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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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恶性伤医事件,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切实保障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一下简称《通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按照《通告》要求,从全市社会稳定出发,结合实际,形成由司法、公安、行政为主,多部门介入、专业性调解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优化医疗事业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依法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事件,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极端行为和借医患纠纷进行打、砸、堵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领导
由综治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公安机关对“医闹”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案件,依法查处;司法部门指导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医患双方调解处理纠纷,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做好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主动牵头医疗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宣传、民政等部门也要充分
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任务目标
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制度,通过落实打、防、整、建等整治措施,建立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长效机制,为创建“平安医院”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二是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三是医疗机构应当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及医务、保卫等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广泛张贴,要通过板报、宣传栏、宣传册、电子传媒及平面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通告》,广泛宣传《通告》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通告》的社会知晓率。
(二)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要以《通告》的贯彻执行为契机,积极配合同级公安机关,指导辖区医疗机构按照《企事
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医疗机构要加强保卫机构和安全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加强相关人员保卫技能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三是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要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加大内部安全检查和巡查防范力度,严格昼夜巡查制度,要加大门急诊、病房巡视力度,增加巡视密度,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公安机关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医疗机构要提供办公场地(以便于和保卫工作联动协调为原则),安排常驻警务人员,明确警务室工作职责。继续完善医院警务室建设及“警院共建”工作机制。一是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坚持做到“三优先”, 即优先出警、优先受理、优先查处。加大打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坚持快速反应,先期处置,努力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执法活动,重点打击有组织的“医闹”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发现有黑恶势力参与其中的,坚决依法予以铲除,保持强大的“严打”震慑力。三
是对《通告》中所涉的“1、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2、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3、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4、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5、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6、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7、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七类违法犯罪行为,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彰显执法权威。
(四)司法为主导,全面推进三调联动的综合整治措施。司法部门指导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医疗纠纷调处机构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医患双方调解处理纠纷,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做好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机制,着眼长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最终目的,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长效机制。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和氛围。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协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将正常处理医疗纠纷的有关法律规定、基本程序和要求、理赔程序和标准等形成宣传方案,在医院广泛
宣传,提前告知,使患者和群众在医疗过程中也能接受必要的法律法规教育。同时,宣传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抓紧研究制定应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处置办法和方案,把握宣传舆论的正确、真实的导向。二要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就应对医疗纠纷的程序、可能发生的情况、应对办法和处置手段、各自责任和相互配合等方面,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应急反应机制。三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加大教育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抓好规范服务,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医患和谐关系;建立迅速的信息反馈机制,实事求是,主动回应,让社会了解纠纷的真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加强督导,完善考核和问责机制。各有关部门都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切实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治安秩序。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医闹”等不良现象,对于处置不力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因医疗纠纷给造成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上访事件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单位负责制订本单位内部医疗纠纷处理预案、问责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