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3篇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尊敬的裁定复议机关: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我公司所面临的裁定结果,本人谨向贵机关递交裁定复议申请书,并希望贵机关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
一、裁定情况介绍自我公司收到裁定结果,我对裁定结果产生了严重的质疑和异议。
在这里,我将对裁定结果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对裁定依据的合法性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1. 裁定结果概述经过我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本案件中涉及的一系列诉讼事实和法律条款均已充分调查和论证。
在此基础上,我公司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相关申辩,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决结果。
然而,裁定结果却未能符合事实和法律的要求,对我公司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2. 裁定结果错误的事实认定(1)对事实认定的不准确在裁定结果中,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存在明显的错误和不准确之处。
裁定机关在事实审查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我公司提供的证据,而仅仅依据对方的主张及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导致了对事实的曲解和错误的认定。
举例来说,裁定结果中认定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这是基于对方的单方面主张并未经过充分的证据审查就做出的结论。
而事实上,我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所要求的货物,并提供了相关的出货记录、收货人签收单等证据予以证明。
然而,裁定机关在事实调查中未能充分考虑这些证据,仅凭对方的口头陈述就认定我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这显然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
(2)对法律适用的错误理解裁定结果中还存在对法律适用的错误理解。
作为裁定机关,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案件审理和裁定。
然而,裁定机关在本案中未能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导致了错误的裁决结果。
以本案中裁定机关对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为例,裁定结果认定我公司应对交付迟延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赔偿计算。
然而实际上,裁定机关未充分考虑本案中我公司的交付情况、补救措施等情况就做出了裁定决定,且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存在明显的错误和不合理之处。
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
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一、申请人情况。
我叫[申请人名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现在正面临着一个让我超级头疼的事情,就是关于那个执行裁定。
我感觉这个裁定对我来说特别不公平,就像突然被天上掉下来的一个大石头砸到了一样,整个人都懵了。
我在学校里呢,每天就是上课、参加社团活动,偶尔还和室友一起打打闹闹。
我一直都觉得这个世界是讲道理的,可是这个执行裁定就像是打破了我这个美好的小世界。
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也没做过什么坏事,怎么就突然被这样对待了呢?二、执行裁定的情况。
那个执行裁定啊,就这么突然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当时看到的时候,眼睛都瞪大了,心里想这是怎么回事啊?它就像是一个不讲道理的大怪兽,把我原本平静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
我仔细看了这个裁定的内容,发现里面好多地方我都不能理解。
比如说,它对某些事实的认定,感觉就像是在瞎猜一样。
我有证据可以证明事情不是它说的那样,可是这个裁定就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我的证据,直接就下了结论。
这让我特别委屈,就像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很棒的手工,结果别人看都不看就说不好一样。
三、我的异议。
1. 事实认定错误。
我觉得这个裁定在事实方面真的是大错特错。
我有好多实实在在的证据可以证明。
比如说,我和[相关方]之间的沟通记录,那些聊天记录里明明白白地写着事情的真相。
可是这个裁定就像是故意忽略了这些,自己编造了一个版本。
这就好比是我告诉老师我作业做了,我还有写作业的本子可以证明,但是老师却不听我的,非说我没做。
这多冤枉啊!2. 程序不合理。
这个执行裁定的程序也有很大的问题。
在整个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蒙在鼓里一样。
没有给我足够的机会去解释我的情况,也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进行调查。
就像玩游戏的时候,突然有人改了规则,还不告诉我,然后就判定我输了,这怎么能行呢?四、我为什么要复议。
我复议可不是为了捣乱或者找麻烦,我是真的觉得这个裁定不公平。
我在学校里学到的就是要追求公平正义,我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接受这个错误的裁定。
执行复议具体申请书范文
执行复议申请书范文篇一:执行复议执行复议复议申请人:九江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X复议被申请人:沈华星,男,汉族,1952年6月14日出生,住厦门市禾翔西路869号302室,身份证号:3521020申请人于11月17日向九江县人民法院提交异议,九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九执异字第172号执行裁定书,申请人不服该裁定,特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祈求事项祈求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九执异字第172号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撤销九江县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开发旳XX兴苑项目3单元1601室、1602室、1604室、1503室、1401室等五套住房(下简称五套住房)违规进行变价解决旳有关执行裁定,对上述五套住房进行私下变卖所波及到旳错误执行行为予以纠正。
事实与理由一、九江县人民法院对五套住房进行查封、冻结时,未经送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旳规定(试行)》旳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对查封、冻结旳财产进行变价解决,而上述五套住房九江县人民法院在进行查封、冻结之后,从未送达过我司,程序上违背了法律规定。
二、该五套住房未经合法程序选用评估机构,导致评估结论明显低于市场旳正常价格行情。
九江县人民法院在选用评估机构旳前一天晚上才通过短信告知被执行人,规定被执行人第二天早上到场选用评估机构,被执行人明三、九江县人民法院在上述五套住房两次流拍后,未经公示直接私底下进行变卖,该执行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旳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旳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对被查封、冻结旳财产直接进行变卖旳前提条件必须是:第三次流拍之后,到场旳申请执行人未批准以物抵债旳前提下,经法院对外发出变卖公示,进行公开变卖。
就本案旳执行而言,对于上述住房仅通过两次流拍,两次流拍旳现场,申请执行人均未提出以物抵债旳规定,则九江县人民法院应当自六十日之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
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亲爱的叔叔阿姨们:我想跟你们说说我的事儿。
我在学校里呀,有一次遇到了一件很不公平的事情,就像在执行裁定里有异议一样呢。
在我们班,老师有一次说要选几个同学去参加学校的绘画比赛。
老师先让我们自己报名,然后再挑选。
我可积极啦,立马就报了名,我为这个比赛准备了好久好久呢。
我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就开始画画,画了好多幅,我觉得我画得可好了。
可是呀,老师公布能去参加比赛的名单的时候,居然没有我。
我当时就愣住了,心里特别难受,就像有一块大石头压着。
我觉得这个裁定对我不公平,就像在那些大人的执行裁定里有问题一样。
我就去找老师啦,就像要提出复议申请一样。
我跟老师说:“老师,我每天都很努力地画画,我觉得我画得也不错,为什么不能去参加比赛呢?”老师就跟我说,她觉得我的画颜色用得太鲜艳了,不符合这次比赛的主题。
可是我觉得我的画颜色鲜艳是因为我想表达出我心里那种特别快乐的感觉呀。
我就跟老师举例子,我说:“老师,您看外面的花朵,它们开得那么鲜艳,大家都很喜欢看,我的画就像那些花朵一样,充满了活力。
”老师听了我的话,又仔细看了看我的画,最后改变了主意,让我也去参加比赛了呢。
在生活里呀,可能也会有很多像这样的情况。
比如说在小区里,有一次要选几个小朋友去参加社区的小活动。
管理员叔叔就选了几个他觉得合适的小朋友。
可是有个小朋友小明,他也很想参加。
小明特别擅长讲故事,他为这个活动准备了一个超级精彩的故事。
但是叔叔没有选他,小明觉得很委屈,这就像有了异议。
小明就去找叔叔啦,他跟叔叔说:“叔叔,我准备了一个特别好的故事,我很想在活动里讲给大家听。
”叔叔开始的时候说已经选好人了。
但是小明没有放弃,他就给叔叔讲了一小段他的故事。
叔叔听了之后,觉得小明讲得真的很棒,就又给了小明一个参加的机会。
所以呀,当我们觉得执行裁定有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勇敢地去提出我们的想法,就像我和小明一样。
我们要说出自己的理由,举一些例子,让别人能明白我们的想法。
执行复议申请书(精选3篇)
执行复议申请书(篇一)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女,日出生,汉族,联系地址:****.复议被申请人:******,住宅地为。
复议恳求:******依法撤销市区(X)第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是错误的,应当适用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
而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规定。
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二、原审法院在没有鉴定的状况下,以申请复议人未供应相应证据为由认定复议申请人为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所谓被冒名股东,是指虚构法律主体或盗用他人名义登记股东。
被冒名股东从未作出过持有股权的意思表示,不应被视为法律上的股东,不应给予其股东权利,更不能追究其股东责任。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其次十九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担当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恳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担当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执行裁定结果复议申请书
执行裁定结果复议申请书尊敬的贵公司:我是某某公司的法务部负责人,特此向贵公司提交一份执行裁定结果复议申请书。
根据我公司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我公司在某项目中为贵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服务。
然而,根据最近接到的贵公司的通知,我公司在该项目中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并要求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针对贵公司的指控,我公司对此表示异议。
根据我公司的了解和调查,我公司在该项目中并未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责任。
因此,我公司坚决不同意贵公司的指控,并要求对执行裁定结果进行复议。
为了充分展示我公司的观点和证据,我公司特向贵公司提交以下复议申请:1. 首先,我公司要求贵公司提供详细的违约指控事实和证据,以便我公司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调查。
只有在了解清楚贵公司的指控后,我公司才能针对性地提供合适的辩解和证据。
2. 其次,我公司要求贵公司提供执行裁定结果的相关文件和材料,包括裁定书、相关通知和决定等。
这样,我公司才能全面了解执行裁定结果的内容和依据,以便针对具体的裁定结果提出复议。
3. 此外,我公司还要求贵公司提供执行裁定结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保执行裁定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只有在明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我公司才能对执行裁定结果进行全面的复议。
我公司对贵公司的指控表示强烈的异议,并要求对执行裁定结果进行复议。
我公司希望贵公司能够提供详细的违约指控事实和证据、执行裁定结果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执行裁定结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便我公司能够全面了解并针对性地提出复议。
我公司将视贵公司的回复情况,积极配合复议程序,并将充分展示我公司的观点和证据,以期获得公正的裁决结果。
再次感谢贵公司的理解与支持,期待尽快收到贵公司的回复。
此致。
执行复议申请书7篇
执行复议申请书7篇第1篇示例:执行复议申请书尊敬的xxxxx先生/女士:我以xxxxx的身份向贵单位提交执行复议申请书。
兹申请如下:一、执行事实和理由:1. 根据《xxxxx法》第xxx条的规定,贵单位对于xxx事项的执行存在明显的不当之处,具体细节如下:(1)xxxxxxxx。
2. 对于上述不当之处,我作为当事人提出了xxx申诉,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贵单位未能合理、公正地对待我的申诉,没有给予充分的听证和审查,致使我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
3. 我在此申请执行复议,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贵单位重新审视执行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并进行合理的处理。
二、申请说明:1. 本申请书是在我对贵单位执行不当行为提出申诉后的必要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2. 本申请书所述事项的执行对象是我本人,贵单位应充分听取我的意见和解释,并保证申诉的合理、公正和透明。
3. 根据《xxxxx法》的规定,我有权对贵单位的执行不当行为提出复议,贵单位有责任进行合理、公正的审查和裁决。
三、申请要求:1. 请贵单位立即对本申请书所述的执行不当行为进行复议,确保公正、合理和透明。
2. 请贵单位调查和核实我所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合理、公正地判断执行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3. 请贵单位尽快对本申请书的复议申请做出书面答复,并告知处理进展和结果。
本申请书所述事项属实,本申请书真实、合法、合规,代表本人意愿,愿意接受贵单位的调查和审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此致敬礼!第2篇示例:执行复议申请书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申请人XXX,本人因XXX案件于XXX年XX月XX日被判决XXX,现就此案向贵院提出申请复议,希望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我对本案的判决结果深感不满,理由如下:我认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未能充分考虑案件的事实及证据,对本案的定罪和量刑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的关键证据未能得到充分的调查和审理,对我的辩护权利也未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精选20篇)
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
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精选2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1申请人:曹xx,男,汉族,xxx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重庆市xx市胜利路48号,联系电话xxxx 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xx市人民法院缺席审理,作出(20xx)永民初字第xxx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贵院依据(20xx)永民执第xxxx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一、裁定中止执行(20xx)永民执第xxxx号裁定书;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20xx年,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申请人财产及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害。
经到贵院了解,方知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20xx)永民初字第1683号审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
从xxx年12月9日(原告称申请人借款时间)至20xx年10月19日(原告发催款通知书时间),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模板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模板一、申请人信息咱就是申请人啦,名字就叫[申请人姓名],性别[申请人性别],年龄[申请人年龄],民族[申请人民族],住[申请人住址],咱这身份是[申请人身份,比如是某个案件的当事人之类的]。
二、申请复议的执行裁定情况1. 这个裁定是啥时候下来的呢,是[裁定作出日期]作出的,是[作出裁定的法院名称]作出的裁定。
2. 裁定的具体内容大概就是[简要概括裁定内容,比如是关于财产执行方面的某个决定之类的]。
三、申请复议的理由1. 事实方面的问题我觉得裁定里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呀。
就拿[某个事实举例]来说,实际情况是[阐述正确的事实情况],而裁定里却写成了[裁定中的错误事实表述],这差别可大了,就像把白天说成黑夜一样离谱。
还有哦,关于[另一个事实点],裁定里根本就没考虑到[相关的重要情节或者证据],这就好比做菜不放盐,味道全没了,这个情节或者证据可是能改变整个事情走向的呢。
2. 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我仔细研究了一下,裁定里适用的法律好像不太对。
这个裁定依据的是[某条法律规定],但是在咱这个案子里,根据实际情况,应该适用[正确的法律规定]。
这就像你要去北京,却坐错了去上海的车一样。
而且呀,那条[裁定依据的法律规定]在咱这种情况下有特殊的解释或者限制条件,裁定里完全没考虑到,就这么生搬硬套,肯定不行啊。
3. 程序方面的问题这裁定作出的程序好像有点问题哦。
在[某个程序环节],应该按照[正确的程序要求]来做的,但是实际却没有。
比如说应该通知我参加某个听证会之类的,我却完全没收到通知,这就像把我排除在游戏之外,我都不知道游戏规则就被判定输了,太不公平啦。
还有啊,我觉得裁定的作出有点仓促,没有充分考虑到我这边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解释,就像没等蛋糕烤熟就拿出来吃,肯定不好吃呀。
四、请求事项1. 我请求撤销原来的执行裁定啦。
这个裁定就像个错误的导航,把整个事情都带偏了,撤销它才能让事情回到正轨。
2. 希望法院重新审查这个案件相关的执行事宜,按照正确的事实、法律还有程序来作出新的裁定。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如果您对执行裁定提出异议后,被裁定驳回,你依然对裁定不服,可以申请了复议。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篇一申请人: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职务:总经理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新河路2号委托代理人:高岳松本公司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邹铸仁江西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于20XX年11月5日,收到南昌中院(20XX)洪中执字第150-1号《执行裁定书》,不能接受该裁定书:解除被执行人江西易思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杰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内的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的查封的决定,依法提出异议,南昌中院在举行听证之后于11月7日制发(20XX)洪中执异字第27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驳回裁定);驳回申请人异议,申请人不服,现提出复议申请,理由如下:一、驳回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其一、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签执行和解《协议书》第一条约定:易思杰公司应于20XX年8月31号支付最后一笔40万元给申请人,而易思杰公司自己在听证会上当庭承认其最后一笔40万元是20XX年10月才支付到南昌中院帐户,可见易思杰公司已明显违约。
为此,异议人于20XX年9月2日7日22日三次向南昌中院执行局送交恢复原判决强制执行申请书。
现驳回裁定对易思杰公司明显违约的事实不予认定,所以该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
其二、驳回裁定书认定,“易思杰公司支付最后一笔款项的义务和申请人出具工程款不足部分国家正式发票的义务,应为同时履行的对等义务”与事实不符,是在回避易思杰公司逾期支付的事实的基础上,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签执行和解《协议书》的曲解,所以该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其三、根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签执行和解《协议书》第二条第1款约定:申请人有权要求易思杰公司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如未按期支付,按原判决内容执行。
执行复议申请书范文
执行复议申请书范文【篇一:执行复议申请书】执行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九江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x复议被申请人:沈华星,男,汉族,1952年6月14日出生,住厦门市禾翔西路869号302室,身份证号:352102************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7日向九江县人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书,九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九执异字第172号执行裁定书,申请人不服该裁定,特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请求事项请求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2014)九执异字第172号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撤销九江县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开发的xx兴苑项目3单元1601室、1602室、1604室、1503室、1401室等五套住房(下简称五套住房)违规进行变价处理的相关执行裁定,对上述五套住房进行私下变卖所涉及到的错误执行行为给予纠正。
事实与理由一、九江县人民法院对五套住房进行查封、冻结时,未经送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对查封、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而上述五套住房九江县人民法院在进行查封、冻结之后,从未送达过我司,程序上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该五套住房未经合法程序选取评估机构,导致评估结论明显低于市场的正常价格行情。
九江县人民法院在选取评估机构的前一天晚上才通过短信通知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第二天早上到场选取评估机构,被执行人明确表示人在外地赶不回来,往后推一天就行,然而九江县人民法院仍然无视被执行人的合理请求,于第二天与申请申请执行人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最终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同时,申请人也就评估结果向九江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不服评估结论的意见书,九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未作任何答复。
三、九江县人民法院在上述五套住房两次流拍后,未经公告直接私底下进行变卖,该执行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对被查封、冻结的财产直接进行变卖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第三次流拍之后,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未同意以物抵债的前提下,经法院对外发出变卖公告,进行公开变卖。
执行复议申请书3篇
执行复议申请书3篇执行复议申请书一: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安徽科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桐城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五复议被申请人:李四,男,1963年12月18日生,汉族,住合肥市南一环59号,身份证号码:340123219621232323。
复议请求:依法撤销安徽省**人民法院作出的(XX)**执异字第00028号、(XX)**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一、原审法院作出的(XX)**执异字第00028号裁决程序不合法。
申请人于XX年10月19日收到**人民法院(XX)**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XX年10月25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并向该院立案庭提交了书面材料。
该院于XX年11月2日向申请人发出立案受理通知书,XX年12月24日组织听证,XX年1月15日作出(XX)**执异字第00028号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九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第十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
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本案中,***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人异议52日后才组织听证,听证结束21日后才做出裁决,整个执行异议审查历经80多日,期间承办人未提出和办理任何延期申请。
诚然该院无视法律规定自行决定审理期限,其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原审法院作出的(XX)**执异字第00028号、(XX)**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错误的。
原审法院在(XX)**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中写到“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安徽科剑股份有限公司有工程款收入”但申请人自始至终未见任何证据证明其事实,其查明的“有工程款收入”应属主观猜测,毫无事实依据。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六篇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六篇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范文1一、马上执行法律制度原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执行申请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纷纷提出执行通知就是逃债通知,剧烈要求立法者取消该项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时虽然没有取消该项规定,但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躲避执行,即在民事诉讼法第216条增加其次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马上实行强制措施。
这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马上执行法律制度。
马上执行是指执行员接到执行申请书或者移交执行书,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发觉被执行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可以不受执行通知的限制,马上实行执行措施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马上执行可以有效地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或者损毁财产,爱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惩治被执行人的赖债行为,执行人员应当充分合法地运用马上执行法律制度。
(一)马上执行的启动启动马上执行要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
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并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权利义务,权利人最关注自己权益的实现,申请执行人最清晰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也最能发觉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
因此,启动马上执行应由申请执行人申请,以书面申请马上执行为主,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记录在案,由申请执行人签名。
状况紧急时,申请执行人还可以用传真或者电话向执行员报告。
执行员收到马上执行申请,要在第一时间向执行机构负责人报告,并马上实行执行措施掌握被执行人财产。
(二)马上执行的导诉执行员收到执行案件,把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作为落实“一心为民,司法公正”的详细措施,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导诉,若是发觉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准时向执行法院报告。
全国法院系统应当建立执行财产举报中心,要为执行人员解决专用通讯经费,保证执行干警的移动电话随时开机。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3篇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3篇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一:刘永桂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刘永桂(又名刘永贵、刘十美),男,20xx 年6月5日出生,汉族,宁乡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宁乡县大屯营乡六里村石湖塘组。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
理由如下: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永桂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永桂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刘永桂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永桂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
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宁乡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刘永桂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
刘永桂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宁乡法院在宁乡电力局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刘永桂未上班,是因为宁乡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刘永桂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刘永桂与宁乡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执行案件复议申请书
执行案件复议申请书尊敬的复议机关:我想先说说这个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这个案件对我来说那可太重要啦,就像我生活里的一个大坎儿一样。
事情是这样的,在原来的执行裁定里,我觉得很多事实都没有被调查清楚。
比如说,关于财产的认定。
我有一些财产是有着特殊用途和来源的,可在执行裁定里就被一股脑地当作可执行财产了。
这可把我急坏了呀,那些财产有的是我准备用来做小生意的启动资金呢,要是被执行走了,我的小梦想可就破灭了。
而且呀,在执行的程序上,我觉得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我就像个被催着走的小绵羊,很多时候都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儿,程序就往前走了。
我也知道执行案件得讲究效率,可是也得让我这个当事人心里明白呀。
我本来就被这个案子搞得晕头转向的,结果在程序上还感觉自己像是被推着往前走,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我再跟你们讲讲我的委屈。
我一直都是个本本分分的人,努力工作,努力生活。
这个案子的出现就像一场暴风雨,把我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
我不是想逃避责任,如果我真的是应该承担的,我肯定不会推脱。
可是现在这样不清不楚的,我心里就像堵了一块大石头,难受极了。
我觉得我在这个案件里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法律是公正的,我一直都这么相信。
所以我希望在复议的过程中,你们能够重新审视这个案件。
仔细地去调查那些没有被弄清楚的事实,看看那些被认定为可执行的财产是不是真的合理。
也重新检查一下执行的程序,看看是不是真的符合规定。
我呢,也愿意积极配合复议工作。
你们需要我提供什么证据呀,材料呀,我都会尽快地准备好。
我就盼着你们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把我从这个迷茫又委屈的状态里解救出来。
我对复议充满了期待。
我知道你们肯定会认真对待我的申请的,就像阳光总会照到黑暗的角落一样,我相信你们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让我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
我真的不想再被这个执行案件搞得心力交瘁了,希望你们能理解我的心情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具体日期]。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模板)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篇一:不服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2不服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王杰,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临泉县人,初中文化,个体户,住临泉县泉河北豆腐巷。
申请人:李晓伟,男,1962年6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临泉县人,个体户,住临泉县泉河北豆腐巷。
申请人:张伟,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临泉县人,职工,住临泉县环城东路141号1栋3户。
申请人:祝明,男,1962年出生,汉族,临泉县人,本市颍州区农行干部,住临泉县人民东路131号。
申请人于201X年11月日收到阜阳中院(201X)阜执监字0052-2号《执行裁定书》,不能接受该裁定书,撤销本院201X年7月10日作出的(1995年)阜中法执字第40号民事裁定中关于座落于颍州北路物资综合楼108号房产抵给申请执行人的决定,申请人不服,现提出复议理由如下:一、本案中的赵文江、赵文涛、刘光、周福兰、吕振兰不应是异议人,也没有资格提出异议。
异议人所提及的房屋其产权是临泉县物资联合开发总公司的,有证据佐证[即临泉县泉区人民法院在给时任临泉县物质公司负责人刘长淮的通知(199年7月17日)。
]既然该房屋是市物资联合开发总公司的,那么牙防所就无权进行任何处分和转让,显然异议人称是从牙防所购买是无稽之谈。
通过本案的阅卷,异议人称在1997年取得所住房屋的产权证更是无中生有,早在1997年异议人所称的房屋已被有关机关予以查封,查封期间又是怎样取得的产权证?其实质上异议人与牙防所仅仅是一个书面上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已,也就是说异议人与牙防所之间只存在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产权证才是物权的凭证,由于异议人不持有所有争议房屋的产权证,显然异议人与临泉县华盛物质开发有限公司(临泉县物资联合开发总公司)与牙防所之间的土地行政纠纷没有任何关系。
执行复议申请书范文
执行复议申请书范文篇一:执行复议申请书执行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九江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X复议被申请人:沈华星,男,汉族,1952年6月14日出生,住厦门市禾翔西路869号302室,身份证号:352102************申请人于XX年11月17日向九江县人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书,九江县人民法院作出(XX)九执异字第172号执行裁定书,申请人不服该裁定,特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请求事项请求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XX)九执异字第172号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撤销九江县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开发的XX兴苑项目3单元1601室、1602室、1604室、1503室、1401室等五套住房(下简称五套住房)违规进行变价处理的相关执行裁定,对上述五套住房进行私下变卖所涉及到的错误执行行为给予纠正。
事实与理由一、九江县人民法院对五套住房进行查封、冻结时,未经送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对查封、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而上述五套住房九江县人民法院在进行查封、冻结之后,从未送达过我司,程序上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该五套住房未经合法程序选取评估机构,导致评估结论明显低于市场的正常价格行情。
九江县人民法院在选取评估机构的前一天晚上才通过短信通知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第二天早上到场选取评估机构,被执行人明确表示人在外地赶不回来,往后推一天就行,然而九江县人民法院仍然无视被执行人的合理请求,于第二天与申请申请执行人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最终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同时,申请人也就评估结果向九江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不服评估结论的意见书,九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未作任何答复。
三、九江县人民法院在上述五套住房两次流拍后,未经公告直接私底下进行变卖,该执行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对被查封、冻结的财产直接进行变卖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第三次流拍之后,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未同意以物抵债的前提下,经法院对外发出变卖公告,进行公开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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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3篇
(1435字)
申请人西安xx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x号,企业性质新加坡独资,电话xx;
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陕西xx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陕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西安市尚德路68号(虚假),实际地址南关正街泛美大厦xx室,企业性质有限公司,电话 xx;
法定代表人杨xx,电话 xx。
申请人因不服新城区人民法院(XX)新法执字第xxx号终结执行的裁定。
认为该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
一. 本案作为执行依据的支付令已经生效。
1. 债务人已非正常经营。
新城法院送达支付令时,因债务人提供的公司地址虚假,按照其注册地址无法送达,从而证明其公司已经非正常经营。
2. 债务人已着手逃避债务。
从工商局调取的债务人新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显示,该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均为债务人陕西泛美施工程纤维有限公司的股东刘x、刘x,证明其公司股东为转移资金、逃避债务,一起串通进行虚假地址变更。
3. 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
审判员后来在债务人原公司注册办公地(泛美大厦)找见股东刘x,其拒收支付令后被留置送达;公司的副总经理刘x拒收支付令后也被留置送达。
故本案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事实清楚。
因此,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既没有在15日内清偿债务,也没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及公司变更情况,(XX)新民督字第xx号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应对其蔑视法律的不负责任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故支付令合法生效,执行局应认真予以执行。
二. 债务人执行中称其名称变更不应影响本案的执行工作。
首先,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支付令后,没有在
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公司名称变更的事实。
对此,债务人理应承担其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法律责任。
其次,我公司诉前曾到陕西省工商局档案室调取债务人备案资料,内容显示债务人名称并未变更,仅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变更为刘x,公司地址由南关正街的泛美大厦变更为尚德路68号。
所以我公司已经履行诉前注意义务,所以才确定到新城法院诉讼。
第三,债务人陕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名称虽然变更为陕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但债务人主体没有变更,清偿债务的还款责任也未更改。
且执行中债务人均表示同意还款,执行部门应依法裁定变更本案债务人的名称,这不仅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实体权利,也符合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条的立法精神。
现执行机构无视债务人予以还款的书面认可,仍简单、草率地决定终结本案执行,无异是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有违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处理案件的司法原则。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规定:“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
人。
”因此,无论是在审判还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名称的变更均不影响执行机构对债务人的执行。
尊敬的法官,本案债务人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已采取欺骗手段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xx,经执行法官询问杨xx,其称自己是农民,从未参与债务人经营,也未接管债务人一文一纸,更不知道本案的情况。
显然债务人是在蔑视法律有意阻碍人民法院执行。
为了净化西安的投资环境,敬请贵院依法撤销新城区人民法院(XX)新法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使债务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此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西安xx有限公司
代理人李亚林
(519字)
复议人(被执行人):彭汉铭,男,1959年7月30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柳州市柳邕路二区1号4栋1-4-1号。
申请执行人:任素华,女,1954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物业,住柳州市柳江路北一巷18号。
被执行人(复议人之妻):林菁,女,1974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柳州市红阳路云岭区111号。
被执行人:覃少华,女,1951年2月20日出生,汉族,柳州市人,住柳州市灯台区水南路84号金桃园1栋1单元201室。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XX)南执异字第14号执行裁定书特申请异议,请求中级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位于柳州市柳邕路二区1号4栋1-4-1号的房产是复议人生活所必需最后一套亦是唯一一套居住房产,法院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其合法居住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因此,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复议的事实和理由,撤销原裁定结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行为,以示公正。
此致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