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三改一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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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三改一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布局,降低煤炭使用量,提升清洁能源利用率,从源头上减轻煤炭散烧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切实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X省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安排部署,X年全市要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推广力度,推进空气能、光伏、电能、X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取缔或改造城中村、城郊村、社区土灶、土炕、小火炉等50000户以上。其中X区、X区各10000户以上;X谷县、X县各8000户以上;X县、X县、X县各5000户以上。

二、实施原则

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燃煤散烧污染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洁净煤)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实施,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县区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土灶、土炕、小火炉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三、组织实施

(一)前期阶段(3—4月)。

1.宣传动员(3月)。市环保局邀请环境污染治理公司和相关企业举办X市环境治理新技术新产品展销暨污染防治项目推介会,推介清洁能源改造新技术新产品,对接洽谈改造项目。各县区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并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宣传,

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知力度,争取商户、群众对“三改一补”工作的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前期工作(4月)。各县区要彻底摸清当前辖区内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土灶、土炕、小火炉数量和使用情况,对群众采暖现状以及土灶、土炕、小火炉改造需求、拟采用的改造方式等情况进行调研核实,制订详细的改造方案并进行论证,合理分解任务后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实施阶段(5—10月)。各县区按照各自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督促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快改造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各县区组织对土灶、土炕、小火炉改造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收集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市环保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对县区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排名通报,确保顺利完成既定任务。

四、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X供电公司。

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为成员的“三改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导全市“三改一补”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三改一补”工作,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全市“三改一补”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县区推进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市财政局负责市级“三改一补”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的下拨和监管;市建设局负责燃气管网和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的建设审批;市供电公司实施“三改一补”重点区域配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满足电供暖设施用电需求。各县区要制定改造计划方案,确定每月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对完成时限和完成质量作出承诺,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保障。“三改一补”资金采取居民农户自筹,县区补贴,市级奖补的方式解决。市、县区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清洁取暖的各类奖补激励政策,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对城郊、县城和农村清洁取暖给予奖补激励。

(四)加强督查问责。各县区要加大“三改一补”改造项目的督查力度,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市政府“三改一补”工作领导小组要实行“三改一补”工作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排名靠前的县区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县区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10月底未完成市上下达任务,影响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县区,市政府将严肃问责。

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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