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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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筛和新筛实施方案

产筛和新筛实施方案

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及《商洛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市场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强化生育全程服务,聚焦严重多发、技术成熟、可筛可治、预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在全县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到2022 年基本形成筛查、治疗和诊断一体化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二)具体工作目标1.产前筛查率2020年达到80%以上,2022年达到95%;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2020 年达到85%以上,2022年达到98%;3.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率2020 年达到80%以上,2022年达到90%;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2020 年达到50%以上,2022年达到90%;5.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随访率2020 年达到60%以上,2022年达到80%;6.免费筛查政策群众知晓率2020 年达到80%以上,2022年达到95%;7.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2020 年下降到120/万以下,2022年下降到90/万以下。

二、服务对象及实施机构1、服务对象。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镇安县户籍或夫妇非本县户籍但女方在本县居住 6 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2、实施机构。

镇安县妇幼保健院、镇安县医院,镇级助产机构。

三、项目内容强化生育全程服务,融合原孕产妇系统保健基本服务项目,新增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实现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

1、免费产前筛查:(1)孕妇15-20+6周进行一次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免费血清学筛查;(2)孕16-24周、30-34周各进行一次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陷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胎儿六大畸形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障我县儿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是在新生儿时期对某些严重危害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在临床症状出现之前通过实验室等手段筛查出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确保患儿健康成长。

二、实施时间和目标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起,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实施目标: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3年内逐年提高到80%以上。

三、组织机构与实施网络(一)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医疗保健单位分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名单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由黎民祥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凤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涧洁,李明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

(二)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全县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

(三)确诊治疗机构市指定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确诊患儿治疗机构。

其中,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指定工人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治疗机构;听力(视力)障碍指定市工人医院为市级治疗机构;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简称G-6-PD)缺乏症等可在市直三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各县(市)指定的医院确诊治疗。

四、筛查对象所有在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

五、筛查病种1、苯丙酮尿症(PKU);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3、新生儿听力筛查。

六、筛查网络职责分工(一)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1、全县开展新筛工作的机构要落实专人分别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采血、血片上送、检测报告发送、资料保存和递送、负责通知可疑阳性新生儿(含疑似听力障碍者)尽快到市新筛中心进行复查、确诊工作。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及家属。

三、工作原则1. 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2. 综合运用生物、医学、遗传学等技术手段;3. 遵循科学、规范、保密、自愿的原则;4. 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

四、工作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知识,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 健康指导:为孕产妇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指导,包括生活方式、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建议。

3. 产前筛查:在孕早期开展产前筛查,主要包括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等遗传性疾病的筛查。

4. 产前诊断:对筛查高风险的孕产妇,进行进一步的产前诊断,包括羊水穿刺、绒毛取样、脐血采集等。

5. 遗传咨询:为孕产妇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帮助其了解遗传病的风险、诊断、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知识。

6. 干预与转诊:对诊断结果为高风险或确诊为遗传病的孕产妇,及时给予干预措施,并协助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7. 随访与关爱:对经过筛查、诊断、干预的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爱。

五、工作流程1. 建立孕产妇信息档案,进行全面健康状况评估;2. 根据孕产妇的风险因素,制定个性化产前筛查计划;3. 开展产前筛查,收集相关数据,评估风险;4. 对高风险孕产妇进行产前诊断,明确诊断结果;5. 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协助孕产妇制定干预措施;6. 实施干预措施,必要时协助转诊;7. 定期随访,了解孕产妇健康状况,提供关爱和支持。

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 提高专业素养,加强人员培训;3. 完善设施设备,确保检测质量;4. 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

七、工作总结与评估定期对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国母婴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产前筛查是指在孕妇妊娠期间进行的一系列检查和测试,旨在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和筛查出可能存在的遗传疾病或先天性异常。

为了确保产前筛查的质量和准确性,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一、前期准备在实施产前筛查质量控制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筛查的目标和范围,确定需要筛查的遗传疾病和异常类型。

其次,制定筛查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同时,确保筛查设备和试剂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验证工作。

二、质量控制方案1. 人员培训产前筛查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筛查技术和操作要点。

培训内容包括诊断标准、样本采集和处理、实验操作、结果解读等方面。

对于新进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独立操作的能力。

2. 样本质量控制样本质量是保证产前筛查准确性的重要因素。

在收集孕妇血液样本时,要注意采集标本的时机和方法,避免造成污染或血液稀释。

同时,对于采集到的样本要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存放或温度过高导致样本退化。

3. 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是产前筛查的核心环节,需要严格控制各项实验操作的质量。

首先,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校准状态,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测和维护。

其次,实验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验,避免操作失误和实验误差。

同时,实验室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实验记录管理、试剂储存管理、报告解读和审核等方面。

4. 质量指标监控为了评估产前筛查的质量和准确性,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指标监控体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复性和一致性监控:对同一样本进行重复测试,评估结果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对照品监控:使用标准对照品进行测试,评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外部质量评估:定期参加国家或地区组织的外部质量评估,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比对,评估实验室的水平和准确性。

5. 结果解读和报告审核产前筛查结果的解读和报告审核是保证筛查质量的关键环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方案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发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逐渐成为保障婴儿健康的重要措施。

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通过对新生儿进行早期的疾病筛查,能够及早发现和治疗有关的疾病,降低疾病带来的风险和对家庭的负担,对保障新生儿的健康和生命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的方案和重要性。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的目标新生儿疾病筛查活动的目标是筛查出可能存在的先天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以便及早诊断和治疗,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疾病对新生儿的不良影响。

二、筛查项目2.1 先天性疾病筛查先天性疾病是指胎儿在早期胚胎发育阶段或妊娠期间就出现的疾病,主要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脑积水、先天性脊柱裂等。

通过对新生儿进行超声、心电图、核磁共振等检查,可以早期发现和诊断此类疾病。

2.2 传染性疾病筛查传染性疾病是指通过病原体的传播,引起一定范围的流行性传染的疾病。

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包括乙肝、艾滋病、梅毒等。

通过对新生儿进行血液检测和抗体检测,可以及早发现和治疗传染性疾病,避免疾病的扩散和传播。

2.3 遗传性疾病筛查遗传性疾病是由基因突变或遗传物质缺陷引起的疾病。

常见的遗传性疾病有唐氏综合征、先天性耳聋等。

通过对新生儿进行遗传学检查和咨询,可以早期发现和处理遗传性疾病,降低疾病对新生儿的危害。

三、筛查方法3.1 身体检查法通过对新生儿进行身体检查,如观察皮肤变化、听诊、触诊等,可以初步判断新生儿是否存在疾病的风险。

3.2 实验室检查法通过对新生儿采集血液、尿液、唾液等生物样本,进行化验、分析和检测,可以进一步明确疾病的诊断和判断。

3.3 遗传学咨询与检查通过对新生儿及其家人进行遗传学的咨询和检查,可以判断和分析是否存在遗传性疾病的风险,提供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四、注意事项4.1 新生儿筛查应在出生后尽早进行,一般在出生后48小时内进行,以尽快发现潜在的疾病。

4.2 新生儿疾病筛查需要专业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关于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几个问题(院内)

关于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几个问题(院内)

关于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规范服务流程待解决的几个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实施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目前我院开展此项工作,在规范流程方面,需要解决以下问题:1.明确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五项免费服务内容的计费问题。

目前,新生儿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配套经费50元,听力筛查配套经费70元,医院是科室先计费,服务人员出院时在院合疗办退费。

这种服务流程既不方便服务对象,也增加了收费室和合疗办的工作量;另一方面服务科室无法区分免费与收费对象,不利于信息收集。

建议:分类别计费,同种筛查,两种计费并存。

在以往的基础上,在医院信息系统中新增相关“项目免费”条目,差价计费,计费人员,根据判断服务对象是否可以享受项目免费政策,选择计费。

2.明确新生儿疾病筛查计费科室。

目前,新生儿疾病筛查由新生儿科医生下医嘱,其中:听力筛查由儿保科执行医嘱,儿保科负责计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由新生儿科和儿保科共同执行医嘱,护理部负责计费。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免费服务人群是:商洛市户籍或夫妇非本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 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由于护理部人员交接班频繁,建议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统一由儿保科计费。

3.发放免费服务凭证。

由于省市级文件要求,项目县要发放免费服务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为减少临床科室的工作量,简化流程,目前,我县产前筛查使用的是登记册,新生儿疾病筛查使用的是三联单报销凭证。

由于上级一再强调,项目县要规范服务流程,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建议使用免费服务凭证。

妇保科为孕妇手册建册时,发放免费服务凭证,服务科室在执行免费服务时,收集免费服务凭证,月底汇总报表,一并报项目办公室,作为报账凭证。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的疾病和遗传性疾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它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和死亡率,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

以下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我国卫生部门倡导和推广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措施。

其目的是通过对新生儿进行早期的疾病筛查,尽早发现和诊断部分遗传疾病或潜在的疾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以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提高新生儿的健康水平。

二、范围和内容1.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范围包括遗传性代谢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地中海贫血等常见疾病。

2.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内容包括血液筛查、听力筛查、心脏筛查等。

3.血液筛查的项目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

听力筛查的项目包括耳聋、听力缺损等。

心脏筛查的项目包括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

三、工作流程1.正常新生儿在出生后72小时内进行疾病筛查。

如果有早产或低体重儿,要在出生后尽早安排筛查。

2.疾病筛查由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负责疾病筛查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3.疾病筛查采用标准化的筛查工具和方法,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所有筛查结果要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家庭。

4.对于出现阳性结果的新生儿,要及时转诊和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同时,要积极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治疗和管理。

四、质量控制和监督1.设立专门的质控中心,负责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定期开展各类筛查工作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2.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筛查工作的技能和水平。

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借鉴和推广先进的筛查方法和经验。

3.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档案,对筛查结果进行长期的跟踪和分析。

定期总结和评估筛查工作的效果和成果,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实施方案一、引言产前筛查是指在妇女怀孕期间通过一系列检测和评估方法,对胎儿进行系统性的筛查以识别可能存在的遗传和胚胎发育异常的一项医学检查。

产前筛查的目的是尽早发现患有某些遗传性或胚胎发育异常的胎儿,为孕妇提供恰当的医疗建议和干预措施。

本文档旨在给出一个关于产前筛查的实施方案,包括筛查的目的、实施时间、筛查项目、筛查方法和结果解读等内容,以帮助医疗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产前筛查工作。

二、产前筛查目的产前筛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早期筛查尽早发现胎儿可能存在的遗传和胚胎发育异常,为孕妇提供恰当的医疗建议和干预措施。

产前筛查的结果可以帮助孕妇作出合适的决策,例如选择继续妊娠、中止妊娠或进行特殊的护理和干预措施等。

三、实施时间产前筛查的最佳实施时间是在孕早期,通常在孕8-12周进行,但不同筛查项目的最佳实施时间可能不同。

因此,在实施产前筛查前,需要明确筛查项目所推荐的实施时间。

四、筛查项目产前筛查涉及多个项目,包括遗传性疾病筛查、染色体异常筛查和胚胎发育异常筛查等。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筛查项目:1.遗传性疾病筛查:这些筛查项目旨在检测孕妇是否携带某些遗传疾病基因,从而预测胎儿是否有疾病的风险。

常见的遗传性疾病包括囊性纤维化、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

2.染色体异常筛查:这些筛查项目通过检测胎儿的染色体结构和数量,以检测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主要包括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和帕尔柏格氏综合征等。

3.胚胎发育异常筛查:这些筛查项目旨在通过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来检测胚胎发育异常的风险。

常见的胚胎发育异常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和肢体畸形等。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的差异,筛查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产前筛查前,需要根据当地的标准和指南来确定具体的筛查项目。

五、筛查方法产前筛查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包括实验室检测、超声波检查和基因检测等。

以下是常见的筛查方法:1.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是通过采集孕妇的血液样本或唾液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来诊断遗传和胚胎发育异常的筛查方法。

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x年,全区各助产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确诊病例的治疗率,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管理体系。

出生的活产新生儿监护人要做到100%的知情告知,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全区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

二、筛查疾病、范围(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实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目前我区列入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病种包括尽早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苯丙酮尿症(pku)、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和新生儿听力筛查障碍患儿。

(二)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都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按照区卫计局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取得听力筛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对在本单位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婴儿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区域内无资质医疗机构的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三、组织管理(一)区卫计局主管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政策、标准和规划。

(二)成立x市xx市x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日常工作。

四、职责及任务(一)区新筛办公室职责:1.负责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计划,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

2.承担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掌握新生儿疾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和转诊情况。

3.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所需耗材量的计划、领取和发放。

4.负责收集、初检本辖区采血单位的血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初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对初检合格的血片每周送达到市新筛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产前筛查是指在妇女怀孕早期,通过一系列方法进行筛查,以了解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遗传病等潜在风险,为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推动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经过充分研究与调查,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目的产前筛查项目的目标是提供准确、及时的筛查结果,帮助早期发现可能存在的胎儿异常,为孕妇提供全面的遗传咨询和个性化的产前检测服务。

项目的目的是降低孕早期患胎儿异常风险的家庭的不确定性和焦虑情绪,提供及时的干预措施,保障胎儿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1. 预约与登记孕妇在孕早期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预约产前筛查项目,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包括基本信息、孕周、孕次等内容。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方便后续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

2. 资讯与咨询在预约成功后,孕妇将获得相关产前筛查的资讯与咨询,包括筛查的目的、方法、可能的结果等内容,以便孕妇明确筛查的意义和风险。

3. 血液采集与检测孕妇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血液采集,采集之后将样本送交实验室进行DNA分析,确保样本的及时处理与准确性。

4. 数据分析与结果生成实验室对收集到的血液样本进行数据分析,根据孕妇的个人信息和采样数据,生成相应的筛查结果报告。

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将报告发送给医生和孕妇本人。

5. 个性化咨询与辅导将结果反馈给医生,由医生对孕妇进行个性化的咨询与辅导。

医生将解读孕妇的筛查结果,讲解筛查结果的含义,并针对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建议和干预措施。

6. 建档与随访对每一例孕妇建立档案,记录个人信息、筛查结果、医生的咨询建议等内容,并设立随访机制,跟踪孕妇孕期情况和胎儿发展,及时提供必要的干预和辅导。

四、实施要求1. 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参与产前筛查项目的相关医生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筛查方法、数据分析、结果解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 设备与设施支持医疗机构要配备符合产前筛查要求的设备和设施,保证样本采集、运输及分析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关于做好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及产前筛查工作的通知(新)

关于做好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及产前筛查工作的通知(新)

汉中市中医医院文件稿纸汉市中医发〔2019〕号汉中市中医医院关于落实全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科室: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妇幼发[2019]73号)以及《南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计发〔2018〕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我院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范筛查技术与管理,提高筛查覆盖率,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免费筛查。

通过普及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全面提升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具体工作目标如下:1、产前筛查率2020年达到90%以上,2022年达到95%;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2020年达到95%以上,2022年达到98%以上;3、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率2020年达到85%以上,2022年达到90%以上;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2020年达到60%以上,2022年达到90%以上;5、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随访率2020年达到70%以上,2022年达到85%以上;6、免费筛查政策群众知晓率2020年达到80%以上,2022年达到95%;7、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2020年下降到120/万以下,2022年下降到90/万以下。

二、服务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南郑区户籍或夫妇非南郑区户籍但女方在本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孕产妇年龄在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上建议做产前诊断),孕15~20+6周自然妊娠的孕妇。

部分项目说明:①唐氏筛查: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及神经管畸形(开放性)由医学检验科采静脉血标本,送往汉中市中心医院医学检验科委托其检测。

②新生儿筛查:医生对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和血氧饱和度检查(将收费项目在免费卷中填写)。

③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运送至汉中市妇幼保健所,委托其检测;如72小时内出院或转院者,由医师填写好新生儿疾病筛查未采血通知单,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或让家长在出生后20天内带其到汉中市妇幼保健所补采血片。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第1篇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保障新生儿健康,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旨在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新生儿疾病致残率及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筛查范围与对象1. 筛查范围: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2. 筛查对象:出生后48-72小时之内的新生儿。

三、筛查项目1. 常规筛查项目:苯丙酮尿症(PKU)、甲状腺功能减退症(CH)。

2. 推荐筛查项目: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可增加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项目。

四、筛查方法与流程1. 筛查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干血斑法进行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筛查。

2. 筛查流程:(1)新生儿出生后48-72小时内,由接生单位负责采集足跟血。

(2)将采集到的血样送至具备资质的筛查中心进行检测。

(3)筛查中心在收到血样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将结果反馈至接生单位。

(4)接生单位将筛查结果告知新生儿监护人。

(5)对筛查结果异常的新生儿,及时进行复查和确诊。

五、质量控制1. 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2. 定期对筛查中心进行质控考核,包括设备校准、实验方法、人员培训等方面。

3. 建立健全筛查数据上报和统计分析制度,提高数据管理水平。

六、诊断与治疗1. 对筛查结果异常的新生儿,及时进行复查和确诊。

2. 确诊患儿应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跟踪随访。

3. 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为患儿提供综合治疗和康复服务。

七、宣传与培训1.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认识和重视。

2. 定期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筛查技术水平。

八、政策支持与保障1. 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2. 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筛查数据共享。

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产前筛查是指对孕妇进行一系列检测,以筛查出可能患有某些遗传性或先天性疾病的风险,为孕妇提供及早诊断、积极选择或及时治疗的机会。

但由于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产前筛查的费用,因此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旨在帮助更多经济困难的孕妇进行筛查,及早发现可能的遗传性或先天性疾病,提供相应的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儿童发病风险。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免费产前筛查服务计划,包括筛查对象、筛查项目和筛查流程等内容。

2. 确定免费产前筛查服务点,并设立筛查服务窗口,提供咨询和预约服务。

3. 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宣传活动,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宣传免费产前筛查的重要性和好处,吸引更多孕妇关注。

4. 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孕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资格审核,并发放免费筛查凭证。

5. 按照免费产前筛查服务计划,为持证孕妇提供相应的免费筛查项目,如血液生化检测、超声波检查等。

6. 对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进行进一步的辅助检查和咨询,并参考相关专家意见,为孕妇提供合理的干预建议。

7. 对需要干预的孕妇进行跟踪随访,提供持续的健康管理和干预措施。

8. 定期组织免费产前筛查服务的评估和总结,根据实施效果和反馈意见,对服务计划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实施措施1. 科学合理地制定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确保覆盖常见的遗传性或先天性疾病。

2. 配置必要的检查设备和器材,确保免费筛查服务的质量和准确度。

3. 培训筛查人员,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免费筛查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确保免费筛查服务的可持续性和扩大性。

5. 建立随访体系,与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合作,为孕妇提供持续的健康管理和干预措施。

五、预期效果1. 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解决经济困难孕妇无法承担筛查费用的问题,促进公平公正的医疗资源分配。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素质,对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的新生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根据《陕西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和《商洛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项目(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包括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新生儿苯丙酮尿症。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

二、目标任务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和操作规范。

建立疾病儿童的规范随访体系和转诊绿色通道,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筛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具备《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规定条件,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新生儿遗产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四、筛查对象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筛查机构应对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和遗传代谢病筛查。

无筛查条件的助产机构应向家长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建议到有条件的筛查机构进行筛查。

五、工作内容(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主要包括知情告知、采血、-18-血样收集、疑似阳性患儿召回治疗和随访4部分。

1、知情告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

在对新生儿采血前,各助产机构项目执行人员对在本单位出生的活产新生儿监护人要做到100%的知情告知,及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监护人。

在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对婴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

2、采血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由助产机构承担,助产机构采血应当在新生儿出生72小时充分哺乳后,按照卫生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并做好血片登记和资料保存等工作。

3、血样收集各级助产机构采集到的血样标本,在冰箱4℃以下保存,每周二送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由县新生儿筛查管理办公室统一集中保存登记,每周三送商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退回,并要求及时重新采集上报。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产前筛查是指对孕妇进行的一系列检查和评估,以筛查出可能存在的胎儿异常和孕产妇疾病,从而进行干预和治疗,保障母婴健康。

建立完善的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对于提高筛查效率、减少错检漏检、保障孕产妇和胎儿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产前筛查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筛查对象范围、筛查内容和方法、筛查结果评估标准等,确保筛查工作有序进行。

2.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明确产前筛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专门的筛查团队,保证筛查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3.规范操作流程。

制定产前筛查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包括筛查前的准备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和筛查后的处理措施,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严格执行。

二、产前筛查工作流程。

1.筛查对象确定。

确定产前筛查的对象范围,包括孕妇的年龄、孕周、孕次、孕期并发症等因素,明确需要进行筛查的人群。

2.筛查项目选择。

根据筛查对象的不同情况,选择适合的筛查项目,包括血液生化指标、超声检查、羊水穿刺等,确保筛查项目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3.筛查结果评估。

对筛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根据不同的筛查项目和指标,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4.异常情况处理。

对于筛查出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包括营养指导、药物治疗、手术干预等,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

5.筛查结果反馈。

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孕妇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他们理解筛查结果并做好后续的处理和管理。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筛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才能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

希望各地医疗机构能够重视产前筛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优化,为孕产妇和胎儿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制度1.在各级项目执行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确定专职人员负责辖区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2.各镇(各科室)每月或每季度在报表收集时间对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核对,合格后进行整理、汇总、由院长审签后上报。

3.凡在项目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文字、音像等资料,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留价值的信息资料均应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保存。

信息资料要分类整理、按时间顺序归档。

4.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要定期与县项目办公室项目管理人员直接联络、汇报、交流各地信息。

5.信息管理员要确保信息提供的准确性和信息流通的安全性。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工作制度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省市初检技术培训学习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样本的采集、保存制度;样品的运送处理制度;遵守实验室操作、检验结果的报告处理和保密、实验室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工作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

3.接受上级实验室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必须参加省市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未尽事宜按实验室工作制度和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随访工作制度1.各助产机构保健门诊要定期对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追踪随访。

2.随访中指导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到上级医院进行下一步的诊断性检查,如果胎儿最终确诊是先天性疾病的患者,孕妇可根据诊断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3.每季度对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患儿进行随访,提供治疗及喂养指导,督促定期复查,接受常规儿童保健和生长发育监测。

4.每次随访结束,详细填写随访登记表,记录随访情况并预约下次随访时间,由随访者签字,对于当年随访未转归的患儿纳入下年度随访对象。

2024年产前筛查工作计划

2024年产前筛查工作计划
(四)第二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的产科质量进行一次调查指导,对产科质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季度对基层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分析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五)进一步完善与基层的业务联系机制,帮助基层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项目,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的'二个效益。同时要关心基层妇幼人员的工作和学习,尽力为基层提供服务,帮助基层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继续在制度、经济等方面鼓励职工学习业务技术,不断优化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根据业务技术建设的需要,切实处理好工学关系,妥善安排业务人员参加对口专业的学习培训,争取安排1~2名业务人员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临床进修。各科室也要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经常性组织病案分析、业务交流等学习,进一步活跃学习氛围。
(一)按责权相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并实施所科二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骨干作用,鼓励督促中层干部按制度履行好各自的职权与职责。根据行政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建立起制度化、人性化、规范化的具有生机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农村妇幼保健是整个工作的重点,也是影响全县妇幼卫生工作水平的主要因素,必须继续予以高度重视。
(一)由所领导全面负责基层妇幼保健的检查指导,对基层工作指导在人力、制度、分配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妇儿保科要根据现有人员相对稳定基层指导人员,负责具体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三)注重发挥保健专业特色,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乳腺保健、男性生殖保健、儿童营养检测、计算机智力评价及生长发育评价等业务技术建设,力争取得良好的服务效益。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产前筛查工作是指对孕妇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以筛查出可能存在的胎儿异常和孕产妇健康问题,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保障母婴健康。

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对于提高产前筛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度建立。

1.1 产前筛查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

产前筛查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母婴健康手册管理办法》、《产前筛查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文件,明确了产前筛查的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

1.2 产前筛查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

建立产前筛查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1.3 产前筛查工作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建立产前筛查工作的组织架构,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流程设计。

2.1 产前筛查工作的流程规范。

制定产前筛查工作的流程规范,包括孕妇登记、初次产前筛查、复查和确认诊断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

2.2 产前筛查工作的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孕妇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产前筛查工作的技术标准。

制定产前筛查工作的技术标准,包括筛查项目、检测方法、结果判读标准等,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工作要求。

3.1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孕妇进行产前筛查的宣传教育,提高孕妇对产前筛查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度。

3.2 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加强对从事产前筛查工作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提升,提高其产前筛查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3.3 完善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的产前筛查工作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前筛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工作效果。

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可以有效提高产前筛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发现和干预胎儿异常和孕产妇健康问题,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新生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相关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相关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相关制度及流程一、背景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对新生儿进行一系列医学检查,以发现可能影响其健康和发育的潜在疾病。

通过早期发现和干预,可以提高新生儿的生存质量,预防长期并发症的发生,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二、制度要求1. 筛查计划制定:医疗机构应根据地区和新生儿特点,制定详细的新生儿疾病筛查计划,包括筛查项目、筛查对象、筛查时间、筛查流程等。

2. 筛查人员资质: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3. 筛查设备管理:应确保筛查设备的质量和有效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4. 知情告知:医疗机构应向家长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情告知书,说明疾病筛查的重要性、可能的结果及应对措施。

5. 隐私保护:在疾病筛查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新生儿的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三、流程设计1. 筛查对象:医疗机构根据筛查计划,对新生儿进行身份核实后,纳入筛查对象。

2. 采样方法:采用适当的采样方法,如足跟血采集,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送检与检测:采样的血液样本应立即送至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

实验室应根据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 结果报告: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医疗机构和家长,告知筛查结果和下一步的干预措施。

5. 复查与干预:对于可能存在的潜在疾病,应安排复查并进行必要的干预,以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发育。

6. 质量控制:应建立严格的质控体系,对筛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整个流程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7. 反馈与改进:根据反馈和评估结果,对筛查流程进行持续改进,以提高疾病筛查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医疗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筛查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同时,需要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为新生儿的健康和发育提供更好的保障。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长沙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标准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产前筛查工作管理,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工作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筛查的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法?、?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标准(2021年版)?,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二、筛查机构与筛查对象全市各级各类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效劳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在本单位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按规定和要求做好遗传代谢性疾病的筛查工作。

三、筛查工程依据国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法?、?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中的要求,根据本行政区域发生的实际情况,增加我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病种,由原来的两种疾病增加到四种疾病,目前,长沙市确定开展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程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四种疾病(以下简称四病)。

四、信息化管理2021年6月1日起,全市确定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程、产前筛查工程统一进行信息化管理。

通过培训后,启动信息化平台,筛查工作全部实行信息程序化,具体操作见长沙市卫生局?关于长沙市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五、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和随访程序(见附件1)(一)告知:新生儿疾病筛查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那么。

在对新生儿实施疾病筛查前,采血单位应当发放统一印制的?长沙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须知?,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有关规定、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经其知情、理解、同意,在?长沙市新生儿“四病〞筛查知情同意书?(附件2)上签字后,方可对新生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

(二)采血: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按照?长沙市新生儿“四病〞筛查采血技术标准?(附件3)的规定进行采血(使用长沙市新筛中心统一发放的带有信息条码的采血卡片),做好登记及信息录入,于5个工作日内送达所在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再由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上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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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
的实施方案
预防出生缺陷,减少残疾发生,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健康X”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X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X年)》《“健康X”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聚焦严重多发、技术成熟、可筛可治、预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

到X年,全省产前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90%,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随访率达到80%,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征等严重出生缺陷患儿出生率下降80%,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90/万以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制度内容
(一)服务对象。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X省户籍或夫妇非X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二)服务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孕妇,每孕次进行一次免费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每孕次进行两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2.对新生儿进行一次免费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一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内容,或在知情自愿选择前提下向诊断为严重致残致愚胎儿的孕妇免费提供终止妊娠等服务。

4.在免费筛查服务的基础上,孕妇可自主选择其他自费筛查方法接受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

(三)服务原则。

1.知情选择。

筛查服务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筛查前必须充分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超出免费服务范围的检查,要确保服务对象知情同意。

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变更筛查项目、不得随意搭车检查、不得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2.规范有序。

承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的医
疗保健机构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报筛查管理单位备案。

要严格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规范》《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提供规范服务。

3.信息保密。

承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保护和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任何社会机构出售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服务流程。

1.发放明白卡。

在现有《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中加入《X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明白卡》,服务范围内的孕妇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在医疗保健机构首次产检建档时,医疗保健机构发放《明白卡》并充分告知。

2.免费产前筛查。

孕妇持《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在孕15—20+6周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服务,在孕16—24周、30—34周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各享受一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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