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业主(管理人)用电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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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业主(管理人)用电安全告知书
各位出租屋业主、管理人:
近年来,城中村出租屋成为触电事故高发区,给业主和承租人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依照《电力法》《供电监管办法》《××省供用电条例》《××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屋业主、管理人(管理人包括经业主同意转租、受业主委托出租或者管理出租屋的机构、人员)作为出租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用电安全管理法定责任和义务:
一、出租屋业主、管理人用电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保障出租屋内用电设施、设备,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二)出租屋业主、管理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取得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或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CMA认证)的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务资质)的单位对出租屋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完成隐患整改,整改完毕,应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没有用电安全隐患,方可出租。出租时,应向承租人出具检测报告;
(三)出租的房屋应符合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应遵守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四)应与承租人签订用电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用电事项及各自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
(五)定期对出租屋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房屋是否接有地线;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标准;房间线路是否老化、损耗等,并做好检查记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六)发现出租屋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和承租人违法用电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同时向出租屋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七)定期督促承租人开展出租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提高其安全用电意识;发现承租人自行配备家用电器时,要求其委托专业人员安装并检查线路,必须保证电器接有地线;
(八)配合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并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定期对出租屋内用电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管理,严禁私拉电线或私接电炉、“热得快”;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
(十)进行涉电相关的装饰装修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个人或单位负责安装,并对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电安全管理职责。
二、出租屋电气线路安装基本要求
(一)电气线路安装工程的承揽人,应持有有效的电气施工
资质,并为其所承揽的安装工程质量负责;
(二)入户线全部采用套管或线槽保护,增大线径截面满足用电负荷容量要求并适当超前;
(三)电源入户处加装重复接地装置,分表箱后加装专用接地线,确保用电采用单相三线入户,满足低压配电系统接地要求;
(四)入户总电箱、分表箱内或每户分配电箱内加装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时限等应相互配合,实现分级保护;
(五)配电箱内应配置断路器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及空调、电炊具、电热水器等专用的电源插座回路,且断路器、电表与电气线路容量相匹配;
(六)厨房的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应使用专用回路,且不宜采用同一回路。
具体实施标准参照《农村住宅电气工程技术规范》DL/T5717-2015执行。
三、出租屋业主、管理人不履行用电安全管理义务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
(一)停止供电
出租屋业主、管理人不履行用电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供电企业有权停止供电。
(二)禁止出租
出租屋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如出租屋内电气线路、电
器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接地保护、未按规定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禁止出租。
(三)经济赔偿
出租屋业主、管理人不履行用电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行政处罚
1.擅自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如出租屋内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接地保护、未按规定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的房屋出租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罚款,无法查清违法所得的,按同地段指导租金标准计算;
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责任人违反用电安全管理义务,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除应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事故等级对责任人
处以20-2000万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刑事责任
1.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未履行用电安全责任,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出租的房屋违反有关用电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明知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未采取相关措施导致该结果发生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