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聘教授、副教授条件-5
申报校聘副教授
申报校聘副教授
申报校聘副教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
1.确定申报条件:首先需要了解学校对于申报校聘副教授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2.准备申报材料:根据学校的要求,准备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工作总结、科研成果报告、获奖证书等。
3.提交申报材料: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等待审核和评审。
4.参加评审:如果申报材料通过审核,需要参加评审会议或面试等形式的评审,向评审委员会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等待结果:评审结束后,需要等待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如果获得通过,就可以成为校聘副教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对于申报校聘副教授的条件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仔细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参加评审,以增加获得通过的机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江苏师范大学校内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办法
江苏师范大学文件苏师大人〔2015〕13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校内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校内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11月18日江苏师范大学校内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办法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优秀中青年教师待遇,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学术风气端正,为人师表,在职在岗并能全面履行现任岗位职责,具有履行所申报职务岗位责任的能力。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2.具有本学科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3.具有根据本学科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具有认真严谨的教学态度、正确的教学观点、科学的教学方法,讲授1-2门本学科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能够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第二条教授申报条件申报校聘教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2.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2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近五年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8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在本学科特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SCI/A&HCI检索1篇;自然科学类学科6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在本学科SCI(E)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
第三条副教授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定条件
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定条件一、学历要求高校教师想评定副教授,学历这块可得达标呢。
一般来说得是博士学位,当然啦,要是硕士学位的话,那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得有更突出的表现才行,毕竟副教授得有点真本事在学历方面,可不能含糊呀。
二、教学工作方面1. 教学工作量那得承担一定量的本科教学任务呀。
每年的教学课时得有个基本数,比如说得达到多少个标准课时呢。
这课时数可不能随便凑数,得是高质量的教学课时哦。
还得参与教学改革呢,像改进教学方法呀,把那些老套的教学方式变得有趣起来,让学生们更爱学习。
2. 教学质量教学评价不能低呀。
得让学生们觉得这个老师教得好,在学生评教中得有个不错的分数。
要是学生都不喜欢你的课,那肯定不太符合副教授的评定啦。
得有自己的教学特色,不能千篇一律。
比如说有的老师讲课特别生动,就像在讲故事一样,能把那些枯燥的知识变得鲜活起来,这就是很棒的教学特色。
三、科研工作方面1. 论文发表得在一些权威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呢。
这期刊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得是那种被大家认可的、在本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期刊。
而且论文数量也有要求,比如说得有几篇核心期刊论文之类的。
论文的质量那是重中之重呀。
不能是那种东拼西凑的,得有自己的研究成果在里面,要有新的观点、新的发现,这样才能在众多论文中脱颖而出。
2. 科研项目主持或者参与科研项目是很重要的。
这项目可以是国家级的、省部级的或者校级的。
如果能主持一个大的科研项目,那在评定副教授的时候就很加分啦。
在科研项目里得有自己的贡献呀,不能只是挂个名。
得真正参与到项目的研究、实施等过程中,比如说做实验、分析数据之类的。
四、社会服务方面1. 学科建设要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呢。
比如说学科发展规划,得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帮助本学科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参加学科相关的研讨会之类的活动,和同行们交流经验,互相学习,这样也能提升自己在学科内的影响力。
2. 社会兼职如果有一些和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兼职,那也是有帮助的。
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条件
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力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和XX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4.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专职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或处于一个辅导员或班主任聘期并正常履职。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助教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助教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的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讲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深圳大学教授、副教授岗位应聘条件
深圳大学教授、副教授岗位应聘条件
一、深圳大学教授岗位应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教授岗位:
(一)具有高等学校教授任职经历,历年考核合格。
(二)受聘国际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位。
(三)具有3年以上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经历,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四门课程的能力,教学质量合格;
3.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有较大学术影响的自选项目;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学术或社会影响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二、深圳大学副教授岗位应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应聘副教授岗位:
(一)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经历,考核合格。
(二)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高等学校讲师任职经历。
任现职以来,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3门以上课程,教学质量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并完成教学科研项目(市级以上)、重要横向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
2.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并取得市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3.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相应学术或社会影响的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聘任为副教授
聘任为副教授
聘任为副教授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如大学、学院)中,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和评审标准,校方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其作为副教授的教职人员。
这一过程涉及到教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经验等多方面的评估。
具体来说,聘任为副教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学术水平:副教授需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在本学科领域内开展独立的研究
工作,并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科研能力:副教授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等科
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教学经验:副教授需要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能够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其他条件: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条件,如年龄、学历、
职称等。
在聘任为副教授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和评审标准,包括面试、试讲、材料审核等环节。
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如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
总之,聘任为副教授是一种对教师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认可和肯定,同时也是对教师在高等教育机构中承担更高级别职务的期望和要求。
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讲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
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讲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讨论稿)一、岗位聘用条件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取得拟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副教授岗位聘用条件1. 基本条件(1)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每年至少主讲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且每门课程的课时不少于32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对第二类“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按照《湘潭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双肩挑”人员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2)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3)具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及一定的学术影响,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2. 副教授一级岗位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完成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1)任现职15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2)任现职10年以上不足15年,符合下表中任意1项条件;(3)任现职5年以上不足10年,符合下表中不同类别的条件2项;(4)任现职不足5年,符合下表中不同类别的条件3项。
首次聘用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申报条件3. 副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完成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副教授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1)任现职满10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2)任现职5年不足10年,符合下表中任意1项条件;(3)任现职不足5年,符合下表中不同类别的条件2项。
首次聘用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申报条件4.副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副教授任职条件,在副教授岗位任职并履行职责。
三、讲师岗位聘用条件1. 基本条件(1)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每年至少主讲一门以上课程,且课程的课时不少于32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2)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3)具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及一定的学术影响,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方案【模板】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方案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考虑到学校教师队伍高水平发展与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紧缺的实际状况,经2020年10月9日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20年12月2日校长办公会审定,启动学校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评审与聘任工作。
一、岗位界定(一)“校聘教授”是指未经学校职称评审取得“教授”任职资格,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以“副教授”身份“低职高聘”教授岗位;“校聘副教授”是指未经学校职称评审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以“讲师”身份“低职高聘”副教授岗位。
(二)“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岗位聘任期间不晋升档案工资,必须通过正常申报评审且经省人社厅备案后,方可取得相应职称的任职资格。
二、聘任条件(一)“校聘教授”岗位聘任条件1.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具有优良的师德表现和深厚的教育情怀;2.坚持高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任现职以来(或最近三年)每年独立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3.符合《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规定的教授申报评审条件(含2020年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符合申报条件)。
(二)“校聘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1.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具有优良的师德表现和深厚的教育情怀;2.坚持高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任现职以来(或最近三年)每年独立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3.符合《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规定的副教授申报评审条件(含2020年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符合申报条件);或《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青年创新人才(奋进学者)”岗位在聘人选。
三、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
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2.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1)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第一类副教授任职3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二);②市“226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或市“江海英才”资助对象、或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或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或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③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及以上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或南通市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负责人;④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训基地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基地(平台、中心)等负责人;⑤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市级排名前二);或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排名前二);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⑥经学校认定,列入省部级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国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列入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省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前述奖项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⑦在学校认可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1部及以上(每部10万字以上),或合作专著2部及以上(个人每部8万字以上);⑧上一聘期2项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4项以上以第一完成人得与课题项目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⑨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的经费资助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上一聘期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6万元以上、文科2万元以上。
评副教授的条件
教授资格条件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廷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二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并完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四门以上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并符合下列1或2的要求: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
(3)获得省(部)级自然学科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 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前3名)。
(2)主持开发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或直接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增加2篇(部)或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得前3名。
(5)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三条外语条件(一)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首轮教师岗位的设置和聘用的各项工作,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基本条件如下:一、教师岗位的设置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根据上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文件规定,学校管理岗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应纳入教师岗位管理。
(一)教授岗位教授岗位分一至四级,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岗位设置时从三级开始聘用。
1. 教授三级岗位主要是用于培养、引进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设置时充分考虑教学、科研、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事业发展的需要,原则上设在教学科研岗位。
主要设置在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或省部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国家级或省部级实训基地(中心),或省部级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创新团队,或学校重点发展专业(或学科)等。
根据规定,三级岗位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聘用。
2. 教授四级岗位设置时主要考虑教学、科研、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事业发展的需要。
教授四级岗位由岗位所在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统一评审后聘用。
(二)副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分为五级、六级、七级,三个级别的比例为2∶4∶4。
设置时主要考虑校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品牌(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中心)、精品课程、教学与创新团队、重点发展专业(或学科)等。
副教授五至七级岗位由学院(部、中心)初评后推荐,由学校组织复评后聘用。
(三)讲师岗位讲师岗位分为八级、九级、十级,三个级别的比例为3∶4∶3。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核定的讲师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聘用。
(四)助教岗位助教岗位分为十一级、十二级,二个级别的比例为5∶5。
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高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聘期目标和岗位职责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聘用条件、聘期指导目标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精神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特点,以学校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为基准,制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活动;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二)教育教学。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为师生作学术报告;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
(三)科学研究。
主持较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承担较大级别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和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审著作、教材等。
(四)社会服务。
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定期为师生做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讲座;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教育教学。
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
(三)科学研究。
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四)社会服务。
积极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三、讲师岗位职责(一)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二)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四、助教岗位职责(一)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XX大学临床教师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条件(试行)
XX大学临床教师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条件(试行)为贯彻执行《XX大学临床教学基地教学管理规定》,切实搞好我校临床学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学意识,充分发挥临床兼职教师的积极性,激励其做好教学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临床学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
一、教授职务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爱校敬业,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2.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积极承担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3.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正确的语言引导人、以高尚的品格感染人、以优秀的行为鼓舞人;4.能够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5.具有广博而坚实的业务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对本学科和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有贡献和积极影响,并获得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6.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够塑造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教学与科研队伍。
(二)学历与资历条件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来院时间一年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职务:1.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护理专业除外)已晋升为主任医师且聘期满五年;2.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已晋升为主任医师且聘期满一年。
(三)业务条件(任现职且近五年)1.教学工作:符合以下条件(1)作为代教教师,承担过学生课间见习或毕业实习的带教工作。
(2)带教教学质量良好及以上,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2.科研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项目(科研、教研):主持XX市局级(北三市市级)及以上立项研究课题;(2)奖项(教学、科研):作为主持人获得局级及以上的奖励;获得市级奖励个人排名前5名;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额定人员。
(3)论文、著作、教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至少3篇;②参编出版高水平教材1部(套);③参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译)作 1部(套)。
校聘教授、副教授条件-5
校聘教授、副教授条件-5内蒙古民族大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推动人才快速成长进步,健全完善人才培用机制,进一步鼓励在教学、科研等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提高优秀中青年教师待遇,激发创造性、焕发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事业更好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学术端正,为人师表,在一线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2. 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3. 申请校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申请校聘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取得副教授资格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校聘教授:1. 项目与论文: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者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 SCI一区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或在SSCI、 A&HCI、国内权威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或主持国家基金项目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 SCI二区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或在权威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大农学类)或在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
2. 教学、科研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科学技术奖(含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3. 比赛:自治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艺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艺术、绘画、影视作品及体育竞赛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览中个人技能(作品)获得银奖(第2名)及以上者。
直聘副教授评职条件
直聘副教授评职条件
直聘副教授评职条件
直聘副教授是高校教师中的一种职称,这里介绍其评职条件。
第一,资格条件。
申报直聘副教授的教师应为博士生导师,具有相当的学术造诣和专业能力,并且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影响力,有一定的学术声誉。
第二,学术条件。
申请者应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贡献和成就,其中科研成果方面应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质量以及获得的科研项目等。
第三,教学条件。
申请者应对其所授课程的教学工作有较高的质量要求,具有良好的教学反应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启发学生的兴趣和潜力,受到学生和同事的肯定。
第四,管理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针对学科发展的需求和自身的优势,在学科内开展团队合作和学科建设。
总之,申请直聘副教授职称的教师需要在办学和教学上具有突出的表现,以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自身的学术成就。
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
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一、晋升教授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所在学科、专业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年以上或具有副教授一级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
45周岁以下者(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学校批准,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具有深厚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理论知识,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
4、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独立讲授过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课时年均达到本单位人均课时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科课程教学评估或研究生英语授课的国际课程评估。
5、担任硕士研究生第一导师并完整指导1届以上研究生(无硕士点的学科例外)。
6、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科学研究条件1、理工农医类教师(1)承担项目条件2009年以来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课题、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其它类项目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科研经费100万以上;或参加国家三大计划项目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科研经费200万元以上。
以上项目均不包含无资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2)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取得的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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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推动人才快速成长进步,健全完善人才培用机制,进一步鼓励在教学、科研等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提高优秀中青年教师待遇,激发创造性、焕发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事业更好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学术端正,为人师表,在一线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2. 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同行公认的显着成绩,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3. 申请校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申请校聘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取得副教授资格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校聘教授:
1. 项目与论文: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者以
第一作者在本学科 SCI一区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或在SSCI、 A&HCI、国内权威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或主持国家基金项目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 SCI二区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或在权威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大农学类)或在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
2. 教学、科研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科学技术奖(含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3. 比赛:自治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艺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艺术、绘画、影视作品及体育竞赛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览中个人技能(作品)获得银奖(第2名)及以上者。
第四条取得讲师资格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校聘副教授:
1. 项目与论文: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 SCI二区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或在权威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大农学类)或在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
2. 教学、科研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
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获得者。
3. 比赛:自治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艺大赛二等奖获得者,艺术、绘画、影视作品及体育竞赛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览中个人技能(作品)获得铜奖(第3名)者。
4. 获评为内蒙古民族大学示范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或教学技能奖获得者并且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者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篇。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目标
第五条校聘教授、副教授受聘期间应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 教学工作:每年为本科生主讲专业课程,承担一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培养任务,聘期内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公开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2. 科研工作:申请、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着,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取得标志性成果。
3. 学科建设: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及建设重点,提出创新性、战略性构想,推动学科、平台建设。
4. 团队建设:组织和参与团队建设,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注重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等。
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要求,结合个人申请岗位,在以上方面提出具体职责,明确任期目标。
第四章聘任程序
第六条聘用程序,符合校聘教授、副教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聘用:
1. 个人书面申请,提交科研业绩成果;
2.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教授委员会联合推荐;
3. 人事处汇总材料,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指标;
4. 同行专家评议,由不少于5人的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5. 全校范围内公示;
6. 校长签发聘书;
7. 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任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业绩成果突出的人才可以由校长直接确定聘为校聘教授、副教授。
第五章聘期及待遇
第八条校聘教授、副教授任期可持续到正式评审为教授、副教授时止,最多不超过五年,期满后不得再次申报校聘教授、副教授。
第九条校聘期内,受聘人员档案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享受教授四级岗位或副教授七级岗位校内可分配绩效工资及课时津贴等待遇。
第十条聘期内,被评为其它高层次人才时就高兑现待遇。
第六章聘期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任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受聘人员实行聘期动态管理及目标聘期考核。
第十二条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进行年度或中期考核,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考核结果。
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学院提出解聘意见,经学校审批,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三条校聘教授、副教授在聘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或者发生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可直接解除聘任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其它
第十四条校聘教授、副教授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结合职称评审工作一同进行。
申报者的年龄、任职资历、论文论着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同年申报时间时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