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桂发改环资〔2021〕1200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桂发改环资〔2021〕1200号贵港市发展改革委:报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查〈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贵发改报〔2021〕59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评审,现就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020-450000-44-02-008671,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大成园区。
建设规模为2台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CFB),容量分别为75吨/小时、150吨/小时;配套建设2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分别为7.5兆瓦、15兆瓦,总装机规模22.5兆瓦。
建设内容包括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岛、除尘除渣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油罐区及油泵房、主控楼、水处理车间、循环冷却水系统、干煤棚、上煤系统等。
项目计划于2022年8月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得超过33448.77吨标准煤(当量值)/23816.75吨标准煤(等价值),原则上通过节能挖潜解决,计入贵港市能源消费总量中。
其中,由贵港市通过节能挖潜解决23816.75吨标准煤(等价值)。
项目全厂热效率不低于84.31%、单位供电标煤耗不高于189.95克标准煤/千瓦时、单位供热标煤耗不高于39.59千克标准煤/吉焦;单位增加值能耗不得高于1.702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等价值)。
三、建设单位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及有关能效标准和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工业园区高压输电线路迁改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工业园区高压输电线路迁改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发布时间:2022-08-17T07:36:12.430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2年第4月第7期作者:甘召山[导读] 随着贵港市产业园区不断发展,园区内企业生产生活方面用电量都在不断增加,电力资源为产业园区的运转提甘召山贵港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摘要:随着贵港市产业园区不断发展,园区内企业生产生活方面用电量都在不断增加,电力资源为产业园区的运转提供着保障。
高压输电线路可满足各个工业园区的电力供应需求,其中不少会涉及企业生产及民众生活等各个方面,为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确保引进项目落地建设,同时进一步保障园区电力资源的良好输送及安全使用情况,需要保证整体线路施工达到国家安全控制要求,在此背景下,开展园区高压输电电路的迁改工作是有很大的意义的,可以很大程度上完成电网的升级。
基于此,本文针对工业园区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的管理内容进行说明,并且对于技术相关的内容和相关的管理措施进行阐述,提出了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高压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措施引言高压输电线路的施工质量决定了电力系统能否平稳运行,为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需要在施工期间按照相关管理原则严格进行管控,由于施工期间出现的问题情况涉及多个方面,应及时定制相关措施进行强化管理。
高压输电线路的施工质量与质量控制工作必须同时开展,才能为后续电力供应的平稳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但由于园区外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园区高压输电线路迁改施工中往往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本文对园区高压输电线路迁改施工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对应的妥善解决措施,希望能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1贵港市产业园区高压线杆迁移的情况近几年涉及园区高压线杆迁移项目较多,主要有下几个: 序号名称迁改内容1 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110KV太南线高压电杆线路迁改工程新建线路长度为1.45km,双回路钢管杆10座。
拆除原线路24号塔—29号塔段线路长1200米,共5基。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3•【字号】贵政办[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通知(贵政办〔201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全面实现。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为加快全市工业园区的发展步伐,更好地发挥园区的载体和平台作用,特制定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2014年,全市各工业园区完成2-3平方公里的核心建成区,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20家,新增产值超10亿元企业2家,2012年五大工业园区各引进1个税收超亿元项目。
力争将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培育成为产值突破100亿元的园区。
(一)经济总量目标2012年,全市实现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260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69亿元,平南县工业园区48亿元,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49亿元,贵港江南工业园区45亿元,贵港(台湾)产业园49亿元;工业增加值78亿元,同比增长10%;上缴税金11亿元,同比增长10%。
经济增长主要支撑点:1.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中联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新权业陶瓷新上2条生产线,灵海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大成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高贵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预计新增6条生产线,金源生物化工年产2万吨乙酰乙酸酯项目,南江机械搬迁扩建项目投产,预计产值增加8亿元。
2.平南县工业园区:天保香料、海华木业、顺安过滤器、正东纺织等5个项目投产,预计产值增加3亿元。
全国第二批增量配网配网试点名单
上栗县工业园金山赣湘合作试验区增量配电
28
业务试点
29
江西省
上饶经开区马鞍山南片区光伏产业园增量配 电业务试点
30
新干盐化工业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1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2
青岛市黄岛区中德生态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
33
务试点
34
菏泽市临港经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山东省
潍坊寿光滨海(羊口)经济开发区临港项目区
35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6
济南高新区智能装备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青岛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
37
点
38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河南省
河南省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
39
点
2
编 省(自治区、直
号
辖市)
项目名称
40
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84
玉门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85 86
新疆自治区
和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霍尔果斯市南部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87 88
第八师石河子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第七师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89
第五师双河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
41
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2
永城市永煤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
43
务试点
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
44
点
45
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增量配网业务试点项目评估报告(保定满城) 2.20
保定满城轨道交通电气产业园(保定满城国际光电网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规划建设方案评估报告一.试点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本项目属于河北省第二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位于保定市西南部 20 公里满城区,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 15.08 平方公里,规划年限2018-2030 年。
主导产业确定为:电力电气和轨道交通产业。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已定入驻园区,项目总投资约 45 亿元,占地 1500 亩。
2.试点区域电网现状产业园附近区域有南郊 220 千伏变电站和方顺桥 35 千伏变电站各一座,用于附近区域村庄和灌溉供电,且两座变电站目前现有 10 千伏线路均处于过负荷运行状态。
二.项目技术方案评估1、项目规划技术方案A:园区总负荷预测为 326.45 兆瓦,当前已落实项目的负荷预测80 兆瓦(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
B:以 220千伏南郊变为主电源点,以110千伏线路为主供线路。
C:远期规划新建 110 千伏光电网变电站 3 座及配套配电线路。
一期 110 千伏光电网变电站一座,采用 50 兆伏安光电网智能主变2 台,新建 10 千伏开闭所 2 座,新建光电网数据中心和光电网信息通信系统,10 千伏出线 24 回,10 千伏光电网线路总长 50 千米。
2.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分年度计划一期建设规模和投资如下:2018-2019 年,试点区域规划新建 110 千伏光电网变电站 1 座,10 千伏光电网线路 50 千米,新建开闭所 2 座和光电网信息系统,新建光电网数据中心 1 座,总投资约 12000 万元。
分年度投资计划如下:2018 年,计划新建 110 千伏光电网变电站 1 座,投资 5000万元。
2019 年,计划新建开闭所 2 座,新建 10 千伏光电网线路 50 千米,投资 6000 万元。
2019 年,计划新建光电网信息系统,新建光电网数据中心 1 座,投资 1000 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5•【字号】桂发改电力〔2020〕594号•【施行日期】2020.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电力〔2020〕594号贵港市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核准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的请示》(贵发改报〔2020〕2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满足工业园区企业用热需求,发挥热电联产优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平南县大成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代码:2020-450000-44-02-008671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平南县上渡街道下石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3台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CFB),容量分别为75t/h、150t/h、400t/h;配套建设3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分别为7.5MW、15MW、40MW,总装机规模62.5MW。
项目建成后为园区内驻企业集中供热,作为公用电厂,除发电所需厂用电外,所发电量全部上送广西主电网。
项目以热定电,采用背压式供热机组,同步装设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满足超低排放和节能标准要求。
项目初定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广西主电网,具体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报告为准。
项目总投资为60612.77万元,由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其中,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由广西世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
五、项目需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确保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管理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管理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管理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促进增量配电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226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2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cn。
附件:关于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6月2日附件关于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增量配电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适应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需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226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完善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量配电网用户用电价格机制(一)增量配电网企业应按用户用电类别、电压等级执行相应的电价政策。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6〕47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6〕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2日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 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整合目标2016年6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2017 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标准化,纵向实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网,横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交易综合监管平台联网。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7〕13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7〕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30日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发〔2016〕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及“分步走”的原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理顺行政审批机构体制、精简优化审批环节及手续,优化再造并固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中介服务、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全流程审批监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低、程序优、效率高、服务好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18 EPEM 2019.1政策动向Policies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厅、工信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项目业主确定(一)所有新增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均应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
(二)尚未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地方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试点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强行要求获取试点项目控股权,不建议电网企业或当地政府投资平台控股试点项目。
已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可维持项目各投资方股比不变。
(三)已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应由产权所有人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作为配电网项目业主。
二、进一步明确增量和存量范围(四)已纳入省级相关电网规划、但尚未核准或备案的配电网项目和已获核准或备案、但在相关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配电网项目均属于增量配电业务范围,可依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视情况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五)未经核准或备案,任何企业不得开工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国家发改委配电网项目,违规建设的配电网项目不属于企业存量配电设施。
(六)电网企业已获批并开工、但在核准或备案文件有效期内实际完成投资不足10%的项目,可纳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电网企业可将该项目资产通过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增量配电网建设。
(七)由于历史原因,地方或用户无偿移交绐电网企业运营的配电设施,资产权属依法明确为电网企业的,属于存量配电设施;资产权属依法明确为非电网企业的,属于增量配电设施。
第三批增量配电网试点名单
3
编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务试点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核
游及绿色农业产业
59
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桂林市灌阳县工业集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
60
点
北海市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
61
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
62
试点
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
63
广西自治区
点
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增量配电
64
业务试点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
65
点
66
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贺州市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旅游产业区增
67
量配电业务试点
68 69
重庆市
中梁山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天府及天弘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1
酒泉阿克塞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
编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92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3
青海省
海北州祁连县央隆乡特色旅游区增量配电 业务试点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
94
宁夏自治区
试点
95
中卫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6 9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第九师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增量配电业务试
42
江西省
点 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
43
试点
44
项城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贺政办发〔2018〕141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1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贺州市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8日贺州市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电力行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增量配电网建设运营方式,完善电力配套设施,保障试点区域内供电安全,着力提升园区范围内供电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量配电网试点范围和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604号),确定我市钟山工业园区、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旅游产业区2个区域的增量配电项目,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试点范围为依法获准运营的增量配电区域,区域划分不得超过试点申报时划定的范围。
二、增量配电网试点条件和责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精神,试点区域内的增量配电网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明确增量配电网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一)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省、市级配电网规划以及贺州市电力发展规划。
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X〕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X〕27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X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X〕1096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X〕604号)等要求,有序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创新供用电方式,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结合X工业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一)基本概况X市X县X工业园位于X县X乡,规划面积5.43平方公里,属于在建园区,园区已开发面积1.5平方公里,X年国内生产总值2.12亿元。
用电最大负荷约5MW,较上年增长6.5%;供电量约0.19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6.8%。
X工业园规划将重点发展电镀产业、建材产业、造纸、船舶修造业等,打造X汽车城乃至全区电镀、造纸等重工业的生产基地,X市重要的港口码头物流基地,X乡及X县的工业展示区。
目前主要项目有X电镀工业园项目、X港X港区X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等。
预测X年、X年、X年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15、2.58、4.73亿千瓦时,最大负荷分别为2.8、6、10.5万千瓦。
(二)主要建设内容X工业园电网资产包括两部分:一是从X年7月前,已建成投运的4回10千伏线路及正在建设的110千伏凉亭送变电工程(变电站预计X年底建成)。
二是根据X年完成修编的《X市X县X工业园增量配电网专项规划》(X年-X年),规划建设的内容为扩建1座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0回10千伏线路。
二、试点项目运营鼓励电网企业、用电企业、发电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等合作,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形成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
园区内只能有一个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具有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开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目的就是要降低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避免出现中间环节管理企业二次加价,提升企业生产力水平,确保企业持续发展。
温州龙湾区空港新区天城围垦区-浙江发改委
温州龙湾区空港新区天城围垦区增量配电网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简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公布了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名单,温州龙湾区空港新区天城围垦区为浙江省内首批6个试点之一。
为积极有序推进我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保障温州龙湾区空港新区天城围垦区增量配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抓紧编制并上报各增量配电网“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浙发改办能源〔2017〕126号)要求,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在充分调研电网现状的基础上,分析现状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以近期、远景负荷预测为基础,确定各负荷水平年的目标网架,并提出“十三五”期间高中压配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以满足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
规划重点包括:一是提升供电能力,满足新增负荷的用电需求,改善配电网设备的重载、过载情况,消除“卡脖子”等电网瓶颈,确保“配得下、用得上”;二是充分调研电网的现状,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理清近期的高中压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短期内使配电网相关指标有较大的提升;三是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强配电网网架建设,合理调整供电模块,均衡负载分布,优化接线模式,消除电网结构隐患,保障电网安全和供电可靠;四是提升经济运行效率,贯彻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加强配电网设备改造,有效降低线损率,进一步提升运行效益和效率。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为2018-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本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政策性指导文件1.1《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03.15;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08.20;1.3《有序开放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6.10.08;1.4《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6.11.27;1.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290号),国家能源局,2015.07.31;1.6《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772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17.09.07;1.7《关于抓紧编制并上报各增量配电网“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浙发改办能源〔2017〕126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17.11.10。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贵政办[2012]141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政办〔2012〕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XXX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1〕5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贵港江南工业园区、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贵港(台湾)产业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平南县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五大工业园区)入园项目进行用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谭斌副市长副组长:杨宗桂市政府副秘书长罗联华市发改委主任成员:黄汉洋市工信委主任龚贵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裕解市住建委主任黄云贵市财政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罗联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龚贵友、黄裕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工信、国土、住建(规划)、财政等部门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决策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地问题,指导和督办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组建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具体负责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的日常工作。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 (第五批)
74
韩城市韩城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
编 省份
号
项目名称
榆林市府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 75 陕西省
试点
76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新疆自治
77
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区
78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新疆生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新型建材工业园增量 79
建设兵团 配电业务试点
贵州省 点
54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5
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6
贵州富康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贵州省遵义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 57
试点
58
玉溪市高新区龙泉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9 云南省 曲靖市沾益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60
昆明市宜良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67
云南滇中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68
大理州剑川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南部片区增量 69
青海省 配电业务试点
70
格尔木市夏日哈木镍钴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71
榆林市榆横工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72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陕西省
73
彬州市彬长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28 福建省 三明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 29
山东省 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30
威海市综保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6—
编 省份
号
项目名称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5•【字号】贵政办[2012]228号•【施行日期】201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2〕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厅发〔2012〕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14号)精神,为统筹全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在全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采取治本之策,标本兼治,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排查整治相关行业和企业,严格执行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的准入和审批机制,加快调结构、转方式,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从根本上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和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建立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实现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604号)等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配电网建设;创新供用电方式,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清洁、廉价、便捷的供电服务,现结合大成工业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及主要目标(一)试点范围。
经报国家批准同意,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范围为平南县大成工业园6.53平方公里区域内110kV(含)及以下增量配电业务,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
(二)主要目标1.短期目标(2019-2020年),主要是以电为主,专注园区增量配网建设及运营,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保障稳定的电能供应,并通过灵活的电力交易,帮助园区客户获得优惠电价,获取园区客户高度认可;2.中期目标(2021-2023年),主要任务是保证优质电力服务,将增值服务延伸至综合能源服务领域;拓展节能服务、能源托管等增值服务,结合园区客户的气、冷、热、电等多种用能需求,探索多能联供,形成综合能源服务模式;3.长期目标(2023年以后),打造区域能源互联网,形成新型工业园区能源生态圈。
二、建设内容增量配电网鼓励用电企业、发电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等合作,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形成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
园区内拥有增量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具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并严格按增量配电网文件执行,即“四个不得”:试点项目涉及的增量配电网应与公用电网相连,不得孤网运行;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低成本电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项目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贵政办[2013]97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项目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项目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贵政办〔2013〕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提高入园项目质量和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和富民强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
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项目入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成立贵港市工业园区项目准入审查委员会主任:谭斌副市长副主任:杨宗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委员:罗联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黄汉洋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黄裕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玉彤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宋家钢市环保局局长李叶义市监察局局长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入园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选址是否符合园区规划布局;审查入园项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用地规模等。
审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黄汉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业信息化委副主任黄孔新同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傅汝泳同志担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规范入园项目准入条件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1〕59号)等相关规定。
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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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604号)等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配电网建设;创新供用电方式,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清洁、廉价、便捷的供电服务,现结合大成工业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及主要目标(一)试点范围。
经报国家批准同意,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范围为平南县大成工业园6.53平方公里区域内110kV(含)及以下增量配电业务,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
(二)主要目标1.短期目标(2019-2020年),主要是以电为主,专注园区增量配网建设及运营,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保障稳定的电能供应,并通过灵活的电力交易,帮助园区客户获得优惠电价,获取园区客户高度认可;2.中期目标(2021-2023年),主要任务是保证优质电力服务,将增值服务延伸至综合能源服务领域;拓展节能服务、能源托管等增值服务,结合园区客户的气、冷、热、电等多种用能需求,探索多能联供,形成综合能源服务模式;3.长期目标(2023年以后),打造区域能源互联网,形成新型工业园区能源生态圈。
二、建设内容增量配电网鼓励用电企业、发电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等合作,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形成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
园区内拥有增量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具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并严格按增量配电网文件执行,即“四个不得”:试点项目涉及的增量配电网应与公用电网相连,不得孤网运行;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低成本电网。
满足保底供电服务要求。
三、招投标主体条件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招募的方式由平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园会采用公开方式进行确定,参与投标主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合法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
参与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售电侧改革的售电公司均应符合中央9号文件和国家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售电侧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
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二)在合规性方面一是依法完成注册,获取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与销售电量相匹配的要求;二是严格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章程,建立与供电服务相关的各项制度及管理规范和信息技露制度;三是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
(三)鼓励公司股东多元化鼓励资源丰富、实力雄厚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具有电力投资建设、电网运营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经验或背景的优先予以考虑。
(四)投标主体应提供以下方案配售电公司的发展思路及服务方案(包括发展规划、发展目标、能源供应、服务方案、供电安全保障措施、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配售电公司组建方案(含股东成分及构成比例、组织构架、管理团队及管理方案);融资方案,融资年利率较央行基准年利率下浮的幅度以及保障方案。
(五)应具备以下能力1.融资能力。
各股东拟投入资金规模、来源、成本及保障措施,具体包合各股东为项目公司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融资规模的额度百分比例。
2.市场化电量电价运作。
符合政策实际,市场化电量电价的运作能力较好(有电源优势、有引入云电及其他优惠电的优势和能力)。
3.配电网成本控制能力分析。
具备较强的配电网投资和运营管理能力,配网输配价格按照现行国家核定广西配电价的收取。
可对试点范围内新增配电网进行统一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并从事购售电业务。
4.电力供应能力。
承诺按园区发展需求提供的充足的电力供应并保障用电安全,提供保底电量服务。
采取供电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区域内供电可靠率满足园区可靠供电要求。
5.具有电源、电网、新能源服务优势。
有能力建立园区内综合能源平台,提供一站式能源解决方案服务。
可向园区内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以及节能诊断、节能咨询、节能改造、能源平衡、能源数据采集及优化等综合能源服务。
可向园区内用户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降低综合能源成本。
四、项目公司组建模式(一)鼓励社会资本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参与新增配电网建设1.项目管理。
增量配电网项目管理包括规划编制、项目论证、项目核准及项目建设等。
增量配电网项目须纳入广西配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或省级配电网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建设,增量配电网项目审批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根据需要开展项目验收和后评价。
2.企业规划建设。
企业根据电力市场需求,编制配电网规划,项目业主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据电力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按照项目核准要求组织项目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等,开展项目投资建设。
3.项目规划建设。
规划建设、扩建、改造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等并签订协议。
4.社会资本投资收益方式。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参与新增配电网建设,符合条件的可以运营配电业务;也可以通过固定投资回报率方式、资产重组产权多元化等方式,获取投资收益,不参与运营。
5.公平接入系统。
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公开接入流程和信息、承诺办理期限,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
(二)售电公司配电价格核定和结算方式1.配电价格核定。
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输配电价有关政策规定核定。
配电网价格核定前,暂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省级电网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执行,具体为:售电公司向用户售电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省级电网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标准后执行。
2.交易结算。
按规定向交易主体收取配电费(含线损和交又补贴),代国家收取政府性基金(电网企业代收除外);按照广西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结算依据,承担市场主体的电费结算责任,并出具结算发票,保障交易电费资金安全。
(三)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运营模式1.创新运营机制和服务方式。
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可以不受配电区域限制购电。
售电公司既可在配电网区域内购、售电,以市场化、保底供电等多种方式向受托用户售电;也可在配电网区域外购、售电。
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配电网运营权可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将配电业务和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核算。
2.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园区内的居民、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享有保底供电服务。
3.配电网区域内的市场交易。
售电公司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并向区域内电力用户售电,执行电力直接交易价格。
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向配电区域外电源购电,购电价格由发电企业的交易价格(或售电公司交易价格)+南网广西电力公司的输电价格(含交叉补贴和线损)+售电公司配电价格(含交叉补贴和线损)+政府性基金等四部分组成。
4.配电网区域外购售电。
同无配电网资产、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售电公司相同的权力和义务。
5.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其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网业务。
其竟争性售电业务,应逐步实现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
五、业务范围(一)供电服务业务配电网运营者在其配电区域内从事供电服务包括:1.负责配电网络的调度、运行、维护和故障消除。
2.负责配电网建设与改造。
3.向各类用户无歧视开放配电网络,负责用户用电设备的报装、接入和增容。
4.向各类用户提供计量、抄表、收费、开具发票和催缴欠费等服务。
5.承担其电力设施保护和防窃电义务。
6.向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
公开配电网络的运行、检修和供电质量、服务质量等信息。
受委托承担电力统计工作。
7.向市场主体提供配电服务、增值服务。
8.向非市场主体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在售电公司无法为其签约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时,直接启动保底供电服务。
9.承担代付其配电网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的责任。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配电网服务业务配电网运营者向配电区域内用户提供的配电网服务包括:1.向市场主体提供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实际容量等必要的市场信息。
2.与市场主体签订经安全校核的三方购售电合同。
3.履行合同约定,包括电能量、电力容量、辅助服务、持续时问、供电安全等级、可再生能源配额比例、保底供电服务内容等。
4.承担配电区域内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更占,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
5.配电网运营者不得超出其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
(三)保底供电服务业务配电网运营者向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电力用户,具备市场交易资格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无法提供售电服务的电力用户,以及政府规定暂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其他电力用户实行保底供电服务。
包括:1.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2.履行普遍供电服务义务。
3.按政府定价向发电企业优先购电。
4.按政府定价或有关价格规则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要。
(四)增值服务业务配电网运营者有偿为各类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1.用户用电规划、合理用能、节约用能、安全用电、替代方式等服务。
2.用户智能用电、优化用电、需求响应等。
3.用户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4.用户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
5.用户多种能源优化组合方案,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
六、项目运营要求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创新运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市场化、保底供电等多种方式向受托用户售电,并可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向用户提供智能用电、科学用电的服务,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促进能源消费革命。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享有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切实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应当符合电网建设、运行、维护等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
项目业主应按照核准权限完成配网项目的投资核准管理程序。
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配电网运营权可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
运营模式的选择不影响项目业主对配电网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业主对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始终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