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及应用对策规划项目
北京市社科项目

北京市社科项目北京市社科项目是指在北京市范围内进行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这些项目旨在探索和解决与社会、人文、经济、政治等领域相关的问题,并为北京市的发展和治理提供参考和支持。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介绍几个典型的北京市社科项目。
一、城市治理与社会发展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面临着城市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许多挑战和问题。
社科项目可以探讨北京市的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提出政策建议,以促进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文化传承与创新北京是中国文化的重要代表,拥有丰富的历史遗产和文化资源。
社科项目可以研究北京市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包括对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艺术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为北京市的文化建设和创意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三、经济发展与城市竞争力北京市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之一,也是全球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代表。
社科项目可以研究北京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创业环境、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的问题,为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竞争力提供支持。
四、社会问题与公共政策北京市作为一个大城市,面临着许多社会问题和公共政策挑战,如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社科项目可以研究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提出相应的公共政策建议,为北京市的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贡献。
五、城乡发展与农民工问题北京市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民工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社科项目可以研究北京市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城乡一体化的路径和模式等方面的问题,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民工问题提供支持。
六、社会心理与社会风险北京市的社会心理和社会风险问题也需要关注和研究。
社科项目可以研究北京市的社会心理健康、社会矛盾与冲突、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提供支持。
以上只是一些典型的北京市社科项目的介绍,实际的社科项目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方向和需求进行设计和开展。
第二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立项名单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首席专家
责任单位
项目类型
1
北京依靠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李涛
中央财经大学
重大项目
2
首都人口有序调控思路及对策研究
段成荣
中国人民大学
重大项目
3
北京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研究
刘延平
北京交通大学
重大项目
4
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对策研究
葛新权
崔耀中
北京市委讲师团
重大委托项目
重大项目
10
北京数字出版传媒研究
贺耀敏
中国人民契机推进首都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基于组织绩效视角的研究
倪海东
中央财经大学
重大项目
12
北京健康城市建设研究
王鸿春
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
重大委托项目
13
打造时尚之都——北京服装创意产业发展研究
宁俊
北京服装学院
重大委托项目
14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理论、历程和经验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重大项目
5
医改背景下的首都农村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研究
王晓燕
首都医科大学
重大项目
6
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王有年
北京农学院
重大项目
7
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金良浚
北京城市发展研究院
重大项目
8
北京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研究
黄恒学
北京大学
重大项目
9
北京建设世界一流旅游城市研究
计金标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社科基金立项名单

北京社科基金立项名单简介北京社科基金是北京市为了推动社会科学研究而设立的专项基金,致力于支持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项目。
本文将介绍近期北京社科基金的立项名单,探讨这些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意义。
立项名单概览以下是北京社科基金近期立项的部分名单:1.项目名称:城市社交网络中的信息传播研究–项目负责人:王明–项目编号:SK2021-01–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研究城市社交网络中信息传播的模式和机制,分析信息在不同社交网络中的传播路径和影响力。
通过研究信息传播的特征,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推动城市社交网络的健康发展。
2.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对就业市场的影响研究–项目负责人:李晓–项目编号:SK2021-02–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研究人工智能对就业市场的影响,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在就业领域的应用与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对就业市场的分析,为政府制定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提供依据,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社会经济的融合发展。
3.项目名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项目负责人:张红–项目编号:SK2021-03–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研究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策略和机制,探索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传承与发展模式。
通过研究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提出保护和传承的具体措施,促进中国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详细介绍城市社交网络中的信息传播研究项目背景城市社交网络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传播在城市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对于城市社交网络中信息传播的研究还相对薄弱。
因此,本项目旨在对城市社交网络中的信息传播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目的本项目的研究目的是分析城市社交网络中信息传播的模式和机制,探索信息在不同社交网络中的传播路径和影响力。
通过深入研究信息传播的特征,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推动城市社交网络的健康发展。
研究内容1.城市社交网络的构建:研究人员将通过调查问卷和数据分析等方法,构建城市社交网络的模型,了解不同社交网络之间的关系和连接方式。
2023年度北京社科基金课题

2023年度北京社科基金课题一、前言北京市社科基金是为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旨在支持北京市范围内的社科研究项目。
2023年度北京社科基金课题旨在引导研究者深入研究重大社会问题,推动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创新,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高水平发展,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二、课题指南1. 课题主题2023年度北京社科基金主题围绕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治理、科技创新、社会事务、文化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
2. 课题资助范围资助范围涵盖基础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调查报告、学术论文、专著出版等各种形式的成果。
3. 课题资助形式资助形式主要包括一般课题、重大课题、博士后项目等,具体资助方式根据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和能力进行评定。
4. 申请资格课题申请者需在北京市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研究机构等单位工作,具有一定的社科研究基础和相关经验。
三、申请流程1. 确定课题内容申请者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实际需要,确定申请的课题内容,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确定研究的重点和目标。
2. 填写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按照基金指南的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基金办公室,并按要求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4. 审查评定基金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申请者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经费预算等方面。
5. 结题验收经过审核通过的课题,在研究周期结束后,申请者需进行结题验收,提交研究成果和验收报告。
四、注意事项1. 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北京社科基金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2. 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实际需要进行科学设计,确保课题的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和针对性。
3. 申请者应严格遵守基金的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确保材料的及时提交和审核。
4. 申请者应按照基金的要求,积极配合专家的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意见进行认真的整改和修改。
202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202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本文旨在对202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进行介绍和说明。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是一项重要的资助计划,旨在促进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和发展。
该基金由北京市政府设立,旨在支持优秀的社会科学项目,提升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
首先,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面向全市范围内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开放申请。
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提出符合基金要求的项目申请。
申请项目需要具备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能够对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次,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来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他们将对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方法、预期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查和评议。
评审的标准主要包括研究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可行性以及对社会科学事业的贡献程度等。
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优秀的项目将获得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
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研究规模和需要来确定,取决于项目的重要性和创新性。
资助可以用于项目的研究经费、人员支持、数据收集和分析、论文发表等方面。
获得资助的项目还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提交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并接受后期的项目成果评估。
除了资助项目研究,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还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会。
这些活动旨在促进不同领域的学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升学术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这些交流活动也为受资助的项目提供了一个展示研究成果和与同行学者进行讨论的平台。
综上所述,202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是一项重要的资助计划,为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者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资金支持和学术交流的平台。
通过资助优秀项目和组织学术交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将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立项名单.xls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人 学科 项目级别
项目类别
1 06AbCS001 公众参与的宜居北京居住环境评价与建设
尹卫红
城市学
重点
研究基地项目
2 06AaCS002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合作治理研究 冯晓英
城市学
重点
பைடு நூலகம்
规划项目
3 06AaCS003 首都体制下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研究
41 06AgJY002 新时期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褚宏启
42 06AaJY003 和谐社会中的首都高等教育公平研究
刘云杉
43
06AaJY004
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监测指标构建与教育投入机 制改革
栗玉香
44 06AaJY005 首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创新研究
单鹰
45
06AgJY006
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特征与其职业心理健康的关系 研究
刘欣葵
城市学
重点
规划项目
4 06BdCS004 北京新城建设战略研究
于涛方
城市学
青年项目
5 06BeCS005 京津冀城市群发展与调控研究
李国平
6
06BaCS006
“十一五”期间北京城市管理的观念、体制、机 制研究
张国庆
7 06BdCS007 北京旧城更新中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创新研究
郭湘闽
城市学 城市学 城市学
陈英和
50 06BeJY011 高等教育发展的知识解读
毛亚庆
51 06BdJY012 北京市属普通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现状与改革研究 王绽蕊
52 06BaJY013 在社区体育教育中开发运用运动处方的实验研究 王素平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繁荣和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提高规划项目的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下简称“规划项目”)研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第三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
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争创国内一流水平;应用对策研究要为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凡符合本办法各项规定者,均可申报。
第二章规划项目的确定第五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由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征集。
选题征集的重点是涉及我国,特别是首都北京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各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
市社科规划办在向广大社科工作者和有关部门广泛征集选题的基础上,聘请专家讨论、整理,形成《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五”规划课题指南》,由市社科规划办正式发布。
第六条规划项目的级别有:“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特别委托项目”。
“一般项目”为一般性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为重点研究课题,以及需要多部门或多学科协同攻关、组织协调和工作量较大的研究课题;“特别委托项目”为所需经费数额较大的研究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立项,课题组根据实际需要,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规划项目类别有: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委托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自筹资金项目、“百人工程”项目、民办社科机构研究项目等。
第三章规划项目的申请与批准第七条申请承担规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须首先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含二级管理单位)口头申请,然后通过北京社科规划网()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下载相关项目申报材料。
九、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办理流程

科 研 院 审 核 盖 章 后 ,统 一 报 送 北 京 市 哲 学 社 科 规划办公室 验收通过后北京市社科规划 办 公 室 颁 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 项 证 书 》至 科 研 院
科 研 院 转 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 项 证 书 》至 课 题 负 责 人
九、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办理流程
(一)项目申报及立项
科 研 院 将当年申报北京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通 告及申请指南发至各相关学院 ,并 同 时 在 校 园 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各 学 院 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学 院 按 规 定 时 间 将 《项 目 申 请 书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提交到科研院进 行 审 核
科 研 院 审 核 盖 章 后 ,统 一 报 送 北 京 市 哲 学 社 科 规划办公室
(三)项目结题
科研院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 的结项工作通知以邮件形式发送给课题负责人
课 题 负 责 人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北 京 市 哲 学 社 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
课 题 负 责 人 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结 项 审 批 书 》 、 最 终 成 果 3套送科 研 院 审 核
(二)年度检查
科研院 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通知 下发各相关学院 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在规定 时 间 内 填 写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 度检查表》
基础科研部 办 公 地 点 :逸 夫 楼 1 0 3 办 公 电 话 :2 4 9 0 /3 5 9 0
按 规 定 时 间 将 《年 度 检 查 表 》 提 交 科 研 院 进行审核
基础科研部 办 公 地 点 :逸 夫 楼 1 0 3 办 公 电 话 :2 4 9 0 /3 5 9 0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情况简介(精)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领导体制 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全 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面负责国家社科 基金项目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 科学规划办公室,受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委托, 管理本地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所 在单位在上级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 理本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分类与成果形式 国家社科基金设立重点项目、一般 项目和青年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成果 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研究 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 一般为2—3年。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 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项目的最终成 果形式。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项目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年度课题指南 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期限一般为 三个月。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人 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青年项目 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 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项目评审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 审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设立专家 库,按学科划分为学科评审组,届时抽 取一定数量的成员参加会议评审。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由全国 社科规划领导小组聘任,聘期一般为五 年,每年可视需要作部分调整。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资格审查。 (2)初评。将项目申请书分送若干名同行专 家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按评审意见和分值择 优选出拟立项数三倍的申请书,提供会议评审。 (3)会议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立 项项目。学科评审组成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出 席方能进行评审和表决,出席成员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4)复核审批。全国社科规划办对会议评审 结果进行复核,报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状况如何,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道德风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会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财政投入不足、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队伍建设滞后、理论创新不足等问题,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保障制度、组织管理机制、学术评价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
标签:哲学社会科学;机制;创新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哲学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未被充分认识多年来,尽管党中央反复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但轻视哲学社会科学的现象在社会实际中仍普遍存在。
从理论上讲,一般都承认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
但实际状况则是二者所受待遇不同。
在管理机构设置、资金供给、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成果鉴定、评奖体系等方面,哲学社会科学都不像自然科学那样从上到下正规化、规范化,造成两者的发展极不平衡。
特别是在一些经济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视程度更是令人担忧。
中央关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指示被束之高阁,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遭到冷遇,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往往缺少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参与。
此外,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艰辛劳动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宣传不够,社会公众对哲学社会科学也缺乏了解。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功能错位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最早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模仿苏联模式设置的。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部门设置、专业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课题计划安排、科研成果的评定和运用、职称的评定和晋级等都是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形成了一套高度集中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
这种体制的作用导致的结果之一便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非科学化”倾向。
其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多的是服从于政治的需要和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存在着注疏化、宣传化、学究化倾向。
所谓注疏化,就是一味注疏导师经典,图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而不是探讨研究有关问题,积极提出有关建议和对策;所谓宣传化,就是只注重意识形态的宣传功能,把科学研究简单地降低或停留在宣传党和国家政策的功能上;所谓学究化,就是逃避社会现实问题,躲进小楼,闭门造车,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引经据典,无以创新。
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

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项目背景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是由北京市为了推动社会科学研究而设立的基金。
该项目的目的是支持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促进社会科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进步。
通过资助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希望提高北京市在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项目目标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目标是提高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与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资助优秀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学者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2.支持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术进步;3.培养和支持优秀的社会科学研究人才,提高人才梯队建设。
项目重点领域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主要资助以下几个重点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1.经济与管理科学: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管理等经济与管理相关的问题。
2.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社会发展、人口变动、社会结构等社会学与人口学相关的问题。
3.心理学与教育学:研究心理发展、教育改革、教育心理学等心理学与教育学相关的问题。
4.历史学和文化学:研究历史事件、文化现象、文化遗产等历史学和文化学相关的问题。
项目申请和评审流程1.项目申请:项目申请者需要按照指定的格式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研究材料和个人简历。
2.初审:项目申请经过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进入评审阶段。
3.评审:项目申请将经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将根据一定的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分。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申请人可以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诉。
5.资助决定:根据评审结果和经费预算,决定资助的项目。
资助额度将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需要进行确定。
6.项目执行:资助的项目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研究执行,并按时提交研究成果。
项目管理与验收1.项目管理:资助的项目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
项目负责人需要按照合同要求提交中期和结题报告等相关材料。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佚名
【期刊名称】《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年(卷),期】2024()3
【摘要】“北京财经研究基地”是北京市首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于2004年由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和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是中央财经大学第一个省部级科研基地。
财经研究院是基地的建设单位,其前身是财经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5年更名为财经研究院,是中央财经大学复校后最早创办的集科研、教学、社会服务于一体的跨学科研究机构。
【总页数】1页(PF000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相关文献】
1.推进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发挥新型智库作用研究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获准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4.打造首都新型高端智库——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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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科学项目 项目立项

北京社会科学项目项目立项
项目名称:北京社会科学项目
立项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项目负责人:XXX
项目简介:
北京社会科学项目旨在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和影响力。
项目将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研究课题,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培养青年社科人才等方式,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和发展。
项目目标:
1. 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和发展,提升研究水平和影响力;
2. 培养和支持青年社科人才,激发他们的研究热情和创造力;
3. 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项目内容:
1. 开展一系列的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领域;
2. 组织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等交流活动,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3. 开展青年社科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学术指导和支持,鼓励他们参与项目研究;
4. 发布研究成果,提高研究的可见度和影响力。
项目预期成果:
1. 一批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2. 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青年社科人才;
3. 推动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研究水平和影响力;
4. 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项目预算:
根据具体课题和活动的需求,预计项目预算为XXX万元。
项目周期:
项目计划为期三年,分为多个阶段进行。
备注:
以上为初步立项内容,具体细节和实施方案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商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京教研[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京教研〔2012〕6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北京地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国家和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科研环境,为北京社会发展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北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的部署,以及建设“三个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积极适应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增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动力,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和理论创新、建设具有“北京精神”的首善之区作出贡献。
二、明确目标,整合资源,保持北京高校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领先地位北京作为首都,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具有悠久的古都历史,知名高校云集,研究力量雄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明显的发展潜力。
北京高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学科建设、人才聚集等方面的优势力量,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国家战略和首都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加大各类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3.23•【文号】教社科厅[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社科厅[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2013年3月23日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设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以下简称发展报告项目)。
为加强和规范发展报告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发展报告项目的宗旨是,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扣时代主题,扎根社会实践,汇聚研究团队,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形成研究特色和学术品牌,锻造一批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咨询型智库。
第三条发展报告项目要以服务国家战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数据库建设为支撑,以推进协同创新为手段,大力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对策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系列发展报告和政策建议,以扎实有力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
第四条发展报告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滚动实施,定期评估,打造智库”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评估合格者持续支持,不合格者淘汰。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建设任务第五条发展报告项目重点资助下列重大问题:1.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列入国家战略的经济区、示范区、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4]22号关于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政司,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5年度课题指南》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定于12月16日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网络管理信息中心网站上发布,同时在《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申报公告。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的创新发展,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从2005年开始,《课题指南》中基础研究一般不列具体条目,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
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号的课题),申请人要按题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
《课题指南》中各学科附简短的“申报说明”或“提示”,申请人要参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细则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细则为深入加强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如下简称“研究基地”)旳动态管理,形成有进有出旳研究基地更新机制,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如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如下简称“市教委”)联合公布旳《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措施》(如下简称“《管理措施》”),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申报评审第一条研究基地建设总体规定和目旳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紧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增进贯彻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旳需要出发,按照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首都旳总体规定,以深化改革、突出优势、强化特色、打造品牌为抓手,到2023年,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旳研究基地体系,成为首都新型智库体系旳一支重要支撑力量,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和国际一流旳友好宜居之都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新增研究基地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申报机构必须是学校(依托单位)正式同意成立旳研究机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有较高著名度,固有研究团体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5人,副高级以上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具有一定比例旳中青年学术骨干;设有专职科研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
2.申报机构旳科研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对旳旳政治方向和科研导向。
3.申报机构在科研体制改革和资源优化整合上具有明显成效,并按照《管理措施》运行。
4.申报研究基地旳研究方向应立足国家和首都重大现实需求,围绕“建设一种什么样旳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课题,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申报机构要在本研究领域处在国内领先地位。
5.申报研究基地旳研究方向须有有关研究领域旳北京市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点支撑。
对有些尚不具有重点学科支撑旳新兴或空白研究领域,且又是首都重大需求,依托单位必须有相近旳重点学科或学位点作为支持,或与其他单位开展合作处理学科、学位点支撑问题。
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及应用对策规划项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及应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管理措施(试行)(2023年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支持和引导首都高校、科研单位旳专家学者深入区县, 深入基层, 深入实际, 与区县一起研究当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处理旳理论和实际问题, 增进首都“十二五”时期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科学发展,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如下简称“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如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分批在区县建立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如下简称“研究基地”)并设置应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
为规范管理, 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研究基地建设, 应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 以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旳, 以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和成果转化为重点, 牢牢把握两个结合: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社科理论人才进区县”活动相结合;区县实际部门工作者和高校理论专家学者相结合。
第三条科学研究应紧密联络本区县详细实际, 围绕区县领导关怀旳重大问题、实际工作部门急需处理旳现实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怀旳热点问题来开展, 重在提出可行性方案或决策参照提议。
第四条队伍建设应围绕科学研究, 切实抓好“两支队伍”(区县实际部门工作者队伍和高校社科理论专家学者队伍)旳有效结合。
通过开展合作研究, 吸引高校和科研院所社科理论工作者来研究基地参与调查研究, 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旳调查研究, 培养一批理论联络实际旳人才队伍。
第五条成果转化应切实体现为区县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旳思想, 以出高质量旳调研汇报为目旳, 同步, 加大研究成果旳宣传推广工作。
第六条每个研究基地旳建设周期为三年。
第七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是市社科规划办针对应用对策研究基地专门设置旳省部级规划项目, 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 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如遇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旳重点研究选题, 项目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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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
及应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12年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支持和引导首都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深入区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与区县一起研究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促进首都“十二五”时期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科学发展,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分批在区县建立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并设立应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
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基地建设,应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以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和成果转化为重点,牢牢把握两个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社科理论人才进区县”活动相结合;区县实际部门工作者和高校理论专家学者相结合。
第三条科学研究应紧密联系本区县具体实际,围绕区县领导关心的重大问题、实际工作部门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来开展,重在提出可行性方案或决策参考建议。
第四条队伍建设应围绕科学研究,切实抓好“两支队伍”(区县实际部门工作者队伍和高校社科理论专家学者队伍)的有效结合。
通过开展合作研究,吸引高校和科研院所社科理论工作者来研究基地参与
调查研究,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调查研究,培养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人才队伍。
第五条成果转化应切实体现为区县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思想,以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目标,同时,加大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六条每个研究基地的建设周期为三年。
第七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是市社科规划办针对应用对策研究基地专门设立的省部级规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如遇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重点研究选题,项目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5万元。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
第八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鉴定结项和成果的宣传推介。
项目承担人应及时向市社科规划办报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尤其是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应用对策建议等。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研究基地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区县委宣传部为依托单位,并承担信誉保证。
第十条研究基地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制,研究基地负责人由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负责研究基地的全面建设工作;区县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并完成研究基地的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研究基地的科研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研究基地设专家组,成员可由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社科
理论专家担任,由区县委宣传部聘请。
主要职责是配合区县开展科学研究,为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十二条研究基地的申请,由区县委宣传部按要求填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报市社科规划办。
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实地考察论证,对论证合格的予以授牌。
第十三条《申请书》作为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和验收的依据,在建设过程中,一般不做大的调整,如确需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
第十四条研究基地在建设周期满后,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基地建设的发展状况,承担科研项目的基本情况,研究成果的质量以及转化应用等情况。
检查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检查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的研究基地可列入下一个建设周期;检查验收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研究基地进行限期整改,暂缓列入下一个建设周期;检查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基地,取消研究基地名称。
第十五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设课题负责人和首席专家,课题负责人由区县领导担任,首席专家可聘请高校和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担任。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应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
第十六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由区县委宣传部集中向市社科规划办申报。
市社科规划办受理申报课题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工作。
评审专家由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的专家组成。
第十七条评审通过的项目参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立项程序,由责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
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立项回执》,按批准资助金额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经审查合格的由市社科规划办统一颁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立项证书》。
第十八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批准立项后,由各区县委宣传部负责管理,督促课题按计划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并在人员、物力和时间上给予保障。
第十九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因故需要对项目研究计划做重大调整、变更或终止研究,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研究基地负责人或区县委宣传部同意,报市社科规划办批准。
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研究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采取市委宣传部专项拨款、区县委宣传部安排配套经费以及研究基地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每个研究基地成立,由市社科规划办拨付专项启动经费10万元,用于研究基地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的购置等。
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先期拨付项目总资助金额的80%,剩余20%在项目提交最终成果申请鉴定后拨付,对最终成果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剩余经费。
第二十二条研究基地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以及成果的宣传推广。
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经费主要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等,并参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研究基地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财务制度,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第四章成果鉴定与结项
第二十四条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市社科规划办提交最终成果4套,其中3套匿名(用于鉴定),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第二十五条成果鉴定实行评分定等级制度。
1.研究基地规划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鉴定专家应从研究意义、成果价值、创新程度、研究方法等方面对最终研究成果进行量化评分,提出成果等级。
3.市社科规划办根据专家个人鉴定意见、鉴定分数和等级建议,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
第二十六条凡经专家鉴定合格的研究基地规划项目(如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应先按意见修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经责任单位和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连同最终成果定稿5套、文本材料的电子版、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其他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等一并提交市社科规划办。
市社科规划办验收合格后,签署结项意见,颁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基地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凡经专家鉴定为不合格的研究基地规划项目最终成果,课题组须根据鉴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作认真修改,并申请二次鉴定。
二次鉴定仍不合格的按撤销项目处理,由市社科规划办追回已
拨经费,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凡提交给市社科规划办的文本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整齐。
装订成册的最终成果要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最终成果规范》。
第五章成果宣传与推广
第二十八条市社科规划办、区县委宣传部、课题组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强对成果的宣传推广,促进成果有效转化,充分发挥其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的作用。
第二十九条市社科规划办将根据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汇编出版《应用对策研究基地成果选编》。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市社科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