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一、调整收入分配结构1.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通过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实现收入的合理分配。
2.提高工资基准线根据行业和地区的特点,适当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基准线。
平衡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设立绩效奖金和福利补贴设置绩效奖金制度,对取得突出业绩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热情。
同时,设立福利补贴制度,如职工福利、职工子女教育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员工的基本福利权益。
二、优化收入分配机制1.建立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成立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委员会,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并进行公开及时的公告。
在工资分配过程中,注重二次分配,即将工资分配结构合理化,确保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2.实行灵活的薪酬制度根据工作量、绩效、技能等因素,制定灵活的薪酬制度,使各类岗位的薪酬能够更好地体现其价值。
同时,允许员工灵活加班,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三、加强监督与评估1.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对绩效考核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2.加强财务审计和考核评估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确保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按照规定进行。
定期开展收入分配考核评估,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3.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社会监督,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建立举报机制,对违规分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和加强监督与评估,可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部门:为了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现将《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六年六月二十日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题1、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2、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3、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观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二、关于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一)公务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
1、公务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例如,1996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年。
2、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3、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7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人事厅、财政厅拟定的《河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抓紧做好增资兑现。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省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统筹协调,妥善解决。
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一经发现,必须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有关人员,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六年十月十九日河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二○○六年十月八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篇一: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文件鄂人[20XX]18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XX年11月27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限于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中20XX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绩效工资资制度有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任职年限,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人部发[2006]59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06.06.21【实施日期】2006.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及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国务院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察、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以、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范围。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公正透明的收入分配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2.坚持调整优化收入分配结构,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3.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坚持与市场化相结合,适度提高经济待遇水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和贡献相适应。
5.坚持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标准和政策措施。
二、目标1.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2.逐步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励人员积极投入工作。
3.创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措施1.完善收入分配标准体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学历、工作经验和岗位重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收入等级和待遇水平。
2.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将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
绩效考核应包括工作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全面客观的评估工作人员的绩效表现。
3.加强薪酬公开和信息公开,确保薪酬的公平公正,避免隐蔽性的薪酬分配。
4.完善福利待遇制度,包括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福利。
在合理提供福利待遇的同时,要实行公平公正的分配,避免福利待遇过高,造成资源浪费。
5.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建立健全透明的税收制度,保证税收的公平公正,减轻工作人员的税负。
6.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能力水平。
7.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激励和奖励机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对于工作不力、不称职、不适任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及时纠正或调整。
8.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苏人通[2007]1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省有关部门: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6]3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6]322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建制成人高等学校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举办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但由学校派遣到校办企业工作,现仍属学校事业编制、工资关系仍在校内的工作人员,列入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一、背景与意义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事业领域中不可或缺的组织形式,为社会提供着教育、医疗、文化、科研等重要的公共服务。
然而,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薪酬不公、待遇不透明等,导致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其获得感和满意度,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二、目标1.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
三、内容1.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将业绩、能力、行为等因素纳入考核范围,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透明,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补贴。
2.完善职务聘用制度。
建立岗位分类和职务评聘制度,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路径,将职务晋升与个人能力和贡献相挂钩,形成一种合理的职业发展机制。
3.建立多元化收入分配机制。
除了基本工资,还应注重发挥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金、补贴、福利待遇等激励手段的作用,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益、贡献等因素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4.加强工资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工资水平的调整,确保工作人员的收入跟上通胀水平,维持其合理的生活水平。
四、实施措施1.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目标和内容,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工作流程等。
2.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并推动的顺利实施。
3.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了解收入分配制度的意义和目标,增强参与的积极性。
4.建立监督机制。
组建监督员团队,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篇一: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XX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G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部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增挂企业”牌子”)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两头占”。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案后再研究确定。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
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下同)。
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附表
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附表篇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人薪〔20XX〕30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将《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久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他各项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5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发[20XX]8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一)实施范围。
凡纳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核算事业编制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二)人员对象。
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制度改革范围的人员对象是:20XX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100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100号一、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后,级别工资如何晋升?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由副司长晋升为司长的,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关于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级别高定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的其他情形,均按照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的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
相当于上述机构司长、副司长职务的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参照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工资。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能否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不能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
三、新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是否能同时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所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如晋升后的职务高于巳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以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层次为基础,按规定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如晋升后的职务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相同,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不变;如晋升后的职务低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均不变。
四、公务员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和符合“滚动升级”条件增加工资在同一时间的,如何增加工资?“滚动升级”是指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确定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l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人分配制度改革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意见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二oo六年十月八日)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实施范围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7jw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事业单位.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岗位工资的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1.专业技术人员.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管理人员.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厅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3.工人.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的具体办法,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薪级工资的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观,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件l至3).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套改,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末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攻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亍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足学制计算.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三)绩效工资的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具体意见另行下达.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四)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三、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四、正常调整工资办法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1月起执行: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五、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国家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事业单位主要领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机制.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六、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建立工资分配管理体制.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主要负责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政策和工资标准,对各类事业单的收入分配进行政策指导和宏观管理,合理调控地区间、部门间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收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控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和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完善事业单位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资金管理政策,将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调控范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三)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设立专门帐簿进行核算管理.事业单位发放给工作人员的收入一律纳入专门帐簿核算,不得帐外列支.事业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四)严肃收入分配纪律.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入轨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要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能,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反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政出多门、资金渠道混乱的现象,维护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七、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耒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对在县直单位工作的高定一级,在乡镇工作的高定两级.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技术工人学徒期间的工资待遇为第一年570元、第二年590元;学徒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技术工5级和薪级工资3级标准.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生,第一年执行590元.一年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技术工5级和薪级工资3标准,高职高专及及以上毕业生第一年执行655元.一年期满合格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技术工5级和薪级工资6级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工人熟练期一年,其熟练期间的工资待遇为570元;熟练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岗位工资普通工和薪级工资1级标准.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对于个别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可适当延期定级.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三)其他新聘用人员,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八、相关政策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二)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固定过1档工资的,在套改薪级工资的基础上可高定1级;已固定过2档及以上工资的,可高定2级.仍在执行浮动工资的人员,浮动工资的时间可连续十算.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三)军队转业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薪级工资.如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工资.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五)这次套改增资,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暂时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六)事业单位末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原聘岗位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作为计发生活费待遇的基数,其计发比例行仍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七)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仍保持荣誉的,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曾经高定过两个及以上工资档次的,可高定再个薪级;曾经高定过一个工资档次的,可高定一个薪级.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过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薪级.7jw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九、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乱开“口子”,擅自放宽套改条件.对违反政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套改工资,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事业单位其他人员报省人事厅审批,其他有关工资的处理,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各省辖市的工资审批问题,由各地自行研究确定.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附件: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薪级套改表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薪级工资套改表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3、事业单位工人岗位薪级套改表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7jw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篇一: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XX】111号各市、县(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厅、局、办人事(干部)部门,各人民团体: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岗位设臵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事业单位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这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XX?70号)、《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XX?8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85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臵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113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高等学校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建制成人高等学校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举办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但由学校派遣到校办企业工作,现仍属学校事业编制、工资关系仍在校内的工作人员,列入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高等学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高等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9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附表一至三)。
高等学校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教授一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教授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教授三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教授四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教授一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教授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教授三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讲师一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讲师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讲师三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教一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教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分析二、目标1.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实现绩效与收入的直接关联。
2.加强激励机制,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3.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4.确保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三、措施1.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指标和评价体系,将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并设置适当的绩效奖励机制,激励优秀员工。
2.调整薪酬结构。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引入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激励措施,形成合理的薪酬结构,并与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才能相匹配。
3.明确收入分配原则。
遵循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则,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减少收入差距,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4.优化福利待遇。
在薪酬制度的同时,应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健康保险、培训机会等,以提高员工的整体满意度和幸福感。
5.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四、预期效果1.员工积极性提升。
通过绩效奖励机制的引入,将优秀员工明显激励,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劲。
2.事业单位运行效率提升。
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平性得到提升。
通过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减少收入差距,并提供福利待遇,改变过去的薪酬不公和不透明现象,确保员工对制度的认可和满意度的提升。
五、实施路径和建议1.制定实施计划。
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表、责任人、具体任务等,确保稳步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提升员工对的认识和支持度,增强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
3.监督的执行情况。
建立定期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总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员工积极性、服务质量和公平性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4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制定了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绩导向,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同劳动成果相对应。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基本收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推动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3.逐步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快事业单位的和发展。
二、举措:1.完善岗位分类与岗位工资制度(1)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类体系,将各个岗位划分为不同级别和薪资档次,确保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与工作责任相匹配。
(2)优化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专业技能要求、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完善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制度(1)建立科学、客观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和成果,综合评估工作绩效,并将其作为决定绩效奖金的重要依据。
(2)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绩效奖金激励,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1)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享受相应的收入分配。
(2)推广股权激励和分红制度,通过股权或分红方式,让工作人员分享事业单位的发展成果。
4.加强对高收入者收入分配的监管和纳税管理(1)建立健全高收入者收入分配监管机制,严格限制高收入者收入增长速度,有效避免高收入者过度获利。
(2)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管理力度,防止高收入者通过合法手段规避税收,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
三、实施保障:1.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意识和理念,增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完善工资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的工资发放机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12级 8级 4级 1级
C、工勤技能岗位 一级 26级 二级 20级 三级 14级 四级 8级 五级 2级 普通工起点薪级 1级
(三)绩效工资 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资 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地区附加津 贴纳入绩效工资 (四)津贴补贴 体现对苦、脏、累、险及其他特岗政策倾 斜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岗位工资 1、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 1-4级 副高 5-7级 中级 8-10级 助理级 11-12级 员级 13级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初中毕业生:570 高中、中专:590 大专:655 本科:685 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硕士学位:710 硕士研究生初期工资:770 博士研究生初期工资:845
上述人员见习或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 初中:1级 高中、中专:2级 大专:5级 本科:7级 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硕士学位:9级 硕士研究生:11级 博士研究生:14级
(二)薪级工资 按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所聘岗位套改 套改年限: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 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 任职年限: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 年限 套改年限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所聘岗位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
(三)绩效工资 国家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并制定实 施意见 (四)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施 仍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工人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试用期,试用期 满后,实行不同时间的见习期。期满后对 应不同工资待遇。
六、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 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二)国家级或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 者套改薪级可高定2级或1级
谢谢各位的光临!
(二)薪级工资 A、专业技术岗位:65个薪级 一级岗: 39级 二-四级岗: 25级 五-七级岗: 16级 八-十级岗: 9级 十一-十二级岗:5级 十三级岗位: 1级
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8)
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现就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机制健全、关系合理、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管理运行体系,促进事业单位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探索事业单位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坚持改革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严肃分配纪律,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部门的工资管理职责,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促进形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相适应,统筹兼顾,妥善处理与相关群体的利益关系,慎稳推进改革。
二、结合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一)认真做好清理核查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
全面清理核查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
对清理核查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二)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各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绩效工资总体水平。
根据合理调控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差距的需要,确定当地事业单位本年度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得高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