
□否
目测检查
*9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防静电跨接。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是
□否
目测检查
*11
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禁止违规使用易发生碰撞火花的铁质作业工具,检修时是否按照规定使用防爆工具。
□是
□否
目测检查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记录
*4
企业是否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记录
*5
对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员工是否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记录
*6
粉尘作业人员是否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
□是
□否
目测检查
*7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
□是
□否
目测检查
*8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员工是否按照规定,穿着防静电工装。
□是
□否
目测检查
检查结论
备注:
(一)凡表中带“★”为否决项,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凡表中带“*”项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8、《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是
□否
目测检查
*2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是
□否
目测检查
*3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是
□否
目测检查
*4
粉尘车间电气路线是否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未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的线路是否采用铠装电缆。
□是
□否
目测检查
三、防火的规定
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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